國企行政架構
㈠ 國企的行政級別是什麼意思
國企管理人員的行政級別是套用國家機關公務員的行政級別。根據企業的歸屬地及規模大小內和重要性,比照政容府部門定出企業的級別。企業管理人員根據在企業的任職,套入相應的行政級別。
1986年以前,國企管理人員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一樣,有著相同的行政職務級別(從部級到股級)和工資級別(從最高到最低分成24級)。1986年後,行政職務級別套用不變,工資級別分離(主要是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年功工資+績效工資+津補貼)。過去,國企管理人員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享受相同的政治經濟待遇,可以互相調用。現在,除了工資等方面的經濟待遇有差別外,其職務級別等方面的待遇是一樣的。在許多地方,只有國企高管可以調任國家機關領導,或國家機關領導調任國企高管。
以電力行業為例:國家電力公司是部級單位,省電力公司是廳級單位,市電力公司是處級單位,縣級電力公司是科級單位,鄉供電所是股級單位。管理人員則按職務及崗位套入相應級別。
希望可以幫到您,謝謝
㈡ 國企黨委行政同時任職如何排序
先黨內排名(黨內職務),然後在行政排名(在企業擔任什麼職務)。
㈢ 國企現在的行政級別是怎麼劃分的謝謝!
國有企業有中央國企和地方國企,中央國企由國資委直接領導,地方國企隸屬於地方政府或者中央部委,級別有正部級、副部級、正廳級、副廳級、正處級、副處級、正科級和副科級。
國企行政級別廢除步履艱難:1999年《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企業及企業領導人不再確定行政級別,2001年經委表示將對企業重新劃分等級,2008年上海市下發通知取消行政級別。現目前還沒有在全國實行。
(3)國企行政架構擴展閱讀:
國有企業,是指國家對其資本擁有所有權或者控制權,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支柱。
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商業類和公益類的特點,其商業性體現為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體現為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調節經濟的目標,起著調和國民經濟各個方面發展的作用。
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許可權劃分,國有企業分為中央企業(由中央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和地方企業(由地方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對於個別中央企業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較為特殊,歸屬於國務院直屬管理,這些中央企業屬於正部級。
2015年2月,中央紀委五次全會釋放出一個重要信號——以央企為代表的國企,將成為推進反腐敗斗爭的重要「戰場」。
㈣ 大型國有企業的領導機構是行政單位嗎
我國的單位類型大體分為三種:行政單位、企業單位、事業單位。雖然單位版性質不同,但權三種類型單位的幹部(科級或相當與科級)是可以交流的。
行政單位的副科級以上幹部可以往企業、事業單位交流,這就不用說了。企業、事業單位的相當於行政副科級以上的幹部,也可以通過履行「調任」手續,交流到行政單位擔任領導職務(變成公務員身份)。
㈤ 國企行政專員具體指哪些人
起的行政專員,具體指哪些人主要是一些後勤的服務人員或者是人事部的服務人員,他們都屬於這些行政專員。
㈥ 國企行政級別
國有企業有中央國企和地方國企,中央國企由國資委直接領導,地方國企隸屬於地方政府或者中央部委。國企管理人員的行政級別是套用國家機關公務員的行政級別。根據企業的歸屬地及規模大小和重要性,比照政府部門定出企業的級別。企業管理人員根據在企業的任職,套入相應的行政級別。級別有正部級、副部級、正廳級、副廳級、正處級、副處級、正科級和副科級。
1986年以前,國企管理人員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一樣,有著相同的行政職務級別(從部級到股級)和工資級別(從最高到最低分成24級)。1986年後,行政職務級別套用不變,工資級別分離(主要是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年功工資+績效工資+津補貼)。過去,國企管理人員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享受相同的政治經濟待遇,可以互相調用。現在,除了工資等方面的經濟待遇有差別外,其職務級別等方面的待遇是一樣的。在許多地方,只有國企高管可以調任國家機關領導,或國家機關領導調任國企高管。
以電力行業為例:國家電力公司是部級單位,省電力公司是廳級單位,市電力公司是處級單位,縣級電力公司是科級單位,鄉供電所是股級單位。管理人員則按職務及崗位套入相應級別。取消國企行政級別,提出也快有30年了,至於未來這么樣,看高層改革吧。
企行政級別廢除步履艱難:1999年《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企業及企業領導人不再確定行政級別,2001年經委表示將對企業重新劃分等級,2008年上海市下發通知取消行政級別。現目前還沒有在全國實行。
㈦ 國企的行政級別和政府部門的一樣嗎
企業里目前還有所謂的行政級別劃分,但不是真正的行政級別,也就是說,與專公務員的行政屬級別不一樣。
從2000年就已經由國家經貿委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管理的基本規范(試行)》,經國務院同意並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這一文件明確規定,政府與企業要由行政隸屬關系改為產權關系,取消企業行政級別。
所謂國企領導的行政級別,其實質就是「官本位」思想在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中的反映。在計劃經濟時代,事實上國有企業企業是沒有行政級別的,只是「一把手」多由中組部發文任免,因此才有了級別。比如,很多央企最初成立時的「一把手」是「副部級」,其級別便順延下來了。這種交流甚至成了一種司空見慣的「正常的」人事變動。
國有企業有央企和地方國企之分,央企由國資委直接管理,地方國企隸屬於地方政府或其他中央部委管轄,其級別有正部級、副部級、正廳副廳、正處副處、正科副科幾個級別。
但隨著中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政企不分帶來的有目共睹的弊端。改革開放30多年來,政企分開一直是國企改革的核心問題,而這個問題從來都沒有得到根本的解決。
㈧ 誰是國企行政主要負責人
國有企抄業有中央國企襲和地方國企,中央國企由國資委直接領導,地方國企隸屬於地方政府或者中央部委,級別有正部級、副部級、正廳級、副廳級、正處級、副處級、正科級和副科級。國企行政級別廢除步履艱難:1999年《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企業及企業領導人不再確定行政級別,2001年經委表示將對企業重新劃分等級,2008年上海市下發通知取消行政級別。現目前還沒有在全國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