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的法律法規
⑴ 我國現行的關於輻射安全和放射防護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具體的還是行業標准和規范條例等,涉及的法律文獻也不少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准》(節選)、
《放射源安全和保安行為准則》、
《放射源的進口和出口導則》、
《放射源分類辦法》、
《射線裝置分類》等標准和技術規范。
⑵ 做放射性環評需要哪些法律法規
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和放射性廢物處置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建設項目放射衛生審查工作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修改《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的決定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城市放射性廢物管理辦法
GBT+15950-1995+低、中水平放射性廢物近地表處置場環境輻射監測的一般要求.
GB+6763-1986+建築材料用工業廢渣放射性物質限制標准.
GB+9133-1995+放射性廢物的分類.
關於發布《放射性物品分類和名錄》(試行)的公告
⑶ 從事輻射工作的人員取得輻射安全和防護專業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培訓的合格證 哪裡辦
《輻射安全許可證申請表》(要求:按規范填寫列印,無填寫內容的頁面註明「此頁空白」,逐頁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經縣級環保部門簽署意見)。2.已有放射源或射線裝置的單位需提供《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申報登記表》,並經當地環保部門出具檢查或核實意見。3.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要求:提交原件及其復印件,審驗後留存復印件。4.經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要求:由地市環保局審批的,提交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文件及按規劃設計規模申請說明材料原件各一份;由省局審批的,提交環境影響文件批復原件或復印件、按規劃設計規模申請說明材料原件。5.省廳評估中心技術審查意見。6.滿足許可條件的證明材料:⑴輻射工作單位應當有1名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技術人員專職或者兼職負責輻射安全與環境保護管理工作,要求以正式文件形式,明確機構成員職責。⑵從事輻射工作的人員取得輻射安全和防護專業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培訓的合格證復印件。⑶已配備的與輻射類型和輻射水平相適應的防護用品和監測儀器的名稱、型號、數量及狀況等,包括個人劑量測量報警、輻射監測、表面污染監測儀等儀器。⑷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單位設置的放射源暫存庫或設備的位置、輻射防護和實體保衛等情況說明。⑸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使用或調試場所防止誤操作、防止工作人員和公眾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情況說明。⑹規章制度及輻射事故應急措施(輻射安全防護和管理制度、崗位職責、操作規程、輻射防護和安全保衛制度、設備檢修維護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記制度、人員培訓計劃、監測方案、應急措施等),要求各項制度健全具體,實際可操作性強,註明制訂日期。⑺產生放射性廢氣、廢液、固體廢物的,應具備有確保放射性有廢氣、廢液、固體廢物達標排放的處理能力或者可行的處理方案;使用Ⅳ、Ⅴ類放射源的,需出具與放射源生產單位或原出口國簽訂的廢放射源回收合同或協議,或出具送貯承諾。⑻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開展診斷和治療的單位,還應當配備質量控制檢測設備,制定相應的質量保證大綱和質量控制檢測計劃,至少有一名醫用物理人員負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檢測工作。7.有廢放射源的單位須完成廢源送貯,並提交送貯證明材料。8.輻射工作安全責任書,一些特殊情況的說明文件等。*註:申請材料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加蓋申請單位騎縫章,一式4份(上報我局2份、縣級環保局1份,申請單位自留1份)。上報省局審批的材料以省局要求為准,上報國家局審批的材料以國家局要求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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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金屬鎬有放射性嗎有相關的放射性法律法規、監測規范嗎
可能有,國務院449號令及輻射及放射裝置管理條例。
⑸ 學習放射和職業病防治的相關知識應該看什麼書籍或者法律法規
《職業衛生與職業醫學》(人民衛生出版社)、《職業病防治法》、《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職業病目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技術導則》、《建設項目控制效果評價技術導則》、《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准》、《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准》、《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評價報告編制規范》以GBZ開頭的國家標准。
衛生監督執法涉及八大類監管:職業衛生、醫療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傳染病防治、采供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各類項目都有相關的法律法規,
⑺ 我國現行的關於輻射安全和放射防護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法》
⑻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是規章還是法規
《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獻血法》、《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法》、《職業病防治法》、《放射診療管理規定》、《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法》等法律法規
⑼ 衛生院放射科防輻射標准應參考哪些法律法規、相關部門的要求
嚴格遵守《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等輻射相關法規的要求,接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部門的監管
⑽ 我國國家級和部級以上與職業病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法律:專業法——《職業病防治法》、相關法——《勞動法》、《工會法》、《礦山安全法》、《婦女權益保障法》、《鄉鎮企業法》、《刑法》、《民法通則》、《建築法》、《執業醫師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
法規:《塵肺病防治條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工傷保險條例》
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國家職業衛生標准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20號)、《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21號)、《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49號)、《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23號)、《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24號)、《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衛生部令第25號)、《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31號)、《深海石油作業職業衛生管理辦法》(衛監督〔2005〕40號)、《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規定》(衛監督發〔2006〕375號)《放射防護器材與含放射性產品衛生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18號)、《放射事故管理規定》(衛生部、公安部令第16號)、《核設施放射衛生防護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25號)、《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46號)、《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規定》 (衛生部令第55號)、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衛法監發[2002] 63號)、《職業病目錄》(衛生部、勞動保障部 衛法監發[2002 ]108號文)、《衛生部關於開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審定工作的通知》 (衛法監發[2002] 309號)、《衛生部關於開展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衛法監發 [2003]135號)、《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 [2003]142號、《衛生部關於開展建設項目放射衛生審查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 [2003]239號)《衛生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病診斷鑒定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 [2003]350號、《衛生部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工作程序》(衛監督發〔2005〕318 號)、《衛生部關於加強放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5〕318 號)、《衛生部關於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意見的通知》(衛監督發〔2005〕31 號)、《衛生部關於實施〈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衛監督發〔2006〕415號、衛生部關於印發《關於加強衛生監督技術支持能力建設的意見》的通知 衛監督發〔2008〕9號、《關於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調整意見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03〕15號)、《關於放射源安全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03〕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