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部門
我國現行的交通行政執法體制沿襲計劃經濟時期的「條塊結合」體制,在實踐中已與市場經濟發展不適應,存在著很多問題。因此,推進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探索新的管理體制和模式,構建新常態下交通運輸發展的新優勢,是服務宿遷經濟社會和保障交通運輸事業加快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解決當前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困境和問題的有效路徑。
交通行政執法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著多頭執法、職權交叉等現象。「條塊結合」體制長期形成的「條強塊弱」,條條與塊塊之間的協調和溝通不暢,再加上事實上的雙重領導關系,導致了新的執法空白區域和真空地帶。
根據精幹效能和唯一執法原則,按照「一局兩處一支隊」的模式,三步走構建全市道路交通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剝離公路、運管部門的交通行政強制、處罰權,在市一級組建道路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縣區(含新區)部門成立大隊,鄉鎮成立中隊,形成上下聯動,全面覆蓋的道路交通綜合行政執法體系。這種模式不觸及現有公路、運管機構的設置,並保持其與綜合執法機構在業務上的協調配合,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第一步,在市交通運輸局組建道路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下設大隊,負責大市區道路交通執法。第二步,在支隊基礎上成立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大市區市場監管、道路、水路執法。第三步,各縣(區)成立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局,納入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局的統一業務指導管理。
實施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涉及到全市的道路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數量較多,情況復雜,工作量和難度較大,安置稍有不妥,很容易引起社會問題,阻礙改革的順利進行,因此需提前籌劃,周全安排,妥善安置。
實施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目的之一就是在原來的執法體制之中引入權力制約機制,使行政審批權和行政處罰權相對分離。因此,要在組建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時,對涉及到的法律法規進行認真整理,對相關部門的職權進行劃分,既防止各交通管理機構與綜合執法機構產生職權交叉,又避免產生真空地帶。
實施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現了管理審批權與行政處罰權的分離,分離的出發點是為了規范執法,提高執法效率。因此,要加強綜合執法部門與原有部門的協調配合,從而使整個執法體系高效運作,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實施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要加大對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資金投入,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參照公務員管理,由財政預算撥款,綜合執法機構實行收支兩條線,徹底消除執法人員的後顧之憂,使綜合執法人員所有精力都放在執法工作上,有利於提高行政執法效率。
㈡ 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和交通局有區別嗎
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和交通局(現均已改稱為交通運輸局)就是上下級隸屬關系。交通局(即交通運輸局)是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上級主管部門,而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是交通局(即交通運輸局)的一個直屬單位,對內是接受交通局(即交通運輸局)的領導與管轄,對外也是代表交通局(即交通運輸局)的,機構級格一般就是兩級局,即一個副局級單位。
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轄區內交通行政執法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轄區范圍內的公路運政、水路運政、公路(含高速公路)路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交通規費稽查等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
(三)負責轄區范圍內對公民、法人、其他組織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並對違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四)統籌組織、指揮協調轄區內交通行業的專項整治,查處違法案件,協調跨區域交通行政執法工作。
(五)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監督檢查職能。
(六)承辦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㈢ 交通行政執法局的執法人員具體是做些什麼
一、交通行政執法局職能
1、實施道路客貨運輸經營、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行政許可。
2、實施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行政許可。
3、負責車輛技術管理工作。
二、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執法職能
集中行使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水上安全監督等交通行政管理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及行政處罰權。
三、交通行政執法證件、服裝和執法車輛管理
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按規定配備執法證件、執法服裝及執法車輛。縣運管所、縣公路局執法人員配備行政許可執法證件。
四、執法工作要求
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在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工作中發現行政相對人具有佔用、利用或挖掘損壞公路、公路附屬設施的違法行為,須繳納公路補償費用的,應配合縣公路局依法徵收。
(3)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擴展閱讀:
交通行政管理的常用措施有:
①行政的方法。通過發布命令、指令、決定對交通進行管理、干預和控制。
②法律的方法。通過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管理社會交通事務。
③經濟的方法。依據經濟規律,運用經濟杠桿管理社會交通事務。交通行政管理追求的是社會效益。中國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是國務院的鐵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建設部、信息產業部、民用航空總局,以及各省市自治區的相應機構 。
交通管理是國家對社會交通事務的各種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和監督的總稱。包括各個層次、各種形式的有關交通事務的管理。按管理類型分,有交通行政管理、交通環境管理、交通經濟管理、客貨運輸管理、客貨安全管理等;
按交通方式分,有鐵路運輸管理、公路運輸管理、水路運輸管理、民航運輸管理、管道運輸管理、郵電通信管理等;按管理內容分,有交通設施管理、交通資費與價格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
狹義的交通管理指國家通過行政機關對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的管理,即運用行政、法規、宣傳和工程技術、設施等手段,協調人、車、路在交通活動中的相互關系,使交通安全、暢通、低公害、低能耗。
㈣ 交通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是什麼性質單位
交通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為交通運輸局的內設機構,主要職能是指導、監督本地交通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本局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協調跨區域的交通執法工作。
㈤ 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違章科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交通運輸、港口、郵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調郵政行業有關工作。
(二)主管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公路、城市公交、水路、港口)和協調軌道交通、鐵路、民航、郵政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交通、港口行業和參與制定全市郵政行業的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重點基本建設和基礎設施改造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公路運輸、旅遊客車運輸、城市公交運輸、出租小汽車管理及公路運政管理;負責客貨站場、停車場、汽車租賃、物流、機動車維修、技術性能檢測等交通運輸服務行業管理;負責全市公路、跨省、市客貨運輸線路和運力投放、市區出租小汽車運力投放的計劃、管理和招標工作;制定競投專項資金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動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船舶代理、外輪理貨、引航、港口、水路運政管理;負責本市港區內岸線、水域的分配使用和轄區內通航水域、岸線的使用的行業管理;依法審核港口工程項目和港區范圍內配套工程建設項目;協助水上救助打撈和反走私工作。
(五)組織和協調交通工程建設的實施和管理。負責交通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核)和上報工作;協調和參與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的撥付和監管;負責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和造價管理。
(六)編制全市交通專項資金年度計劃並統籌安排使用;會同物價部門研究制訂交通、港口行業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公路、橋梁、隧道通行收費站和公路交通稽查站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組織、協調本市綜合運輸的銜接和旅遊運輸、重點物資運輸、重大節假日期間的旅客運輸。
(九)監督和指導交通、港口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十)組織制定全市交通、港口行業和協調制定郵政行業的科技政策;指導、監督交通、港口行業技術標准和規范的實施;組織交通、港口行業和參與協調郵政行業的環境保護與重大科技項目的開發和推廣運用。
(十一)組織、協調和參與交通、港口系統利用外資工作,開展國際交通經濟技術業務的合作與交流。
(十二)承辦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㈥ 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和交通局有區別嗎
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是交通運輸局(現在不叫交通局了,叫交通運輸局)的二級局。
㈦ 什麼是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監察
交通運輸監察隸屬 交通主管部門。主要功能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主管部門有
關方針、政策、規定。
2、履行運政監察職責,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
3、治理車輛超限運輸、保障公路完好暢通。
4、檢查客運車輛超員、貨運車輛超限運輸情況。
5、接待處理有關人民來信來訪。
6、負責本轄區內交通行政執法人員著裝及儀容風紀的
監督檢查工作。
7、負責交通運輸系統內部公路「三亂」的具體監督檢查
工作。
8、按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處理違章行為。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10、完成政府批准、有關部門委託的交通檢查事項。
㈧ 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有權力罰款嗎
當然有,成立就是為了管的更多
㈨ 交通運輸綜合行政一線執法工作是做什麼的
一線執法做的工作有:
1、查處運輸法規的營運車輛
2、查處無證運輸的違法車輛
3、查處無許可的超載超限車輛
4、查處不按規定停靠的運營客車
5、查處計程車拒載不打表等違章行為
6、查處運營車輛裝載物品沒有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揚撒脫落行為
7、查處運營車輛……
㈩ 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
一般都屬於參考公務員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一般外勤人員都招男性,但是也有內勤(文書處理,財務等)招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