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暴力執法
① 私了不行,實行治安拘留的話,拘留所裡面是否黑暗是否有暴力執法……(對方圍罵自己家人,氣不過去理
首先為什麼圍罵你家人?這是重點
② 當我們遇到暴力執法,強制拆遷或者不文明執法時,該採取哪些正當的措施
你就老老實實叫人家拆,採取措施就是對抗政府,採取什麼措施啊還。肯定是你的房子礙事了,怎麼不拆別人家房子?
③ 美國警察暴力執法不斷,不能用其他方法解決問題嗎
你好,復這是美國國情導制致的問題,一個公民可以合法持有槍支的國家,警察在執法的過程中隨時都有可能被槍械攻擊,所以對警察執法過程的限制自然就會放大,一味放縱就導致警察執法過程中會帶個人目的和情緒,一旦出事情就有警察公會出面解決,這樣就更使得暴力執法的問題加劇。
其實不是沒有別的解決辦法,而是鷹醬用降龍術把問題帶歪了,明明是合法持槍和警察執法的問題,只需要針對性得解決就行,但是你看看遊行的人有多少是為了針對我所說的問題,而又有多少是為了美麗國邊緣人群,還有多少是抱有目的性在封禁期間出門給自己家增添點電子設備?他們把自己整成了一個笑話,還是國際性的!
④ 執法人員不出示證件暴力執法可以反擊嗎
如未出示證件而對其他人員採用暴力,則這種執法人員視同民事主體侵權關系,你完全可以採用正當防衛進行反擊。特別是你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以及你的生命受到他人威脅情況下,進行適度的正當防衛是合理的。
當然如果他的暴力不足以威脅你的生命,你反擊的幅度不宜過大,例如他以執法為幌子,拽住你或者搗你一拳,你不能因此一刀捅了他,這樣就是屬於防衛過當,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如果他已經暴力到威脅你的生命,譬如他大拳猛砸你的頭,這個時候你拔刀自衛或者反擊,哪怕導致他重傷,都是合理的反擊,不負法律責任。
⑤ 石家莊交警當街掌摑市民,暴力執法為何屢禁不止
因為很多人權力大了以後不知道自己是誰了,總希望讓自己的權利得到別人的認同,所以交警才當街掌摑市民
⑥ 我用石頭砸了別人,別人報了警,警察強行破拆把我逮捕,我還未滿18周歲,請問這是不是暴力執法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則涉嫌犯罪,年滿十六周歲已達到刑事責任年齡。警察抓捕犯罪嫌疑人屬於正常執法。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事責任年齡,是指法律規定行為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必須達到的年齡。
《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⑦ 美國警察暴力執法黑人不敢開槍嗎
因為美國不禁槍,所以警察默認都是你的手裡有槍,所以他們的行動都是在你開槍之前就讓你失去開槍的能力
⑧ 大家怎麼看待城管暴力執法城管是迫不得已
關鍵是城管到底執的是哪門子法?「強制執行」應該由警察執行或由法院判決後交由警察執行。侵犯他人人身財產的執法行為應當慎之又慎,行政行為不應包括此類行為。像西方,就是闖紅燈,警察也不會當街罰款,而是給你一張傳票,限你某日去簡易法庭申訴。這才是法治。現在是所謂「執法者」又管又罰,管不了發不成就動手使用暴力,這不是法治,是黑澀會。。。
⑨ 遇到暴力執法我們可以報警嗎如果不能怎麼辦
⑩ 為什麼怎麼都搜不到這黑人做了什麼才被暴力執法的有知道原因的嗎知道的能不能回答一下
沒事,其實國內的很多,其實已經屏蔽了國外的這些信息,還有的就是國外的,他們不會把這些信息傳遞出來,因為這是一個國家形象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