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保留
❶ 有些公務員被行政拘留後還保留公職嗎
是否開除要看具體情況,公務員被行政拘留期間,未被開除的,停發工資待遇,按本人專原基本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屬,不計算工作年限。
被治安處罰有治安處罰檔案。
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
一、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的工資待遇處理
(一)公務員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工資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不計算工作年限。經審查核實,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或人民法院宣告無罪、免予刑事處罰,未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且未受處分的,恢復工資待遇,減發的工資予以補發,被採取強制措施期間計算工作年限。
(二)公務員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發工資待遇。
(三)公務員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和行政拘留期間,未被開除的,停發工資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不計算工作年限。期滿後的工資待遇,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
❷ 行政處罰記錄會一直保留的嗎
1.通過簡易程序處理的或者案值較小的,存檔3年;
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檔5年;
3.重大、特殊案件:存檔20年以上。
❸ 行政處罰 會保留檔案多久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專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屬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
治安管理處罰是指對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給予的處理懲罰。
現在網路發達,行政部門內部都有聯網,這些檔案都可以查到。因此,一般說來,治安管理處罰肯定是記入檔案的,行政處罰就看處罰的種類。
不過,你去找工作,工作單位是沒辦法查到這些檔案的,再說,人犯錯了,改過了就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所以不用太擔心。
❹ 行政法上的法律保留為什麼要分為立法保留和執法保留
法律保留是指某些事項必須且只能由法律予以規范,行政法規、規章都無權予以規范。
在我國,內法容律保留原則嚴格區分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權與行政立法權之間的界限,保障了法律的至上性或者法律效力等級的有序性,有利於控制行政立法權的膨脹,也有利於行政相對人的權益保護。
例如《行政處罰法》第9條規定:「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
第10條第1款規定:「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法》的這些規定是「法律保留」原則的具體體現。
❺ 行政編制保留嗎
要看編辦意見。
❻ 行政處罰中的法律絕對保留事項是什麼
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只能由法律規定。
❼ 什麼叫保留職務
保留職務就是把原來的職務保留著,隨時可以回去工作或安置同級別的其他崗位。但不是硬性規定,原來的職位隨時可以被其他人取代,一切服從工作需要。如果不保留職務,在該單位的的資歷就歸零了,今後回去一切都得重新開始。
例如:保留正科級幹部職務待遇:在政府機關或行政事業單位工作,工作年限達到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調離,對調離科級領導崗位的人員的補償政策和安撫正策,在當事人在調離目前崗位之後還能保留原崗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使其待遇和福利不因為崗位的變動而下降。
(7)行政保留擴展閱讀
1、行政保留的產生有其特殊的歷史背景,一般在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均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的國家才允許有行政保留的存在,否則,在立法機關由選民選舉產生,行政機關由委任產生的情況下,既然行政機關的民主性弱於立法機關,那麼,在人民主權的原則下,行政機關只能是處於服從立法、執行立法的「傳動帶」地位。
2、法律保留原則產生於19世紀初,最早提出該概念的是德國行政法學之父奧托·邁耶。根據邁耶的經典定義,法律保留是指在特定范圍內對行政自行作用的排除。因此,法律保留本質上決定著立法權與行政權的界限,從而也決定著行政自主性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