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審批控制
1. 如何審核項目管理制度
首先管理是要人性化管理,理性化管理,科學化管理,這三點是審核管理項目的重點。
2. 哪些項目需要發改委審批
根據國務院2004發布的決定,對於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而是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准制和備案制。其中,政府僅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進行核准,其他項目無論規模大小,均改為備案制。對於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准制的項目,僅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准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程序。但是,在實務過程中,單純企業投資的項目並不多見,主管機關的審批程序仍然較為嚴格。
項目建設審批程序一般可以分為:立項審批、規劃審批、施工許可。
(1)立項階段,投資人需要編制項目可研報告,到環保部門和土地部門辦理環保預審和用地預審,之後到發改委辦理立項審批。
(2)規劃階段,需要到土地部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到規劃部門辦理工程規劃許可。其中還可能包括人防、消防審批。
(3)施工階段需要辦理施工許可。
3. 項目建設需要哪些審批,流程是什麼
一、項目建設需要政府主管部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對項目進行審批。
二、審批流程如下:
有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由主管行政部門轉報項目立項申報資料;無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可直接報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項目立項申報資料由該辦轉報市發改委。
納入土地收購出讓的項目,開發商在通過招標、拍賣方式取得開發土地使用權後,憑《中標確認書》或《拍賣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與其它申報材料一起上報。市發改委在收到申報資料後,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現場勘察,對符合條件的,市發改委予以批復。
對屬上級發展計劃部門審批許可權內的項目,由市發改委負責轉報。在收到申報資料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批復可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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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建設審批需要准備的材料:
1、書面申請(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
2、提供資金落實證明(銀行出示的資金證明)。
3、土地使用權證明。
4、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單位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具有以下附件,規劃部門對項目建設選址的初審意見;土地管理部門對建設用地的初審意見;環保部門的環評報告;有關部門對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以及地震的審查意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總體方案。
5、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資質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資質證明)。
6、項目地形圖。
7、項目建設投資概算。
4. 建設項目的詳細審批流程是什麼
工程報建、建設工程招投標、建設工程許可證——審批中心登記-建設工程審批窗口受理製表回執———建工處內部運作——施工圖許可證申請、建設工程施工圖合同審查、施工現場人員認定、預算員及工程類型認定、開工報告及報核單-建設工程審批窗口交費
建工處內部運作——建設工程報建資料、建設勘察設計合同認定、建設項目資金到位審批、施工圖紙設計審查委託、外埠施工勘察設計隊伍入境----審批中心發放施工許可證
建設工程審批窗口受理製表回執-建設工程招投標代理委託、招投標開標評定監督——審批中心簽字
一般多數流程是這樣。
5. 建設項目開工需要經過哪些審批程序
一、項目審批,建設項目是否履行了國家規定的各項審批手續,可行性方案所依據的數據資料是否充分可靠,有關測算是否准確;論證深度是否到位,所載內容是否完整;聘請從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中介機構是否具備必要的資質條件;是否實施了多方案比較論證程序等。
二、用地許可,是否未經批准擅自使用土地,用地手續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土地的實際用途是否與許可的用途相吻合。
三、規劃許可,是否未經規劃擅自建設,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是否符合國家規定,設計圖紙及工程項目的實施是否符合城市規劃要求。
四、是否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是否有行業主管部門審批的環境報告書。
五、設計方案的經濟合理性,在項目做出投資決策後,控制項目投資的關鍵就在於設計。資料表明:一般情況下,決策與設計階段影響工程造價的可能性為30%-75%,而施工階段影響工程造價的可能性僅為5%-25%或更小,設計單位較多地存在重技術輕經濟的問題,只求安全保險,設計單位更多從安全形度考慮,人為加大安全及功能系數,對工程造價關注不夠,因而設計浪費較大;建設單位只要工程檔次、不管造價的想法造成的損失浪費嚴重。設計方案審計的重點是設計方案的深度及設計方案的經濟合理性,圖紙設計深度不夠,直接影響工程量清單及標底的准確性,會誤導工程中標價格,還會導致施工過程中發生大量的設計變更與簽證,發生「邊設計邊施工」的現象。對設計方案經濟合理性的評價可採用指標對比分析法進行,即選擇同類建築的單方造價、單方鋼筋用量、單方砼用量等指標與被審計工程項目指標進行比較分析,發現「粗梁、胖柱、深基礎」現象,這樣不僅給審計工作帶來繁重的工作量而且還浪費了大量的工作時間。
六、施工圖設計審查,是否未辦理施工圖審計審查手續擅自開工建設,施工圖審查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條文。
七、開工前是否辦理開工前審計,開工前審計手續的辦理是否符合國家規定。
6. 項目審批情況如何寫
項目有很多種,各類不同項目的申請審批程序也不完全一樣,具體的要依據所申請審批的是何類項目,然後根據該項目進行申請報告。下面以行政項目為例:
行政審批項目是進行行政審核和行政批準的項目。
行政審批是行政審核和行政批準的合稱。行政審批項目就是進行行政審核和行政批準的項目。行政審核又稱行政認可,其實質是行政機關對行政相對人行為合法性、真實性進行審查、認可,實踐中經常表現為蓋公章;行政批准又稱行政許可,其實質是行政主體同意特定相對人取得某種法律資格或實施某種行為,實踐中表現為許可證的發放。行政審核與行政批准經常聯系起來使用,只有符合有關條件才能獲得許可證,而且還需定期檢驗,如果沒有違反規定的情況出現,就由有關機關在許可證上蓋章,表示對相對人狀態合法性的認可。總之,行政審批是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由實際執法部門來審核是否符合條件的行為。
對項目進行審批,有利於配置資源。有利於控制風險。有利於維護秩序,有利於證明信譽。
行政審批的基本原則一是市場優先原則。二是依法審批原則。三是公正合理原則。四是公開透明原則。五是高效便民原則。六是權責統一原則。
審批流程審批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進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為。審批有三個基本要素:一是指標額度限制;二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三是一般都是終審。審批最主要特點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即使符合規定的條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準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依法進行確認的行為。因此,在批准相對人的申請時,只是按照有關條件進行確認。只要符合條件,一般都予以准許。核準的條件都比較明確具體,便於確認。
審核是指由本機關審查核實,報上級機關或其他機關審批的行為。
備案是指相對人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相關性文件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項的行為。
行政審批實踐中行政審批的形式多種多樣,主要包括審核、審定、審驗、批准、同意、認可、准許、核准、檢驗、登記、注冊、發放證照、事前備案等等。
作用行政審批的好處:有利於配置資源。有利於控制風險。有利於維護秩序,有利於證明信譽。
行政審批的行政審批項目的改革第一次改革於1982年:國務院各部門從100個減為61個,人員編制從5.1萬人減為3萬人。
第二次改革於1988年:國務院部委由45個減為41個,改革後人員編制減少了9700多人。
第三次改革於1993年:國務院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從86個減少到59個,人員減少20%。不再設置部委歸口管理的國家局,新設置了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與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第四次改革於1998年:不再保留的部委有15個,新組建4個部委,3個部委更名。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由原有的40個減少到29個。全國各級黨政群機關共精簡行政編制115萬名。
第五次改革於2003年:設立國資委、銀監會,組建商務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安監總局,將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改組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務院組成部門變為28個。
第六次改革於2007年底:擬實行大部門體制。
(附:大部門體制又稱大部門制、大部制,一般是指將職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門整合、歸並為一個較大的部門,或者使相同相近的職能由一個部門管理為主,以減少機構重疊、職責交叉、多頭管理,增強政府履行職能的能力。大部門作為政府機構設置的一種形式,是相對於小部門而言的,通常管理職能較寬,業務管理范圍較廣,對一項政府事務或幾項相近事務實行統一管理。本次改革著力轉變政府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
7. 項目審批文號是指什麼文件
項目審批文號就是某個項目需要主管部門批准,主管部門會以文件的形式批准,文件右上角會有項目審批文號,比如《關於批准大山公園項目文件》項目審批文號為大山建字2015第110號。
國家把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按照投資主體的不同分為審批類、核准類和備案類三種,國家投資的建設項目都屬審批類,企業或個人投資的建設項目按其規模和投資方向屬於核准和備案類。
其中在《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內的,都是核准類,此外就是備案類。這類項目申報立項的同時都需要向同級國土資源部分提出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7)項目審批控制擴展閱讀:
相關文件: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制定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總量控制目標、技術政策、准入標准、用地政策、環保政策、用海用島政策、信貸政策等是企業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據,是項目核准機關和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鄉規劃、海洋管理、行業管理等部門以及金融機構對項目進行審查的依據。
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編制完善相關領域專項規劃,為各地區做好項目核准工作提供依據。
環境保護部門應根據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對環境影響大、環境風險高的項目嚴格環評審批,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2、要充分發揮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准入標准對投資活動的規范引導作用。把發展規劃作為引導投資方向,穩定投資運行,規范項目准入,優化項目布局,合理配置資金、土地、能源、人力等資源的重要手段。
完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等,為企業投資活動提供依據和指導。構建更加科學、更加完善、更具可操作性的行業准入標准體系,強化節地節能節水、環境、技術、安全等市場准入標准。
完善行業宏觀調控政策措施和部門間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促進相關行業有序發展。
3、對於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項目,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各地方、各部門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備案新增產能項目。
各相關部門和機構不得辦理土地(海域、無居民海島)供應、能評、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關業務,並合力推進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各項工作。
對於煤礦項目,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要求,從2016年起3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確需新建煤礦的,一律實行減量置換。
嚴格控制新增傳統燃油汽車產能,原則上不再核准新建傳統燃油汽車生產企業。積極引導新能源汽車健康有序發展,新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須具有動力系統等關鍵技術和整車研發能力,符合《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等相關要求。
4、項目核准機關要改進完善管理辦法,切實提高行政效能,認真履行核准職責,嚴格按照規定許可權、程序和時限等要求進行審查。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相應改進管理辦法,依法加強對投資活動的管理。
5、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落實監管責任,注重發揮地方政府就近就便監管作用,行業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質量監督、安全監管等部門專業優勢,以及投資主管部門綜合監管職能,實現協同監管。
投資項目核准、備案許可權下放後,監管責任要同步下移。地方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積極探索創新監管方式方法,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承擔起監管職責。
8. 如何分配項目管理中立項許可權和審批許可權
答:一、各類政府投資資金主要包括預算內投資、各類專項建設基金、統借國外貸專款等。由本市審屬批的政府投資項目,一般按照「誰出資、誰審批」的原則劃分市、區分工。
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含市級政府投資機構投資、並由市發展改革委通過市級政府性資金平衡的項目等),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批。
區(縣)和管委會的政府投資項目,由所在區(縣)和管委會負 責審批。
二、由市、區政府聯合投資的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批。以區縣投資為主、由市級政府給予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的項目,按有關規定辦理。
三、列入《上海市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附錄《上海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細則》范圍內,應由市發展改革委管理,但由政府投資的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批。
四、黨政機關辦公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的市、區分工,仍按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下發的滬委辦發[2007]13文執行。
五、本規定范圍以外的區(縣)政府投資項目,按照各區(縣) 政府的有關規定審批。
9. 工業項目審批詳細流程
工業項目審批流程
第一階段:項目備案階段(2個工作日)
審批事項: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項目備案。
審批部門:工商局、質監局、國稅局、地稅局、發改局。
項目單位編制項目簡介、項目名稱、報送到政務中心「三證合一」綜合服務窗口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備齊材料後,報送到發改局窗口辦理備案。
第二階段:施工報建階段(34個工作日)
審批事項:項目選址意見書、用地預審、環評報告、核發國有土地證(16個工作日)。
審批部門:國土局、住建局、環保局。
審批事項:結建人防工程施工許可證、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地震安全性評估及抗震設防要求審核、供電申請、誠信責任書、節能備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18個工作日)。
審批部門:人防辦、氣象局、科技局、供電公司、人社局、住建局、消防隊。
項目單位備齊申請資料,報送到政務服務中心工業項目綜合窗口辦理。
第三階段:竣工驗收階段(9個工作日)
審批事項:工程防雷設施驗收、工程消防驗收、工程環保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規劃驗收、人防工程驗收、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
審批部門:消防隊、環保局、住建局、人防辦。
項目單位備齊資料,由政務服務中心組織各驗收部門進行驗收。
五、其它事項
(一)在並聯實施的審批環節中,如某個環節未予許可或者許可內容發生變更的,該環節審批部門應及時告知工業項目綜合服務窗口,由工業項目綜合服務窗口轉告其它審批窗口作出相應處理,所需審批時間相應順延。
(二)各審批窗口初審發現申報材料不齊全的,應一次性告知項目單位並要求其在7個工作日內補充完善相關材料,補充材料時間不計入行政審批時限。依各級相關規定,審批事項需徵求相關窗口意見的,審批窗口在審批前應主動徵求相關窗口意見,並設定回復時限。被徵求意見部門不在規定的時限內回復意見,視為該部門默認同意。徵求意見所需時間不計入行政審批時限。
(三)依法進行的公告、公示、招標、拍賣、掛牌、專家評審等工作所需時間嚴格執行各級規定,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不計入行政審批時限;涉及征地審批、農用地和林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調整審批,所需時間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辦理,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不計入行政審批期限;申請人項目圖紙設計、審核時間不計入行政審批期限。依法報上級人民政府或上級主管窗口審批的時間不計入行政審批期限,相關程序按照國家和各級有關規定辦理。
六、有關要求
工業項目並聯審批是我縣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投資發展環境的一項重要舉措。縣直各有關部門、窗口要高度重視,密切協作,加強溝通,形成合力,共同推進並聯審批有序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工業項目並聯審批領導小組,組長由常務副縣長張士民同志擔任,縣政務服務中心、發改局、住建局、國土局、環保局、氣象局、安監局、供電公司、人防辦、消防隊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協調服務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政務服務中心主任李懷鋒同志擔任。
(二)完善工作機制
領導小組組長委託定期召開並聯審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會議,研究進一步完善並聯審批相關事宜,協調解決項目審批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和困難,必要時可邀請項目單位列席會議答疑解惑,確保工業項目並聯審批順利開展。
(三)構建信息平台
充分利用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平台,加快開發建立全縣統一的工業項目並聯審批管理專用網路系統,推行無紙化辦公和實時跟蹤監督,實現審批信息實時公開和即時共享。
(四)加強效能監察
監察部門要加強管理,將並聯審批開展情況納入行政效能綜合考評體系,對並聯審批質量和效率進行全過程效能監察,保證政令暢通。
(五)強化業務指導
各行政審批部門要加強標准化管理,統一印製並聯審批申請條件、申報材料、辦事程序、承諾時限、收費標准及收費依據等標准化申報材料及範本,陳列於政務中心服務窗口,在政務服務中心網站公開,方便群眾辦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高我縣職能部門業務水平和執行能力。
(六)該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