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管理執法
『壹』 在XX中隊市政監察,從事市政管理監察執法工作,請問這是份什麼工作具體的做什麼
事業單位。市政管理監察支隊隸屬於市政管理局,是由平常人們常說的城管演變過來的。但是比原來的城管要「正」,屬於正規事業單位編制。
職責和許可權范圍是
一、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依法調查市容環境衛生違法行為,責令改正,決定行政處罰。
二、行使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調查綠化違法行為,責令賠償損失和補栽、補種,決定行政處罰。
三、行使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道路、廣場、街巷綠地和居民小區等公共場所范圍內的違法建設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調查違法行為,責令改正,決定行政處罰。但對暫不予拆除的違法建築,應報市規劃局批准。
四、行使有關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集貿市場范圍以外的無照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調查和取締違法行為,決定行政處罰。
五、行使《臨時佔用道路管理辦法》規定的,對違法佔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調查違法行為,責令改正,決定行政處罰。
『貳』 如何解決我國市政管理存在的問題
1、轉變執法理念構建和諧執法環境
當前,我國處於社會轉型期,下崗失業人員專和進城務工屬農民增多。這些人員文化素質低、年齡偏大,接受新知識的能力欠缺,只能靠在城市道路上擺攤設點來維持生計,加之其法律意識淡薄,對違章行為認識不足,在市政執法過程中,若稍有不慎,便會引發矛盾糾紛,給社會帶來不和諧因素。面對挑戰,全國各市政委領導班子堅持以人為本,轉變執法理念,創新實施了「
一勸、二警、三保、四罰、五幫」的市政執法程序。對所有違章佔道經營、亂吐、亂掛等行為人,首先實施勸告,對再次違章者予以警告,對第三次違章者要求其書面保證;在實施勸告、警告、保證程序仍不奏效的情況下,則實施處罰程序。對這一市政執法程序,違章者均表示充分接受,市政執法隊員也一改過去「一凶、二惡、三拿秤砣」的不文明形象,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矛盾糾紛,體現了執政為民、以人為本的理念。
2、建立聯動服務系統構建和諧服務平台
按照「高效快捷、一呼即應」的原則,為市民提供24小時全天候服務。
『叄』 城市管理的五大基本原則是
1、堅持以人為本
牢固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強化宗旨意識和服務意識,落實惠民和便民措施,以群眾滿意為標准,切實解決社會各界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努力消除各種「城市病」。
2、堅持依法治理
完善執法制度,改進執法方式,提高執法素養,把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要求落實到城市管理執法全過程。
3、堅持源頭治理
增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科學性、系統性和協調性,綜合考慮公共秩序管理和群眾生產生活需要,合理安排各類公共設施和空間布局,加強對城市規劃、建設實施情況的評估和反饋。變被動管理為主動服務,變末端執法為源頭治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違法違規行為。
4、堅持權責一致
明確城市管理和執法職責邊界,制定權力清單,落實執法責任,權隨事走、人隨事調、費隨事轉,實現事權和支出相適應、權力和責任相統一。合理劃分城市管理事權,實行屬地管理,明確市、縣政府在城市管理和執法中負主體責任,充實一線人員力量,落實執法運行經費,將工作重點放在基層。
5、堅持協調創新
加強政策措施的配套銜接,強化部門聯動配合,有序推進相關工作。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以智慧城市建設為契機,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的優勢,加快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
(3)市政管理執法擴展閱讀
城市管理的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引領,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
以城市管理現代化為指向,以理順體制機制為途徑,將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作為推進城市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手段。
與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規范行政權力運行等有機結合,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推動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進城市運行高效有序,實現城市讓生活更美好。
『肆』 城市管理局和綜合行政執法局與什麼區別
簡單的說,城市管理局和綜合行政執法局與什麼區別就是城市管理前端服務作業監管與後端執法監察的關系。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管理領域的規劃決策、城市運行、市政服務、環境作業保障、公用行業日常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局由原來的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演變而來,負責城市管理相關領域的綜合監督檢查及對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懲戒。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的執法監察人員即使通常所說的城管(城管執法監察員的簡稱)。
當然一些中小城市也將城市運行服務與作業保障職能和綜合執法監察職能放到一個機構,叫城市管理與綜合行政執法局。
綜合行政執法局,也叫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簡稱綜合執法局,是城管執法監察制度演變的產物,是強化城市綜合管理、依法管理、構建現代橄欖型城市治理結構的產物。《城市管理三維結構視野下的城管綜合執法與監察》一文以城管執法監察制度為例,介紹了從城建管理監察、到城市管理監察、到城市管理監察綜合執法、到城市管理執法監察的發展脈絡,指出執法監察的二重性,即執法監察的一體兩面。綜合行政執法局是結合綜合執法改革要求,將前端決策監管與後端執法監察適度分離的產物。最早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是將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監督檢查權相對集中,從城市管理局脫離出來。後來,隨著綜合執法改革的深入,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開始更大范圍的綜合執法,同時強調綜合監管。城管執法監察制度的探索經歷了從城建監察大隊,到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到城市管理監察辦公室,到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再到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的發展。主要經過了以下三個階段的發展:第一階段,城建管理監察制度的誕生(1978—1995);第二階段,城管監察綜合執法制度的探索(1996—2012);第三階段,城管綜合執法監察的探索與發展(2012至2019) 。
綜合行政執法局,也有城市叫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作為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主管部門,其職能主要是依法對城市管理法律關系主體執行和遵守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違法者實施行政處罰的行政執法活動。
綜合行政執法局,以城市管理領域為切入點,全面推進集中行使城市綜合管理與公共服務領域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監督檢查權(即行政執法鏈條末端的執法監察,一般不含前端的行政許可等仍然留在城市管理局的行政執法權),一般包括兩方面職能:
①對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即巡查監察職能;
②對違反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法律制裁,即處罰懲戒職能。
綜合行政執法局以城市綜合管理領域為切入點對城市管理及公共服務領域的執法監察權進行更大范圍的綜合,是將過去城市各政府機構所擁有的各自范疇內的城市執法監察職能,即行政處罰懲戒與綜合監督檢查職能集中到一個機構,即綜合執法監察局行使,這些職能一般覆蓋以下范疇:
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無證違法建設處罰)、道路交通秩序(違法佔路處罰)、工商行政管理(無照經營處罰)、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含拆遷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車、黑導游等各方面開展巡查檢查及實施行政處罰的職能。
雖然綜合執法局與綜合執法監察局幾乎是同樣的機構,綜合執法局更強調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強調行政處罰懲戒的綜合。相對於叫「綜合執法局」的機構,「綜合執法監察局」更注重把握執法監察二重性,通過執法監察一體化建設,強調巡查監察、綜合監管職能的發揮,即通過行政執法監察工作,推動政府、市場、社會各方依法履責,更大限度的減少行政處罰,即將行政執法監察工作作為推動依法治、社會共治,推動城市治理各相關方充分參與的城市精細化管理。
綜合行政執法局不是簡單多部門的聯合執法(物理聯合),而是將多部門交叉的執法監察權綜合到一個機構(化學整合),成立專門的綜合執法局。隨著綜合執法改革的深入,綜合執法監察的范圍還在不停的擴大,強化綜合監管,以減少多頭執法、職能交叉、推諉扯皮、執法擾民等行政執法監察領域的突出問題。而城市管理局則是負責城市運行的規劃建設、運行保障、作業服務和行業監管。城市管理服務局與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的分工與協作,將有利於形成綜合規劃決策、到專業運行服務管理、到綜合執法監察「兩頭收斂、激活中間」的橄欖型城市綜合管理現代城市治理結構。
參考資料:
宋剛, 王毅, 王旭. 城市管理三維結構視野下的城管綜合執法與監察[J]. 城市發展研究, 2018, 25(12):119-127.
本刊編輯部. 綜合執法改革與大數據環境下的橄欖型城市治理結構[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動態, 2019, (9):3-5.
本刊編輯部. 以執法監察一體化推進城市法治共治精治[J]. 北京城管科技信息動態, 2019, (5):3-4.
城管簡史:城市綜合管理、城管監察與綜合執法發展演進[EB/OL]. 城市管理與復雜性
『伍』 市政管理委員會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的關系市管委和城管的關系
1.市政管理委員會負責市容衛生、市政建設、環境保護、除害滅病、衛生防疫、城市綠化。
2.城管執回法局的主要職責是答: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3.市政管理委員會比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高半級,城管執法局要承辦市管委交辦的事項。
『陸』 各位大俠:市政管理執法時,收繳東西是否應該開據罰沒單據
第三章 執法程序和執法監督 第六十條 市執法局實施城市管理行政處罰,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著裝整齊,佩戴統一標志。執法時必須出示省人民政府統一制發的行政執法證件; (二)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申請迴避等權利; (三)執法人員是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與當事人有其他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四)對暫扣的財物妥善保管; (五)應當聽證的,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聽證; (六)出具省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罰沒單據; (七)實行罰繳分離制度,罰沒收入全部上繳國庫; (八)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 (九)嚴格執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 第六十一條 市執法局作出的重大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在作出後7個工作日內,抄送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和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第六十二條 市執法局適用一般程序查處案件,應當在發現違法行為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案情復雜的,經市政府批准,可以適當延長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第六十三條 市執法局在執法過程中發現屬於其他行政執法機關管轄的違法案件,應當向有管轄權的行政執法機關及時移送。其他行政執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中發現屬於市執法局管轄的違法案件,應當及時移送市執法局。 第六十四條 市執法局在查處行政違法案件時,需要了解有關事項、查詢相關資料或作技術鑒定的,有關部門應予配合。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五條 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一)應當移送市執法局處理的案件不移送的; (二)拒絕或者拖延提供與行政處罰有關的證明或者信息的; (三)阻礙或者干擾市執法局進行行政執法相關調查、取證,實施行政處罰權的。 拒絕、阻礙市執法局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 市執法局應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完善依法行使權力的監督制約機制,確保嚴格、公正和文明執法。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活動中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由行政執法監督機關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柒』 城市管理局和城市管理委員會有什麼聯系和區別
區別:
1、市級的城市管理部門叫做城市管理委員會;
2、市級以下的城市管理部門叫做城市管理局。
聯系:
兩者都是屬於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職責都包括整合城市市容市貌,發改委相關的煤、電、油、氣日常職責,還有園林綠化局、水務局的部分職責,職責中還包括綜合管廊建設。
全國監督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管理監督局,其省、自治區級部門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其直轄市、較大的市、縣級的部門為城市管理局,基層的執法組織分別為鄉、鎮城市管理執法所和縣、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街道執法所。
(7)市政管理執法擴展閱讀:
城市管理局的職能包括: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無證違法建設處罰)、道路交通秩序(違法佔路處罰)、工商行政管理(無照經營處罰)、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含拆遷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車、黑導游等各方面需要出動執法的事宜。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區域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起草本區域有關城市管理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區域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區域政府及城市管理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捌』 如何加強小城鎮市政管理工作的思考
群眾工作,歷來是我們黨高度重視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當前,在全黨自上而下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面對城管執法整體形象尚需加強,社會對城管隊伍的評價還不高,在隊伍建設模式還有待完善的現狀,如何適應新形勢下的城管行政執法工作的需要,提高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轉變理念,牢記「為人民管理城市」。
城市的主體是市民,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為每個市民創造更加優美的城市環境。工作中,我們要牢固樹立城市是人民的,城市資源和公共服務應由全民共享的理念,樹立城市管理要貼近市民、服務市民、惠及市民的理念,使城市管理符合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順應人民群眾的生活需求。城市首要的是一種服務,就是為市民服務,而不是一種景觀,市容的美觀只有在方便人們生活的尺度內才是可取的,只有二者有機統一才能相互促進、共同提高。要變單純執法為「執法+管理+服務」三位一體。單純的執法、管理往往只注重了執法效果而忽視了社會效果。工作中,我們要牢記城管執法就是服務、城管執法就要服務、城管執法必須服務的宗旨,堅持「既要城市形象,又要執法形象」、「剛性管理,柔性執法」的執法理念。
2、群管群治,請群眾參與城市管理。
城市管理件件關系百姓,事事關系民生,要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搭建多種形式的與市民溝通的平台,喚起全社會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視、理解和支持。一是要搭建與市民群眾交流的平台,適時組建城管志願者隊伍,開展城管志願者活動。二是對城市管理中重大制度和政策的實施,要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提高社會參與度。三是建立群眾意見征詢制度,定期深入管理對象等征詢意見建議,讓群眾知曉城管執法的職能范圍和法律法規,應當遵守什麼樣的規定,什麼樣的行為將受到處罰,對群眾不滿意的事列表建檔、逐一排查解決。
3、優化隊伍,填補隊伍素質「短板」。
隊伍整體素質不高是制約城管執法的最大短板。城管執法隊伍成分復雜,有公務員、事業人員,不少地方聘用協管員佔了多數。特別是聘用的協管人員普遍文化素質低,自律意識不強,隊容風紀和組織紀律性不好,往往被社會各界詬病。協管人員業務素質低,沒有掌握應知應會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和執法辦案技能,面對城市管理違法行為無從下手,不能履行懲戒、教育職責,難以樹立執法權威。要根全面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實際需要,把不斷提升城管隊伍素質、培育現代化城管隊伍、提高城管執法能力,放在隊伍建設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要嚴把城管隊員進門關,在統一招錄城管執法人員時,對高素質的專業性人才給予優先考慮,努力引進一批學歷層次高、業務技能強的優秀人才,優化城管隊伍知識結構。
4、為民無限,把工作做到群眾的心坎上。
現代城市管理的綜合性,決定了城管執法的集中性。城市的小商販問題,不僅僅是市場監管方面的問題,它牽涉就業、附近農村經濟發展階段及發展模式、市場准入門檻、商業服務布局、供求關系以及居民生活習慣等諸多方面,牽一發而動全身。要著力解決群眾關心的事,為群眾辦實事。因此,無論是城管執法的立法標准,還是城管執法更為細化的規則等,都應當是「官」和「民」共同意志的反映,而不是「官方」強加給廣大市民的標准。例如,對的「馬路市場」整治問題,不能只講秩序,也要講方便居民生活。要開辟適當臨時市場和建立必要基礎設施,如「地方特色一條街」、季節性農副產品臨時銷售點和在次要街巷設季節性市場,著力解決弱勢群體之需、群眾關注之切問題。最大限度地密切執法者與市民的關系,充分贏得群眾理解和支持,把矛盾化解於執法過程、解決在萌芽狀態。
5、外塑形象,注意培育城管執法文化。
一是加強宣傳。城市管理件件關系百姓,事事關系民生,因此,要深化城管部門宣傳工作,及時報道城管工作動態,反映城管的真實工作情況。二要培育獨特的城管執法文化。要加強城管人職業榮譽感、認同感和歸屬感的培育,把城市管理作為一項可以為之無私奉獻、不懈奮斗的光榮事業。三是抓隊容風紀,全力打造新城管、新面貌、新形象。
『玖』 市政執法和市政管理執法有區別嗎
綜合執法科又名城管,沒有區別的。
負責綜合協調與區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負責對市容環境衛生、市政管理、城市綠化行政執法工作;集中行使對亂建亂搭、環境污染、非機動車和機動車亂停亂放、城市道路污染、無照商販、無證飲食攤點等行政執法活動的組織、指揮、協調和行政處罰。承辦本局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及應訴工作;負責對集中行使行政執行方面投訴的受理工作。
按規定辦理全區城市管理執法證件,並對執法證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建立行風督查制度,對城市管理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監督和現場查處糾正,受理執法對象的檢舉、控告和投訴工作,對違章違紀的執法人員進行調查處理;開展城市管理專業法規宣傳活動。
市政執法和市政管理執法有區別嗎
這樣的提問感覺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