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工資
⑴ 勞動法規定最低工資是多少
《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版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權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目前我國的最低工資標准都是按地區確定的,全國沒有統一標准。根據《勞動法》的基本原則,勞動部於1993年和1994年先後頒布了《企業最低工資規定》和《勞動部關於實施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通知》,這兩個文件對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提出了具體的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實行政府、工會、企業三方代表民主協商原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最低工資制度的實施實行統一管理。國務院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最低工資制度實行統一管理。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一般包括獎金和一些補助。最低工資標准每兩年或至少一年調整一次。
⑵ 勞動法離職工資結算是怎麼規定的
如果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2)勞動法規定工資擴展閱讀:
勞動者因違法或者違約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還是要承擔責任的。
具體的賠償項目主要包括:
(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但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造成的直接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⑶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工資的構成
1、工資結構是由企業來決定的,勞動法中並沒有明確規定工資構成,但是基本薪金是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的。
2、公司的工資結構一般有:
(1)基礎工資:基礎工資即保障職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資。設置這一工資單元的目的是為了保證維持勞動力的簡單再生產。基礎工資主要採取按絕對額或系數兩種辦法確定和發放。
(2)、崗位(職務)工資或技能工資:崗位工資或技能工資是根據崗位(職務)的技術、業務要求、勞動繁重程度、勞動條件好差、所負責任大小等因素來確定的。它是結構工資制的主要組成部分,發揮著激勵職工努力提高技術、業務水平,盡力盡責完成本人所在崗位(職務)工作的作用。
(3)、效益工資;效益工資是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和職工實際完成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效益工資發揮著激勵職工努力實干,多做貢獻的作用。效益工資沒有固定的工資標准,它一般採取獎金或計件工資的形式,全額浮動,對職工個人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4)、浮動工資:浮動工資是勞動者勞動報酬隨著企業經營好壞及勞動者勞動貢獻大小而上下浮動的一種工資形式。形式多樣。有利於調動職工群眾的積極性,促使職工群眾關心集體事業。
(5)、年功工資:年功工資是根據職工參加工作的年限,按照一定標准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它是用來體現企業職工逐年積累的勞動貢獻的一種工資形式。它有助於鼓勵職工長期在本企業工作並多做貢獻,同時,又可以適當調節新老職工的工資關系。
3、你們公司的行為是合法的;
(1)、《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中所稱「剋扣」系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減勞動者應得工資(即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的標准應付給勞動者全部勞動報酬)。
(2)、不包括以下減發工資的情況: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系,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但支付給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工資等。
(3)勞動法規定工資擴展閱讀:
企業試行結構工資制是內部工資制度改革的新探索。從實踐看,需要注意處理好以下幾個問題:
1、要端正試行結構工資制的目的,明確試行結構工資制是為了更好地貫徹按勞分配原則,調動職工積極性。關鍵要看是不是具備了實行結構工資制的條件。
2、由於企業職工的勞動特點不同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勞動,因此,具備條件的企業試行的結構工資制,應區別於國家機關的以職務工資為主的結構工資制,盡可能充分適應企業生產經營的特點。
3、由於企業職工的是物質生產者,因此,企業試行的結構工資制,其工資結構中活的部分應保證佔有較大比例,以利於將職工的工資同其本人的實際勞動成果緊密聯系起來,及時、有效地激勵職工為社會創造更多的物質財富。
4、由於結構工資制要對勞動諸要素進行比較細致的劃分和歸類,並要求工資各單元與之相對應及隨其浮動,因此,實行這種工資制度,要求企業有較高的管理水平、較健全的規章制度,同時要求企業經濟效益能持續穩定增長,有較強的資金負擔能力。
⑷ 新勞動法關於工資計算是怎麼規定的啊
首先,每個地方有個最低工資標准
這工資要看一個月以多少天為全勤
這決定了你加班的薪水多高
工資除以天數除以8得出每小時工價
平時加班1。5倍算
休息日2倍算
法定日3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