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規定摩托車
『壹』 交通法規摩托車
無牌駕駛
由於無牌摩托車未經車管部門安全檢測,其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極不可靠,存在嚴重交通安全隱患。加之存在僥幸心理,駕駛無牌摩托車時心理上常關注著逃避檢查,自然注意力相對分散,因此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同時駕駛員心存僥幸,恣意妄為,成為交通事故逃逸案的重點。
同時無牌摩托車沒有保險,很多上路行駛時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心存僥幸,採取逃逸方式躲避法律的制裁,無視《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而置傷者的生命安全於不顧,駕車逃離事故現場,甚至致使傷者得不到及時搶救而死亡。
第三、無牌無證摩托車的大量存在使得走私、盜搶、拼裝機動車等違法犯罪行為有了生存空間,而且飛車搶奪、搶劫案件的作案人駕駛的多是無牌無證摩托車,易使社會治安惡化,影響安定團結,破壞經濟建設軟環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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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
由於駕駛者大多沒有經過系統的培訓,對《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無所知,交通法制觀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識差,在道路上行駛是橫沖直撞,亂停亂放,隨意調頭,嚴重破壞道路交通秩序,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駕駛機動車。3
未按期審驗
隨著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加快了車輛的更新速度,從而也帶來了舊車交易市場的繁榮,同時也滋生了不少拆車場點和報廢車回收市場,由於缺少監管,經營不規范,運作手段簡單,不少人為圖出行方便,以低廉的價格買回這些舊車,也不辦理任何手續,繼續使用。而在學校不少老生離校,日常使用的摩托車等交通工具大多會折價賣給師弟師妹,但這些車輛有多少按期參加年度檢驗?由於不參加年度檢驗,車輛的安全性能很難保證,而且大多缺乏良好維護,安全技術性能下降,使之存在極其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規定:對登記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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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規定佩帶頭盔
嫌麻煩是不戴頭盔的一個重要原因。特別是在夏季,天氣炎熱,戴上頭盔後腦袋汗水淋漓,比較麻煩。由此我們便不難理解,在人們法律意識普遍淡薄的情況下,摩托車駕、乘人員為了一時舒服便棄安全於不顧的所謂「合理性」了。從人群分析,在駕乘摩托車的人群中,不戴頭盔者呈以下情形:一是男性居多,女性為少。二是青年居多,中老年為少。這大概與生理有關。男性雄壯,不求細節;青年叛逆,敢於試法;中年持重、女性細膩。從地域分析,不戴頭盔者農村地區較多,城區較少。從時間分析,春夏季較多,秋冬季較少。夜間較多,白天較少。秋冬季節天氣相對寒冷,頭盔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禦寒效果,所以人們不自然地就會自動戴上。而春夏季氣候溫暖,尤其是夏季,天氣炎熱,頭盔戴到頭上很多人會感到不適,遂將安全拋到腦後。夜間同白天相比,道路環境變化較大。一方面路面車輛較少,相對安全;另一方面路面執勤警力下降,科技監控設施不能做到每一路段面面俱到,這給不戴頭盔提供了空間。
可是摩托車穩定性能相對較差,安全性能較低,在高速行駛的過程中,一旦發生撞車,摩托車的乘坐人和駕駛人常常會被拋出。摩托車遭撞擊後人的頭部受傷有兩種情況:一是前額被碰受傷,間接傷害後腦;二是後腦勺著地,直接傷及腦部。但如果駕駛人員、乘坐人員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佩戴安全頭盔,許多悲劇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明確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法律的規定是有科學性的。在人體的各部分構造中,人的頭部是最為脆弱的。
『貳』 哪一條法律規定摩托車可以上高速
既然法律規定摩托車可以上高速公路,地方法規不給上高速公路,它這不是違法了嗎?只有中國會有這種法律
『叄』 2017年國務院批准摩托車上高速在交通法第幾條
交通法中沒有規定禁止摩托車在高速路上行駛,但是由於最低時速的限定,所以排氣量50cc以下的摩托車被「拒之路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
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節 高速公路的特別規定:
第七十八條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根據此條規定的速度限制,摩托車只能在高速路最外側車道行駛)。
第八十三條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人。兩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不得載人。
(3)交通法規定摩托車擴展閱讀
多數省、自治區、市的地方性法規禁止摩托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於是便引發了國家法律與地方性法規的法律沖突現象。具體表現分為如下四種形式:
1、允許摩托車上高速公路的地方性法規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2007年3月30日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07年10月1日起實施)第80條第12款指出:「載貨汽車車廂載人及二輪摩托車載人的,處200元罰款。」《大連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4條第13款指出:(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學習駕駛機動車或兩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載人的。」
2、委婉允許摩托車上高速公路的地方性法規
《天津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規定》是由1997年7月9日市人民政府發布,2004年6月30日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天津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規定>的決定》修訂公布的,並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通篇迴避了「摩托車上高速公路」這個敏感話題,甚至連「摩托車」三字都沒有。據此理解,摩托車在天津市范圍內是可以上高速公路的。
3、禁止摩托車上高速公路的地方性法規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速公路管理辦法》第35條指出:「禁止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摩托車、電瓶車、全掛車、教練車、實習車、輪式專用機械(高速公路養護車輛除外)以及設計最大時速低於70公里的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進入高速公路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其承擔一切責任。
4、部分省市迴避摩托車上高速問題
比如有福建省、陝西省、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西藏自治區等,在這些省、市、自治區中,沒有制定地方性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尤其是高速公路法律)的實施辦法,因而可以理解為直接套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
『肆』 交通法律摩托車規定摩托車搭=人
除了駕駛員只能拉一人。摩托車行駛證上寫有核定人數的,就是「2」,所以不能超過兩個人。內並且只能載超過容12歲的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二)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三)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拓展資料:核定載客人數包括駕駛員,單位為人。
『伍』 交通法規新規定摩托車可以上高速嗎
沒有規定不可以上高速。
第八條 貨運機動車除駕駛室和車廂經核准設有的固定座位專外屬,其他任何部位不準載人。二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不準載人。
第十一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最低時速不得低於五十公里。最高時速,小型客車不得高於一百一十公里;大型客車、貨運汽車和摩托車不得高於九十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標志或者限速路面標記所示時速與上述規定不一致時,應當遵守標志或者標記的規定。
第十四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時,應當在行車道上行駛。
設計時速高於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車在第二條車道上行駛;大型客車、貨運汽車和設計時速低於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車在第三條車道上行駛。
有四條以上車道的,設計時速高於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車在第二、第三條車道上行駛;大型客車、貨運汽車和設計時速低於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車在第三、第四條車道上或者向右順延的車道上行駛。 摩托車的在最右側車道上行駛。
『陸』 交通法中關於摩托車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內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容
(三)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第七十七條 乘坐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五)乘坐兩輪摩托車應當正向騎坐。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柒』 摩托車交通法規知識
交通法中沒有規定禁止摩托車在高速路上行駛,但是由於最低時速的限定,所以排氣量50cc以下的摩托車被「拒之路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
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節 高速公路的特別規定:
第七十八條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根據此條規定的速度限制,摩托車只能在高速路最外側車道行駛)。
第八十三條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人。兩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不得載人。
(7)交通法規定摩托車擴展閱讀
多數省、自治區、市的地方性法規禁止摩托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於是便引發了國家法律與地方性法規的法律沖突現象。具體表現分為如下四種形式:
1、允許摩托車上高速公路的地方性法規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2007年3月30日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07年10月1日起實施)第80條第12款指出:「載貨汽車車廂載人及二輪摩托車載人的,處200元罰款。」《大連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4條第13款指出:(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學習駕駛機動車或兩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載人的。」
2、委婉允許摩托車上高速公路的地方性法規
《天津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規定》是由1997年7月9日市人民政府發布,2004年6月30日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天津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規定>的決定》修訂公布的,並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通篇迴避了「摩托車上高速公路」這個敏感話題,甚至連「摩托車」三字都沒有。據此理解,摩托車在天津市范圍內是可以上高速公路的。
3、禁止摩托車上高速公路的地方性法規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速公路管理辦法》第35條指出:「禁止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摩托車、電瓶車、全掛車、教練車、實習車
參考資料來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捌』 哪個交通法規中 規定摩托車 佩戴頭盔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確規定在騎摩托車時,需要戴回頭盔。
根據《中華人答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第五十一條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8)交通法規定摩托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2、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3、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