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配置法規
① 《安全生產法》規定,從業人員超過多少人,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超過一來百人。
《安全生產法》第二自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1)人員配置法規擴展閱讀
新《安全生產法》一是明確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將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設置專門機構或者配備專職人員的從業人員下限由300人調整為100人。
二是規定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管理人員的7項職責,主要包括擬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等。
三是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作出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應當聽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意見。
② 安全法規規定300人以上應設置幾名專職安全管理員
安全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300人以上生產經營單位沒有具體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人員配置法規擴展閱讀:
安全管理員主要職責:
一、持證上崗,主動組織排查各類有關安全隱患,並制定合理方案或填寫排查記錄。研究本部門主要安全問題,在思想上統一安全責任,認真研究落實公司各項安全規章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確保本部門順利實行安全生產工作。
二、定期日常安全管理培訓,建立控制、完善公司突發性事故制度,參與編制事故應急救援和演練工作,特別在重大節日、重大假期進行中。
三、定責定片管理,做到在開工前,對環境設備排查,消除重大安全隱患,做好交接責任、組織、制度、防範措施落到實處。
四、制定對生產部門人員有關安全作業教育作業文件,定時排查 ,全面履行安全職責,確保員工無違法犯罪。
五、積極開展創建「文明施工」活動的宣傳,使人人知曉創建活動和積極參加。
六、巡查有毒有害危險品管理,實驗室要對化學物品嚴格管理,做到「五雙」嚴格手續,定期排查,賬物相符。
七、對於安全員不定時巡查或防範工作不重視、發生重大事故不及時報告的,班組管理幹部有權越權上報主管部門,安全員要承擔相應處罰責任。
八、負責跟班中的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排查現場管理中存在各項不安全因素,參與及時整改和查驗。
九、配合管理人員和相關作業人員完成指定任務,聽取群眾反饋。帶動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充分發揮群眾安全員(群安員)的作用,積極開展群安員活動。
安全員-網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網路
③ 10KV變配電室值班電工人員配置有哪些法規規定
人員配備:
(一)35KV及以上企業變(配)電所,應按四值三班輪值制配備專職運行值班電工,每班至少二人,由技術較熟練者擔任正值。
(二)10KV容量在630KVA及以上或有高壓配電裝置的變(配)電所應有專職運行值班電工二十四小時值班,每班二人 。
(三)10KV容量在630KVA以下變(配)電所,按本單位生產情況確定值班班次和配備運行值班電工,每班至少一人。操作時至少二人。
(3)人員配置法規擴展閱讀:
安全規程
1、值班電工必須具備必要的電工知識,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熟悉供電系統和配電室各種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並具備在異常情況下採取措施的能力 。
2、值班電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值班巡視制度,倒閘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設備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項制度規定。
3、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及擔任監護人的人員,應經動力部門領導批准。
4、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並符合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5、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鞋,並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
6、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
7、與供電單位或用戶《調度員》聯系,進行停、送電倒閘操作時,值班負責人必須復核對無誤,並且將聯系內容和聯系人姓名作好記錄。
④ 建築工程安全員配備屬於國家規范哪一條
第六條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按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建築結構、動力、機電、大型設備等進行安全管理並負責其安全運行。根據企業生產能力或施工規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人數至少為:
集團公司—1人/百萬平方米/年(生產能力)或十億施工總產值/年,並不應少於4人。
工程公司、區域公司、分公司—1人/十萬平方米/年(生產能力)或一億施工總產值/年,並不應少於3人。
第七條 建設工程項目應當成立由項目經理負責的安全小組,小組成員為企業委派到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置至少為:
(一)建築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築面積:
1萬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為1人;
1~5萬平方米的工程為2人;
5~10萬平方米的工程為3人;
5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應當設置安全總監,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按照安裝總造價:
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為1人;
5000萬-1億元的工程為2人;
1億元-2億元的工程為3人;
1億以上的大型工程應設置安全總監,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
⑤ 「城管執法人員的數量配備應按照市區人口的萬分之五配備」這個標准出自哪條法律法規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鎮市容環境衛生勞動定額》(2008年11月1日執行)中規定:「市容環境衛生監察、執法人員的定員數按城市人口的萬分之三至萬分之五」配備。
⑥ 物業行業法規法令條例怎麼規定物業服務人員配置比例
人員配比沒有強制要求,而是以物業服務標准來核算人工數量及工時的。
⑦ 有沒有法律規定商場人員配置必須不得少於多少人
沒有規定,企業按需求配置人員數量。
⑧ 湖南120人員配備 設備配置 工作職責 標準的法律規定
事業編制不同於公務員編制
急救中心是醫院類的,屬於事業單位。人員是事業編制,內但參照公容務員管理。
事業編制可分為全額事業編制、差額事業編制和自籌自支事業編制三種。
全額編制又叫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管理,基本待遇與公務員一致,多為一些公益性事業單位和部分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如城管、學校、農技站等。
差額事業編制,由財政進行差額撥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掛鉤,如醫院和部分景點等。
自籌自支事業編制,實際上與企業差不多,待遇和經營狀況息息相關,多為一些服務型事業單位,如培訓中心、設計室等。
⑨ 物業服務人員配置有法律法規規定嗎
按照物業公司或者被服務業主的需要確定。
⑩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法規信息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
關於印專發《建屬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 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江蘇、山東省建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中央管理的建築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全面落實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我們組織修訂了《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原《關於印發<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的通知》(建質[2004]213號)中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