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聘審批局
㈠ 公務員想調動工作,怎樣辦
您好,領學網解答。
1.市外調入
(1)填寫《公務員(參照)調動審批表》一式四份,調出調入單位加蓋公章,持調出地人事部門商調函到我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辦理調動手續。
(2)我市人社局向對方人事部門發調檔函,調檔神擋。
(3)審檔合格後,我市人社局向調出地人事部門發出調動函,持調出地人事部門開具的行政介紹信來我局報到。
(4)我市人社局向調出單位主管部門開具行政介紹信,持介紹信再到調入單位主管部門報道。
2.市內調出
(1)填寫《公務員(參照)調動審批表》,調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加章後,到我市人社局辦理手續。
(2)調檔審查後,我市人社局向調入地人事部門發出商調函。
(3)調入地人事部門同意後給我市人社局發調令,我局
一、調任人選原則上通過競爭上崗或公開選拔方式產生。特殊職位的也可以通過組織推薦方式產生調任人眩
(一)競爭上崗調任,是指在本系統或本地區內部進行。市級機關主要從所屬企事業單位或本系統范圍內符合條件人員中,通過競爭上崗的方式產生調任人選;縣(區)、街道、鄉鎮(非選舉)機關可以從本縣(區)范圍內符合條件人員中,通過競爭上崗的方式產生調任人眩競爭上崗按照《江蘇省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蘇組通〔2008〕69號)規定執行,競爭人選與所競爭職位的比例不得低於3:1。具體程序是:
1、確定調任職位和條件;
2、制定競爭上崗實施方案(包括編制性質、職數、職位空缺情況、競爭上崗對象范圍、條件、考試形式等);
3、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4、組織實施;
5、公示;
6、按管理許可權審批、辦理調動、任職、備案和公務員登記手續。
(二)公開選拔調任,是指面向社會在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中,通過公開選拔的方式確定調任人眩公開選拔應按照《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中辦發〔2004〕13號)規定執行。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於10:1,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為5:1。具體程序是:
1、確定調任職位和條件;
2、制定公開選拔實施方案(包括編制性質,職數、職位空缺情況,選拔對象范圍、條件、考試形式等)和公告;
3、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4、發布公告並組織實施;
5、公示;
6、按管理許可權審批、辦理調動、任職、備案和公務員登記手續。
(三)特殊職位調任,是指涉及國-家-安-全、重要機密等特殊職位不宜進行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的,也可以通過組織推薦方式產生調任人眩具體程序是:
1、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調任職位和條件;
2、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提出調任計劃(包括:編制性質及空編情況、領導職數及空缺情況,調任人數及理由等);
3、徵求調出單位意見;
4、組織考察;
5、集體討論決定;
6、公示;
7、報批;
8、辦理調動、任職、備案和公務員登記手續。
二、調任機關對調任人選應當進行嚴格考察,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考察內容包括調任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
考察時,應聽取調任人選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幹部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構的意見。所在單位應予積極配合,並提供客觀、真實反映調任人選現實表現和廉政情況的材料。
對公開選拔方式調任的,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不低於3:1;競爭上崗的比例不低於2:1。
三、 調任機關黨委(黨組)根據考察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調任人員,並按照任前公示制有關規定在調出、調入單位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15日。
四、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調任的,按規定程序審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未經查實的,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調任。
五、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確定擬調任人員後,調入機關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辦理審核、審批或備案。
(一)市級機關調任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經調入機關審核合格的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審批後,辦理錄用手續,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負責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二)縣(區)、街道、鄉鎮(非選舉)機關調任人員,經縣(區)委組織部和人事(勞動人事)局審核同意後,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審批,辦理錄用手續,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負責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六、調任審批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調任請示。
(二)《公務員調任審批表 》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調入審批表》。
(三)調任人員考察材料。
(四)調出單位意見;根據調任人員情況由紀檢監察機構提供的廉政情況;需要進行離任審計或者經濟責任審計的人員,應當對其進行審計,並提供審計機關的審計結論。
(五)調任人員體檢表和在原單位任職文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書、學歷學位證書等。
七、調任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必須參加市組織、人事部門組織的任職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任職和公務員登記手續,任職時間從試用期開始計算;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或由本人另行擇業,原單位及試用部門應予以協助並辦理有關手續。調任人員試用期內不得轉任到其他機關任職。
接到調令後,向調出單位開具調動通知單。
(4)持調出單位開出的行政介紹信到我市人社局辦理調出手續,我局向調入地人事部門開具行政介紹信。
(5)持我市人社局行政介紹信到調入地人事部門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