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執法執
㈠ 學佛網「凈界法師:我執,法執到底是怎麼來的
阿彌陀佛
凈空法師---我執,法執
1 佛說,一切法無我。
2 學佛,第一個是學「無我」。佛法無我,決定沒有我見、我執。佛法自始至終都是叫我們打破執著。
3 我執斷盡,法執也斷盡,見思、塵沙、無明統統斷盡,三德圓證,這就叫無上正等正覺。
4 正覺是阿羅漢,執著(見思煩惱)斷了。
5 正等正覺是菩薩,執著、分別(塵沙煩惱)都斷了。
6 無上正等正覺是佛,執著、分別、妄想(無明煩惱)都斷盡了。
7 佛菩薩與凡夫的差別,就是一個有執著,一個沒有執著。沒有執著的人就叫佛菩薩,有執著的人就叫凡夫。
8 我執要不破,就不能出三界,換句話說,決定是六道輪回,你出不去的。
9 法執要不破,不能見性。阿羅漢破了我執,沒有破法執,他超越六道輪回,他不能見性。我執、法執都要破,尤其是破我執,擺在第一個位置。
10 沒有執著的人,心大,「心包太虛,量周沙界」;有執著的人,心就小了。
11 執著的心是妄心、是無明;沒有執著的心是真心、是本明。
12 在《金剛經》上說:「法尚應舍,何況非法?」應舍是不能執著。
13 擇善固執是對初學人不得已用的手段,只限於初學;功夫往上提升,就要破執著。
14 破我執,得事一心不亂;破法執,得理一心不亂。
15 你要不破執著,怎麼能得一心?如果諸位明白這個道理,你就能夠體悟到《華嚴》裡面所說的理事無礙、事事無礙。
16 理與事之所以變成障礙,都在執著上;去了執著就沒有障礙,去了執著你就得一心,去了執著你就清凈、就平等。
17 我們今天修學,不能證果、不能開悟,是因為心不平等,這是大問題!心為什麼不平等?堅固的執著,我執、法執。
18 古人常說「修行要在轉識成智」,這句話是千真萬確、永遠不變的真理。真正學佛,真正修行,必得要轉第七意識(執著)為平等性智。
19 平等心就是真心,平等相就是如如。平等心相的作用就是「恆沙性德」。
20 我們在二六時中,心才有不平等(才發現不平等),就要提起佛號。佛號是把我們迷心喚醒,把我們不平等的心恢復到平等。
21 你在一切法裡面起分別執著,有取捨得失的心,這完全是從我執裡面生的。
22 經雲:遠離於我無惱害。我們還有「自私自利」的念頭,就入不了佛門,入不了大乘之門。念念之中,還有「我」、「我所有的」,就不是佛弟子。
23 無我,就無六道與十法界。無我,不但將病苦連根拔除,連生死的根也拔除。
24 無我,念佛一定得力,身心輕安;縱然有一點病,那是飲食起居不小心所引起的風寒感冒,不會有大病。
25 「無我」是自利;「奉獻」是利他。
26 若有我的見解、我的看法、我的主張,則人我是非隨之而來。
27 我執,造成了煩惱障。煩惱障是貪嗔痴慢,是分別執著。
28 法執,造成了所知障。所知障是什麼?是自己錯誤的見解,是中國人所謂的成見,「某人成見很深,自以為是」,這個障礙非常嚴重!
29 《楞嚴經》上說的「知見立知」,那就是所知障。放棄我執和法執,完全隨順佛菩薩的教誨,就能徹悟,就能見性。
30 徹悟的樣子是:無「我」也無「法」;見性的樣子是:無「我」無「好惡」。
31 無我,煩惱解脫了,自性本具的德行就現前;無法,所知障破了,自性本具的智慧就現前。
32 有一念好惡,就是無明。我見、我愛、我痴、我慢,是四大煩惱。
33 身見,是執著這個身,貪生怕死,自私自利。念佛人一定要破身見,不貪生怕死,不自私自利,才能成就。
34 沒有私心與名利心,業障就沒有了;只要有絲毫的私心與名利心,就不會得到佛菩薩的加持。
35 為自己的人最愚痴,從現在起,決定不為自己。佛法自始至終就是破我執。
36 為什麼在修學過程當中教你發願迴向?因為世間人我執相當重,起心動念決定不把「我」忘掉,凡是做一樁事情,與「我」有沒有好處,這是第一個念頭。
37 我執是煩惱障的根源。沒有我執,煩惱障就破了;沒有法執,所知障就破了。
38 迴向就是把你所修所學的一切功德、福德都送給別人,自己不要了,都是為別人修的,不是為自己修的。
39 迴向就是把自己給忘掉,這是大乘破我執絕妙的方法,就是把這個我擴大,大而化之,這小我就沒有了。
40 什麼是我?盡虛空遍法界就是我。為一切眾生著想,就是為我著想;為我著想,就是為一切眾生著想。
41 放下自私自利,念念為正法久住,念念為廣度眾生。沒有私心,從自性流露出慈悲與感恩,是入了不二法門。
42 佛法自始至終它的大原則就是破執著,先破人我執,再破法我執。
43 真如自性里頭沒有分別執著。有分別執著是凡夫,沒有分別執著就是佛菩薩。一切分別執著都打掉了,那就身心安樂。
44 佛法是破我執,我執破了後才有真正的「常樂我凈」。
45 「常」是永恆不變;「樂」是離一切苦,真正自在地享受,真樂;「我」是主宰,自己真正做得了主;「凈」是清凈,決定不染。
46 「常樂我凈」四凈德,是真實之德,我們本性裡面具足!
47 我們現在是迷了自性,「常樂我凈」這四種境界全都沒有。
48 只要你念佛念到一心不亂,「常樂我凈」這四種清凈之德就恢復。
㈡ 怎樣消除「我執」和「法執」
純即心,印即法,修行就是要在自己的心地上用功夫,棄我執、法執,背凡夫知見,「背塵合覺」是佛之知見,以菩薩之境界,迴光返照,對治、改變自己的心病(是非人我、見聞覺知、貪痴嗔慢疑、五欲六塵)。把自己的心境提到諸佛菩薩的境界上來。純印之行即我之行,純印之心即我之心。在修行的道路上,「純印」已為我們示範無遺了。
萬法唯心,一切由心造,心生法生,心滅法滅,心是決定一切的。心凈則土凈。「若人識得心,大地無寸土」,心土不二。若心有所染,土即穢,土之凈穢,本源在心。學佛、修行的根本點,就是自凈其心。此即是學佛的起腳點,也是學佛的落腳點,它貫穿學佛、修行的始終和全程。學佛就是自凈其心,凈心就要心無分別、無執著、無妄念,也就是像純印老人那樣心無攀緣。學佛能凈心,是真智慧,是菩薩境界。
自凈其心,是智者、是智慧人生、是菩薩相,它是成佛之法器。學佛、修行人不知凈心,眼光向外,分別執著立知見,有知見必生煩惱,有煩惱就是凡夫。一個學佛修行之人如不省悟凈自心,修到何時都不是真修,又怎麼能出苦輪呢?所以學佛一定要省悟,要在自己的心地上用功夫,用佛法醫自己的心病,迴光返照對治自己的凡心,這就叫佛光普照。決非到處跑寺廟、趕法會、拜經懺、燒高香、燃大蠟、唱佛歌……自凈其心就是佛力加持,就是甘露灌頂,就是心佛不二,就是自性彌陀,就是人間凈上,就是極樂世界。
學佛與修自心,迷者謂二,悟者即一。眾生本具佛性,為何眾生迷而不覺?因眾生心存攀緣覆自性故,使本具的妙明真心不得顯現。佛菩薩之所以覺而不迷,只因他們心無攀緣,故妙明真心方得顯現。所以心有攀緣即眾生,無攀緣才是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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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我執(人我執和法我執)是什麼意思
我執,小乘佛法認為這是痛苦的根源,是輪回的原因。又名我見,可以說是無明的同義語,一般以內容分類,為人我執、法我執;以緣起分類,名分別我執、俱生我執。佛教中指對一切有形和無形事物的執著,指人類執著於自我的缺點。包括自大,自滿,自卑,貪婪……,放不下自己,心中梗著非常大、非常粗、非常重的「我」,執著自己的想法、做法、人格等,提不起自己和他人的義務與責任,自我意識太強而缺乏集體意識和奉獻精神,或太關注自己而忽略別人等等。消除我執是佛教徒的一個修煉目標,認為沒有我執就可以將潛在的智慧顯現出來,成為有大智慧的人,即為『佛』。
人我執
一切凡夫,不知人身為五蘊假合,而有見聞覺知之作用,固執此中有常一主宰之我體,一切煩惱障由此而生,便有貪嗔痴等諸惑,發業潤生而纏縛有情於三界六道之中,障涅盤盤盤寂靜之理,攪擾有情之身心。如《唯識述記》雲:「煩惱障品類眾多,我執為根,生諸煩惱,若不執我,無煩惱故。」
法我執
一切凡夫,不了諸法空性,不明五蘊等法由因緣而生,如幻如化,固執法有實性,一切所知障由此而生。《起信論》雲:「人我見者,計有總相主宰,法我見者,計一切法各有體性。」《唯識論》雲:「由執我法,二障俱生。」
分別我執
為後天我執,依自己分別力或邪師所教而生者。菩薩於通達位,正發根本無分別智時斷之。
俱生我執
為先天隨生具有之我執,為吾人過去世之業習。菩薩於修道位,數數修習無分別智,漸斷之。
此我執者,任何世彰漏之智不能伏滅,唯三乘無漏聖道的觀智(指根本智及後得無漏智現行時)才能伏滅,就是把人我執返於「人空智」,法我執返於「法空智」。伏滅人我執,二乘在見道位以上,頓悟菩薩在初地以上,漸悟菩薩在回心以後的生空無漏位;伏滅法我執,是菩薩初地以上的法空無漏位(見《唯識論講話》)。二乘之人雖斷人我執,證得人空,而不斷斷法我執,如《菩提心論》曰:二乘之人雖破人執,猶有法執。
㈣ 為什麼有人講到:我執破了,還要破法執
樓主 您好
這部份先以經典來說明:
解深密經卷二: 【若迴向菩堤聲聞種性補特伽羅,我亦異門說為菩薩;何以故?彼既解脫煩惱障已,若蒙諸佛等覺悟時,於所知障、其心亦可當得解脫;由彼為初為自利益,修行加行脫煩惱障,是故如來施設彼為聲聞種性。】
這段提到,回小向大的阿羅漢,雖然已經斷除煩惱障了(我執已破),但是還是要蒙諸佛加持,才能解脫於所知障(法執),也就是後來提到的初地到佛地的無明—所知障。又初地以上菩薩除了所知障的斷除以外,也還有煩惱習氣隨眠,這也是攝屬在煩惱障—極微細煩惱障,解深密經對於此煩惱習氣隨眠描述的相當詳細,今只舉出一段:
解深密經卷三: 【善男子!此奢摩他毗缽舍那於如來地,對治極微細、最極微細煩惱障及所知障,由能永害如是障故,究竟證得無著無礙一切智見,依於所作成滿所緣,建立最極清凈法身。】
因此我執縱然破了如阿羅漢一般,還有我執習氣與無量無邊所知障。然而我執與法執是一般學人很難理解的法,今說明如下:
我執,是眾生執取色身、意識覺知心、見聞覺知性等(五陰)為真實我,並且執著此假我而不肯舍離,若能現前觀察這些五陰假我都是聚合之法,不是本來就有的真實法,那就能夠斷除我見乃至我執了。
然而法執,乃是對於法界實相不了知,對於一切法如何從真如理體假藉諸緣而出生都不如實了知,因此執取一切法(一切功能差別),包含五陰都是可以真實為我們所接觸領受,而不知一切境界、心法、心所有法都是真如理體所變現,於由無力現觀此事實,就有所知障,也就是法執無法破除。
而要破除法執,第一步就是要先開悟明心,也就是親證真如理體的總相體用,方能繼續深入進修一切種智,而斷除法執。
然而阿羅漢連真如理體的總相尚且未知,何況斷除法執乎?
㈤ 我執與法執是什麼意思何為執五蘊是哪些何又為蘊
我執,就是執著與肉體的我,相信自己眼、耳、鼻、舌、身給你的信息和自身的判斷。豈不知那是識心的分別、執著,一切為假象。法執,就是修行一段時間後,對於佛法的執著,認為有一個法可以得到。把佛法固定在一個相上,從而迷失自性。執,就是執著,緊緊抓住不放,就與佛法的圓融相違。五蘊是色、受、想、行、識,他們都與我執有關,一切煩惱和痛苦來源於此。蘊,可以理解成「集合」。
㈥ 我執與法執,請高人開示
我空,則煩惱障盡;法空,則所知障盡。
我空之後即解脫生死,法空之後即不住涅盤。
非空非有,不落兩邊的中道妙理,也只有證了法空之後的人才能親自實證。
你能知道什麼是我執和法執,即為我執;
你所知道什麼是我執和法執,即為法執。
靜觀緣起,舍斷常而入中道,故能所雙亡,歸於圓成實相,才是究竟解脫。
㈦ 我執與法執是什麼意思何為執五蘊是哪些何又為蘊
呵呵,樓上講得真有意思。
簡單說,我執,就是我見,就是執著於自身,自我意識太強,認為存在一個真實、獨立、單一、主宰、恆常不變的「我」。
法執,就是執著於法,固執一切諸法實有,不知道一切事物都是隨著客觀條件的變化而變化,同時把外在的一切事物當真。
學佛,就是要化除這二種執著,「由執我法,二障俱生(煩惱障和所知障)。」
蘊,就是聚合。五蘊指色、受、想、行、識。
金木水火土五行不等於五蘊,而是從屬於五蘊中的色蘊)
㈧ 我執法執歸道其中 什麼意思
先說下「我執」、一切煩惱,皆由有我而起。若無我者,則一切皆無。因見有我,故曰我見。因有我相,故曰我相。執為有我,故曰我執。
「我執」主要有三:
一、我見:五蘊和合之身心,以為有常,謂之我見。亦曰人見,有我見、就有人我的區別,因為又曰人見。又曰身見,執著色身為我。又曰人我見。
二、我相:亦名人相。謂眾生於五蘊法中,若即若雜,妄以為「我所有」是真實的,是名我相。亦謂人相者,謂眾生於五陰法中,妄計我是人,我生人道,異於余道,是名人相。
三、我執:亦名人執,以為所謂的「我者」,是一生之主宰。認有我身而執念之,謂之我執。以不明了人身為五蘊假和合而成,所以執著於常一之我體,亦謂之人執。
所以,我執、人執,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眷屬關系。
提到「法執」,是「我執」的對稱,又作法我執、法我見。由於不明諸法因緣所生,緣生無性,如幻如化,而執著諸法為實有的妄見。
最後,簡單的概括下:執有常一自我的實體,叫做我執。執諸法皆有實體,叫做法執。若法執破盡,我執可滅;我執破盡,法執可斷。
好,願祝早日證法身!那麼阿彌陀佛!
補充舉例:
當我們吃美食的時候,貪戀那個「色香味」就是法執;以為能夠領受色香味的五蘊,為真實自我,這就是我執。
㈨ 什麼是我執,法執 我執,法執都包括什麼 在生活中應該怎麼做才能破我法兩執
你的問題(我執,法執都包括什麼(具體點) 在生活中應該怎麼做才能破我法兩執???什麼是返聞聞自性?在生活中怎麼做才能返聞聞自性?什麼是五蘊,六根,空性,無明這些跟我執,法執有什麼關系)需要寫一本厚厚的書來說清楚。如果你認為這本能解釋清你問題的書,就是能完美解決你的所有問題,因而你事事照書奉行,那你就是法執著。若你認為你需要這本書的想法是正確的,沒有這本書就不行,那麼這就是堅持己見,這就是我執。怎樣破出我法兩執?你需要慢慢的先以法 離除 執著及無明,然後再把 法 也離除,全部離除以後就會見空性了。
㈩ 誰能幫我解釋一下 我執 法執 的意思
我的理解
幫助了一個人,心裡想著「我剛剛幫助了一個人「。心裡有我喜歡什麼、討厭什麼,他對我好,對我不好之類的想法。等等,就是執著有」我「,是我執。
認為吃飯可以飽,有佛可以成,上山有路,打仗有兵法可依,也是思維上的一種執著。是為」法執「。(記得有個禪宗公案,住持出題,誰能說出花瓶特別的用途就是下一位住持,大家各種說,用來做麵杖等等做一切奇特的用途,最後有個開悟的師父一腳踹飛花瓶,破門而出。)
」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達摩祖師說:」夫道者,以寂滅為體。修者。以離相為宗。「所謂」無我「,即是離相。這個我還比較糊塗,借用宣化上人的淺釋如下:
「假如有一個人,他知道一切法,即所有的佛法都包括在內,簡單的說就是四諦、十二因緣、六度、十二處(六根、六塵)、十八界等等的法,他知道這種種的法無我,把我執空了,法執空了,空執也沒有了,在這個時候得成無生法忍。無生法忍是修行得到的一種境界,一種程度。證得無生法忍,他不見三界之中有少法生,有少法滅,而忍可於心。心裡得到這種境界,口裡說不出來,故忍可於心,這種法的境界叫無生法忍。
不見有少法生,不見有少法滅,那豈不是沒有法嗎?不錯,本來就沒有法,可是沒有法還具足一切法,但是說不出來,這叫無生法忍。在這部《金剛經》中「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這十個字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