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庫法規
① 財務審計主要定性用詞違反哪些規定
(一)「小金庫」問題定性依據。
「小金庫」問題定性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
《會計法》第三條、第九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財務、預算、資產、稅收、規范津補貼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
(二)「小金庫」問題處理處罰依據。
「小金庫」問題處理處罰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
《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等的規定。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等的規定。
此外,還包括預算、財務、稅收、資產、現金、商業保險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
五、處理處罰若干問題的具體意見
對檢查發現的「小金庫」問題處理處罰的總體要求是:將「小金庫」的資金或資產納入國家規定的賬簿內,統一登記和核算;對財政性資金,該繳入國庫的繳入國庫,該上交財政專戶的上交財政專戶;對「小金庫」資金發給個人部分,該追繳的追繳,該退還的退還;對設立使用「小金庫」的,對單位給予警告或通報批評,該罰款的罰款;「小金庫」凡涉及稅務問題,按稅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設立「小金庫」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會計人員參與設立「小金庫」,情節嚴重的,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意見》下發後再設立「小金庫」的,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要嚴肅處理,按照組織程序先予以免職,再依據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小金庫」數額巨大、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理,公告其行為及處理處罰決定;涉嫌犯罪的,移送機關依法處理。對專項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問題,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② 私設小金庫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
您好:
(一)「小金庫」問題定性依據。
「小金庫」問題定性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
《會計法》第三條、第九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財務、預算、資產、稅收、規范津補貼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
(二)「小金庫」問題處理處罰依據。
「小金庫」問題處理處罰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
《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等的規定。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等的規定。
此外,還包括預算、財務、稅收、資產、現金、商業保險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
五、處理處罰若干問題的具體意見
對檢查發現的「小金庫」問題處理處罰的總體要求是:將「小金庫」的資金或資產納入國家規定的賬簿內,統一登記和核算;對財政性資金,該繳入國庫的繳入國庫,該上交財政專戶的上交財政專戶;對「小金庫」資金發給個人部分,該追繳的追繳,該退還的退還;對設立使用「小金庫」的,對單位給予警告或通報批評,該罰款的罰款;「小金庫」凡涉及稅務問題,按稅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設立「小金庫」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會計人員參與設立「小金庫」,情節嚴重的,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意見》下發後再設立「小金庫」的,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要嚴肅處理,按照組織程序先予以免職,再依據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小金庫」數額巨大、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理,公告其行為及處理處罰決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專項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問題,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③ 協會收費方面的法規
會費管理方法:
1、會費由秘書處負責收取及管理,並開具《社會團體會費專統一收屬據》。
2、本會日常經費開支由秘書長審批,重大活動或主要項目開支由會長審定。
3、協會財務賬目由專職會計負責,嚴格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接受會員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和會員的質詢和監督。
4、財務收支情況由秘書處定期向會員大會報告,每年提交審計部門審計。
5、對於無故連續兩年不繳納會費的會員,經常務理事會表決後取消會員資格。
④ 審計發現單位套取財政資金怎樣處理
(一)「小金庫」問題定性依據。
「小金庫」問題定性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版:
《會權計法》第三條、第九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財務、預算、資產、稅收、規范津補貼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
(二)「小金庫」問題處理處罰依據。
「小金庫」問題處理處罰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
《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等的規定。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等的規定。
⑤ 派出所開小金庫違反哪些法規
對查繳的賭具和銷售的具有賭博功能的游戲機,一律依法予以銷毀。
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吞賭資、賭具、賭博違法所得以及違法行為人的其他財物。違者,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可能兩年拘留
⑥ 小金庫究竟違反了什麼規定
行政法規。具體參見國務院的有關規定。
《關於清理檢查「小金庫」的具體規內定的通知容》、《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可以給我發郵件聯系。我的博客中有我的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