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以行政拘留
當然屬於,比如說 某某縣的公安局都屬於,或者市下面的分局都屬於, 北京市屬於直轄市,市局屬於廳級 下面的分局 和普通的市公安局是平級的
② 因酒後駕車被當地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0天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嗎
酒駕被拘留,一般是兩種情況:一種是駕駛的是營運車輛,另一種則是曾經因酒駕被處罰過,再次酒駕的
依據道交法,酒後駕駛運營車輛,處15日行政拘留並處罰款5000元;酒後駕駛機動車,處1000-2000罰款並暫扣駕照6個月;被第一次處罰後,再次酒駕的,處十日以下行政拘留並處1000-2000元罰款,吊銷駕照
如果是第一次酒駕被查,可以申請復議;如果是二次被查,可以復議,但結果變更的可能性基本沒有
③ 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2000元以上罰款,提出聽證後行政拘留能馬上執行嗎
聽證只是針對罰款2000以上的行政處罰,對於行政拘留是沒有法律約束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八條公安機關作出吊銷許可證以及處二千元以上罰款的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權要求舉行聽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要求聽證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依法舉行聽證。
第一百零七條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准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第一百一十條被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交納保證金,暫緩行政拘留後,逃避行政拘留處罰的執行的,保證金予以沒收並上繳國庫,已經作出的行政拘留決定仍應執行。
④ 公安局依法對王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處罰可見王母有刑事違法行為
王某被處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處罰,只是違反了治安管理的規定,尚未構成犯罪,不具有刑事違法行為。
⑤ 張某因打傷李某被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 15 天的處罰,張某不服,申請行政復議。
B正確
A搜查住所一定要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只有工作證不行
B同一行為同時觸犯行政法規和刑法,已經受過行政拘留的,在判處拘役和有期徒刑的案件中可以折抵刑期
C暫緩執行要滿足4個條件才行 1)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提出暫緩執行的申請 3)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不會有社會危險性 4)被處罰人或者近親屬提出擔保人或者保證金,同時滿足才能暫緩執行
D行政拘留是在拘留所,刑事拘留才是看守所
⑥ 泄露有關反間諜工作國家秘密的,由國家安全機關處以多少天以下的行政拘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三十一條 ,泄露有關反間諜工作的國家秘密的,由國家安全機關處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根據《反間諜法》規定,以下行為應當負刑事責任
1、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間諜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明知他人有間諜犯罪行為,在國家安全機關向其調查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時,拒絕提供,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執行任務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執行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泄露有關反間諜工作的國家秘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非法持有屬於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或者明知是間諜活動的涉案財物而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擴展材料:
本法所稱間諜行為,是指下列行為:
1、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外機構、組織、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
2、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3、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的竊取、刺探、收買或者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或者策動、引誘、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活動;
4、為敵人指示攻擊目標的;
5、進行其他間諜活動的。
⑦ 在哪些場所吸煙可能會被處以行政拘留
消防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除了大家熟知的嚴禁吸煙的場所,比如加油站、加氣站、堆放易燃品的倉庫、影劇院、網吧等地方外,在人員密集的歌舞廳、商場、酒吧以及展覽館、博物館、圖書館、候車室、候機室等場所吸煙,也很有可能被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⑧ 泄露有關反間諜工作的國家秘密的,由國家安全機關處以多少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處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
第三十一條泄露有關反間諜工作的國家秘密的,由國家安全機關處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處以行政拘留擴展閱讀
公民和組織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和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機關、團體和其他組織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教育,動員、組織本單位的人員防範、制止間諜行為的工作,應當接受國家安全機關的協調和指導。
機關、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履行《反間諜法》和本細則規定的安全防範義務,未按照要求整改或者未達到整改要求的,國家安全機關可以約談相關負責人,將約談情況通報該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推動落實防範間諜行為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責任。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屬於《反間諜法》第七條所稱「重大貢獻」:
(一)為國家安全機關提供重要線索,發現、破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的;
(二)為國家安全機關提供重要情況,防範、制止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發生的;
(三)密切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表現突出的;
(四)為維護國家安全,與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進行斗爭,表現突出的;
(五)在教育、動員、組織本單位的人員防範、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工作中,成績顯著的。
第十七條《反間諜法》第二十四條所稱「非法持有屬於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是指:
(一)不應知悉某項國家秘密的人員攜帶、存放屬於該項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
(二)可以知悉某項國家秘密的人員,未經辦理手續,私自攜帶、留存屬於該項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
第十八條《反間諜法》第二十五條所稱「專用間諜器材」,是指進行間諜活動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
(一)暗藏式竊聽、竊照器材;
(二)突發式收發報機、一次性密碼本、密寫工具;
(三)用於獲取情報的電子監聽、截收器材;
(四)其他專用間諜器材。
專用間諜器材的確認,由國務院國家安全主管部門負責。
⑨ 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差別!
沒區別,兩者是一樣的!仔細看!兩者只有稱呼差別,實質是一樣的。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為行政拘留。
性政拘留(治安拘留)的特點: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范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採取的懲戒措施;後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於司法拘留。後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於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9)處以行政拘留擴展閱讀:
刑事拘留與行政拘留的區別:
(1)適用的對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遇有緊急情況時,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則適用於一般違法的人;
(2)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不具有懲罰性,只是一種臨時的保障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種處罰;
(3)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而行政拘留是處罰和教育一般違法的人;
(4)羈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過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過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5日。
⑩ 處以行政拘留五日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從輕減輕如何定處罰幅度
從輕是在法定幅度內從輕,即在行政拘留5日或者五百元罰款的幅度內處罰;減輕處罰是在行政拘留5日或者五百元罰款的幅度幅度以下處罰,在其幅度下沒有其它處罰的不予處罰。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問題的解釋四、關於減輕處罰的適用問題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具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九條減輕處罰情節的,按下列規定適用:
(一)法定處罰種類只有一種,在該法定處罰種類的幅度以下減輕處罰;
(二)法定處罰種類只有一種,在該法定處罰種類的幅度以下無法再減輕處罰的,不予處罰;
(三)規定拘留並處罰款的,在法定處罰幅度以下單獨或者同時減輕拘留和罰款,或者在法定處罰幅度內單處拘留;
(四)規定拘留可以並處罰款的,在拘留的法定處罰幅度以下減輕處罰;在拘留的法定處罰幅度以下無法再減輕處罰的,不予處罰。
(10)處以行政拘留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二條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第十三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
第十四條
盲人或者又聾又啞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
第十五條
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
醉酒的人在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應當對其採取保護性措施約束至酒醒。
第十六條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並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並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