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執法出示的證件嗎
⑴ 警察在執法時需要什麼證件
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由此可見,人民警察法規定警察執行公務時有兩種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另一種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證件。行政處罰法與人民警察法就執法人員執法時是否應當出示身份證件規定不一致,但《人民警察法》系特別法,按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法學原則,警察應適用人民警察法的規定。
也就是說:警察在一般情況下,身著制服、佩帶警銜、警號,並不需要出示證件,只有在便衣情況下執法時才需聲明並出示警官證。供參考。
⑵ 警察執法時,居民有權向警察要求出示證件嗎
居民有權要求警察出示警察證。
第一,便衣警察要主動出示,無需居民要求,第回二,著裝警答察可不主動出示警察證,但是老百姓要求出示的時候,警察應當出示。
首先,不論是警察城管或者其他公職人員,都應該持證上崗,執行公務的時候,應該主動出示自己的證件,下一步才是執法。
另外,警察執法的過程中,也要遵紀守法,不能暴力執法,一旦有這種情況發生,我們要即使拍照錄像取證,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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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九條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
第三十四條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公民和組織應當給予支持和協助。公民和組織協助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
第十八條:公安民警依法執行職務進入居民住宅時,應當主動出示證件,說明來意。
第二十三條:在依法執行職務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公安民警應當隨身攜帶證件,並主動出示以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⑶ 警察執法時,穿制式服裝,可以不出示執法證件嗎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回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答件……」《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由此可見,行政處罰法要求執法人員執法時出示身份證件,而人民警察法規定警察執行公務時有兩種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另一種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證件。行政處罰法與人民警察法就執法人員執法時是否應當出示身份證件規定不一致。
⑷ 遇到警察執法,可以查驗他的證件嗎畢竟徦警察還是有的。
可以的。
根據法律規定,警察在執行任務時有出示證件的義務。他應當主動出示證件。
你作為公民,當然有權利要求其出示證件,驗明其身份。
現在社會假冒警察的情況也不少,有警惕心還是十分必要的。
純手打,望採納。
⑸ 注意了:人民警察執法時有必要出示證件嗎
當然是有必要的
一般我們遇到的警察也是會直接主動出示的
他們要是不主動出示的話,我們可以要求他們出示的
⑹ 交警察執法出示證件嗎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正常情況下,執勤的交警身著制服、佩帶袖標、警銜、警號,表明自己身份即可,不需要出示證件。但對當事人進行處罰的話應該出示相關證件。
⑺ 人民警察上路執法需攜帶幾種證件
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人民警察在著裝執法過程中,需按回規定著裝,答佩戴人民警察標志或持有人民警察證件。
⑻ 公安民警執法時,應當出示執法證件嗎
必須出示證件,其法律依據是《人民警察法》第九條規定:「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因此,即使穿警服配警徽,也必須出示證件。
⑼ 警察辦案執法時 什麼情況下要出示證件什麼情況下可不出示證件要不要穿警服開警車
人民警察在執行公務時,必須攜帶主動出示證件,並身著制服,這是法律規定的。
如果因為工作的需要執行公務,經辦案單位同意,警察可以身穿便裝,但必須出示證件,否則,就是違法行為,當事人可以向其上級公安機關紀檢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