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暴力執法對策
這個問題要看城管是否按照規定執法、如果沒有按照規定被攤主砍傷、責任就不在攤主身上。
『貳』 四川閬中城管被曝暴力執法,真相究竟如何
大家都知道,公職人員是為人民服務的,這是國家對他們職責的要求,但在現實生活中,卻有一小部分公職人員,存在濫用職權的行為。不過那都是曾經出現過的現象,如今的公職人員,在國家的整頓和要求之下,一般是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但是在網路上,我們還是能偶爾看到某某地方城管暴力執法的新聞,就比如四川閬中的城管,就被曝光說出現了暴力執法的行為,因為在城管執法執法過程中,跟商家產生了沖突,而在此期間一位小女孩被傷到了臉部,而且比較嚴重。所以四川閬中城管暴力執法的新聞就成為了網友關注的熱門新聞,那四川閬中城管的這次執法,究竟屬不屬於暴力執法呢?這個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麼呢?接下來,冷眼就給大家聊一聊這個事情,給大家大致還原下四川閬中城管的整個執法過程,讓大家看到這個事情的真相,看看四川閬中的城管們是不是暴力執法。
『叄』 你認為當前城管執法工作中亟需改進和提高的應該是哪些方面
都沒人回答?
那我坐個都不願意坐的沙發吧~~~~~!!!!
就目前這輿論態勢吧~必須要學會打太極,鑽研打醬油;事情要盡量少管,最好不管;出門在外要眼觀六路,耳聽八方,以防身後之棍,背後之刀。事情管不好是個人能力問題,管好了是領導能力問題。市容管好了,是領導面子光彩,市容管不好你也不會受處分,但是管出事來了,替罪羊絕對是做事的人。碰上檢查的時候樣子要擺出來,但說說就行了,領導不在堅決不強制。市民投訴的時候,去看看,然後報告說搞不定,請求領導派增援,基本磨磨就完事了。無為之治乃大智慧也~
但如果咱么國家的領導和百姓都希望生活的地方像香港、新加坡一樣美好,那就要學學人家的法制化了。首先強調一下,這個不是靠城管一家能做到的。
第一、是輿論問題。我現在都不怎麼看騰訊的那新聞了,社會類的新聞寫的像娛樂新聞,靠標題賺取點擊率,內容空洞和不實,就像原來地攤上擺的《XX和XX的不倫之戀》這類書一樣,你看標題去買書吧!絕對後悔。政府主管部門要對於不實報道和故意錯誤引導的報道要堅決用法律武器去抵制,可以到法庭告媒體啊!這么弄幾次之後,至少主流媒體不敢亂報了吧!國外的那些知名的媒體,有幾個敢這么亂報的,為什麼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大公報、朝日新聞在他們那威信那麼高,是因為他們那很少有這么不負責任的報道,即便有了,也能及時的向讀者致歉改正。這才是真媒體~~~~~補充一個題外話,釣魚島事件,大部分中國人所得到的關於釣魚島的資訊都選擇網路,而日本人大部分都是選擇報紙。
第二、政府部門領導的思路問題。很多事情的暴露看上去是個簡單是事,其實真都不簡單,尤其牽扯到政府。城管和小販的問題,在不用思考的前提下,必定是城管暴力執法,小販淚灑街頭,不用說,這樣的人呢太多了。可是再細細想想,為什麼這么多事發生了,城管依然要做這些往風口浪尖上舔刀子的事。傻子才願意這么做呢!只是因為有這樣的地方法規要求他們這么做,在中國行政權和立法權還無法完全脫離附庸關系的時代,基本是什麼樣的政策才有什麼樣的法律法規。只要領導說這事不用去動了,下面的肯定不會動了,但是你既要管控好市容,又要不出事……
不想打字了~~~~~~吃飯去
『肆』 如何破解「城管執法難」
城管是維護城市秩序的重要力量,但其群體形象卻很糟糕,絕大多數城管新聞都繞不開「暴力執法」這個關鍵詞。究其因,城管們似乎從未把自己當作城市管理的「服務員」,而是一直甘願做追求秩序美學的「管家」——為了市容市貌的整潔,他們孜孜不倦地與街邊流動攤販上演「貓鼠大戰」。
慣於集體出動的城管執法者,往往表現得比較強勢和蠻橫。因此,即便有些沖突的責任不在城管,公眾依然會習慣性地同情作為「弱勢群體」的小販。城管群體頻頻遭遇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尷尬,原因就在於片面地將整潔、光鮮當作了城市管理的最高追求。
良好的街頭秩序、整潔的市容市貌,當然值得追求和維護。但是,在日常的生活中還有比這更重要的東西。每一個街邊小攤都關聯著一個家庭的生計,都關繫到一群市民的消費需求,城管將這些小攤掀翻或者沒收,當然是最簡單的處理方式,但未必是最佳處理方式。如果因為覺得小攤小販影響了市容市貌,就粗暴地將他們打傷打殘打死,更是價值次序錯亂的表現。
轉變城市管理理念,才能實現規范城市秩序與保障小販權益的「兼容」。在香港,被稱為「走鬼」的無牌小販,也曾讓香港政府十分頭疼,但香港並沒有一禁了事,而是通過頒發牌照的方式將小販納入了法制軌道。香港每年都要按街區交通情況及市民需要進行測算,確定固定攤位和流動攤位數目,小販必須持牌經營,並接受食物環境衛生署下的小販事務隊的衛生監管。
前不久瘋傳網路的那篇講述「洛陽大叔在美國擺攤」的文章,讓我們見識了美國「城管」是如何與小販和諧共存的。紐約街頭也有不少流動攤販,但他們要接受嚴格的衛生監管,否則將面臨數千美元的重罰。然而,小攤販的權利總能得到充分尊重,因此不會出現暴力執法事件。非但如此,當地的城市管理者還認為,街頭小販在紐約食品消費里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是構成紐約風景的一員。
城市化最重要的尺度是人,在追求城市秩序和市容市貌的同時,時刻都應將人的權利置於首位。要破解城管執法的尷尬,出路在於將小攤販納入規范管理的軌道,讓他們在高樓林立的城市能有更多生存空間。做到這一點,不僅有助於滿足城市人差異化的消費需求,還能為城市生活增添幾分「人情味」。
(責任編輯:年巍)
『伍』 聚焦城管「暴力執法」。近年來城管暴力執法事件有:2009年2月,無錫北塘城管執法人員「霸王餐」事件;200
(1)轉變政府職能,建設便民利民的服務性政府,而不是包辦一切。(1分) (2)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對人民負責的原則。為人民管理城市,而不是為城市管人民。(或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工作態度,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1分) (3)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做到合理行政、合法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3分,四個要求2分)提高提法行政的水平,加強立法,嚴格規范城管的執法行為(1分);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和文明執法,不斷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或提供城管人員素質也可以)(1分) (4)加強對政府權力的監督,防止權力濫用。(1分,從民主監督角度答也可以得分) 『陸』 大家怎麼看待城管暴力執法城管是迫不得已 關鍵是城管到底執的是哪門子法?「強制執行」應該由警察執行或由法院判決後交由警察執行。侵犯他人人身財產的執法行為應當慎之又慎,行政行為不應包括此類行為。像西方,就是闖紅燈,警察也不會當街罰款,而是給你一張傳票,限你某日去簡易法庭申訴。這才是法治。現在是所謂「執法者」又管又罰,管不了發不成就動手使用暴力,這不是法治,是黑澀會。。。 『柒』 城管暴力執法,應當面臨怎樣的處罰 按照單位的紀律規定處罰,同時按照治安案件處理,如果觸犯刑法,需要負法律責任 『捌』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城管工作
城市的發展建設離不開城市管理工作,在某種程度上,一支高素質的文明城管隊伍是一支現代化城市的發展標志,很難想像一個沒有城管的現代化城市會是何種模樣。因此,如何把握時代特徵,與時俱進開展好城管工作,正成為城市發展迫切需要研究並解決的課題。 『玖』 城管暴力執法該向什麼部門投訴 搜集證據,到上級部門投訴或申請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十)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9)城管暴力執法對策擴展閱讀: 行政復議受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十七條 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除前款規定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十八條 依照本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接受行政復議申請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對依照本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屬於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 應當自接到該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轉送有關行政復議機關,並告知申請人。接受轉送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後超過行政復議期限不作答復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受理;必要時,上級行政機關也可以直接受理。 第二十一條 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 (一)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三)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 (四)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拾』 城管暴力執法引起群憤局長出馬碰到大領導是什麼電視劇 《我們的快樂人生》集數:共30集上映:2012年地區:中 國語言:國 語主演:高明、於震類型:劇情 熱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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