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審批期限
是的:見文件:
稅務總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2014年2月13日)
② 退稅申請審批表
應該在你的管轄稅務局要退稅審批表,填好紙質的審批表後由稅務局各部門審批之後,再由稅務局在網路系統里給你審批,最後由稅務局向人行申請把該退還你的稅推到你的銀行賬戶里。
③ 退稅審批中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什麼
出口商應在規定期限內申請退稅,收齊出口退免稅的相關資料,出口退稅回附送材料如答下:
1 出口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
2 出口收匯核銷單
3 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
4 商業發票
還有就是你要說明退哪種稅,所需資料不同的。
④ 退稅申請審批表應該怎麼填
一、申請單位填寫部分的填寫要求:
1、帳戶名稱:
企業類:一般為系統登記的納稅人名稱;
個體、個人類:一般為系統登記的負責人名稱,填寫時需在「納稅人名稱」一欄加括弧寫入帳戶名稱,
2、帳號、開戶銀行:
指稅款退至的帳戶,填寫內容必須正確,否則,人行無法確認。開戶銀行名稱的填寫必須與系統所登記的名稱一致,例如:中國農業銀行中山分行,而不能簡寫成「三角農業銀行」——(查詢模塊)開業登記;
3、繳款日期:
為稅款的解交日期,而非申報或扣繳日期——(查詢模塊)通用統計—解交查詢;
二、資料提供:
退稅申請,稅務登記證、申報表、財務報表、稅票(ETS繳款的需到門前列印電子轉帳專用完稅證)復印件等。個體、個人類退稅提供身份證和存摺復印件。
凡是退稅至法人、負責人賬戶外的,即納稅人名稱和賬戶名稱不同,均需由納稅人名稱單位或個人出具授權書,由賬戶名稱單位或個人接收退稅稅款。
三、注意事項:
1、單張稅票退稅時,同一級次的稅種可在同一份申請表中填列;多張稅票退稅時,按稅種分表填寫。
2、填寫內容不得修改。
3、經辦人或負責人簽寫的名字,必須與系統記載的一致。
5、接國庫通知,今後《退(抵)稅款申請表》上的「納稅人公章」和「分局公章」如有缺角、不清的,均退回不予退庫。故印章一定要清晰。
⑤ 申請退稅要怎麼辦理
出口退稅的一般程序及附送資料 出口退稅登記的一般程序:
1、有關證件的送驗及登記表的領取 企業在取得有關部門批准其經營出口產品業務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證明後,應於30日內辦理出口企業退稅登記。
2、退稅登記的申報和受理 企業領到「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後,即按登記表及有關要求填寫,加蓋企業公章和有關人員印章後,連同出口產品經營權批准文件、工商登記證明等證明資料一起報送稅務機關,稅務機關經審核無誤後,即受理登記。
3、填發出口退稅登記證 稅務機關接到企業的正式申請,經審核無誤並按規定的程序批准後,核發給企業「出口退稅登記」。
4、出口退稅登記的變更或注銷 當企業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某些退稅政策發生變動時,應根據實際需要變更或注銷退稅登記。
(5)退稅審批期限擴展閱讀:
出口退稅附送材料
1、報關單。報關單是貨物進口或出口時進出口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以便海關憑此查驗和驗放而填具的單據。
2、出口銷售發票。這是出口企業根據與出口購貨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填開的單證,是外商購貨的主要憑證,也是出口企業財會部門憑此記帳做出口產品銷售收入的依據。
3、進貨發票。提供進貨發票主要是為了確定出口產品的供貨單位、產品名稱、計量單位、數量,是否是生產企業的銷售價格,以便劃分和計算確定其進貨費用等。
4、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屬於生產企業直接出口或委託出口自製產品,凡以到岸價CIF結算的,還應附送出口貨物運單和出口保險單。
5、有進料加工復出口產品業務的企業,還應向稅務機關報送進口料、件的合同編號、日期、進口料件名稱、數量、復出口產品名稱,進料成本金額和實納各種稅金額等。
6、產品征稅證明。出口收匯已核銷證明。與出口退稅有關的其他材料。
⑥ 出口退稅認定審批未通過怎麼辦
變更吧,填寫稅務登記變更表把上邊的地址盡量變更一致。
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也變更,與生產經營地址一致。
一般納稅人認定是要調查的,怎麼會沒發現經營地址和稅務登記證上的地址不一致。
⑦ 如何列印出口退稅審批通知書
上海關官網下載,同時需要出口收匯核銷單、合同、發票之類的,向海關申請退稅
⑧ 車輛退稅已審批,錢什麼時候到賬
認證增值稅專用發票與不抵扣是兩件事情,從我個人的了解中,沒有在認證系統中有版此選項啊。你認證的權目的就是為了確保這項信息在稽核系統中保存他的信息,以便於以後的退稅,認證完成後,正常做帳,不申報抵扣就行了。
⑨ 我公司一筆退稅3月份已經通過了審批,可是現在都7月份了退稅還沒有下來,請問會是什麼原因呢
你去找幫你們報關的問問
⑩ 什麼是出口退稅資格備案登記表這個表在哪弄啊需要什麼證件什麼手續審批需要多少天呢急,謝謝!
所需資料:
(一)納稅人應提供主表、份數:《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表》,2份(二)納稅人應提供資料:1. 需出示的資料:《稅務登記證》(副本)2. 需報送的資料:(1)已辦理備案登記並加蓋備案登記專用章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沒有出口經營資格的生產企業委託出口貨物的提供代理出口協議原件及復印件(2)海關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無進出口經營資格的生產企業委託出口貨物的不需提供)(3)外商投資企業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原件和復印件(4)特許退(免)稅的單位和人員還須提供現行有關出口貨物退(免)稅規定要求的其他相關憑證
納稅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
對外貿易經營者(包括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應在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後30日內,持有關證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退稅部門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手續。沒有出口經營資格的生產企業委託出口自產貨物(含視同自產產品)的,應在代理出口協議簽定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退稅部門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手續。
審批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准確、各項手續齊全、無違章問題,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如出口商提交的證件和資料明顯有疑點的,在2個工作日內轉下一環節,經核實符合規定的,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結。
各類表格可以在國稅局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