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指導
㈠ 什麼是行政指導
答:行政指導是指行政機關在職責范圍內實施的指導、勸告、建議、說明、提醒、警示等柔性管理行為。 它具有非強制性、示範引導性、廣泛適用性、柔軟靈活性、方法多樣性、選擇接受性、溝通協調性等諸多特點和方法,它與行政合同、行政獎勵、行政資助等非強制手段一道,構成柔性管理行為體系,在經濟與社會管理領域發揮著積極作用。而在傳統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模式中,行政機關單純依賴行政檢查、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剛性手段,此類剛性執法方式好似重拳出擊,立馬見效、立顯權威,但也易於激化矛盾、引起反彈,激化行政機關與相對人之間的對立和沖突。鑒於行政執法工作任務重、要求高、人手不足、手段不夠,行政機關如能積極採用行政指導等柔性管理方式,與那些剛性手段相配合,實行剛柔相濟的行政執法,更有利於實現以人為本、行政為民的現代行政法治目標。 應當說,行政執法中的行政指導方式並不是地方行政機關和執法人員主觀隨意提出的,而是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要求並結合實際需要採行的。行政處罰法第五條規定:實施行政處罰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實施綱要第九條明確提出:在改革行政管理方式的過程中,要充分發揮行政規劃、行政指導和行政合同等非強制方式的作用。正在制定中(已經過第一次審議)的行政強製法(草案)第六條就專門規定:行政機關實施非強制性管理措施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不得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可見,積極採用、優先適用柔性行政指導管理方式,乃是立法和制定政策的原意。 行政執法中的行政指導做法,是對原來行政執法中零星、不全面的教育和指導工作進行總結歸納,逐步探索出的規范化、制度化、高效化的柔性執法方式。執法工作中通過具體化的行政指導措施實現柔性管理理念,通過積極、規范地採用行政指導這種柔性執法方式,能實現剛柔相濟的交通安全行政執法,有利於統籌協調各方利益關系,化解社會矛盾,實現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現代行政法治理念,符合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 現代社會是多元、復雜的利益博弈過程的集合體,特別是當下我國正處於深化改革、社會轉型之際,利益矛盾與沖突迭起,這對行政監管、行政執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指導作為典型的柔性執法方式,是行政執法機制創新、方法創新的產物,有助於調處人民內部矛盾,能夠契合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但它畢竟屬於一種新事物,需要在實踐中改進、完善、總結、提高。同時,嘗試運用行政指導並不是要完全取代剛性執法手段,行政指導是和行政處罰(以及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剛性方式)相結合共同發揮作用的一種行政執法方式,行政執法實務中既不能為了追求行政處罰而忽視行政指導,也不能因推行行政指導而拋棄行政處罰。
㈡ 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幾方面要求
抓好法制宣傳教育,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依法行政至關重要的一點,就是加強對領導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思想教育,為他們構築一道法律至上的思想防線。我們應該將領導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普法教育作為一個重點。通過開展深入的法制宣傳教育,促使領導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轉變思想觀念,清除官本位思想、特權思想等封建專制意識的影響,正確認識和處理「人治」與「法治」的關系,權力與法律的關系,牢固樹立法律權威至上、權力服從法律的觀念。思想是行動的先導。領導幹部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只有增強了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嚴格依法辦事的自覺性,才有可能做到自我約束,抵制各種歪風邪氣的侵襲,確保秉公執法,文明執法。
強化法制工作部門建設,加強行政執法的內部監督。各級質量技術監督機關的法制工作部門,依法承擔著具體法制監督工作,監督內容寬泛而復雜,從質監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到執法資格的審查,以及對行政處罰行為、行政許可行為、行政不作為行為、行政復議行為等的監督事項,幾乎涉及到質監管理范疇的所有內容,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這就要求法制部門的建設應當是高層次、高標準的,人員、工作設施應是精良配置,財務供應優先保證,以便及時有效地實施監督。工作人員應具有法律相關專業較高學歷,法律專業知識完備,全面熟知質監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並有一定的質監管理工作實踐,具備比一般執法人員更高的對法規的理解能力和操作能力,具有很強的政治覺悟和工作責任心,以保證執法監督工作的准確性和合法性。各級機關必須十分重視法制機構的建設,強化法制監督的權威性地位,使其真正成為防止執法過錯的「防火牆」,為保證依法行政打好基礎。
建立健全執法監督制度,確保執法監督到位。執法監督作為一項法律制度本已確立,但要在各級機關貫徹實施,還必須有相應的配套措施和一系列工作制度作保證。比如:實行行政處罰案件核審制度、法律法規實施情況報告制度、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制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罰沒物品登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的內部審理規則等。
堅持政務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行政公開是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原則。行政部門只有無條件地全面推政務公開,將所有行政執法行為置於全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才有可能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執法。首先,要加強對行政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行政執法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將負責實施的法律、法規、規章予以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眾學法、知法、守法的自覺性,為依法行政、公正執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其次,要全面實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有關行政部門要本著對人民負責,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的態度,將執法的依據、程序公之於眾,並告知當事人不服執法決定的申訴方式,以增加行政執法的透明度。
充分發揮國家權力機關監督的主導作用,加強國家權力機關監督和質監部門監督的結合。在我國監督機制的架構中,人大及其常委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它的監督是最高層次和最具法律效力的。目前因質監系統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體制,除法院、檢察院的司法監督外,市縣兩級的國家權力機關基本無法對質監部門實施有效監督。因此,可以由省級權力機關和監察、審計、法制等專門監督機關委託市縣監督機關對所屬市縣質監部門實施相應的監督職能。目前要特別著重發揮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作用,通過立法進一步強化其監督職能,賦予其名副其實的監督權,規范監督程序,保證監督實效。同時,各級質監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國家監督的重要性,及時通報各時期的工作情況,主動接受監督。內部法制機構也應加強與實施監督職能的國家權力機關有關科室的聯系,及時通報質監執法情況,主動接受監督和指導,以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推進內部監督,強化監督效能。
充分發揮司法機關在行政執法工作中的法律監督作用,加強檢察監督和審判監督。隨著行政訴訟法律知識的普及,司法機關對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日趨重要。司法機關的監督與行政機關的自身監督相比,易於做到客觀、公正。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對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貪污、受賄、瀆職等職務犯罪實行監督。一方面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要依法審查違法的行政行為,加大查處權力腐敗案件的力度,特別是對於行政執法機關中以權謀私、吃拿卡要、貪贓枉法者,不但應給予嚴肅的黨紀政紀處分,對觸犯刑律者,必須依法予以刑事制裁。另一方面行政機關要通過對具體案件的剖析,吸取行政執法工作中的教訓,不斷改進自身工作。
重視群眾來信來訪,注重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來信來訪是人民群眾對國家行政機關的公務行為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主要途徑和方式,也是人民群眾對質監執法實施監督的主要方式。各級質監機關要高度重視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同時,要注重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為新聞媒體行使監督權提供安全良好的環境和條件;重視媒體信息,嚴厲查處新聞媒體曝光的質監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問題,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強大監督作用。
綜上所述,對行政執法的監督應該是一個由多方面、全方位組合起來的系統工程。如果能夠建立起在黨委領導下的,以內部監督為基礎,以人大監督為核心,以司法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為輔助的全方位的立體監督體系,多管齊下,形成合力,行政執法活動就一定會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
㈢ 行政執法都是干什麼的
執法局即行政執法局,是城市管理中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的城市政府部門。
城市管理的行政執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對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無證違法建設處罰)、道路交通秩序(違法佔路處罰)、工商行政管理(無照經營處罰)、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節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含拆遷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車、黑導游等城市管理的各方面進行綜合行政執法,其中的城市市容市貌、佔道擺攤、亂搭亂建等影響市容的現象整頓治理由於經常引發社會矛盾而引起媒體關注和熱點報道。城管有權對違規當事人進行教育或罰款,對違規物品在出具暫扣證明後進行暫扣,當事人可憑暫扣證明去前往接受教育或罰款後,保證以後不會再犯後可以領回被扣物品,理論上城管沒有沒收物品的權力。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我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規范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准、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四)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臨時使用的土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經批准擅自設置城市雕塑、建築小品和大型廣告牌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五)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六)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七)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雜訊污染、夜間建築施工雜訊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未採取密閉措施或者其他防護措施,運輸、裝卸或者貯存能夠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塵物質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採取防燃、防塵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區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它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惡臭氣體物質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交通干線附近以及當地人民政府劃定的區域內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物質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飲食服務業違反規定排放油煙、在城區內露天燒烤食品污染環境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向城市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和其它廢棄物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建設施工造成大氣污染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八)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市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的無照商販和違反規定隨意擺攤設點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涉嫌無照經營行為查處時,可以查封、扣押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活動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商)品。
(九)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佔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十)負責對各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培訓、考核和監督檢查;負責統一調度、組織全市性城市管理專項和重大執法活動。
(十一)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投訴、應訴和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行政復議工作。
㈣ 結合自身工作談談如何運用法冶思維指導行政執法工作
堅持用法治思維開展工作,要注重做好「四個結合」:
一是堅持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市相結合。
二是堅持依法治市與深化改革相結合。
三是堅持依法治市與以德治市相結合。
四是堅持依法治市與建設幸福榆林相結合。
樹立法治思維是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的需要。社會主義法治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追求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內涵。如何有效解決快速發展和全面發展的問題、如何及時解決快速發展中出現的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問題,必然會涉及到公平和正義的問題。如何保持我市經濟和社會快速發展,成功處理各種社會問題和有效防範化解經濟風險,更不能缺失公平和正義。領導幹部在工作中樹立法治思維,就是要運用法律防止社會公平和正義的缺失。領導幹部在工作中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公平和正義,就是在根本上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樹立法治思維是化解矛盾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當前,一些損害群眾利益、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件的發生,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幹部的法治思維缺失。一些黨員幹部習慣於傳統思維方式,工作中以權壓法、以權代法現象時有發生,甚至引發「纏訪」「鬧訪」等問題。只有領導幹部帶頭遵法守法、依法辦事,各級執法部門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廣大人民群眾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才能出現安居樂業、幸福安康的和諧社會。當矛盾不可避免地出現,如何化解矛盾有許多方法,而法律可以大大減少化解矛盾的成本,有利於排除非理性的阻力干擾,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最佳選擇。樹立法治思維,就是要努力從法律層面尋求化解矛盾之道,在法治環境下打牢社會穩定之基。
㈤ 行政執法的主要形式是什麼
行政執法的主要形式:
①行政監督檢查。為了實現行政職能,行政機關監督專檢查管理相對人屬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情況;
②行政處理決定。行政執法一般通過行政處理決定的形式表現。關於權利的決定可分為獎勵性和非獎勵性。獎勵性行政決定是行政機關對遵守法律法規、完成任務作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的精神和物質鼓勵。非獎勵性行政決定是指行政機關賦予公民以一般權利和權能的處理決定,其中以行政許可比較突出。關於義務的決定可以分為懲戒性和非懲戒性。懲戒性行政決定主要是行政處罰。非懲戒性行政決定是對公民科以諸如納稅等一般義務的處理;
③行政強制執行。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機關對不履行法定義務的當事人,用強制措施迫使其履行義務。
㈥ 【行政執法機關】淺析行政執法機關如何提高執法水平
行政執法機關根據自身實際,切實抓好執法工作,不斷提高執法水平,對加強隊伍建設,貫徹落實依法治國方略,更好地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神聖職責具有決定性的意義。本文試就當前行政執法機關如何進一步提高執法水平做一粗淺探索。 一、提高執法主體素質是行政執法機關提高執法水平的前提和基礎。 1、完善准入制度和執法人員辭退辦法。要進一步規范和完善統一考錄制度,從源頭上切實保證行政執法機關執法人員的素質,把嚴進口關;要制定或嚴格執行執法崗位調整辦法和切實可行的辭退辦法,對不適宜從事執法工作的人員要及時調整,對發生重大執法過錯的要按規定予以辭退,暢通「出口」。 2、建立教育培訓制度,強化執法人員培訓教育。行政執法人員違規執法有多種原因,但根本上還是素質和能力問題。解決好這個問題的主要做法,就是組織執法人員進行學習和培訓。我們可以根據不同部門的職責要求,分層次、有重點地研究和制定專門培訓、定期培訓制度,在培訓形式上,採取集中與分散、缺什麼、補什麼的方法,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針對執法人員難以做到熟悉和准確把握的不同類型案件,進行剖析研究,以增強執法人員的理解能力和操作能力,提高執法素質。 3、嚴格執法主體資格制,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行政執法機關也應順應國家司法制度改革的潮流,建立完善、統一、權威的執法資格考試制度,全面推行執法主體資格制,明確規定、嚴格執行只有通過資格考試的人員才能上崗執法。執法違法、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堅決取消資格,直至離崗學習再考取資格。 4、建立完善考核制度,搞好執法業績分析。採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對執法人員執法能力的考核,將之列為執法人員上崗任職的重要條件;對執法人員日常執法業績進行科學地認定,綜合評估,納入執法人員評優定級的范疇,通過考核評估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的綜合執法能力。 二、在端正執法思想、轉變執法觀念上求深化,不斷強化「人民公僕為人民」的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動的指南。行政機關要切實解決好當前執法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應把端正執法思想作為一個環節,敢於拋棄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廣大人民群眾意志不符的錯誤執法思想,敢於拋棄那些不合時宜的、模糊的甚至錯誤的執法理念,組織廣大執法人員認真學習、深刻領會「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內涵和精神實質,用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教育引導廣大執法人員,特別是領導機關和幹部,要進一步明確為誰掌權、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築牢「人民公僕為人民」的思想根基,在端正執法思想、轉變執法觀念上求深化,在執法思想、執法觀念上進行一次深刻的革命。 在端正執法思想上,我們要強化「四個意識」。一是民本意識。對人民群眾的感情問題影響著執法者的立場,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礎。我們要樹立「人力有限,民力無窮」的觀念,擺正自己位置,純潔執法目的,發動群眾,依靠群眾,時時想著群眾,心中裝著群眾,把人民滿意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人民公僕為人民」,不斷贏得群眾的擁護和支持。二是法治意識。懂法是守法、執法的前提和基礎。作為維護公平與正義的執法機關和執法者,自己首先必須要懂法、守法。在執法過程中要深刻理解社會主義的法律取向,形成服從法律、遵守法律、信仰法律的觀念,把自己的一切行動自覺納入法律規范之下,時時、處處體現社會公平和正義的要求。通過嚴格公正文明的執法活動,使公平與正義得以實現,真正達到執法為民的根本目的。三是服務意識。當前,全黨全國的工作大局就是加快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行政執法機關必須把握好這個大局,融入這個大局,服從服務於這個大局,做發展先進生產力的促進者,做發展先進文化的守護神,做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捍衛者,把促進社會和諧進步變成自己的自覺行動。四是大局意識。行政執法機關應切實增強大局意識,真正站在大局的角度,把自己、把執法工作置於大局當中來研究、來安排,研究怎麼發揮好職能作用。只有站在大局的立場、站在大局的高度來部署、思考執法工作,才能有出路,有思路,做出真正的成績。 在轉變執法觀念上,我們要處理好「七個關系」。一是實體與程序的關系。程序是實現實體的手段,只有公正的程序才能實現實體的結果具有合理的可接受性。針對行政執法機關存在著重實體輕程序的問題,要改變陳舊觀念,樹立起程序優先和高效的理念。程序公正是依法治國的重要表現。行政執法機關在執法活動中,要充分認識程序的價值。程序違法否定實體,只有完全執行程序法,才能保證執行實體法的高效力。三是公正與效率的關系。公正是執法的核心和靈魂,效率則是保正公正的及時實現。在執法活動中,行政執法機關在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貫穿於整個執法過程和每一個環節,嚴格依法辦事的同時,也要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責任、監督」的原則,進一步清理審批事項,簡化審批程序,減少中間環節,創新執法手段,縮短辦事時間,切實提高打擊預防違法行為的效果。四是管理與服務的關系。長期以來,行政執法人員執法中以管人者自居的心態普遍存在。我們要堅決克服和摒棄那種以管人者自居、為創收而執法、為體現自己的存在而執法的錯誤思想,純潔執法目的,樹立管理就是服務、服務就是發展的意識,寓服務於管理之中,在服務中提高管理水平。五是領導與群眾的關系。在執法辦案中,對大案和領導督辦的案件投入力量多,對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的小事、小案拖著不辦,等上級或領導批示了才辦,或在集中整治和專項斗爭時才辦,存在著衙門作風,這種脫離群眾的方法必須堅決糾正。六是指標與效果的關系。在執法中進行以數量為主的層層評比,硬性規定基層執法單位完成一定的罰款數量、處理人數,導致基層執法中攀比數量、追求指標而捨本逐末。比較嚴重的後果是導致濫用執法權,過度實施強制措施,違法辦案,極大地影響了執法的實際社會效果。對此,我們應有清醒的認識。七是處罰與教育的關系。我們要樹立教育治本和先行的理念,一方面要依法依規處罰,另一方面要注重教育,做到不簡單一罰了之,這樣會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三、改革工作機制,規范執法行為。 為順應社會政治經濟體制改革,行政執法機關要立足長遠,把握全局性,突出前瞻性,不斷改革行政執法機關的工作機制,規范執法行為,為執法工作的可持續發展增進推動力。 1、突出制度「細化」,努力構建全方位、全過程的執法管理制度體系。從制定可操作性強的規范入手,進行一次徹底的規章制度再建設,該完善的完善,該細化的細化,該修改的修改,做到任何一項執法活動不出現制度空檔,任何一個環節不出現管理空檔,任何一項執法權力不能不受到制度制約。 2、推行執法專項治理制度,在易出問題的環節上下功夫。不同時期都會出現特定的問題,要針對不同時期執法過程中的難點、熱點問題制定行之有效的規范措施,開展專項治理,遏制並逐步消除執法過程中暴露出來的突出問題。 3、推行執法評估制度。要研究並制定統一、科學的執法評估制度,定期對一個地方和單位的執法狀況、執法效果進行考核評估,獎優罰劣,推進整體執法水平的提高。 4、建立適時提供法律支持機制。針對某個特定階段的工作重點,適時將適用的法律法規編輯成冊,下發到基層執法部門,指導其開展工作。 5、建立專題調研機制。通過深入實際的調查研究,才能發現我們在執法實踐中有哪些好的經驗可以發揚,哪些不足亟待解決的問題。調研首先要端正態度,以為基層執法解決實際問題的態度,撲下身子,扎扎實實搞調研;其次要明確主題,結合當前基層執法過程中遇到的帶有共性的實際問題深入執法一線,面對面地交流座談,把基層的聲音帶上來,把上級的關懷帶下去,總結經驗做法和探索可行性對策。 四、加強執法監督,保障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權力沒有制約產生腐敗,執法沒有監督發生違規。要提高執法質量,全面系統地規范執法過程,就必須進一步強化監督制約機制,不斷加大約束力度,以保障權力的正確使用和行使。 1、全面推進執法質量考評工作。實踐證明,近年來在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的執法質量考評,使基層公安機關的執法質量普遍有所提高,執法狀況不斷改善。對此,其它行政執法機關也可以積極借鑒或有一個新的創新,充分發揮考評機制對推動行政機關整體執法質量提高的重要作用。但要正確處理好執法考評與其他考評的關系,防止多頭考評,防止加重基層負擔。要把考評結果作為衡量一個地方執法狀況和考核班子業績的基本標准,真正做到獎懲兌現。 2、進一步健全外部監督制度,強化外部監督。在加強對單位、個人考核的基礎上,強化外部監督,把執法工作置於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我們可以聘請行風監督員,公開舉報電話,設置舉報箱,接受群眾舉報投訴,邀請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進行執法視察、進行質詢,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公開辦事制度,定期向人民群眾報告執法情況等,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及時、准確地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取信於民。 3、落實監督職能,確保全方位監督不流於形式。結合執法實踐的需要,進一步優化監督機構的設置和職能分工,使各項監督制度既自成一體,又相輔相成,密不可分,避免職能上的交叉和空白,使行政執法機關內部監督機構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4、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過錯責任制。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行政執法機關權力運行機制,從決策和執行等環節加強對權力的監督。要按照執法權與監督權相分離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內部案件審核、執法質量考評等各項執法監督制度。特別要加強對行政執法機關領導幹部尤其是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堅持和完善行政執法重大事項的集體討論、決定程序、報告制度、質詢制度和民主評議制度。將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與執法指導、規范執法、執法人員辭退有機結合起來,發揮追究執法過錯的警示效果,促使執法人員執法工作過程能自覺遵守各項制度。 5、加強科技手段的投入,最大限度發揮信息技術在執法監督工作中的作用。對執法過程和執法環節實行微機化程序監督,從技術手段上防止執法問題的發生。科技強隊伍是行政執法機關執法監督的有效手段,唯有此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執法工作的效率和內部執法監督工作的成果。 五、加強法制信息化建設,提高執法水平。 推行計算機信息網路管理是時代發展的大勢所趨,也是提高執法水平的必由之路。科技工作對整個執法工作具有重大的支撐作用,而信息化建設是實現行政執法機關跨越式發展的動力。我們應抓住時機,立足工作實際,積極探索運用計算機區域網服務執法工作的路子,以信息化建設來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工作,努力提高行政執法工作的科技含量。通過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網路化、實時化信息的採集、數據分析、案件的審核把關和質量監控,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執法機關執法辦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㈦ 行政執法遵循的原則有哪些
行政執法中應遵循的原則:
一、須遵守依法行政原則
依法行政原則,是指行政機關必須依照法定的許可權、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進行管理,越權無效。該原則的具體要求是:
第一,執法的主體合法。國家行政機關的設立及其職權必須有法律依據,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活動,越權違法,越權無效。
第二,執法的內容合法。執法活動是根據法律的規定進行的,採用的具體方式也要符合法律的規定。
第三,執法的程序必須合法。要嚴格按照法定的步驟、順序和時限進行執法,不得任意改變、省略和超越。
二、須遵循講求效率原則
講求效率原則是指行政機關應當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講求效率,主動有效地行使其權能,以盡可能低的成本取得最大的行政執法效益。要求執法主體從保護公民權利和國家權益出發,對行政相對人的各項請求及時作出相應反應,對各種行政事務及時通過執法作出反應。執法主體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許可權執法,不能借口效率而違反法律規定,效率原則是建立在行政合法性原則基礎之上的。
三、應遵循合理性原則
執法的合理性原則是指執法主體在執法活動中,特別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權進行行政管理時,必須做到適當、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觀、充分的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與社會生活常理相一致。
行政合理性原則要求執法主體要平等地對待行政相對人,對於實施了同樣或類似行為的行政相對人應給予公平對待處理;行使自由裁量權時要以法律精神為指導,考慮相關因素,盡可能照顧到各方利益,在多方利益之間衡量時要合情合理,禁止偏袒,禁止謀私,嚴格控制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對於法律只有原則規定或沒有法律規定的,應以客觀、充分的事實根據為基礎,依據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遵循與社會公理相一致原則,公平合理地處理,執法要符合當地的善良風俗;執法要做到程序公正,不單方面接觸行政相對人,不在事先未通知和聽取行政相對人申辯意見的情況下作出對相對人不利的處理;對於不適當、不合理等顯失公平的執法行為應該依法及時予以糾正,宣布無效並予以撤銷。
四、應遵循正當程序原則
執法的正當程序是指執法機關在實施行政執法行為的過程中,必須遵循法定的步驟、方式、形式、頹序和時限,目的是使執法行為公平、公開、民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政權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行政效率。
㈧ 淺談如何抓好行政執法管理工作
衡山縣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周碧雲 隨著社會進步和經濟快速健康發展,我國城市化建設步伐明顯加快,由此帶來的城市管理諸多問題和矛盾逐步凸顯。如何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城市管理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廣大人民群眾服務,是擺在各級城管行政執法工作者面前的一道緊迫課題。筆者作為一名城市管理工作者,長期在基層一線工作,下面就如何抓好新時期城管行政執法工作提出淺薄的見解與大家共勉。 一、明確指導思想 城管行政執法工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十七大精神實質和胡總書記重要講話,認真履行以為人民群眾服務和為經濟建設服務的宗旨來開展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靠兩條:一是教育,二是強制,都體現了絕大多數人民群眾的意志和願望。管理與被管理、執法與被執法,客觀上是一對矛盾。 管理和執法的過程,是逐步化解這個矛盾的過程。通過教育,將使越來越多的人自覺服從絕大多數人的意志和願望;通過強制,迫使個別屢教不改、嚴重違規者服從絕大多數人的意志和願望。 二、明確工作目標 簡言之,我們工作的直接目標是要實現文明衛生城市的長效管理。按照長效管理的要求,我們的基本工作方針是:標本兼治,專群結合,綜合治理,長期見效。 實行標本兼治、專群結合,一是由城管執法工作所處的客觀環境和現實條件決定的,我們的工作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講求實效,穩步推進;二是適應現有工作體制、機制需要的,我們的工作要向法治轉變,但有時只有依靠行政推動,才能逐步實現這種轉變。 三、注意工作方法 總結工作中的經驗和教訓,為便於做好以後的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我個人認為,以下幾種方法技巧應予重視並在實踐中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第一,宣傳在先,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這一條是我們在工作中必須和首先要運用好的方法技巧。對違規者中的初犯、偶犯和年老體弱者,尤其要注意做好這一條。 第二,力求把違規問題解決在萌芽、初始狀態。這時,這些問題往往是個別的、零星的和分散的,要做到見微知著,防患於未然,反應快、動手早,切忌等問題成堆後才處理。 第三,要善於通過多種渠道、運用多種手段解決問題。由於情況復雜多變,僅靠我們有限的手段是不夠的,有些問題通過藉助其他手段,同樣可以達到解決的目的和效果。 第四,對熱點、難點和積重難返的問題,首先要進行集中整治、綜合整治,在此基礎上,注意分析其形式的體制、機制上的原因,以逐步從根本上解決。 第五,治亂用重典,快刀斬亂麻。要善於通過辦好典型案件扶正祛邪、伸張法理,打開工作局面。對屢教不改、嚴重違規的人員,尤其要實行嚴管重罰,決不姑息遷就。 第六,對屢教不改、久治不下的「釘子戶」、「頂牛戶」,要實行掛號立項,堅決依法查處。要集中優勢兵力,速戰速決。事先要注意研究對象,熟悉情況,周密部署,明確分工,不可在無把握、無准備的情況下草率行事,如現場情況臨時有變,則寧可放棄。 第七,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地解決存在的問題。先解決重點問題,後解決一般問題;先解決老問題,後解決新問題;要注意觸類旁通,舉一反三,通過解決一個問題,再逐步解決一類問題。 第八,對具體問題要作具體分析。根據所要解決問題的對象、時間、地點不同,要相應地採取不同的對策和方法。 第九,要善於總結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在學中干,在干中學,通過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使業務水平有明顯提高。要注重研究城管執法工作的特殊規律,用以指導工作實踐,逐步增強工作的預見性、系統性和有效性。 第十,嚴格依法辦事,秉公執法,不徇私情。每辦一件案件,都要符合有關規定和程序的要求,都要作好應訴准備;每辦一件案件,都要經得起法規的檢驗;每辦一件案件,都要經得起上級和人民群眾對我們隊伍素質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