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地主體
職權性行政主體是指根據憲法和行政機關組織法的規定,在機關依法成立時就擁有相應行政職權並同時獲得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組織,它只能是國家行政機關,包括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以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
行政主體依據不同的標准,可對行政主體作出不同分類,這有利於深化認識。根據行政主體資格取得的法律依據的不同,可將行政主體劃分為職權性行政主體和授權性行政主體。
② 行政執法主體要件包括哪些方面
一、行政執法主體需要具備下述條件:
(1)行政執法主體必須是組織而不是自然人。
(2)行政執法主體的成立必須有合法的依據。
(3)行政執法主體必須具有明確的職責范圍。
(4)行政執法主體必須能以自己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並承擔相應的執法責任。
二、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十五條 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
第十六條 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第十七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八條 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許可權內委託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機關不得委託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委託行政機關對受委託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受委託組織在委託范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處罰;不得再委託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九條 受委託組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
(二)具有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業務的工作人員;
(三)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的,應當有條件組織進行相應的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
③ 環境執法的主體有哪些急。在線等。
環境執法抄的主體:
一般襲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環保局)。
特殊為: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港務監督、漁政漁港監督、軍隊環境保護部門和各級公安、交通、鐵道、民航管理部門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礦產、林業、水利行政主管部門也可以依據相關規定執法。
④ 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有執法主體資格嗎
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未經授權,不具有執法主體資格。
行政主體資格的認定,行政主體,是指享有行政權,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國家行政職權並能獨立承擔因此產生的相應法律責任的組織,由此分解出三個標准:
1、權,即獨立的擁有並行使行政權力;
2、名,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採取行政行為;
3、責,承擔由其採取的行政活動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經授權的內設機構可以有主體資格。原則上內設機構沒有行政職權,但有些內設機構經過法律法規特別授權而享有了一定的行政職權,考試中常見的有專利評審委員會,它是知識產權局的內設機構,商標評審委員會是工商局的內設機構,公安部下屬的公安消防局,公安交管局以及公安邊防局是公安部的內設機構。
⑤ 民事違法行為實施處罰的執法主體是什麼
民事違法行為實施處罰的執法主體會因為違法內容不同,執法主體也不同。如產品假冒偽劣執法主體是工商局,違法建設執法主體是城管局,餐飲衛生執法主體是食葯監局,電瓶捕魚執法主體是漁政局……等等
⑥ 行政執法的主體有哪些類型
1、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2、行政處罰: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和行政機關依法委託的組織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處罰的種類
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3、行政強制:包括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管理的過程中,依法對公民人身自由進行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產實施暫時性控制的措施。行政強制措施的方式主要包括:對公民人身自由的暫時性限制;對場所、設施或者財物的查封;對財物的扣押;對存款、匯款、有價證券等的凍結;強行進入住宅;法律規定的其他強制措施。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由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其履行義務的行為。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主要包括:排除妨礙、恢復原狀等義務的代履行;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執行罰;劃撥存款、匯款,兌現有價證券;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法律規定的其他強制執行方式。
4、行政徵收:指行政機關憑借國家行政權,根據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強制地、無償地取得行政管理相對人財產所有權的具體行政行為。其種類主要包括稅收徵收、建設資金費的徵收、資源使用費的徵收、管理費的徵收等。
5、行政給付:指行政機關對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等情況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下,依法賦予其一定的物質權益或者與物質有關的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其種類主要有:安置、撫恤金;特定人員離退休金;最低生活保障費;自然災害、扶貧等社會救濟金及救濟物資。
6、行政確認:指行政機關應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申請,依法對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法律地位、法律關系或者有關法律事實進行甄別,給予確認、認可、證明、登記、鑒證,並予以宣告的具體行政行為。其種類主要有(1)確定。如頒發房屋產權證、宅基地使用證、專利證、商標專用證等;(2)認可。如對產品質量的人證等。(3)證明。如學歷、學位證明、居民身份證明、親屬關系的證明、貨物原產地證明等;(4)登記。如產權登記、戶籍登記、婚姻登記等;(5)鑒證。如行政鑒定等。
7、行政裁決:指行政機關依據法律授權,對發生在行政管理活動中的平等主體間的特定民事爭議進行審查並作出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其種類有:(1)損害賠償糾紛的裁決。損害賠償糾紛是一方當事人的權益受到侵害後,要求侵害者給予賠償所引起的糾紛(如《水污染防治法》55條規定在水污染危害中受到的損失賠償,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根據當事人請求,由環保部門處理)。(2)權屬糾紛裁決。指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權屬糾紛的裁決。(3)補償性糾紛裁決(《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14條規定拆遷補償形式和補償金額等可以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裁決)。(4)其他侵權糾紛裁決。
8、行政補償:指行政機關因實施合法行政行為造成相對人的權益損失,或是因相對人的社會利益而受到損失時,行政機關依法彌補相對人損失的一種行政救濟行為。其種類主要包括:土地徵用補償費、緊急行政行為補償費等。
9、行政獎勵:
國家行政機關及其授權單位、組織,或者法律、法規授予獎勵權的組織、單位,為更好地實施其行政管理目的,依法對國家和社會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在物質精神上予以褒獎、鼓勵的具體行政行為。
⑦ 事業單位是否具有行政執法主體
機關事業單位,本身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只有在法律法規授權的情況下才能實施行政執法權。
《行政處罰法》第十七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
拓展資料:
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
第十五條 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
第十六條
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第十七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八條
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許可權內委託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機關不得委託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委託行政機關對受委託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受委託組織在委託范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處罰;不得再委託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九條 受委託組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
(二)具有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業務的工作人員;
(三)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的,應當有條件組織進行相應的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
行政處罰的管轄和適用
第二十條
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對管轄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指定管轄。
第二十二條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行政機關必須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第二十四條 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第二十五條
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第二十六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有違法行為的,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八條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應當依法折抵相應刑期。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罰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罰款的,應當折抵相應罰金。
第二十九條 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行政處罰的決定
第三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必須查明事實;違法事實不清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第三十一條
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採納。
行政機關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
⑧ 黨依法執政要求保證執法,執法的主體是黨還是政府
一、黨依法執政要求保證執法,執法的主體是政府。
1、執法是以國家的名義對社會生活進行全面管理,具有國家權威性。
這是因為:首先在現代社會為了避免混亂,大量法律的內容是有關個方面社會生活的組織與管理,從經濟到政治,從衛生到教育,從公民的出生到公民的死亡,無不需有法可依;其次,根據法治原則,為了防止行政專橫,行政機關的活動必須嚴格按照立法機關根據民意和理性事先制定的法律來進行。因此,行政機關執行法律的過程就是執法的過程,就是代表國家社會機關來管理的過程,社會大眾應當服從。
2、執法的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公職人員。
在我國,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法從事全國或本地方行政管理的同時,就是在全國或本地方執法的過程;行政職能部門依法在某一方面進行管理的同時,就是在本部門執行、實施相應的法律的過程。
3、執法具有國家強制性。
行政機關執行法律的過程同時是行使執法權的過程,行政機關根據法律的授權對社會進行管理,一定的行政機關是進行有效管理的前提。行政權是一種國家權力,他既能夠改變社會的資源分配,控制城市的人口規模,也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公民生活,如升學、就業、結婚等。
4、執法具有主動性和單方面性。
執行法律既是國家行政機關進行社會管理的權力,也是它對社會、對民眾承擔的義務既是權力也是職責。因此,行政機關在進行社會管理時,應當以積極的行動主動執行法律、履行職責。而不一定需要行政相對人的請求和同意。如果行政機關不主動執法並因此給國家或社會造成損失,就構成失職,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二、依法執政:
依法執政與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之間是辯證統一的:科學執政是基本前提,民主執政是本質所在,依法執政是基本途徑。三者相互聯系、有機結合,構成了我們黨執政方式的基本理論框架。科學執政與民主執政必須通過依法執政的途徑來實現。
三、依法執政的基本概念:
所謂依法執政,就是指一個政黨依照法律進入國家政權並在其中處於主導地位,且依照法律從事管理活動。依法執政意味著黨通過制定大政方針、提出立法建議、推薦重要幹部等執政權力的行使,使黨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序變成國家意志,支持和保證人大、政府、司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最終實現黨的正確領導。
所謂依法執政能力是執政黨以國家機器為杠桿,在治理國家和社會事務中,堅持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社會矛盾,協調利益關系,持續獲得人民擁護,促進社會生產發展,引導社會整體進步等方面所表現出的能力。它是執政黨為履行職責、強化效能、保障地位而進行構造、創新的系統行為過程。而依法執政能力建設是一個綜合性的建設工程,是隨環境、任務和對象的變化而變化的動態系統過程,是一個與時俱進,不斷創新的過程。
⑨ 行政執法的違法主體怎樣確定
A 行政處罰實踐中違法主體的認定
行政處罰中如何認定違法主體?按照《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及《行政訴訟法》等法律規定,作為行政違法主體的當事人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其法人和其他組織應是依法設立的法人和組織,未經依法設立的不能作為違法主體予以設定。就工商行政管理而言,應看是否辦理營業執照為原則界限,按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制度,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制度及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制度注冊為企業法人、營業組織及個體工商戶者,即取得市場准入資格。此外,還有按事業法人,社團法人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制度注冊的事業法人,社團法人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在主體資格上,事業單位,社團應具有法人資格,而民辦非企業單位則可採用法人、合夥或個體的形式。下面分別敘述:
一、 公民(自然人)違法主體認定
公民(自然人)主體認定,依據《民法通則》關於公民(自然人)行為能力的規定,對公民(自然人)身份的認定,一般應以身份證為准。同時,《行政處罰法》第25條規定了公民(自然人)免罰和從輕處罰的條件,即不滿14歲的人有行政違法行為的,不予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已滿14歲不滿18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
二、 依法認定(有字型大小的)個體工商戶違法主體
如何認定(有字型大小的)個體工商戶違法主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高院意見》)第46條規定:「在訴訟中,個體工商戶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為當事人。有字型大小的,應在法律文書中註明登記的字型大小」。按照這一規定,凡對個體工商業者的行政處罰,其違法主體均應認定「營業執照」上業主的姓名。有字型大小的在行政處罰文書中註明。如某工商部門查處××縣皮鞋廠冒用他人廠名、廠址一案,從卷宗材料看,該皮鞋廠為個體經營,經營者的姓名為錢××。該案的違法主體當事人應為錢××,但在相關法律文書中應註明××縣皮鞋廠業主。
三、 如何認定無照經營違法主體
無照經營違法主體的認定不同於一個簡單的自然人行為,問題大都在無照經營者是一個非法的組織或者說是一個群體,這個群體又有一個牌子,一個名稱。我們某些執法人員就把這個非法組織的名稱作為了違法當事人予以認定,這就造成了違法主體認定錯誤。
那麼,無照經營違法主體到底如何認定,按照荊璞談執法中的意見,就是行為人的原則。按照這一原則,就是誰設立了實施無照經營的非法組織,誰就是違法當事人。
(一)擅自設立分支機構的,以設立分支機構的企業法人為違法當事人。企業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無照經營行為大都體現在住所地外擅自設立分支機構等行為。如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南銷售分公司擅自設立鐵佛加油站一案,違法主體該認定誰?根據《高法意見》第41條規定:「法人非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雖依法設立,但沒有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以設立該分支機構的法人為當事人」。因此,對法人非法設立組織從事違法活動其違法主體應認定為該法人單位。即文中案例的違法主體應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南銷售分公司」。
(二)事業單位未經核准登記的無照經營行為以事業單位為違法主體予以認定。事業單位依法舉辦營利性經營組織,必須實行獨立核算,依照國家有關公司,企業等經營組織的法律法規進行登記管理。如果事業單位從事營利性經營,未按企業進行企業法人或營業登記,應將事業單位作為違法當事人,按無照經營處理。對事業單位主體資格的認定,以《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為准。
(三)其他組織的無照經營行為以其他組織為違法當事人予以認定。關於其他組織的界定,依據《高法意見》第40條規定:「其他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包括領取營業執照的私營獨資企業、合夥組織,合夥型聯營企業,法人分支機構、鄉鎮、街道、村辦企業;領取社團登記證的社團;銀行、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符合本條規定的其他組織」。按照這一司法解釋的精神,律師事務所、醫療機構、教育機構等均應界定為其他組織。如果這些組織「越線」從事違法經營活動,應按無照經營處理。鑒於「合法成立」的要求,對這些組織的認定應以相關部門頒發的證書或批准文件為准。
(四)個人或合夥以公司名義從事無照經營活動的,以直接責任人為當事人予以認定。《高法意見》第49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登記而未登記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或者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組織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後仍以其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以直接責任人為當事人。」如劉××等人以「××建材公司」名義無照經營建材一案,按照《高法意見》,如果該行為是以劉××一人為主,其他人均為劉××的雇員,該案就應認定劉××為違法當事人。假設劉××與其他幾個人是合夥關系,共同僱用一些人員搞違法經營活動,則應當將與劉××合夥的幾位僱主作為共同的違法當事人。如合夥人為3人以下,其行政處罰文書中可以將其名字並列在標題中,假如人員太多,應將其負責人的名字作為代表來表述,然後在正文中將所有當事人的姓名、地址一一列出。
⑩ 在我國,執法的主體是( ) A.國家權力機關 B 行政機關 C 司法機關 D 軍事機關
一、題目:
在我國,執法的主體是( )內
A.國家權力機關容 ;B.行政機關;C.司法機關; D.軍事機關
二、答案:
B,行政機關
三、解析:
國家權力機關是代表統治階級、國家和人民行使統治權的機關。我國的國家權力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國家和人民的意志,集中統一掌握和行使國家權力,國家的行政、審判和檢察機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
司法機關即行使司法權的國家機關,狹義僅指法院,廣義還包括檢察機關。在社會主義國家,司法機關從屬於國家權力機關而相對獨立於其他國家機關。
國家軍事機關,中央軍委即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的簡稱,它是「中國共產黨的最高軍事指揮和軍事決策機構」,它領導著全國的武裝力量。
行政機關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國家行政職權的行政組織,包括政府以及有關功能部門(官僚機構)是我國執法的主體。所以本題選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