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方針
Ⅰ 行政方法有利於組織內部實行統一行為,保證組織統一目標的實現,能迅速有力地貫徹上級的方針政策,對全局
錯誤。因為行政方法雖然有利於組織內部實行統一行為,保證組織統一目標的實專現,能迅速有屬力地貫徹上級的放在政策,對全局活動實行有效的控制,但是行政方法是其它各種管理方法運用的必要手段,其本質是為管理服務,因而不能取代其他管理方法。
Ⅱ 政黨或政府制定的對教育活動的指導方針和行政措施稱為什麼
我國的行政監督復體系: 行政監督體制系按不同的標准有不同的分類。
按照主體分類:可分為權力機關的監督、司法機關的監督、政黨的監督、人民群眾的監督和社會輿論的監督、行政機關自身的監督。按照各監督主體同行政機關的關系,可分為內部監督和外部
Ⅲ 上海市行政管理學校的辦學方針
學校以「以就業為導向、以質量求生存、以特色立品牌、以創新求發展」為辦學方針,以「塑造健全人格、培養過硬技能」為辦學指導思想,以」藏漢同校,普職並舉,四教聯動,五育並重「的辦學方略,以「做特職業教育,做精民族教育,做大社會培訓」為辦學方向,按照「一張文憑、多張證書」的要求,力求讓學生在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上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近年來,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改革創新,勇於開拓,取得了豐碩的辦學成果。2002年被評為「嘉定區文明單位」,被市政府授予「上海市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光榮稱號,2003年受到教育部、中組部、人事部等六部委的表彰,獲得「全國學校對口支援先進單位」的殊榮,2004年被評為「上海市百所中等職業學校重點建設驗收評估合格單位」,2005年被教育部新調整認定為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
Ⅳ 我國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方針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一章第三條: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建立用人單位負責、行政機關監管、行業自律、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的機制,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
擴展資料:
職業病的現狀
由於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還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總體經濟發展水平較低,工業基礎薄弱,生產工藝落後,衛生防護設施差,工作場所普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特別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鄉鎮企業、私人企業和外資企業發展,用工制度發生了變化,新興產業日益發展,許多新技術、新材料得到廣泛應用,各種新職業病危害因素也大量出現。
造成我國目前職業病危害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由於我國還是一個總體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發展中國家,工業基礎較為薄弱,與目前較快的經濟發展速度相比,勞動條件、勞動保護科學技術裝備一時還跟不上。
我國正處於從傳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型時期,多種所有制並存的局面已經形成。國有企業體制轉換和結構調整進入攻堅階段,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集中暴露出來,勞動用工制度改革和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進入城鎮務工,形成龐大流動勞動力大軍。在當前職業衛生法制尚不健全的情況下,損害勞動者健康權益,不惜以犧牲勞動者健康為代價追求高額盈利的現象,在一些地區和企業仍十分普遍。
鄉鎮企業的職業衛生問題更為突出。由於中小鄉鎮企業的無序發展,使原來主要集中在城市和工業區的職業病危害迅速向農村地區轉移,從經濟發達地區向發達地區轉移。在西部大開發過程中,這種情況可能還會日益嚴重。
參考資料:法律法規資料庫-中國政府網
Ⅳ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內容
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1目的
1.1通過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員工搞好安全生產責任感和自覺性,增強全員的安全意識;
1.2通過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全體員工對安全生產性的認識,提高其安全技術知識水平,增強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實際能力。
1.3通過加強安全教育,使全體員工自覺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本質安全創造良好的條件。
2由於我廠的特殊的性承擔者員工的各層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對安全生產教育的基本內容做了如下要求:
2.1安全生產思想和方針政策教育
2.1.1安全生產技能教育
2.1.2勞動安全衛生法紀教育
2.1.3典型經驗及事故案例教育。
2.2新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
新員工,包括新調入的工人、幹部、學徒工、臨時工、合同工、代培人員和實習人員等。所謂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級、分廠級和班組分別對新員工進行的安全教育活動。
2.2.1公司級教育
公司級教育由公司安環部對新員工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①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意義、任務。
②公司概況
③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④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和教訓;
⑤工傷事故的概念及其處理;
⑥公司特殊危險區域;
⑦對新員工的要求和希望;
2.2.2分廠級安全教育,其教育內容包括:
①分廠生產情況及特點;
②分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③分廠區域內的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項。
2.2.3班組(崗位)教育,其教育內容包括:
①本班組生產情況及特點。
②本班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③本班組區域內的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項;
④安全操作規程。
3「四新」和變更工種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是指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製造新產品時,進行新工作崗位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其教育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介紹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新材料的特點及相應的操作方法;
②「四新」投產過程中的危害因素及防護方法。
③新制定的職業健康安全作業指導書。
4復工安全教育
復工安全教育是指員工工傷傷愈復工前,或員工經過種較長時間(一般為6個月和以上)的假期後重新上崗工作前,對員工進行的安全教育。
4.1傷愈復工安全教育
傷愈復工安全教育,主要是針對受傷者經歷的事故進行。其內容為:通過全面分析事故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引導復工者端正思想認識,吸取教訓,嚴格遵章守紀,提高操作技能,克服操作中的失誤,增強預防事故的信心和能力。
4.2休假期滿復工安全教育
員工休假,如探親、婚嫁或是家人的生老病死,很易為員工帶來身心疲倦和情緒波動。因此,必須重視對休假後復工者的安全教育,要針對復工者休假的類型,重點進行「收心」教育,使期輕裝上崗。
5全員安全教育
5.1中層以上幹部的安全教育
企業中層以上幹部安全教育的內容主要有:
① 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意義、任務和工作內容等。
② 勞動安全衛生法規教育;
③ 本企業安全生產制度和本職安全生產責任制。
④ 本企業安全生產特點和一般的勞動安全衛生技術知識;
⑤ 現代安全管理知識;
⑥ 如何搞好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⑦ 如何做好安全生產保障工作;
⑧ 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辦法。
5.2班組長安全教育
對班組長安全教育的內容應包括:班組長安全職責,如何組織班組日常性安全活動和對本班組工人的安全教育,發生傷亡事故後的報告、處理方法及程序等。
5.3安全管理和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和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其目的是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加強有關安全管理,安全技術知識、工業衛生知識和各類安全專業理論與實踐知識的教育與訓練。
5.3.1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經過專門訓練,方能上崗;
5.3.2安全管理幹部的崗位培訓內容主要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准等,國內外安全與工業衛生的現狀及發展趨勢,以及安全管理方法、安全技術與工業衛生技術等。
5.3.3安全技術人員的培訓內容可側重於與生產工藝相關的安全技術等。
6日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其形式一般有定期的班組安全學習,安全活動日,交接班制度及班前班後會,不定期的事故分析會,事故現場教育,以及其它安全會議等,安全教育的形式可多種多樣,除上面提到的舉辦培訓班及利用各種會議形式外,還可用板報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
Ⅵ 社會行政主體的指導方針和原則是什麼。
行政指導:是指行政主體在其職責、認為或其管轄的事務范圍內,為適應復雜多變的經濟和社會生活需要,基於歸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行政相對方的同意或協助下,適時靈活的採取非強制手段,以有效的實現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產生法律效果的行為。
行政指導的特徵:1)是行政主體的社會管理行為;2)適用的范圍及其廣泛,其方法多種多樣;3)屬於積極行政的范疇;4)是符合現代法制原則的一種具有行政活動性質的行為;5)是一種柔性的不具有法律強制力的行為;6)是不直接產生法律後果的行為。
行政指導的種類:
行政指導的意義:1)是對現代法律不完備的及時補充;2)是對某些僵硬法律手段的有效替代;3)體現了現代行政管理民主化的發展趨勢。
行政指導在我國行政管理中的作用:1)對法律手段的補充作用;2)輔導和促進作用;3)協調和疏導作用;4)預防和抑製作用。
行政指導的必要性:1、行政指導是建立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2、行政指導是轉變政府職能和行政模式的要求;3、行政指導是現代行政法治成本效益原則的要求;
行政指導的原則:1、合法原則;2、合政策原則;3、民主自願原則;4、及時靈活原則。
加強有關行政指導的法制建設:1)建立審議會制度;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告示制度;3)建立行政建議、勸告、告誡制度;4)加強和完善行政調解和協調制度;5)建立健全行政獎勵制度;6)健全行政計劃制度;7)建立責任、救濟制度
我國行政指導的特點:1)自實行改革開放,特別是確立發展市場的方針以來,國家開始重視了對行政指導的立法規定;2)這些規定主要涉及經濟管理部門、科技管理部門和某些社會管理部門的管理領域;3)這些規定往往較為原則、簡單,在理解上的伸縮性相當大;4)立法對行政指導的程序鮮有涉及。
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行為在時間和空間上的表現形式,即指實施行政行為所遵循的方式、步驟、順序以及時限的總和。
Ⅶ 行政執法局的機構設置和執法方針以及執法程序等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規定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有關管理辦法;制定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管理目標。
(二)負責對轄區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組織領導,綜合管理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完成行政執法的目標和工作任務。
(三)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受市、區人民政府或有關職能部門的委託行使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具體對涉及以下幾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①市容環境衛生、物業管理、城市規劃、土地礦產資源、綠化、市政;②環境保護方面的雜訊、揚沙粉塵、有害氣體排放及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③工商方面的佔道商販;④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侵佔城市道路及交通設施;⑤負責轄區內農業資源保護、耕地保護等相關的農業行政執法任務;廈門市有關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行為。
(四)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在轄區范圍內開展專項執法行動。
(五)受理有關規定由區局管轄的和市局交辦或指定管轄的行政違法案件。
(六)負責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建立各種管理制度和措施,並負責具體落實,規范執法人員的行為。
(七)負責轄區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的日常監察工作,查處執法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並上報。
(八)負責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工作以及轄區內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群眾來信來訪工作。
(九)負責辦理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後,有關部門不得再行使已經統一交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對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履行職責的活動,有關部門應當予以支持、配合。
二、機關科室和直屬執法中隊設置和崗位職責
綜合科職責
1、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發文的審核、重要文件材料起草、文電處理、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2、組織、協調以局機關名義召開的各種會議;
3、負責全局制服、辦公用品和設備的購置和配發,做好後勤保障和車輛調度、管理等工作;
4、負責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
5、負責全局的年度財務預算、會計核算、財務監督等工作;
6、做好全局人員年度的工資、公務費、業務費等的經費結算;
7、負責罰款的結算工作;
8、制定和完善財會制度。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政策法規科職責
1、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制訂相應的實施辦法。
2、負責規范性文件使用中的解釋工作。
3、負責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執法責任制和執法程序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4、負責制訂和實施各項執法工作制度,審核行政處罰案件。
5、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監督、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6、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和普法工作,組織執法隊伍的業務培訓和體能訓練。
7、負責組織協調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開展專項執法。
8、組織有關涉及城市管理的綜合整治和執法中的協調工作。
9、負責業務工作統計、匯總和分類歸檔。
10、開展業務工作調研與交流、指導基層開展業務工作。
11、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監督檢查科職責
1、協助局領導對全局的業務工作進行協調和監督,負責執法隊伍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督察。
2、負責檢查執法案件的處理情況。
3、督察不依法處理、不及時查處的案件;
4、對執法人員違反依法行政、文明執勤和隊容風紀等方面規定的行為進行糾察,責令執法人員停止違法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5、負責承辦、落實群眾舉報、投訴及各類來信、來電、來訪。
6、落實社會服務承諾和「110」聯動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轄區行政執法中隊職責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2、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市園林、綠化、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流動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非機動車侵佔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歷史風貌建築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9、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行使的以及省人民政府決定調整的其他行政處罰權;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動行政執法中隊職責
1、機動行政執法中隊是由局直接調遣的行政執法機動分隊,履行轄區行政執法中隊的職責。
2、負責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緊急、突發事件的處理和較大違法違章案件的查處。
3、協同、配合、支援轄區行政執法中隊的行政執法行動。
4、執行局機關制定的專項整治行政執法任務。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綜合執法隊職責
1、協助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開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和普法工作。
2、配合主管部門開展《廈門市經濟特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規定》的職權和職責。
3、行使行政管理部門委託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接受農林水、教文化、衛生三個行政管理部門委託行使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行政處罰權;協助農林水、教文化、衛生三個行政管理部門對農林水、教文化、衛生三個方面突發事件的立案查處。
4、負責轄區內建築廢土管理工作。接受市建築廢土管理機構的委託,行使轄區建築廢土的管理職權;負責設置轄區建築廢土處置場地和中轉站;負責受理、審核建設單位和個體生產建築廢土的種類、數量、處置場地、運輸路線等申報事項;受理從事建築廢土運輸車輛、船舶的登記;對建築工程需要填埋建築廢土的,根據申報情況進行調劑。
5、負責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及各類來信、來電、來訪案件,按規定要求及時查處、反饋。
6、做好執法業務工作統計、匯總和分類擋案。
7、完成主管部門賦予的其他任務。
Ⅷ 一國兩制方針已經或可能在哪些審計行政區實行
「一國兩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前任領導人鄧小平為了實現中國統一的版目標而創造的方針,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台灣問題上的主要方針,也即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所採用的制度。
「一國兩制」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簡稱。「一國兩制」指的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國家的主體實行社會主義,香港、澳門和台灣實行資本主義。「一國」是「兩制」前提。認同「一國兩制」首先必須認同「一國」
Ⅸ 中國在香港行政主權的基本方針是什麼提出者是誰
1984年12月19日,中英雙方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專國政府關於屬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簡稱《中英聯合聲明》。根據這份聲明,英國政府需在1997年7月1日將香港的主權移交中國,而香港成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在上述協定中,中國政府會依照鄧小平所提出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之政策,確保香港繼續奉行資本主義制度而非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不抵觸基本法的法律予以保留,50年內原有生活方式不變,並保證香港除外交及國防外,各方面都擁有「高度自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