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行政出差
1. 是律師事務所,發給律師們辦案的交通,出差等補貼費用繳個稅嗎可以用造表發嗎
如果律師按月取得工薪的,此費用是經營成本,需要報銷,如果現金發放,除了誤餐費按公司規定標准發放無需發票外,其他的應並入工資計算個稅。如果是分成的,律師取得的收入可以扣除辦案費用再計算個稅。
2. 律師要出差嗎
律師是否經常出差取決於案源的來源,案源在外地就需要經常出差,並且《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對此做個規定,具體法條如下: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律師事務所需要預收異地辦案差旅費的,應當向委託人提供費用概算,經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確需變更費用概算的,律師事務所必須事先徵得委託人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二條 律師服務費、代委託人支付的費用和異地辦案差旅費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收取。律師不得私自向委託人收取任何費用。
除前款所列三項費用外,律師事務所及承辦律師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委託人收取其他費用。
(2)律所行政出差擴展閱讀:
律師出差是由其執業范圍決定的,如果擔任案件的法律顧問、代理人、辯護人等會根據案件的性質決定是否出差,比如需要調查取證,證件在外地就需要出差的。在異地有分所的,有案件交流時也需要出差。
中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了律師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內容和范圍:
(一)擔任法律顧問;
(二)擔任訴訟代理人;
(三)擔任刑事辯護人;
(四)擔任非訴訟代理,參與調解和仲裁;
(五)解答法律咨詢,代寫法律文書等,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
《律師收費標准》
第二十四條 律師事務所異地設立的分支機構,應當執行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收費規定。
第二十五條 律師事務所異地提供法律服務,可以執行律師事務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務所在地的收費規定,具體辦法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3. t律師事務所律師的辦案差旅費計入什麼科目,分錄
差旅費應單獨報帳,即其不計算在律師費用裡面
4. 我在異地有個訴訟.由於案子在異地, 律師要求我支付訴訟費和差旅費到他個人賬戶中, 並通過個人賬戶向法院支.
你好
這樣做不規范,建議:
1、把上述款項交到律師事務所,版律師事務所給你出具單據;需權要支付時,律師從所里領取相關費用;結案時,律師與所里內部結算,你與律師事務所結算。
2、根據法院通知,直接把訴訟費打入法院賬戶;與律師商議差旅費金額,然後把費用打入律所賬戶;結案時分別與法院和律所結算。
5. 法律援助律師收差旅費3000違法嗎
違法。根據《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十條第四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律師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律師「私自接受委託、收取費用,接受委託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違法行為:(四)向法律援助受援人索要費用或者接受受援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律師不得向受援人索要任何財物,否則違法。
同時,我國《律師法》第四十八條:「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給予停止執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處罰: (一)私自接受委託、收取費用,接受委託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二)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不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的; (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的; (四)泄露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對律師的上述行為作出了處罰規定。
另外,《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律師事務所應當接受指派承辦法律援助案件。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費用。」依此規定,律師事務所在與受援人簽訂委託代理合同時,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費用。
律師從事法律援助活動,司法部門會根據案件性質,案件給予律師不同補助。
希望我的上述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6. 請問律師事務所律師無業務不交稅,但是律師辦案也產生差旅費,是否可在計算合夥人個人所得稅時扣除此差旅
不可以的,現在我國的個人所得稅的徵收規定是個人收入扣除國家規定可減免的費用。
現在可以不扣稅的部分主要是個人繳納的社保費用、公積金費用等
7. 合夥律師事務所的合夥律師出差補助可以在稅前扣除嗎
依法納稅是公民的義務,沒有看見有這個規定。
8. 北京創為律師事務所出差一般要多長時間
由不同案件、出差距離遠近決定。
9. 律師事務所律師的辦案差旅費計入什麼科目,計入營業支出可以嗎
老大,你肯抄定沒學過會計,你襲都不知道管理費用是什麼????
您還是看看會計書吧!這些都是書本上的死東西,沒法解釋
如果你們單位不是新成立的,看看你們單位以前的憑證和賬,這樣有助於你的學習,好處多多
如果你們單位沒設置管理費用這個科目,就把差旅費記入營業支出
10. 律所實習期內讓出差一年正常嗎
一般律所的實習期內基本上也都是干一些打雜的或者是輔助性的工作,而且利索的工作特性,每年出差也是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