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移動執法
① 交警移動執法車停在不能停車的路段上取證合法嗎
深圳特區報東莞3月20日電 (記者 劉秋偉 通訊員 戴小星)「東莞市交警支隊一交警開私家車去現場執法,違章停車已被處罰。民警去到現場,不管是怎麼到達現場的都可以,但首先要守法。」 3月20日,在東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主題黨課上,東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張紹培向全市交警披露了一起交警執法違法停車遭處罰的案例。
據張紹培透露,3月8日,東莞市民趙先生通過網路,反映東莞交警執法不規范問題。事情發生在3月7日下午,當時趙先生駕駛粵S號牌車輛來到東城中路中惠大廈,並將車停靠在人行道路邊,隨後下車前往辦事。
約15時30分,一輛粵S號牌私家車停在機動車道上,下來一名身著反光衣的交警,對路旁的違法停放車輛進行拍照取證,並開具《流動電子警察抓拍交通違法通知書》。
趙先生通過網路表示:在這一過程中,這位交警存在不規范執法等三個問題,其中,當事人只是將車停在人行道旁,但交警的車卻違法停在機動車道上,哪個危害更大?而且交警開的是私家車:交警可以開私家車來執法嗎?
張紹培表示,針對市民反映的情況,交警支隊積極介入處理。目前,已經對執法民警進行了批評教育,對其違法停車的行為進行了處罰。
張紹培說,交警部門為此約談了趙先生並向其解釋:首先,執勤交警可以開警車、私家車或通過其他途徑到達執法現場。如果是駕駛警車前往,可以開著警燈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開展執法;但駕駛私家車到場後,不能違法停放,必須依法停放。其次,趙先生的行為是違法停車,而不是臨時停放;只有駕駛人在車上的情況才適用臨時停放規定,因此,交警部門可以對其違法停車行為進行處罰。
張紹培說,在這一案例中,暴露了目前交警部門存在「私車公用」、執法語言不規范等問題。接下來,需要各交警大隊加強民警執法守法教育。
據張紹培透露,預計7月1日,東莞交警將推出「流動車管所」,解決群眾辦理車駕管業務難題。
② 安全生產移動執法終端指的是什麼意思
終端是指生產經營單位。
③ 環境 移動執法 案件來源包括哪些
環境 移動執法 案件來源包括
我們省總隊用的是 GPA-HB07 環境監察移動執法裝備箱,都是一整套的,拿來就用很方便的。你可以去問問看,每年的配置更新都不一樣,全鋁鎂合金的那種,很輕便。
④ 什麼是環境監察移動執法包
環境監察移動執法裝備箱,都是一整套的,拿來就用很方便的。你可以去問問看,每年的配置更新都不一樣,全鋁鎂合金的那種,很輕便。
⑤ 移動執法工具箱一般都用什麼牌子公務員用的移動執法裝備箱
你好,我省局的執法總隊用的都是GPA-好公移動執法裝備箱,就是現場辦公快速執法用的,材料是鋁鎂合金的(注意:千萬不是鋁合金的,那個很重的),現在基本都是用這個牌子。
我們是環保單位的,用的型號是GPA-HB07這款,好像工商(型號:GPA-GS07)、食葯監(型號:GPA-YJ07)系統都有,反正你自己去問下好了。
打了這么多字,能採納么?
⑥ 移動執法的功能好用嗎
還可以,特別是新配發的mate20
⑦ 移動執法系統是什麼
背景:
RFID已經逐漸深入到我們生活的各個角落,隨著二代身份證和其他證件的電子化,交通部將要頒布的交通運輸行業的營運證也將採用RFID技術,執法手段的改變是大的趨勢。結合無線移動技術、RFID技術、計算機技術等為一體的手持無線RFID數據終端,可以幫助各類執法性質的工作,實現移動化、電子化、實時化、數據化的高效工作。移動列印設備的採用,可以幫助執法人員即時按需列印各類法律文本(票據),避免手寫輸入和與人工有關的問題造成的錯誤。
實例:
交通執法人員在執法、巡邏過程中,可隨時抽查可疑對象或違法違規份子,並依據對方所提供的資料(身份證、駕駛證等),將數據通過無線廣域網路,如CDMA,GPRS等將數據到相關中央資料庫驗證,並獲取對應的信息反饋,包括身份識別、裁決依據,並可現場列印法律文書,使違法份子無處循形,大大加強交通執法人員的便捷性。
基本設備:
各種移動數據終端
移動列印機
CDMA、GPRS無線執法移動系統
適用范圍:
城市各類執法機構(行政執法、車輛執法管理、交通執法管理、人員移動稽查管理等)、商務安保機構、小區安保機構、酒店保安機構、列車票務管理等各種需要實現數據實時交換和現場列印的室外應用。
城管執法督查人員是城管執法隊伍中的「憲兵」,他的崗位職責要求他成為城管執法隊伍的一面旗幟,個人形象... 要想建設一支政治強、作風硬、業務精、形象佳的督查隊伍,就必須把一些思想覺悟、文化素質高、城管執法經
⑧ 交警移動執法最好使用什麼
交警移動執法面臨最多的這問題就是如何能快速的解決違規違章,佐藍科技獵蜂現場執法系統設備就是安裝在警車上的多攝像頭執法設備,通過終端加持,警車再也不是一個單獨的交通工具,更是一個臨時指揮中心,在移動巡查過程中,不僅能視頻實時監控並且上傳數據中心,而且同時還能對警車周圍的行人和車輛進行鑒別。
通過雲上數據進行實時比對,一旦識別出問題車輛,即刻發出警報,一秒鍾就能識別違法車輛和網逃人員,完成智能取證,並且對於違停、套牌、等能完成一分鍾百次取證,大大的釋放了交通執法的警務壓力。
⑨ 交警移動執法好用嗎
是用來自動識別車牌的各種違規,沈陽佐藍科技研發的獵蜂巡查取證系統是部署在警用車輛上的4G大數據識別系統終端設備,通過警燈安裝在警車上,安裝之後更加突出警車的那種科技感,使警車變成智慧警車。
通過終端加持,警車再也不是一個單獨的交通工具,更是一個臨時指揮中心,在移動巡查過程中,不僅能視頻實時監控並且上傳數據中心,而且同時還能對警車周圍的行人和車輛進行鑒別。
通過雲上數據進行實時比對,一旦識別出問題車輛,即刻發出警報,一秒鍾就能識別違法車輛和網逃人員,完成智能取證,並且對於違停、套牌、等能完成一分鍾百次取證,大大的釋放了交通執法的警務壓力。
⑩ 移動執法的執法方案
方案背景: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法律體系的不斷健全,執法工作所涉及的范圍越來越廣,執法工作量日益增加。公眾對執法部門的工作效率,反應、應變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力度、加快執法速度、構建和諧執法環境已經迫在眉睫。建設良好執法環境必須加強警務工作的及時性,同時加大對破壞人民和諧生活的不法行為的處理力度。
執法具有:移動性、突發性、緊急性。公安、交通、城管、商務、環保、文化、質監、安監、葯監、農業、城管、工商、司法、等執法部門,都需要在第一現場進行執法工作。但受制於時間、空間、設備等的限制,執法人員無法現場調用稽查對象的歷史資料,無法及時將新的執法信息提交上報,並在突發事件處理上無法極時得到上級的指示,和無法及時得到相關部門的支援。移動執法解決方案可以及時進行案件線索查詢,新線索錄入。提高案件線索處理和待辦工作處理等執法工作的速度
方案需求:
1、 執法信息現場查詢
執法工作具有」 移動性、突發性、緊急性」特點,而現在的執法系統無法實時查詢相關案件的執法對象信息、許可證信息、歷史違法違規(章)等信息的查詢。從而不能使執法者迅速根據掌握的歷史信息對具體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導致不能隨時隨地獲得公安業務信息的支持來解決通緝、協查、堵截、搜查等一線執法工作中的查詢問題。
2、 執法信息現場採集
執法人員在現場執法時,需要進行現場取證、核查、記錄日誌,達到值勤、治安、交管、刑偵、地圖功能(GPS衛星定位,GIS電子地圖等)等,現有辦公系統無法當場錄入傳輸:圖像、視頻、文字等形式記錄案件信息。達不到及時傳輸,溝通的需求。
3、 執法機關辦公需求
領導外出辦公也需要公文審批,案件查詢,新案件處理批示等一系統辦公系統的移動操作。
4、 現場執法人員與內部領導之間的及時請求與批示
現場執法人員對突發事件,及交通等需要及時處理的案件,要及時得到上報並及時得到相關部門的批示或是增援。
移動執法方案能解決
執法現場手機、PAD上直接實現如下功能:
1、 移動執法依據、執法人員信息查詢
通過移動手持設備,執法人員在執法現場,可根據必要程度向執法對象提供現場法規說明、案例展示。做到「有法可依、有據可尋.
執法單位職能管轄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執法單位職能管轄范圍內的從業人員信息及從業資格證查詢。
2、 外出勤務管理
執法人員工作具有移動性,可實現各執法點執法人員的統一手機、PAD移動終端考勤。指揮中心可隨時查看執法車輛/人員所在的位置和狀態。緊急情況下,可以就近調度距離求援地點最近的人員或車輛前往協助
3、 現場執法
現場手機、PAD現場取證,並將有關執法信息現場錄入,並傳輸至相應執法管理系統,執法單據列印。
處罰對象對處罰決定提出質疑,可以提交相關部門得到新的處罰指示。
4、 公眾服務
公眾用戶(個人、企業)可以在手機或PAD上實時查詢相關法規法規、處罰條例,公眾意見反饋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