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法律法規
⑴ 歐打65歲老人的法律規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1、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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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案例:
2015年12月的一天,65歲的老漢王某前往位於從化區街口街的母親劉某家中,持竹棍、磚頭對母親實施毆打,致其手部、腿部流血受傷。經法醫鑒定,劉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案件發生後,在經辦法官的努力調解下,王某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嚴重性,承諾以後不會再對母親劉某實施家暴。劉某及其兒女也出具了一封對王某的《諒解信》。
從化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害人劉某已表示對被告人王某的諒解,可酌情對被告人從輕處罰。今年4月,從化法院作出判決:王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老年人也是家暴主要受害者
據全國婦聯的調查,老年人是我國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遇到子女家暴父母的情況,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遇到子女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
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老年人可以向子女所在組織或者當地居委會要求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給老年人人身權益、財產權益造成損失的,子女必須承擔民事責任,給予賠償。
⑵ 兒女善養老人有關法律規定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對於不贍養老人的,要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首先,《婚姻法》第15條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也規定: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3、對於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年人(指年滿60周歲的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與家庭成員因贍養發生糾紛的,可以要求有關部門,如子女所在單位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查明情況後,要強制子女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根據當地的生活標准,判決子女給付一定的贍養費用;也可以根據老年人追索贍養費的申請,在判決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給付一定的贍養費用,以解決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4、其次,對於虐待遺棄父母的子女,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虐待,指子女對父母經常以打罵、凍餓、限制自由、污辱人格等方法,從肉體上、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遺棄父母,指子女有贍養義務而拒絕贍養的情節嚴重的行為。虐待父母,情節惡劣的,依照《刑法》第260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傷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遺棄老人,情節惡劣的,構成遺棄罪,按照《刑法》第261條的規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⑶ 關於贍養老人的法律法規
1、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2、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⑷ 請問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中有70歲以上身體健康的老人犯罪後不承擔任何法律的規定嗎
現行刑法中沒有對70歲以上身體健康老人犯罪不承擔法律責任的規定。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五款規定: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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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則的含義是:對任何人犯罪,不論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會地位、職業性質、財產狀況、政治面貌、才能業績如何,都應追究刑事責任,一律平等地適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的含義是:
犯多大的罪,就應承擔多大的刑事責任,法院也應判處其相應輕重的刑罰,做到重罪重罰,輕罪輕罰,罪刑相稱,罰當其罪;不僅要看犯罪的客觀社會危害性,而且要結合考慮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把握罪行和罪犯各方面因素綜合體現的社會危害性程度,適用相應輕重的刑罰。
刑法基本原則的確立,有助於堅持法治,摒棄人治;堅持平等,反對特權;講求公正,反對徇私。這無論對刑事立法還是刑事司法,都具有重要的導向和制約作用。刑法基本原則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基本方略在刑法領域的集中體現。
貫徹刑法基本原則,既有利於保護社會,又有利於保障人權。
修訂的刑法除了明確規定三項基本原則外,還進一步規定對未成年犯罪從寬處罰的原則;強化對公民正當防衛權利的保護;設置了較為齊全的有關侵犯公民基本權利(包括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勞動權利、財產權利、婚姻家庭權利等)犯罪的刑法規范。
⑸ 不贍養老人的法律規定
不贍養並且打父母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如果情節或後果嚴重,涉嫌構成虐待罪;如果情節、後果不嚴重的話,一般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
《婚姻法》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對於贍養的相關規定: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對於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年人(指年滿60歲的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老年人與家庭成員因贍養發生糾紛的,可以要求有關部門如子女所在單位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查明情況後,要強制子女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根據當地的生活標准,判決子女給付一定的贍養費用。
也可以根據老年人追索贍養費的申請,在判決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給付一定的贍養費用,以解決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其次,對於虐待遺棄父母的子女,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虐待,指子女對父母經常以打罵、凍餓、限制自由、污辱人格等方法,從肉體上、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遺棄父母,指子女有贍養義務而拒絕贍養的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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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費標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構成上述關系的贍養、撫養義務人,應依法承擔贍養或撫養責任,若被贍養人或撫養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贍養或撫養義務人應承擔的贍養或撫養費按以下方法計算:
贍養費的計算。首先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准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
贍養費的給付內容分六個方面:(一)老年人基本贍養費;(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四)老年人的住房費用;(五)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六)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⑹ 農村老人贍養法律法規
贍養老人主要是來指在老人沒有自勞動能力,獲得經濟來源的情況下,如果老人有經濟來源的話,可以不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婚姻法》第28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⑺ 如果子女不贍養老人,應查看什麼法律法規
《婚姻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有相關規定。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婚姻法》第二十八條還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對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在法定條件下,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權要求給予經濟幫助和贍養費。
《婚姻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遺棄家庭成員的,受害人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予以調解;對遺棄家庭成員的,受害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子女對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不履行贍養和扶助的義務,將老人趕出家門,或對老人不聞不問,對老人提出的合理的贍養要求也不予理睬,導致老人生活困難的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
對於遺棄老人的行為情節輕微的,可以由當地的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做子女的思想工作,說服教育,促使其悔改;對於情節惡劣,在當地造成很壞的影響,造成老年人生存困難的,應依法追究子女遺棄的刑事責任。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 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十六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第十七條 贍養人有義務耕種或者委託他人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託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第十九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第二十條 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第二十二條 老年人對個人的財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以竊取、騙取、強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財產權益。
老年人有依法繼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親屬遺產的權利,有接受贈與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搶奪、轉移、隱匿或者損毀應當由老年人繼承或者接受贈與的財產。老年人以遺囑處分財產,應當依法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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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不贍養老人的子女程序:
1、寫一個追索贍養費的起訴狀
2、收集兒女沒有盡贍養義務的相關證據(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等,主要符合民事訴訟法證據要求的都行)
3、把證據匯總成證據清單,和起訴狀一起向兒女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幾個兒女不在一個地方,可以向老人所在地法院起訴。
民事起訴狀格式:
原告:xxx,男,漢族,19**年6月18日生,xxxx,
被告:xx,男,漢族,xxxx,系原告長子被告:xx,男,漢族,xxx,系原告次子
被告:xxx,男,漢族,xxxx,系原告三子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承擔原告的贍養費,每月支付x元。
2、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事實與理由原告生有三子三女,子女均以成人立戶。2008年,原告妻子不幸辭世,因家境貧寒,由幾個女兒出錢安葬。此後,原告將主房、承包地留給次子,自己獨住小房,由幾個女兒接濟、生存。
長子張慌不但不給一粒糧食,不履行贍養義務,還經常製造家庭矛盾,借故歐打原告。為求家庭安寧,原告一再忍讓。
2012年3月9日,長子將我的三棵楊樹賣掉,因此引發矛盾並打罵原告,期間長子用木棒致原告頭、臉、手多處打傷,把原告打暈一個多小時才蘇醒過來,因此引發家庭矛盾。目前原告無家可歸,四處借居。
原告今年已九十歲高齡,體弱多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平日自己靠刨楊樹根賣些零用錢及政府低保接濟生活,無任何生活來源,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平常飲食起居需要人員護理照顧。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孝。
原告含辛茹苦把眾被告養大成家,只求在古稀之年做兒女的能善待老人,有一個安寧的家,過上平靜的日子,安度終身!但被告雖經眾多親屬做思想工作,仍拒絕履行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