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提升執法能力
一、提高認識,樹立理性執法思想。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沒有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的思想,在行為上就不能付諸實施。要想真正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首先要解決好人的思想認識問題,如何解決思想認識問題。
1、要切實樹立群眾意識。
人民群眾是公安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依託和力量源泉,我們必須清醒的認識到沒有人民群眾的支持,就顯得孤立無援,註定要打敗仗,這是事關興衰成敗的大事。這就要求廣大民警紮根基層,耕耘基層,服務群眾,依靠群眾,把工作深深植根於人民群眾之中,著力構建符合時代要求的和諧的警民關系。
2、要切實樹立理性執法理念,理性執法是執法工作的本質要求。
堅持理性執法,就是要做到以理性的思維、理性的方式,理性的手段,將情、理、法融為一體,堅持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准繩,科學的鑒定判斷,而非盲目抽象、憑感情用事和一時沖動去執法,從而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和減少群眾的不滿情緒,最大限度地增加公正執法性和社會和諧因素,不斷提升執法民警在群眾中的公信力。
3、要切實樹立責任意識。
將責任立於心中,甘為公僕,為民所愛戴;權為已所用,責任拋於腦後,利慾熏心,貪贓枉法,為民所不齒。在執法實踐中要切實做到職務面前勤思義務,權利面前多想責任,把行使權力的過程,看著是對黨委、對人民負責的過程,用權時如履薄冰,肩負著責任,自覺為民負責、為國竭力、為黨分憂。
二、加強個人素質修養,煅造平和執法能力。
打鐵先要自身硬,努力提高基層民警執法執勤的綜合素質是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的基礎。基層民警綜合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繫到執法的效果和評判執法質量的標准,影響黨群、警民關系和社會對公安人員的理解程度。
1、要具有良好的個人素質涵養,扎實過硬的基本功。
敏銳的政治洞察力,將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理念科學地運用到執法活動中。
2、要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
對常用的法律條規能夠熟練掌握和運用,這是避免執法偏差的前提,也是講求執法藝術、改進工作方式方法的基礎。
3、具有平和執法的心裡素質。
平和執法是保障公安機關執法為民的現實需要,也是測試公安民警綜合執行能力的體現。執法活動需要平和的心態,才能深謀遠慮,成竹在胸,遇變不驚,處亂不慌,適時根據對方的突變而積極採取應變策略,方能亂中求謀、穩中求勝。
做群眾工作同樣需要平和的心態,才顯得有親和力,這樣容易接近群眾,拉近群眾距離,了解群眾疾苦,傾聽群眾呼聲,切實把工作做到百姓的心坎上,百姓就會覺得警察與他們心連著心,民警就能很好的融入其中同老百姓產生共鳴,從而得到群眾的支持、理解和信任。
三、強化職業道德觀念,推動文明執法進程。
一切管理措施都要適應以文明管理、文明服務的方式為目標,要通過人性化管理,體現整個社會對公民合法權益的關注和重視,把思想立場調整到保護和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上,堅持文明執法,更好地樹立公安隊伍在群眾中的形象。一個警察是一個警局的一個細胞,一個警局靠每個細胞的支掌,才能實現隊伍親民化,執法文明化。
注重警察個性化素質的培養就尤顯重要,這關繫到這個細胞能否注入新鮮血液,不至於衰老壞死,始終呈現出生機勃勃,鮮活旺盛的生命力,教育引導廣大領導和民警牢固樹立文明執法理念,是能否實現全警文明執法的關鍵。
通過會議、崗位培訓、執法監督等形式,讓廣大民警充分的認識到文明執法的重要性、緊迫性和現實性,並積極參與其中,努力實現文明執法在社會活動中的有效化和優質化,推動文明執法進程,不斷築牢人民群眾理解、支持、配合民警執法工作的思想根基,切實增強民警執法工作在廣大群眾中的親和力和感染力。
四、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公安工作,奠定執法規范化的人文基礎。
「人是一切社會活動中最積極最關鍵的因素」,要達到任何組織目標,都必須打好實現目標任務的堅實人文基礎,這也正切合了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的核心理念。因而,要推進公安隊伍執法規范化建設,就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公安工作,並以此來奠定實現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的人文基礎:
1、堅持以人為本,強化規范化理念教育。
要積極依託「輪訓輪值、戰訓合一」模式,切實把執法規范化理念教育活動常態化;要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通過教育、剖析、查擺、談話、整改,使執法規范化理念融入到每位民警頭腦中;要建立運行教育機制,將執法規范化教育活動納入制度框架,通過明確責任、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達到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目的。
2、堅持學習培訓,提升執法素質。
沒有良好的法律素養,就沒有規范執法的理論基礎、熟練的操作技能和規范執法的實踐基礎。要大力通過崗位培訓、崗位練兵、業務骨幹培訓等方式,促進隊伍素質的持續、穩步提升,實現隊伍建設的協調、持續、穩定發展,奠定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素質基礎。
3、堅持典型宣傳,營造規范執法氛圍。
法制部門、政工宣傳部門要挖掘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政治效果的最佳統一的典型案例、規范執法的先鋒模範,結合精品案件評選等活動,充分運用宣傳手段,加強正面引導,營造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文化氛圍。同時,紀檢監察部門對執法不規范的行為,要敢於曝光、敢於揭短,並追根尋源。積極通過正反面的對比,在民警心目中形成規范執法的光榮感、不規范執法的恥辱感。
4、堅持科學標准,完善考評體系。
要以人民群眾認同、社會和諧穩定為標准,加強對案件質量和執法行為的考核,並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調整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引導民警樹立嚴格、公正、文明的執法觀,從而自覺規范執法行為。
❷ 公安執法規范化的重要性
1、公安機關的主要活動是執法活動,公安民警的主要行為是執法行為,執法工作始終是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最佳結合點,執法規范化建設在整個公安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基礎性地位。必須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發揮公安機關排頭兵作用。
2、安機關作為國家重要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部門,建設法治公安是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安法治化水平直接關繫到黨和政府的形象,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國家和政府整體法治化水平。
建設法治公安的核心要求是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不作為、亂作為、不公正、不文明等問題,實質上都可歸結為執法不規范。因此,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是推進法治公安建設的重要載體和根本途徑,要把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斷提升公安機關依法履職能力和執法公信力。
3、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是做好新形勢下公安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實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迫切需要。
隨著國家民主法治建設的深入推進,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不斷覺醒、維權意識不斷增強,特別是隨著新媒體的快速發展,公眾行使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的能力極大提升,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時刻處在媒體聚光燈下,執法行為稍有不當就很可能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輿論炒作的熱點。
因此,新形勢下衡量公安工作的優劣,不僅要看是否體現了執法效率、實現了維穩目標,而且還要看是否促進了社會公平正義、維護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公安改革是推進執法規范化的動力所在,促進執法規范化是公安改革的重要目標。
(2)公安提升執法能力擴展閱讀
堅持執法為民,讓人民群眾通過執法規范化建設有更多獲得感。之所以存在很多不良現象,主要是沒有真正從思想深處解決好「為誰掌權、為誰執法、為誰服務」這一根本問題。
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必須著力整治和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通過健全執法制度、改進執法管理、強化執法監督,不斷提升執法公信力,讓廣大人民群眾通過每一起案件辦理、每一個執法行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❸ 如何提高公安交警執法水平
方法如下:
(一)切實規范交通民警的執法行為。
1、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宗旨觀念。
2、努力提高交通民警的政治業務素質。
3、積極推進以人為本的執法模式。
(二)努力提高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三)不斷加強內外部的監督。
(四)加強正面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
❹ 如何提升公安機關執法能力
一、樹立執法為民的理念,提高執法辦案的能力。「立警為公、執法為民」是公安機關工作的宗旨。在工作中把這一思想貫穿到每一項執法工作和每一個執法環節中,切實做到思想上為民,工作上便民,效果上利民。在執法過程中,掌握扎實的專業知識和過硬的業務本領,以公道辦案為原則,既堅持「既破大案,又破小案」 ,積極解決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焦點案件,增強群眾的安全感、滿意度。以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的服務,拉近公安機關和人民群眾的距離,使公安工作在公信力的培養中取信於民。
二、推進陽光執法,提升執法工作效能。近幾年,陽光執法得到推行,它是提高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的一項重要舉措。將執法工作放在群眾的監督之下,將執法的每一個環節擺在群眾面前,將執法的結果置於群眾的討論范圍,是提高執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所以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執法公開的長效運行機制,採取公開聽證制度,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促規范,以公開促公信力。
三、健全執法工作考核制度,深化執法質量考評。進一步改進考評方式,要將人們群眾安全感的滿意度和執法質量置於公安工作考核的中心地位,加大日常考評、動態考評工作力度,健全完善考評標准。再者,完善責任倒查機制,做到「四個必倒查」 執法考核發現問題必倒查,民警違法辦案必倒查,工作失誤發生重大案件必倒查,切實維護公安機關的形象,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警民溝通,推進警民和諧。要提高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就必須做好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做人民群眾的貼心人。「群眾心裡有桿秤,群眾在你心中有多重,你在群眾心中就有多重」。要圍繞「三懂四會」的要求,努力提高廣大民警做群眾工作的能力。「以真心換真心」,民警真心關心愛護群眾,誠心為群眾辦事,群眾自然就會真心回報,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也會提高。
五、規范媒體輿論引導,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一是要加強正面典型的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報紙、微博等媒體力量,使公安機關的先進典型讓群眾知曉,使群眾透過公安宣傳全面了解公安,理解公安,支持公安。二是要積極發展警察公共關系,通過召開座談會和寄發慰問信,向當地黨委、政府、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匯報工作,徵求意見和建議,提高工作透明度,取得社會各界和群眾的認可和支持;三是要加強輿論引導能力,特別是涉及公安負面的信息要在第一時間反應和應對,把握時機,快速把事實真正傳遞給公眾,引導輿論正確認識和把握新聞媒體的橋梁與媒介功能,在公安機關和人民群眾之間架起一座溝通的橋梁,營造一種警民互動、有利於公安工作、有利於社會和諧穩定的良好輿論環境。
❺ 如何提高公安民警法制思維和依法辦案能力
強調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要求公安機關必須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強化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不僅要推進依法行政,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還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各種復雜問題,善於運用法治手段化解社會矛盾,善於運用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秩序,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根據公安機關執法實踐,重點要強化「四個理念」,實現「四個統一」。
一、樹立嚴格執法理念
強化職權法定、嚴格執法的理念,努力實現依法履職與依法治權的有機統一。重點抓好三個方面: 首先,法定職責必須履行到位。其次,執法權力必須依法行使。第三,執法者特別是領導幹部必須率先垂範。
二、樹立文明執勤理念
牢固樹立規范執法、文明執勤的理念,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樹立規範文明的執法形象,不僅有利於增進人民群眾對執法機關的信任,更有利於促進法律在人民心中樹立尊嚴和權威。 在處理敏感案、事件時,要把法律的剛性和執法的柔性結合起來。在執法辦案時,要把打開「法結」與打開「心結」結合起來。
三、樹立公正執法理念
牢固樹立平等對待、公正執法的理念,努力實現維護法律權威與維護公平正義的有機統一。
首先,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要堅持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並重。第三,要堅持正確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權。
四、樹立保障人權理念
牢固樹立執法為民、保障人權的理念,努力實現社會維穩與公民維權的有機統一。
首先,要更加自覺地把尊重和保障人權放在各項執法辦案的首位。其次,要更加註重在社會管理中體現服務為先。第三,要更加註重在維權中實現維穩。
❻ 如何深化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方案
如何加強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
近年來,公安機關通過不斷完善辦案機制、強化執法監督等有力舉措,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顯著提升,人民群眾滿意率不斷提高。但是,人民群眾對公安執法也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寄予了更大期望。
當前公安執法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有:(一)執法效能尚不高;(二)執法程序還不夠規范;(三)執法手段仍顯簡單;(四)裁定執行力度不強等問題,無形中降低了法律的權威性和公安機關公信力。
一、影響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規章制度還不完善。隨著改革開放進程不斷加快,各類新情況、新問題、新任務不斷涌現,公安執法工作面臨的社會形勢日趨復雜,一些法律法規的滯後性更加凸顯。而且,由於不同規章制度出台的時間不同、背景不同,一些規定內容之間出現了不一致甚至相互沖突的現象,致使民警在執法時無所適從。
(二)民警素質有待提高。一些民警知識結構陳舊,對新修訂、新出台的法律法規了解不深、掌握不及時。少數基層單位大局意識不強,過於本本主義、教條主義,在執法過程中較少考慮特定的社會背景和具體情況,影響了執法的社會效果。
(三)監督體系不夠健全。從監督過程上看,過程性監督體系還未完全形成,全程性動態執法監督平台仍在建設之中。從監督機制上看,執法監督機制還不健全,使得某些執法環節成為「監督空白」,容易導致權力失控。從監督手段上看,依然依賴案卷查閱、嫌疑人提審等傳統手段,在線監督、遠程監控等現代科技手段的運用尚不成熟,科技強警的優勢作用有待進一步挖掘。
(四)執法保障仍需加強。當前公安法制專業人才還比較缺乏,優秀法律人才脫穎而出的上升通道還不夠暢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養人才的用人機制還不健全。執法裝備與實戰需要相比仍然相對滯後,經費不足依然是制約公安發展的重要瓶頸。
(五)執法環境有待改善。暴力抗法時有發生,給公安民警執法心理造成沖擊,導致少數民警執法時縮手縮腳,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執法辦案質量。
二、有效推進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的路徑分析:
對症下葯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要從完善規章制度、強化執法監督等方面入手,深入推進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法治意識。持續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培育公安民警的大局意識和民本理念,增強對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政治認同、感情認同、理論認識,使規范、文明、理性、平和執法成為廣大公安民警的一種自覺行動和自發要求。加強公安機關法治文化建設,強化公安隊伍的法律信念和法治精神,做到黨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義在心中,讓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真正潛移默化地滲透進民警心底、融會於民警心靈、指導於民警行為,不斷增強民警自覺抵制各種誘惑的能力,有效提升民警公正嚴格規范執法的水平。
(二)加強制度建設,規范執法環節。堅持從民警日常執法最急需的方面入手,加快執法標准細化工作,嚴密執法程序,規范執法環節,增強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確保民警每個執法動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從接處警、現場取證、強制措施等每個執法環節上加以規范,切實為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提供更加堅實的制度保障。
(三)藉助信息推力,加強執法監督。構建完善的執法監督體系,並以警務信息化建設為契機,盡快實現網上執法辦案、執法監控、執法問題研判和執法質量考評一體化流程,為監督指導工作提供依據。尤其要加快推進執法信息的採集、存儲、傳遞和辦理,實現法律文書網上製作、網上傳遞、網上審批,積極推進執法監督系統建設,探索網上執法質量考評工作。健全執法考評機制,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現的突出問題狠抓督促整改,有力推進公安執法質量的不斷提升。
(四)完善辦案機制,強化執法保障。轉變傳統執法模式,徹底擺脫「重審輕查」、「重口供輕證據」等思想影響,徹底杜絕採用刑訊逼供、精神折磨等非法方法獲取口供。強化辦案保障,加大投入,為執勤民警配備執法必需設備,全面落實訊問犯罪嫌疑人全程錄音錄像制度,堅決確保執法安全。強化執法維權,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抗法行為,堅決維護民警合法權益,遏制襲警案高發態勢,消除惡劣社會影響,切實恢復民警公正嚴格執法的信心。
(五)加強教育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及時更新民警知識結構,不斷提高隊伍執勤執法能力。積極推行領導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全面推行執法資格等級管理制度,大力推行主辦民警制,有效提高民警學法用法的積極性,督促民警主動開展法律學習,努力培養一批執法辦案的行家能手。緊緊圍繞公安實戰,主動加強對法律法規適用問題的分析研究,特別是對群眾反映強烈、基層感到困難、處理較為復雜的突出違法犯罪問題,適時為基層提供業務指導,提前介入指導辦案。
❼ 社會轉型對公安工作有什麼影響
一要最大限度地增強群眾安全感。貴州「甕安事件」的教訓之一就是對黑惡勢力及嚴重刑事犯罪、群眾反映的治安熱點問題重視不夠、打擊不力,導致群眾沒有安全感,不滿社會治安現狀,不滿意公安機關的工作。因此,基層公安工作必須堅持「以打開路,以打促防,打主動仗」的指導思想,堅持破「大」案,管「小」案,嚴厲打擊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犯罪,重點打擊對群眾安全感影響最大、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犯罪行為,打出公安機關的聲威,讓人民群眾感到安全和滿意。 二要堅持公正執法、文明執法,進一步提高執法公信力。當前,群眾最不滿意的問題之一就是執法不嚴、執法不公的問題。「甕安事件」的另一個深刻教訓就是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執法不信任,造成警民關系緊張,為群體性事件的爆發埋下誘因。因此,基層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要不斷端正執法思想,轉變執法理念;要依法行政,規范執法;要站在人民群眾的立場想問題,在各項執法工作和執法各環節細心考慮群眾利益,用心體察群眾情緒,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減少、杜絕執法隨意、執法不當、執法不公問題,切實提高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用嚴格執法提升公安民警的地位,用公正執法提升公安機關的形象,用文明執法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聯系,增強公安隊伍公信力。 三要關注民生,保障民生。為群眾服務、維護群眾利益是公安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這就要求基層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心繫人民,時時刻刻把人民群眾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時時刻刻不忘為人民群眾服務。因此,基層公安民警要進村入戶,走進社區,放下架子、蹲下身子,近距離、面對面接觸群眾,不要高高在上,惟我獨尊,讓群眾總是仰臉看我們。要拿出誠心、拿出誠意、拿出行動來和群眾交朋友、攀親戚、掏心窩。了解和掌握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從人民群眾最滿意的事情做起,從人民群眾最不滿意的事情改起,積極研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簡化手續,全面提升公安綜合工作水平,提升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水平,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讓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公安機關執法為民帶來的實惠。 四要大力加強群眾工作,提高群眾工作能力。群眾工作是城鄉社區警務戰略的核心,是實現社會治安良性循環的必由之路。去年以來,筆者任職的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按照鄭州市公安局的統一部署,開展了「萬警進社區,為民保平安」活動,組織廣大民警深入社區,走近群眾,訪民情、解民憂、化民怨、暖民心,切實掌握治安動態,近距離打擊犯罪,零距離服務群眾,第一時間化解矛盾糾紛,使警務跟著警情走,工作跟著服務走,實現了由「被動防範」向「主動工作」的轉變,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❽ 如何提高基層公安民警的執法質量
當前各級公安機關都十分重視執法質量嚴格規范和執法水平的提高,對規范基層單位執法活動的開展,減少和避免各種執法問題的發生,起到了促進和推進作用。但從公安基層辦案單位的實際情況來看,仍然存在著諸單位之間的不平衡、個別案卷差錯較多、證據意識和程序意識不強、法律文書製作不規范、運用法律條文不正確等影響執法辦案質量的問題。因而如何提高基層民警的執法辦案質量和執法水平,是擺在公安機關面前的一個重要問題。經過幾年的工作實踐,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提高基層單位民警的執法辦案質量和執法水平。
一、打牢「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根基,切實提高基層公安民警的執法意識。提高基層民警的執法意識是提高執法水平的重要一環,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著力加強公安政治思想工作,解決民警的政治和工作責任感不強的問題。針對基層民警在思想方面呈現出開放性、在接受教育方面呈現出排他性、在愛崗敬業方面呈現出不穩定性等問題,首先要教育民警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宗旨,進一步認識「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本質要求。其次要堅持理想教育與職業道德教育、愛崗敬業教育相結合,教育廣大民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引導民警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處處以人為本。
二、加大教育培訓,提高基層民警的執法辦案水平和能力。一是要加大對民警的學法、用法、執法、守法、護法知識的教育培訓力度,特別要搞好民警對法律法規和基礎業務的培訓,依託「輪值輪訓」培訓機制,分層次、分警種、分業務展開多種方式的培訓。二是要加大對新警的培訓力度。這是推進新警更好更快適應和提高公安業務的一項新舉措,因而對執法落後民警和新警,要安排經驗豐富、執法能力強的民警「傳、幫、帶」。通過帶教,盡快提高執法辦案能力和水平,成為執法辦案業務骨幹。
三、加強執法監督,建立完善執法考評和執法責任追究機制。一是要把執法監督始終貫穿於執法活動的全過程,建立和完善案件審核監督制、錯案責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監督制度,通過監督和制度來管理人。同時要進一步完善警務公開制度,將與執法工作有關的辦事程序、辦事規則等涉及公民權利義務的內容,除不能公開的事項外,向社會公開,實現陽光作業,體現執法的公正與公平,將社會監督機制,納入監督執法的全過程。二是進一步完善執法考評機制。要定期組織執法工作考核,建立一整套制度化、規范化考核機制,減少執法工作中的隨意性,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對執法實踐中出現問題和偏差,要查明責任,實行考評,並與領導責任掛鉤,與單位和個人掛鉤,與考核獎懲掛鉤,與績效考核掛鉤,形成基層執法良性發展態勢。三是嚴格執行執法辦案追究制,我們要堅持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積極推進和落實《大力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方案》,在執法上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所隊領導要負連帶責任,建立基層單位和民警的執法檔案,有效地促進基層民警執法辦案質量和水平的不斷提高。(作者單位:定西市安定區公安局)
❾ 公安隊伍如何提高執法能力
1、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推動公安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2、要以信息化建設為重點,深入推進科技強警戰略,切實提高公安機關的核心戰鬥力。
3、要以制度建設為切入點,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切實提高公安執法能力和水平。
4、要以群眾切身利益為出發點,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期待新要求,努力構建和諧的警民關系。5、要以硬體建設為基礎、軟體建設為靈魂,全面提升公安基層基礎工作水平。
6、要以正規化建設為抓手,深入推進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公安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7、要以能力建設為重點,深入推進機關建設,進一步提升公安工作科學發展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