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車輛管理制度
『壹』 畢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車輛管理制度的總則
l、辦公室所有車輛在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的領導下,由行政科統一管理和調配。版
2、行政科負責人應帶頭權做好行政科團結協調工作,求真務實、廉潔勤政,認真落實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3、行政科全體幹部職工必須嚴格遵守辦公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職業道德修養和業務技能學習。除按時參加辦公室組織的集體學習外,還要根據行政科的實際情況,定期和不定期學習業務技能,交流工作經驗,提高工作水平。
4、駕駛員要忠於職守,服從安排,保證工作用車隨叫隨到,遵守職業道德,嚴守保密制度,做到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要做好出車前的准備工作。做到勤檢查、勤保養、勤打掃,保持車容整潔。發現故障及時排除或報告,確保行車安全。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禮貌行車,文明行車。
『貳』 行政管理中的門衛制度常規的如何寫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
公司門衛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使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保障公司的財產安全,特製定本保安制度。
第二條 保安人員的服勤,代表本公司執行職務,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三條 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服勤時間,由保安課訂定呈准公布實施。
第四條 保安人員的職責規定如下:
1.工廠及辦公處所各種事故之預防,警戒及廠區(房)巡邏事項。
2.工廠及辦公處所突發事故之應急措施。
3.進出工廠及辦公處所的外賓及員工之管制,聯絡登記事項。
4.進出工廠車輛的管制事項。
5.進出工廠物品的查驗及放行。
6.防止竊盜,協助維持工廠及辦公處所秩序。
7.其他交辦事項的處理。
第五條 保安人員除前條各項職責外應恪守本公司一切規定,尤應嚴遵下列守則:
1.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 ,不得偏袒徇私。
2.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於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4.服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置,並立即報告上級。5.服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閱讀書報、睡覺等失職情事。
6.應熟記廠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籬牆等有缺損時,應即建議廠務單位處理。
7.應管制入廠人、物、車輛,對未掛識別證或未辦妥入廠手續者,一概不準入廠,並絕對禁止攜(夾)帶違禁品入廠,除工廠需料外對危險或易燃品應嚴拒攜入。
8.應遵照巡邏路線按時或不定時巡邏工廠各處。
9.交換班時,應將注意事項交代清楚,並將服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列)入"保安日誌簿",檢附有關資料逐日分呈廠單位及保安課核閱。
(二)人員管制
第六條 輔導員工遵守各項規定,並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工廠及辦公處所秩序。
第七條 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卡紀錄。
第八條 員工在勤務中因公或事(病)假離廠時,應切實查驗公出申請書或請假記錄卡,始允其外出,並在公出單或到工卡上記錄離廠,回廠時間以備查考。
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權責由各廠訂定列表送保安室執行。
經副理以上人員由保安登記進出。
第九條 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第十條 外界來賓到廠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廠商的營業、采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保安室辦理入廠手續,發給來賓證,並聯絡有關單位接待。非經廠單位人員接待,不得任其進入廠區。
第十一條 協力廠商長期派駐工廠人員,得憑廠務單位發給之識別證進出工廠。
第十二條 假日加班人員或因事需進廠者,應憑廠務單位所送之名單核對相符後,准予進廠。但本廠課長(含副課長)以上人員得於登記後進廠。
第十三條 公司或其他各廠同仁得憑識別證辦理登記後進廠。
第十四條 廠內住宿人員,在勤務時間外,憑住宿證進出工廠,但夜間不按規定時間出入廠者,應即通知舍監室處理。
(三)物品管制
第十五條 物品放行應憑核準的放行單核對無誤始得放行。
經保安簽認後之放行單由保安室按順序裝訂保管。
放行物品的分類(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資產、廢料、機械設備等)及授權核准人員由各廠訂定列表送保安室執行。
第十六條 各協力廠商交貨時所隨帶他家廠商物品的運出,在進廠時先由保安人員查驗登記於離廠時再經保安人員依原登記查對符合後始予放行。
第十七條 離廠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並以下列程序處理:
1.記錄攜帶人所屬單位、姓名、時間、地點。
2.由攜帶者親書理由,註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3.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廠,應速呈報處理。
第十八條 廠內住宿人員攜帶人個物品出廠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1.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舍監室開立之放行單放行。
2.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第十九條 本公司員工及一般外賓不準攜帶照相機進廠,遇有特殊情況,如參觀、訪問或外籍人員攜帶照相機者,應按廠單位主管所示處理。
第二十條 同仁進入工廠上班不準攜帶與本公司產品相似的產品,廠內住宿人員如因需要,經廠務單位開立證明單者(註明品種、型號)准予攜帶進廠。但攜帶出廠者,應憑廠務單位開立的物品放行單,經查驗無誤後放行。
(四)車輛管制
第二十一條 本廠各型車輛(汽車、機車)出廠憑廠單位的核派單放行。
第二十二條 外賓車輛進入工廠,除隨車人員按本准則第十條及第十一條辦理外,依下列所定處理:
1.持有證明來廠交貨或提貨之車輛,准予駛入廠區內有關處所。
2.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廠商之營業、采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第二十三條 公司或其他各廠車輛進廠,除隨車人員按本准則第十三條處理外,應依第二十二條規定所處理。
第二十四條 進出工廠車輛應一律檢查,進廠車輛當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出廠車輛載有貨物時,應憑放行單查驗無誤後放行。
(五)緊急事件之處理
第二十五條 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呈請處理。
第二十六條 保安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1.判斷情況若尚可鎮壓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上級及通知廠務單位。
2.判斷事故無法鎮壓,應急速通報有關單位。
3.日間災害急報有關主管,夜間災害急報派出所,消防單位或救難單位。
第二十七條 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廠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主管。
六)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准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以命令補充或修正。
第二十九條 本准則經呈奉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保安隊長每天的工作詳細職責
1. 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做好本職工作,管理全隊的各項工作。
2. 做好隊員的思想工作。要關心愛護隊員,了解隊員的思想、工作、家庭等的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做到政治上關心,思想上信任,工作上教導,生活上體貼。
3. 不斷提高隊員的業務素質。要有計劃的組織隊員學習業務,檢查督促隊員管好、用好裝備和消防器材,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狀態。
4. 加強與客戶保衛部門的聯系。 要與客戶保衛部門保持密切的聯系,交換工作情況,熟悉客戶單位周圍的社會治安情況,從進駐單位的實際出發,及時提出保安工作的建議和要求,以保障客戶安全,維護客戶利益。
5. 認真做好考勤工作。要貫徹公司提出的"從嚴治隊"的要求,及時、准確填報公司印發的考勤報表,並於當月 25 日前開展分隊會議,及時總結當月工作情況和計劃下月的工作目標。
6. 組織責任區內的工作。要根據公司宗旨和保安服務的合同事項,組織好責任內的守護,巡邏等工作,維護責任區安全,妥善處理各種糾紛和案件。
7. 做好領班思想工作。根據其情節輕重進行處理保安領班的失職行為,造成後果的報公司保安部門處理。
保安工作方案
保安管理規則的制定:首要要有個隊長進行管理,所以要先有個:保安隊長的職責與義務,二、規定保安的職責與義務。大體上的在分部進行制定,例如可以對保安訓練時間的制定,以及培訓,獎勵、懲罰等方面。建議你到其他小區物業暗訪,借鑒一下,一般上了等級的物業都會把這些管理規則掛在小區的。再在網路上搜索一下關於物業管理保安管理規則的資料,進行整理。再按照你小區保安情況制定適合自己小區的管理規則。
我公司關於這方面的制定大概就也幾項:一,保安隊長的職責義務,二.保安的職責義務.三,監控人員的職責義務,四.小區物品出入的規定.五、車輛管理的管理制度,六、車輛進出的規定。五安防人員的職責與義務。
『叄』 機關事業單位日常事務管理制度
可以制訂安全管理制度,財務管理辦法,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人員招聘及試用制度,公文處理辦法,檔案管理制度,印章管理辦法,考勤管理制度,績效工資考核辦法等。
一、公務接待制度:公務接待本著厲行節儉的原則,合理安排。原則上接待中不喝酒。
二、辦公設備及辦公用品采購制度:單位需要添置、維修、更新重要的大型辦公設備,應先各科室提出意見,報辦公室備案,經主任審核同意後,由辦公室組織采購,按規定須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辦公用品由辦公室派專人統一采購,並登記、驗收、入庫,專人保管,專人發放。各科室不得自行購買辦公用品,如需購買特需用品,應提前與辦公室聯系,經主任批准後,由辦公室進行采購。
三、資產管理制度:做好單位各類資產的管理,以及資產的登記、確權工作。所有資產設立明細表,涉及任何資產的轉移、產權變更等事宜,須報經主任辦公會研究、批准,確保資產不流失。
四、車輛管理制度:以保證領導和機關工作用車為目標,對車輛實行統一調度。各科室公務用車,需提前與辦公室聯系,由辦公室派車,並合理安排行車路線;因公出差外埠用車須經主任同意。駕駛員應服從統一調度,嚴禁私自開車和酒後駕車,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行車安全。
保持車容、車貌整潔,做好車輛日常維護,保持良好車況。日常車輛維修須經辦公室領導同意,大修須報委主任同意。填寫修理通知單,不得擅自增添修理項目,且須在指定的修理廠維修(特殊情況除外)。做好節假日值班工作,不得擅自離崗。
五、值班、考勤制度:行政事務工作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根據工作分工,各負其責。因事請假,請嚴格履行請假手續,不得無故缺勤。服從工作安排,工作時間不得擅離崗位。做好節假日值班工作,值班同志負責處理當日的一切事務。重大、緊急情況及時向帶班領導報告。
(3)行政車輛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機關(單位)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它有四個基本特點:
1.全面性。機關(單位)管理的內容既包括人事編制,政務文秘等工作,又包括資產財務,行政後勤等工作,幾乎是無所不是,無所不管。
2.廣泛性。既有縱向聯系,又有橫向聯系,既涉及機關內部,又涉及機關外部。
3.服務性。管理目標是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順利地開展,為工作人員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時效性。管理只有講求工作效率,講求工作質量,才能對機關各部門起到協調、配合,互相支持和監督作用,才能促進機關整個行政工作的效率。
----機關(單位)管理有四條原則:
1.按政策辦事的原則。從機關管理的功能,任務,內容,要求以及服務的對象和范圍看,既要對機關文書、檔案、會議、信息、信訪、政策研究等政務類工作進行管理,又要對財務項目、基建、行政後勤等事務類工作進行管理;而且還要對人事、編制等進行管理,涉及方方面面的政策,要求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必須按政策辦事。
2.制度管理的原則。健全的管理制度是實現機關管理規范化的基礎。通過制度建設可以使機關管理在科學的基礎上有章可循,有規則可依,形成團結,務實,進取的環境和規范,有序高效,優質的運轉機制。
3.效率和質量原則。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行政效率和質量,所以管理人員的思維能力,辦事能力都要較高,知識面應較寬。
4.節儉服務的原則。管理人員要本著勤儉辦一切事業的原則,合理使用機關(單位)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想方設法多為幹部、職工辦實事,辦好事。
『肆』 行政管理主要做什麼
關鍵要看公司的大小,一般單位行政管理需要做的事:
單位內制度的制訂修訂;
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
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會議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與反饋;
辦公用品(含辦公傢具)的采購
保管
配置與發放;
單位車輛的上險和使用安排;
文件保管與收發;
領導專用品的采購
保管與配置;
領導出差的住行安排;
單位印章的保管與使用;
來訪接待。如果單位小,恐怕還要管人事方面的工作,如招聘
考勤
工資和獎金的計算等等。
『伍』 車隊管理制度範本在哪找
轉載一則,供參考。
車輛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企業公務用車的需要,特製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企業的行政辦公用車。
第3條權責單位
本企業的辦公用車統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車管理
第4條企業各部門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申請單》,經行政管理部指派負責人簽名同意後方可出車。
第5條部門用車超過半天以上(包括半天),應提前一天申請。
第6條若多個部門同時申請用車,行政管理部有權根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對無法安排的用車,行政管理部會在《用車申請單》上註明,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報銷憑證。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7條企業公務車輛的相關證件及稽核等事務統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8條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後,應記載行使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對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車隊紀律
第9條日常行為管理
(1)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和相關操作規程,安全駕車。
(2)為體現企業形象,駕駛員工作時必須衣著整潔,舉止大方,禮貌待人。
(3)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客人或辦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4)未經車隊主管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嚴禁私自對外經營,否則除取得收入歸企業和與之相關發生的費用自理外,車隊可根據具體情節按規定給予處罰,並記入當年績效考核。
(5)任何車輛必須憑《派車單》外出,用車人應認真填寫《派車單》中的內容「部門、時間、地點、用車人、用車事由及用車人要求」。填寫完後由本部門主管簽字,總經理簽字再由車隊主管簽字,確定駕駛員。簽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機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歸隊後應將車輛擦洗干凈、停放整齊。需維修車輛必須先擦洗干凈後再維修,否則按績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8)嚴禁酒後開車,酒後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外,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9)司機對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10)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負責人,並說明原因。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在規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1)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12)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行政部負責人,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13)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須完善用車手續,填寫《行車記錄》。
(14)原則上由司機負責企業的出車任務,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駕駛企業車輛。非專職司機用車應在《車輛使用登記本》上登記,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行車後,司機有責任及時檢查車況,發生問題應立刻向有關各方匯報。
(15)為保證車輛安全,除領導同意外,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車位。
第10條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車內外衛生。
(2)上班時開車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3)車輛排隊候客時擅離車位,三五成群聊天影響工作。
(4)不服從調度,上班不按規定時間出車營運。
(5)擅離工作崗位。
(6)填《路單》不認真,弄虛作假,塗改、撕毀《路單》。
(7)下班不簽退,不交車鑰匙。
(8)事前不辦理請假手續,缺勤影響工作,補休、調休、輪休未經領導批准,借車給他人駕駛或學車。
(9)服務態度不好,影響企業聲譽。
(10)遺失車上設備、證件等。
第11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時,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③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企業共同負擔。
第五章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第12條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辦理。
第13條司機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收車後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車隊長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14條車輛需要維修時,先由司機填寫《維修項目單》,車隊長審查後制訂修理計劃後,車輛方可進廠修理。
第15條企業車輛的維修,須在指定的修理廠修理。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模的廠家。
第16條維修費在____元以下的,由車輛管理員報行政管理部經理審核;____元及以上的須由總經理批准。
第六章費用報銷
第17條公務用車油料及維修費根據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第18條私車公用依憑證報銷。
『陸』 企業行政管理主要干什麼
1、 擬制行政管理制度,並對各部門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有效合理的安排版公司員工用車,以提權高員工的工作效率。
3、負責員工午餐的安排及協調工作。
4、按管理規定和作業流程及時完成公司人員的名片印製。
5、新進員工辦公桌位的安排。
6、負責辦公區域的管理。
7、員工日常行為規范的管理,並進行相應的獎罰。
8、配合行政部經理做好年度行政預算工作。
9、負責公司通訊費用的審查與管理工作。
10、負責會議室與活動中心的管理工作。
11、負責為客戶和公司活動准備場地。
12、根據公司年度行政預算及庫存情況進行辦公用品、辦公設備的采購,超出預算的支出需經部門經理、財務部總監批准後方可采購。
13、嚴格按照采購管理制度進行采購,要貨比三家(至少三家),進行詢價、比價、議價。
『柒』 畢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車輛管理制度的車輛調派
l、固定車輛的人民市政府領導用車,由用車領導或其秘書直接通知駕駛員,相關駕駛員要作好准備,做到隨叫隨到,保證領導用車。若領導外出學習考察,駕駛員未一同前往的,必須回單位上班,由行政科統一安排調度。
2、無固定車輛的市人民政府領導、市政府辦公室領導用車,由行政科統籌安排,不得直接安排駕駛員出車。
3、各科室在城區范圍內公務用車,由行政科統一安排;到鎮鄉或出市區的,報辦公室分管行政科副主任統籌調派。
4、其它公務用車和外單位借車、租車,必須經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同意,由行政科根據現有車輛情況調派。
5、辦公室各科室工作人員因私事用車,需經辦公室分管行政科的副主任同意,由行政科根據具體情況安排用車。嚴禁私自調用行政科車輛。私自調用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的,一切費用由私自調用車輛人員或駕駛員本人承擔,並視其情節追究責任。
6、嚴禁私自用公車參加婚喪嫁娶活動。本單位工作人員直系親屬死亡需用車的,經辦公室分管行政科副主任批准作特殊情況安排用車。
7、未經同意,擅自駕車外出或將車輛借與他人駕駛,造成車輛損壞或交通事故的,一律由駕駛員本人負責,並視其情節追究責任。
8、出車任務完成後,車輛一律入庫或在指定車位停放。不按規定停放,造成損失的,由本車駕駛員負責賠償。
9、駕駛員出差報銷票據由行政科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分管財務副主任簽批。
10、行政科應將派車情況及時向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報告。
『捌』 請問傢具城的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准化、制度化、規范化,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檔案管理、保密原則、印鑒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行為規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衛管理、後勤保障管理、獎懲制度等。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XXX全體員工。
第二章 公文管理
第四條 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製作與發文管理。
第五條 公文的簽收。
1.凡外來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認真查收簽字。
2.對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必須由行政人事部及時附「文件處理借閱單」後,報送有關領導簽批、審閱。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屬部門傳達時,行政人事部應及時、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據批件人指示,將文件送到承辦部門或個人,並對承辦部門承辦的事項負責催辦。
第六條 參加上級相關召開會議帶回的文件材料應及時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處理,不得個人保存。
第七條 公文制發程序。
主辦部門承辦人擬稿,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部部長核稿,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行政人事部負責登記、編號、列印、封發。文件中涉及到多個部門時,由主辦部門與有關部門協商、會簽,會簽稿以部門負責人簽字為准。
第八條 行政人事部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及公司規定對文稿進行修改。內容不實,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擬稿部門。
第九條 上級下發的文件應註明機密等級、急緩程度、發放范圍。
第三章 檔案管理
第十條 歸檔范圍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條 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
第十二條 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部長借閱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行政人事部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第十三條 檔案的銷毀
1.任何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在專人監督下銷毀。
第四章 印信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各種印鑒(除財務印章外)、介紹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實行登記審批制,專人負責保管。
第十五條 日常業務用印,須經行政人事部部長審批,非常務性合同、協議等有關重要文件用印需總經理簽字、署名後方可蓋章,並留有原件存檔。如違反此規定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十六條 外出辦事需帶公章時,應由總經理簽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備案後方可帶出,但至少有兩人攜帶並監督使用。並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否則,出現一切事故後果自負。
第十七條 公司印信應嚴格保管,如有失職、差錯、丟失或違章使用,一經發現需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八條 公司原則上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或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開出,未使用的回來後必須交回。
第五章 會議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會議主要由辦公會議、業務會議、股東會議或董事會議組成。
第二十條 每月初和每月中旬為公司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集團總經理主持,參加人為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等領導班子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召開一至兩次)
第二十一條 公司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
第二十二條 公司每周五下午為辦公例會日,是為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決定召開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第二十三條 公司各部門每周或每天早上開早會,針對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進行總結及分析。
第二十四條 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行政人事部應於會前一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面通知參會的全體人員,並在會後24小時之內整理、發布《會議紀要》。
1.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
①公司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決議,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和決議的整理工作。
③會議紀要和決議形成後,參會的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簽字確認。
第二十五條 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
2.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況經主持人同意方可離開。
3.與會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來回走動。
4.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座位,盡量不幹擾會議進行。
5.與會人員應坐姿端正,禁止吸煙,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
6.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並做好記錄,要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處於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
7.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後將座椅整理好。最後離開會場者負責關燈、鎖門。
8.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不可對發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條 公司機密涉及企業及員工的根本利益,全體員工都有保密義務,特別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條 公司機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方向、經營規劃、開發項目及經營決策。
2.公司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3.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4.公司技術開發資料及計算機內的所有資料。
第二十八條 嚴禁將公司任何文件進行抄錄、復制、傳遞出公司(包括利用網路傳輸)。
第二十九條 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許可權的文件或資料,必須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條 屬於公司機密產品研製過程中的原始載體,其保存和銷毀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委派不同工種的兩人共同執行。
第三十一條 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機密事項必須獲得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二條 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的機密已泄露,應立即報告公司上層領導並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 嚴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機密,嚴禁在公共場所討論公司機密。
第三十四條 違反上述規定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第七章 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 辦公及勞保用品的購發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領導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有計劃地分發給各部門並辦理好出庫手續及記錄。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時,須經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方可領回。
4.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並辦好出、入庫手續。出庫物品一定要由領取人簽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門主管簽字後方可辦理出庫。
5.勞保用品的購發,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並根據實際需要每月定期發放。
第三十六條 公文列印、復印及傳真管理
1.企業公文的列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2.各部門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行政人事部審閱並簽批後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門所打字的公文或相關文件必須一式二份,並交檔案室一份留底存檔。
4.各部門嚴禁列印、復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檔案室接收傳真、復印材料的部門或人員要認真填寫接收傳真登記。
第八章 車輛管理
第三十七條 公司所有車輛均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管。服務各部門的車輛均由部門經理調派並負責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時,行政人事部有權調動公司一切車輛。
第三十八條 員工未按規定出車或私事用車,出現一切後果,責任自負。並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條 車輛在下班後或節假日應按要求入庫,並停放指定地點。
第四十條 司機必須對車輛經常保養,保持車輛衛生和良好狀況。如需維修,由行政人事部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第九章 安全保衛管理
第四十一條 安全保衛
1.為了保證公司有一個安全、良好、有序的經營環境,根據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各級單位要重視防火、防盜和生產安全。
2. 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要堅決貫徹 「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的指示,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有備無患,萬無一失。」
3.各部門要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布置。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可行使公司領導的職權。處理臨時發生的事件及決定採取的應急措施。
5.值班人員應指揮、攜同、監督保安人員進行巡視、巡查。
6.負責預防火災、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7.值班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負責巡視,不得中途隨意外出,值班人員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員每天應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並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詳細填寫在值班交接記錄中。
9、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擅自離職或酗酒,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條 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2.公司所有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和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3.在上班期間,各部門的負責人要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4.公司全體員工要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員工需應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6.辦公室和經營場所設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設施,不得改為它用,應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有效和完好無損。
7.辦公室和經營場地等要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並按規定定期更換滅火葯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范要求完善有效,並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9.時行明火作業,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並經安全保衛責任人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10.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嚴禁違反安全規范亂搭臨時設施和建築物。
11.全體員工不論是在工作區或非工作區,一律不許亂接電源。不準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第四十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
1.各部門都要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2.各種機器設備,電器設施的維修、維護,必須由專業維修人員處理。
3.維修用電線路和用電設備需要停電要有專人看護電閘,施工完畢方可合閘。
4.電工及維修人員要定期對公司內的所有電路設施及機器設備進行巡檢、維護。
5.電工及維修等技術人員要認真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6.車輛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駕駛車輛的技術狀況做到心中有數,不違章駕駛,不酒後駕車,不帶病行車,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7.車間維修及電工等技術人員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車間內嚴禁吸煙。
8.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9.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業結束後,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並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第四十四條 安全保衛管理
1.公司大門設有門衛,保安24小時執勤,重點部位實行24時監控。
2.財務部、倉庫等重要部門要安裝自動報警器,下班要接通報警電源。
3.卷櫃、辦公桌不得放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和現款、印章、貴重物品。
4.出納人員必須按規定存放現金,不得超出限額。
第四十五條 公司招聘的員工,要進行必要的審查;重要崗位員工和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門的證明,以保證員工隊伍的純潔性。
第四十六條 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要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 保安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在當班期間堅守崗位,禁止睡覺。杜絕空崗、漏崗、離崗等現象的發生。
2.非本單位的出入車輛、人員一律進行登記詢問。沒有領導同意或出門證一律不準放行任何拉公司貨物的車輛和人員。如發生此類現象後一律嚴肅處理。
3.因公需經常出入公司的內部車輛,須持有公司內部的通行證方可放行。否則,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後,對所有庫房、辦公室、車庫進行檢查,避免造成由於電源未關造成火災和被盜等嚴重後果。
5.夜間值班的保安必須對院內庫房進行巡視,必須保證一小時內巡視一次,不許值班睡覺、漏崗等一切有違公司規定的行為。
6.公司的車輛進行認真的登記,沒有領導的批示夜間一律不準外出。
7.交接班時對車輛登記表進行認真核對,出現差錯時及時查清並向主管領導匯報。
8.熟記公司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並及時發現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牆等是否有缺損。
9.負責門口的衛生,交接班時對門衛進行清掃,保證個人著裝的清潔,維護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條 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詳細處罰條例請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章 行為規范管理
第四十九條 員工行為規范
1.員工在公司內一律穿工作服(副總級以上及試用期員工除外)。
2.員工上班必須佩帶工作卡。
3.保持辦公環境整潔。員工每天應提前5分鍾到崗,並做好清潔
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時間整理辦公桌和抽屜,保持辦公環境的舒適和整潔。
4.工作環境有序。在辦公區內,禁止大聲喧嘩,在工作時間內嚴禁串崗,嚴禁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禁止上網聊天、玩游戲,嚴禁瀏覽與業務無關的書籍、雜志、報紙。工作期間不準化妝、吃零食,嚴禁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煙頭等。
5.中午禁止飲酒。如因工作需要應提前請示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6.嚴禁員工在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接聽電話時以聊天寒暄方式影響工作及影響信息的暢通。
第十一章 人事管理
第五十條 聘用
1.招聘: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員工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核准後,然後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門無權聘用員工及臨時工作人員,凡未經請示用人者,一經發現集團立即辭退並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2.應聘:(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應聘登記表》,並提交學歷,身份證、各類職稱證書等應聘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齊應聘者材料後,會同用人部門管理者對應聘者資格進行書面材料初審。
(3)書面材料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或當場面試。
3.面試:(1)面試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與用人部門領導等人員進行,主管以上人員要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進行復試。
(2)面試內容:
A.審核應聘者是否具備專業素質及資格。
B.對應聘者是否具備正式錄用資格以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審。
(3)面試結果審核:面試結束後,由行政人事部對面試結果進行匯總,合格者將擬錄用者的材料,並報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准。
4.錄用:(1)錄用名單確定後,對面試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電話通知應聘者,並將其應聘表存入儲備人員檔案中。
(2)公司聘用人員在面試通過後,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試用外,應一律先經試用,員工試用期間以1個月至3個月為限,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應無條件接受延長試用期或解僱,不得提出異議。
5.轉正: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後,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部門主管審核並簽署意見後交行政人事部,待評定後,報總經理批准並簽署意見。在轉正評定中不合格員工,將延長試用期或被勸辭職。(詳見附件一)
第五十一條 離職
離職包括辭職、辭退、內部調動三種。
1.辭職,員工提出辭職,需提前15天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待接交工作認可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部門經理級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未按規定提前申請的員工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經部門主管考核,認為確實無法勝任本崗位者,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 「辭退報告」,行政人事部審核後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調任其它部門或辦理辭退手續。
3、內部調動:
員工因工作需要,發生升遷、平調或降職而離開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發的《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時,認真辦理交接工作,特殊崗位,如:財務,保管員、GPS服務中心崗位等需有監交人。待一切工作辦理結束後,方可離職。
4.所有離職人員,薪資發放均按公司實際發薪日結算;因內部調動而發生工資變化的員工,新工資標准將按《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的起薪日計算;未按公司規定自動離職人員,公司將不予計發當月工資。(流程圖詳見附見二)
第五十二條 考勤制度
1.企業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凡企業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代理他人或讓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憑信息打卡作為考勤的基本依據。
2.所有員工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業務。特殊情況不能打卡時,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許可後,及時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節變化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時間開始十分鍾以後到崗者,計為遲到。提前十分鍾下班者按早退處理。無故提前十分鍾(含十分鍾)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當月KPI考核工資。
6.員工曠工一日者,處以雙倍當日工資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者,予以辭退,不發工資。
第五十三條 休假的規定
1.正常情況下員工每周休息一天,由部門經理安排串休(特殊情況除外)。
『玖』 急求: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車輛管理制度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規范。 本標准適用於公司所有涉及車
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車輛保修申請單》 《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 《車輛管理登記表》
3、要求:一切對於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動應按本標准規定。
(1)、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其他支出等事項統一由總經辦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總經辦主管委託專人駕駛、保養、維修、檢驗、清潔等。
(2)、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總經辦主管申請調派,總經辦行政部門應事先得到總經理批准,總經辦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定申請,不得派車。
(3)、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4)、未經分管總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5)、費用報銷
a.公務車油料由總經辦主管指定單位辦理,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總經辦主管批准後,憑發票實報實銷。
(6)、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註明行駛里程,經總經辦主管核准後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附加服務事先應向主管及時報告。
(7)、 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總經辦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8) 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徵得總經辦主管、分管副總或者總經理批准。
(9)、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於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10)、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後果。
(11)、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餘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12)、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並立即與總經辦、以及相關主管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13)、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不低於600元。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5%處罰;不低於800元。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14)、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後,按3.13條執行。
(1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按3.13條執行。
(16)、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17)、在總經辦組織督促下,公司車輛使用者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18)、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總經辦主管、分管副總或者總經理批准,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19)、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20)公司員工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後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21)、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22)、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員工,都應熱情周到,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車輛駕駛員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幹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後,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23)、離車注意
a.車輛駕駛員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並逐次檢查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車輛駕駛員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後行李箱後加鎖。
(24)、出發前後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於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c.車輛駕駛員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後需向相關主管管理責任者報告。
(25)、 個人形象
a.車輛駕駛員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b.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26)、 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後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計程車費。
(27)、車輛駕駛員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28)、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29)、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4、公司關於員工私車公用做出如下規定
(1)選擇一、由公司統一對私車公用的員工統一按照職別、崗位、用途進行分類統計,並按照統計結果分類進行補貼(見詳表),在指定時間由車輛使用人到財務部門發放領取;並在領取同時向財務部門提供相關的油費等發票,以備財務部門作為報銷憑證。
(2)選擇二、
A、由公司統一按照用車里程數進行用車補貼,每百公里補貼20元;
B、每次出車前由私車駕駛員在總經辦進行里程數、油耗底數登記,並由總經辦審核里程數、油耗數;
C、每月底最後一天對私車公用數量進行里程數、油耗數統計,與次月5日前統計匯總完畢通報財務部;
D、財務部門審核完畢後上報主管副總、總經理審批;
E、經公司領導審批後,在指定的時間相關人員到財務部門領取車輛補貼,並要求提供與車輛使用用相關油費等發票,以備財務部門作為報銷憑證;
F、私車公用的使用人,在登記和統計中不得虛報里程數、虛報出行等弄虛作假行為,一旦發現取消當月所有車輛補貼。
車輛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企業公務用車的需要,特製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企業的行政辦公用車。
第3條權責單位
本企業的辦公用車統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車管理
第4條企業各部門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申請單》,經行政管理部指派負責人簽名同意後方可出車。
第5條部門用車超過半天以上(包括半天),應提前一天申請。
第6條若多個部門同時申請用車,行政管理部有權根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對無法安排的用車,行政管理部會在《用車申請單》上註明,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報銷憑證。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7條企業公務車輛的相關證件及稽核等事務統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8條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後,應記載行使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對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車隊紀律
第9條日常行為管理
(1)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和相關操作規程,安全駕車。
(2)為體現企業形象,駕駛員工作時必須衣著整潔,舉止大方,禮貌待人。
(3)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客人或辦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4)未經車隊主管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嚴禁私自對外經營,否則除取得收入歸企業和與之相關發生的費用自理外,車隊可根據具體情節按規定給予處罰,並記入當年績效考核。
(5)任何車輛必須憑《派車單》外出,用車人應認真填寫《派車單》中的內容「部門、時間、地點、用車人、用車事由及用車人要求」。填寫完後由本部門主管簽字,總經理簽字再由車隊主管簽字,確定駕駛員。簽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機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歸隊後應將車輛擦洗干凈、停放整齊。需維修車輛必須先擦洗干凈後再維修,否則按績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8)嚴禁酒後開車,酒後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外,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9)司機對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10)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負責人,並說明原因。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在規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1)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12)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行政部負責人,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13)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須完善用車手續,填寫《行車記錄》。
(14)原則上由司機負責企業的出車任務,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駕駛企業車輛。非專職司機用車應在《車輛使用登記本》上登記,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行車後,司機有責任及時檢查車況,發生問題應立刻向有關各方匯報。
(15)為保證車輛安全,除領導同意外,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車位。
第10條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車內外衛生。
(2)上班時開車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3)車輛排隊候客時擅離車位,三五成群聊天影響工作。
(4)不服從調度,上班不按規定時間出車營運。
(5)擅離工作崗位。
(6)填《路單》不認真,弄虛作假,塗改、撕毀《路單》。
(7)下班不簽退,不交車鑰匙。
(8)事前不辦理請假手續,缺勤影響工作,補休、調休、輪休未經領導批准,借車給他人駕駛或學車。
(9)服務態度不好,影響企業聲譽。
(10)遺失車上設備、證件等。
第11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時,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③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企業共同負擔。
第五章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第12條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辦理。
第13條司機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收車後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車隊長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14條車輛需要維修時,先由司機填寫《維修項目單》,車隊長審查後制訂修理計劃後,車輛方可進廠修理。
第15條企業車輛的維修,須在指定的修理廠修理。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模的廠家。
第16條維修費在____元以下的,由車輛管理員報行政管理部經理審核;____元及以上的須由總經理批准。
第六章費用報銷
第17條公務用車油料及維修費根據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第18條私車公用依憑證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