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方針
① 一國兩制方針已經或可能在哪些審計行政區實行
「一國兩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前任領導人鄧小平為了實現中國統一的版目標而創造的方針,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台灣問題上的主要方針,也即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所採用的制度。
「一國兩制」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簡稱。「一國兩制」指的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國家的主體實行社會主義,香港、澳門和台灣實行資本主義。「一國」是「兩制」前提。認同「一國兩制」首先必須認同「一國」
② 行政執法局的機構設置和執法方針以及執法程序等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規定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有關管理辦法;制定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管理目標。
(二)負責對轄區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組織領導,綜合管理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完成行政執法的目標和工作任務。
(三)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受市、區人民政府或有關職能部門的委託行使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具體對涉及以下幾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①市容環境衛生、物業管理、城市規劃、土地礦產資源、綠化、市政;②環境保護方面的雜訊、揚沙粉塵、有害氣體排放及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③工商方面的佔道商販;④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侵佔城市道路及交通設施;⑤負責轄區內農業資源保護、耕地保護等相關的農業行政執法任務;廈門市有關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行為。
(四)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在轄區范圍內開展專項執法行動。
(五)受理有關規定由區局管轄的和市局交辦或指定管轄的行政違法案件。
(六)負責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建立各種管理制度和措施,並負責具體落實,規范執法人員的行為。
(七)負責轄區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的日常監察工作,查處執法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並上報。
(八)負責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工作以及轄區內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群眾來信來訪工作。
(九)負責辦理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後,有關部門不得再行使已經統一交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對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履行職責的活動,有關部門應當予以支持、配合。
二、機關科室和直屬執法中隊設置和崗位職責
綜合科職責
1、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發文的審核、重要文件材料起草、文電處理、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2、組織、協調以局機關名義召開的各種會議;
3、負責全局制服、辦公用品和設備的購置和配發,做好後勤保障和車輛調度、管理等工作;
4、負責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
5、負責全局的年度財務預算、會計核算、財務監督等工作;
6、做好全局人員年度的工資、公務費、業務費等的經費結算;
7、負責罰款的結算工作;
8、制定和完善財會制度。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政策法規科職責
1、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制訂相應的實施辦法。
2、負責規范性文件使用中的解釋工作。
3、負責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執法責任制和執法程序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4、負責制訂和實施各項執法工作制度,審核行政處罰案件。
5、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監督、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6、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和普法工作,組織執法隊伍的業務培訓和體能訓練。
7、負責組織協調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開展專項執法。
8、組織有關涉及城市管理的綜合整治和執法中的協調工作。
9、負責業務工作統計、匯總和分類歸檔。
10、開展業務工作調研與交流、指導基層開展業務工作。
11、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監督檢查科職責
1、協助局領導對全局的業務工作進行協調和監督,負責執法隊伍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督察。
2、負責檢查執法案件的處理情況。
3、督察不依法處理、不及時查處的案件;
4、對執法人員違反依法行政、文明執勤和隊容風紀等方面規定的行為進行糾察,責令執法人員停止違法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5、負責承辦、落實群眾舉報、投訴及各類來信、來電、來訪。
6、落實社會服務承諾和「110」聯動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轄區行政執法中隊職責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2、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市園林、綠化、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流動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非機動車侵佔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歷史風貌建築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9、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行使的以及省人民政府決定調整的其他行政處罰權;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動行政執法中隊職責
1、機動行政執法中隊是由局直接調遣的行政執法機動分隊,履行轄區行政執法中隊的職責。
2、負責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緊急、突發事件的處理和較大違法違章案件的查處。
3、協同、配合、支援轄區行政執法中隊的行政執法行動。
4、執行局機關制定的專項整治行政執法任務。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綜合執法隊職責
1、協助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開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和普法工作。
2、配合主管部門開展《廈門市經濟特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規定》的職權和職責。
3、行使行政管理部門委託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接受農林水、教文化、衛生三個行政管理部門委託行使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行政處罰權;協助農林水、教文化、衛生三個行政管理部門對農林水、教文化、衛生三個方面突發事件的立案查處。
4、負責轄區內建築廢土管理工作。接受市建築廢土管理機構的委託,行使轄區建築廢土的管理職權;負責設置轄區建築廢土處置場地和中轉站;負責受理、審核建設單位和個體生產建築廢土的種類、數量、處置場地、運輸路線等申報事項;受理從事建築廢土運輸車輛、船舶的登記;對建築工程需要填埋建築廢土的,根據申報情況進行調劑。
5、負責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及各類來信、來電、來訪案件,按規定要求及時查處、反饋。
6、做好執法業務工作統計、匯總和分類擋案。
7、完成主管部門賦予的其他任務。
③ 總結按其表現形式可分為 和 兩大類。 9、行政公文是傳達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 、 、 、 、 的重要工具
這個具體表述都有不同的,你做的題目顯然不是公用的,而是某一個專業領域的
④ 政府貫徹執政為民方針這句話為什麼正確政府不是行政嗎
政府是由黨領導的,所以政府可以貫徹黨的方針,還比如依法執政,進了政府就叫依法行政
⑤ 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是怎麼樣形成的
「一國兩制」是一項開創性事業,對中央來說是治國理政的重大課題,對香港和香港同胞來說是重大歷史轉折。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各項事業取得全面進步的同時,「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也遇到了新情況新問題,香港社會還有一些人沒有完全適應這一重大歷史轉折,特別是對「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有模糊認識和片面理解。目前香港出現的一些在經濟社會和政制發展問題上的不正確觀點都與此有關。因此,要把「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繼續推向前進,必須從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宗旨出發,全面准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和提高香港自身競爭力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
(一)全面准確把握「一國兩制」的含義
「一國兩制」是一個完整的概念。「一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單一制國家,中央政府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內的所有地方行政區域擁有全面管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固有的,其唯一來源是中央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權,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務管理權。高度自治權的限度在於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特別行政區就享有多少權力,不存在「剩餘權力」。同時,憲法明確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是社會主義制度,並規定了國家的基本制度、領導核心和指導思想等制度和原則。堅持一國原則,最根本的是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尊重國家實行的根本制度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則。
「兩制」是指在「一國」之內,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香港等某些區域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一於「一國」之內。「一國」之內的「兩制」並非等量齊觀,國家的主體必須實行社會主義制度,是不會改變的。在這個前提下,從實際出發,充分照顧到香港等某些區域的歷史和現實情況,允許其保持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因此,國家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是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保持繁榮穩定的前提和保障。香港繼續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依照基本法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必須在堅持一國原則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國家主體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特別是尊重國家實行的政治體制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則。內地在堅持社會主義制度的同時,要尊重和包容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還可以借鑒香港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成功經驗。在「一國」之內,「兩種制度」只有相互尊重,相互借鑒,才能和諧並存,共同發展。
(二)堅決維護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權威
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在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范圍內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香港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度的基本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具有憲制性法律地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和政策均以香港基本法的規定為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觸。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行為都必須符合香港基本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個人以及一切組織和團體都必須以香港基本法為活動准則。同時,香港基本法作為全國性法律,在全國范圍內適用。
全面把握、整體理解香港基本法的各項規定。香港基本法的所有規定都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條文之間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系的,必須把香港基本法的每個條文放在整體規定中來理解,放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度體系中來把握。香港基本法實施的實踐說明,孤立地理解香港基本法的個別條文,強調一個方面而忽略另一個方面,就會產生歧義甚至認識上的偏差,香港基本法的實施就會受到嚴重沖擊;全面地理解香港基本法的各項規定,就會看到特別行政區制度的各個組成部分共同構成有機整體,對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對香港的繁榮穩定發揮著保障作用。
尊重和維護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的修改權和解釋權。香港基本法規定,香港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基本法同時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可對基本法中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范圍內的條款自行解釋,也可對其他條款解釋。這種解釋權來源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如果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需要對香港基本法關於中央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系的條款進行解釋,而該條款的解釋又影響到案件的判決,在對該案件作出不可上訴的終局判決前,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解釋。如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解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引用該條款時,須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為准。這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是一致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基本法解釋權是維護「一國兩制」和香港法治的應有之義,既是對特別行政區執行基本法的監督,也是對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的保障。
完善與香港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有利於更好地維護香港基本法的權威。香港基本法實施以來,已經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與之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包括在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方面,確立了行政長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立法會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的「五步曲」法律程序;在基本法解釋方面,建立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行政長官向國務院作出報告並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以及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等有關程序和工作機制;在特別行政區立法方面,明確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處理特別行政區法律備案的工作程序;在特別行政區與內地司法協助方面,達成了相互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和部分民商事判決等一系列安排;在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負責方面,形成了行政長官向中央述職的制度安排。隨著「一國兩制」實踐不斷發展,香港基本法實施不斷深入,必然要求繼續完善與香港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特別是要著眼香港的長治久安,把香港基本法規定的屬於中央的權力行使好,使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系切實納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運行。
(三)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
「港人治港」是有界限和標準的,這就是鄧小平所強調的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對國家效忠是從政者必須遵循的基本政治倫理。在「一國兩制」之下,包括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等在內的治港者,肩負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愛國是對治港者主體的基本政治要求。如果治港者不是以愛國者為主體,或者說治港者主體不能效忠於國家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就會偏離正確方向,不僅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難以得到切實維護,而且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廣大港人的福祉也將受到威脅和損害。
愛國者治港也是具有法律依據的。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就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因此,香港基本法規定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主席及立法會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議員、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都必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必須就執行基本法向中央和特別行政區負責。這是體現國家主權的需要,確保治港者主體效忠國家,並使其接受中央政府和香港社會的監督,切實對國家、對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及香港居民負起責任。
(四)堅定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
作為特別行政區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雙首長」,行政長官是香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的第一責任人。中央政府始終堅定不移地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團結帶領香港社會各界人士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切實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漸進推進民主,包容共濟促進和諧。
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是廣大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解決社會矛盾、維護大局穩定的重要基礎,是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的主要任務。當前,香港正處於發展的關鍵時期,挑戰和機遇並存。香港需要抓住機遇,努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鞏固和提升自身的競爭優勢,保持經濟社會平穩發展,增進香港居民民生福祉。祖國內地始終是香港的堅強後盾。
中央政府繼續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循序漸進發展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政制。行政長官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立法會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這是中央政府作出的莊重承諾,並體現在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中。中央政府真誠地支持香港的民主政制向前發展。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制度必須符合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符合香港實際,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體現均衡參與的原則,有利於資本主義發展,特別是要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的法律地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規定,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人選必須是愛國愛港人士。只要香港社會各界按照上述原則務實討論,凝聚共識,就一定能夠實現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最終由普選產生的目標。
香港是一個自由開放多元的社會,也是中外交融的國際商業都市。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不僅符合香港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以及外來投資者的共同利益,也是保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的重要條件。中央政府將繼續鼓勵和支持香港社會各界發揚包容共濟、尊重法治、維護秩序的優良傳統,以國家的根本利益和香港的整體利益、長遠利益為依歸,求同存異、互諒互助,在愛國愛港旗幟下實現最廣泛的團結,不斷鞏固社會和諧穩定。
(五)繼續推動內地與香港交流合作
香港與內地日益緊密的交流合作,拓寬了香港與內地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道路。香港可以充分利用內地廣闊的市場腹地和豐富的要素資源,把握國家快速發展的機遇,從中獲得巨大的發展空間和不竭的發展動力。香港通過繼續鞏固、提升既有優勢,可以進一步發揮作為國家引進外資、人才,吸收借鑒國際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窗口作用,國家實施「走出去」戰略的橋梁作用,對內地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助推作用,以及對內地創新經濟社會管理方式的借鑒作用。
隨著香港與內地交往的密切,兩地民眾之間的相互了解逐漸加深,香港同胞對國家的認同和向心力不斷增強。香港同胞更加關心國家發展,在積極參與國家現代化建設的同時,熱心投入內地扶貧、教育、婦女兒童保護等公益事業。當內地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時,香港同胞慷慨相助,大力支援搶險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與內地民眾共克時艱。這充分顯示出香港同胞與內地民眾血濃於水的親情。
中央政府將繼續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內地有關地方建立更加密切的工作聯系,支持香港同胞與內地民眾開展更加緊密的交往,支持香港在國家全面深化改革和對外開放中發揮獨特作用,推動香港與內地開展更加廣泛、深入的交流合作,齊心協力建設中華民族共同家園。
⑥ 政黨或政府制定的對教育活動的指導方針和行政措施稱為什麼
我國的行政監督復體系: 行政監督體制系按不同的標准有不同的分類。
按照主體分類:可分為權力機關的監督、司法機關的監督、政黨的監督、人民群眾的監督和社會輿論的監督、行政機關自身的監督。按照各監督主體同行政機關的關系,可分為內部監督和外部
⑦ 上海市行政管理學校的辦學方針
學校以「以就業為導向、以質量求生存、以特色立品牌、以創新求發展」為辦學方針,以「塑造健全人格、培養過硬技能」為辦學指導思想,以」藏漢同校,普職並舉,四教聯動,五育並重「的辦學方略,以「做特職業教育,做精民族教育,做大社會培訓」為辦學方向,按照「一張文憑、多張證書」的要求,力求讓學生在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上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近年來,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改革創新,勇於開拓,取得了豐碩的辦學成果。2002年被評為「嘉定區文明單位」,被市政府授予「上海市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光榮稱號,2003年受到教育部、中組部、人事部等六部委的表彰,獲得「全國學校對口支援先進單位」的殊榮,2004年被評為「上海市百所中等職業學校重點建設驗收評估合格單位」,2005年被教育部新調整認定為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
⑧ 中國在香港行政主權的基本方針是什麼提出者是誰
1984年12月19日,中英雙方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專國政府關於屬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簡稱《中英聯合聲明》。根據這份聲明,英國政府需在1997年7月1日將香港的主權移交中國,而香港成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在上述協定中,中國政府會依照鄧小平所提出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之政策,確保香港繼續奉行資本主義制度而非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不抵觸基本法的法律予以保留,50年內原有生活方式不變,並保證香港除外交及國防外,各方面都擁有「高度自治」權。
⑨ 社會行政主體的指導方針和原則是什麼。
行政指導:是指行政主體在其職責、認為或其管轄的事務范圍內,為適應復雜多變的經濟和社會生活需要,基於歸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行政相對方的同意或協助下,適時靈活的採取非強制手段,以有效的實現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產生法律效果的行為。
行政指導的特徵:1)是行政主體的社會管理行為;2)適用的范圍及其廣泛,其方法多種多樣;3)屬於積極行政的范疇;4)是符合現代法制原則的一種具有行政活動性質的行為;5)是一種柔性的不具有法律強制力的行為;6)是不直接產生法律後果的行為。
行政指導的種類:
行政指導的意義:1)是對現代法律不完備的及時補充;2)是對某些僵硬法律手段的有效替代;3)體現了現代行政管理民主化的發展趨勢。
行政指導在我國行政管理中的作用:1)對法律手段的補充作用;2)輔導和促進作用;3)協調和疏導作用;4)預防和抑製作用。
行政指導的必要性:1、行政指導是建立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2、行政指導是轉變政府職能和行政模式的要求;3、行政指導是現代行政法治成本效益原則的要求;
行政指導的原則:1、合法原則;2、合政策原則;3、民主自願原則;4、及時靈活原則。
加強有關行政指導的法制建設:1)建立審議會制度;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告示制度;3)建立行政建議、勸告、告誡制度;4)加強和完善行政調解和協調制度;5)建立健全行政獎勵制度;6)健全行政計劃制度;7)建立責任、救濟制度
我國行政指導的特點:1)自實行改革開放,特別是確立發展市場的方針以來,國家開始重視了對行政指導的立法規定;2)這些規定主要涉及經濟管理部門、科技管理部門和某些社會管理部門的管理領域;3)這些規定往往較為原則、簡單,在理解上的伸縮性相當大;4)立法對行政指導的程序鮮有涉及。
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行為在時間和空間上的表現形式,即指實施行政行為所遵循的方式、步驟、順序以及時限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