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執法
1. 計劃生育有執法權
有執法權,更加可以抓到懷孕的本人,直接到醫院強行引產,都是合法的
2. 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生2胎怎麼執法
如果是政策外二孩 程序大致是這樣的,以下我以執法人員的口氣給你講述。如果我掌握有你違法生育的確鑿證據那麼我就可以製作徵收決定書,(違法生育的證據是很好搜集的,除非你生孩子不去醫院,不入戶口)然後給你「送達」也就是說,你可能什麼都不知道,然後見到我的時候也同時接到了徵收決定書。如果你拒絕簽收那麼是可以「留置送達」的,但是送達人必須是本人或同屋居住的直系親屬,否則「送達」是無效的(送達之前還會有一個送達告知)你可以在接到送達之日起7日內(各省可能有所不同,為了不耽誤事我少寫了幾天)向上級行政機關提起復議,或直接向法院起訴。(徵收決定書最下面寫的很清楚)如果你在3個月之內不交納,也不向執法機關提出申請緩交或分期交,那麼執法機關有權向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3. 計劃生育有這樣執法的嗎
過分了!他們有什麼權力扣人,有什麼權力讓人引產?不結婚生孩子他管得著呀。那是一個生命!
這是衛計局內設部門,處理計劃生育,醫院,飯店,各種服務行業很多工作。要是行政編制需要經過公務員考試,一般臨時工就看衛計局怎麼要求了。
5. 計劃生育行政執法的內容
計劃生育行政機關執法行政責任制如何在新形勢下不斷深化、發展、提高,一方面需要不斷總結經驗,另一方面也需要從其理論構架中尋找支撐、開拓思路、豐富和完善執法責任制的內容。就此筆者試談一些自己的觀點合認識。
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是實現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宏偉目標的重要途徑。是全面貫徹依法行政、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一項重要措施和經常性工作。由於行政法制建設在我國是相對較新和較薄弱的領域,行政法律規范和行政程序制度不完善,對行政執法權力的監督和制約不論是從意識上還是制度上都有待加強,以切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如何全面推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責任制:我省從2000年以來,開始了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探索。省計生委制發了《河南省計生委關於建立計劃生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意見》和《河南省計生委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實施辦法》,分解了目標、任務,規劃了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落實了領導、機構和人員。把嚴格執行有關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充分尊重並維護公民在生育上的合法權益,建立科學、高效、嚴謹的計劃生育行政執法體制,提高計劃生育法治管理水平,正確執法、文明執法作為我省計劃生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目標。為保證這個目標的實現,從清理規范行政執法主體,確保行政執法行為主體合法;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保證抽象行政行為合法;建立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制度,確保行政執法行為程序合法;建立執法監督體系、促進正確執法;落實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實現權責統一等五個方面進行了實踐探索。
在計劃生育這一涉及人口、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與公民個人的生育權利交匯的特殊領域,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應著力解決好真正樹立行政機關權力應受制約的觀念;基層計劃生育行政執法主體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統一規范的計劃生育行政執法程序;建立科學、系統的考核、監督、評估機制;完善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等五個方面的問題。
6. 計劃生育這樣執法合適嗎
只要想想我們出生在這樣一個神奇的國度……一切都顯得不是那麼神奇了……
某國有風險,投胎請謹慎
7. 計劃生育部門執法和城管執法誰厲害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出台之前,計劃生育執法部門是有些過火,但現在好了,一切依法辦事,你還看到違反計劃生育被計劃生育部門拉豬拉牛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由法院查封變賣的除外)? 城管執法目前尚未出台相關法律,按規章辦事難免有些地方過火些(不這樣辦不行,他們也有他們的難處,誰不願在辦公室好好的坐著,你說對嗎?),以後會逐步走入正軌的. 前十多年,有些省只要超生了,房屋就被平土推,現在應該好多,如果還出現你所見的情況,那可能是各地的地方土政策不同吧,假如先生倆孩子再結婚的話,結局有可能是你所見到的了.
8. 計生辦屬於行政執法主體嗎
計劃生育行政復執法主制體應該是縣級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這是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所規定的。
但根據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規定,縣級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可依法委託當地鄉鎮人民政策和街道辦事處作出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
但如果被徵收社會撫養費的當事人要起行政訴訟,與之「打官司」的,只能是縣級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9. 計生辦有執法權嗎,計生辦的執法許可權定與那些范圍
計劃生育辦公室職責范圍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履行計劃生育部門的職責。
二、全面負責學校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工作。開展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活動,做好計劃生育統計報表和業務台帳基礎資料規范管理工作,掌握計劃生育動態。
三、申辦人口生育指標,把好晚婚、晚育和計劃生育關。
四、負責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獨生子女優待證》、發放獨生子女保健費和計劃生育獎勵金。
五、督促、指導已婚育齡婦女落實節育、避孕措施,做好避孕葯具的發放工作。
六、協助有關部門嚴格把好計劃生育「一票否決」關。
七、做好計劃生育信訪工作,依法查處計劃生育違紀案件。
八、根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