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㈠ 行政單位財務規則適用於事業單位嗎
如果是非參公的事業單位,不能使用行政單位會計規則。參公的事業單位是否可以適用,由財政部另行規定
㈡ 事業單位財務審批許可權有哪些規定
每個地方政府規定的程序不同,其要求的財務審批權都是有差別的,不過萬變不離其中,都是為了當地政府財務陽光化透明化,會規范財務借款、付款、請款和報銷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辦事效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一般都是結合當地的實際運作的具體情況而制定的.
㈢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政策解讀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科學發展觀,保障和促進各項社會事業健康繁榮發展,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關於〈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批復》(國函[1996]81號)的規定,財政部決定對《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以下簡稱《規則》)進行修訂。2012年2月7日,謝旭人部長簽署財政部令第68號,公布修訂後的《規則》,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近日,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規則》有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修訂《規則》的必要性和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原《規則》是1996年10月5日經國務院批准,由財政部發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規則》實施以來,對於規范事業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促進各項社會事業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然而,隨著財政和各項社會事業改革不斷深入,《規則》某些方面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改革和發展的要求,如一些規定已經與近年來推行的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等財政改革相脫節。同時,按照依法理財、科學理財和民主理財的要求,財政部門大力推進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強化「兩基」工作,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事業單位財務監督也有待進一步加強。因此,為了進一步適應支持各項社會事業加快發展的新形勢以及財政改革和發展的新要求,適時修訂《規則》,是十分必要的。
此次修訂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全面反映各項財政改革成果,創新和充實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內容和手段;二是按照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三是注重解決當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和保障社會事業健康發展。
新《規則》主要修訂了哪些內容?
此次修訂,在基本維持原《規則》結構的基礎上,增設了「財務監督」一章,增加了二十一條,共分十二章六十八條。具體包括:一是進一步明確《規則》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則》適用於各級各類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同時,為適應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需要,在附則中規定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及公益服務性組織和社會團體對於本規則的適用問題。二是強化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辦法,加強事業單位預算編制和執行管理,並明確事業單位決算管理的有關要求。三是規范事業單位收入管理。修改完善財政補助收入的定義,並進一步明確事業收入的范圍,增加收入管理的有關要求。四是規范事業單位支出管理。修改完善支出的分類和事業支出的定義,並根據財政改革的有關要求,全面強化支出管理要求。五是完善事業單位結轉和結余資金管理。分別界定了結轉和結余概念,在此基礎上,將結轉和結余劃分為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非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兩部分,並分別作了原則性規定。六是加強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根據改革實踐,進一步完善資產的分類和定義,規范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以及對外投資管理,建立資產的共享共用制度。七是加強事業單位負債管理。明確事業單位建立健全財務風險控制機制,規范和加強借入款項管理,防範財務風險。八是建立健全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制度。增設「財務監督」一章,具體規定財務監督的主要內容、監督機制和內外部監督制度。此外,《規則》還根據需要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專用基金管理、財務分析指標等內容作了進一步的修改完善。
下一步還有什麼工作安排?
目前新《規則》培訓准備工作已基本完成,我們將盡快組織開展大規模的學習培訓工作,指導各地方、各部門根據當地情況開展培訓,加深對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的認識和理解。同時,由於《規則》是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中的基本制度,是制定行業財務制度及事業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的依據,因此,新《規則》頒布後,高校、中小學、科學、文化、文物、體育等各行業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都需要根據新《規則》的規定進行修訂完善。目前我們正在抓緊進行這項工作,爭取在今年公布實施,同時還將積極督促事業單位修訂完善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辦法,貫徹落實《規則》各項規定,不斷提高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
㈣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的流程
1、行政單位會來計制度
http://lqsj.luqiao.gov.cn/InfoPub/InfoView.aspx?ID=101
2、事業單位會計自製度
http://www.wangjiang.gov.cn/gkzfzxatwangjiang/kjzd3.htm
新的會計准則市規范企業會計行為的,不適用於行政事業單位。
㈤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與《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的關系
一、《財務規則》與《會計制度》調整的對象不同
《財務規則》第1條明確提出,為了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事業單位健康發展制定本規則。據此可以看出,財務規則針對的是事業財務管理,調整的是財務管理行為;《會計制度》第一部分總說明中第一條規定,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准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制度制定本制度。由此可見,《會計制度》針對的是事業單位會計工作質量,調整的是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行為。
二、《財務規則》、《會計制度》在財務管理制度體系中的層級不同
《財務規則》是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中頂層的制度設計,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方面的政策性設定,是所有事業單位必須遵循的財務制度。而《會計制度》則是中層的制度設計,是會計方面的具體核算方法的設定,是所有事業單位必須遵循的會計制度。
三、《財務規則》與《《會計制度》在內容上涵蓋的范圍不同
財務和會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盡管兩者都與資金的運行有很大關系,但范疇是不同的。《財務規則》涵蓋了財務活動的所有方面,包括單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事業單位清算、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財務監督等活動。而《會計制度》則僅涵蓋了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或者費用幾個方面。財務活動包含會計核算,會計核算僅僅是財務活動中的一個重要的方面。
四、《財務規則》與《會計制度》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各有側重
《財務規則》側重於財務管理,事業單位根據上級下達的財務指標,結合市場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編制預算,按規定來源取得資金,並按規定用途加以使用等,這有利於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會計制度》側重於新核算體系中的會計科目,通過會計科目的劃分,將復雜的業務活動進行科學的分類,以為事業單位報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
㈥ 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包括哪些
《行政單位財務規則》(1998年1月財政部令第9號)
第四條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
(一)合理編制行政單位預算,統籌安排、節約使用各項資金,保障行政單位正常運轉的資金需要;
(二)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如實反映行政單位預算;
(三)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行政單位財務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
(四)加強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五)對行政單位所屬並歸口行政財務管理的單位的財務活動實施指導、監督;
(六)加強對非獨立核算機關後勤服務部門的財務管理,實行內部核算辦法。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2012年2月財政部令第68號)
第四條
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單位預算,嚴格預算執行,完整、准確編制單位決算,真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加強對單位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範財務風險。
㈦ 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包括哪些
《行政單位財務規則》(1998年1月財政部令第9號)
第四條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
(一)合理編制行政單位預算,統籌安排、節約使用各項資金,保障行政單位正常運轉的資金需要;
(二)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如實反映行政單位預算;
(三)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行政單位財務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
(四)加強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五)對行政單位所屬並歸口行政財務管理的單位的財務活動實施指導、監督;
(六)加強對非獨立核算機關後勤服務部門的財務管理,實行內部核算辦法。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2012年2月財政部令第68號)
第四條 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單位預算,嚴格預算執行,完整、准確編制單位決算,真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加強對單位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範財務風險。
㈧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目標是
《行政單位財務規則》(1998年財政部令第9號)第三條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注重資金使用效益。
第四條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
(一)合理編制行政單位預算,統籌安排、節約使用各項資金,保障行政單位正常運轉的資金需要;
(二)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如實反映行政單位預算;
(三)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行政單位財務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
(四)加強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五)對行政單位所屬並歸口行政財務管理的單位的財務活動實施指導、監督;
(六)加強對非獨立核算機關後勤服務部門的財務管理,實行內部核算辦法。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2012年財政部令第68號)第三條 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單位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單位預算,嚴格預算執行,完整、准確編制單位決算,真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加強對單位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範財務風險。
㈨ 事業單位執行什麼會計制度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是財政部1997年,為了讓國內的國有事業單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准則》(試行)制定的會計制度。該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1988年發布的《事業行政單位預算會計制度》同時廢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准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對《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預字﹝1997﹞288號)進行了修訂。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7日財政部印發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預字﹝1997﹞288號)同時廢止。
《事業單位會計准則》(財預字[2012]72號)已經2012年12月5日財政部部務會議修訂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准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現將修訂後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9)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擴展閱讀:
財政部公布了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68號),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這次修訂立足於原《規則》的基本結構,增設了「財務監督」一章,增加了二十一條。《規則》共分十二章六十八條,包括總則、單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事業單位清算、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財務監督和附則。
繼1996年原《規則》頒布後,教育、科技、文化、衛生、農業、林業、水利等行業事業財務制度相繼出台,成為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原《規則》修訂的同時,財政部已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啟動了行業事業財務制度的修訂工作,目前正加快工作步伐,力爭盡早出台。
全國各級各類事業單位也將根據新的財務制度的規定,健全完善內部財務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