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法規
① 新建、改建、擴建定義
1、新建
指從無到有「平地起家」開始建設的項目。現有企業、事業、行政單位投資的項目一般不屬於新建。但如有的單位原有基礎很小,經過建設後新增的固定資產價值超過該企業、事業、行政單位原有固定資產價值(原值)三倍以上的,也應作為新建。
2、擴建
指在廠內或其他地點,為擴大原有產品的生產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產品生產能力,而增建的生產車間(或主要工程)、分廠、獨立的生產線的企業、事業單位。
行政、事業單位在原單位增建業務性用房(如學校增建教學用房、醫院增建門診部、病房等)也作為擴建。
現有企、事業單位為擴大原有主要產品生產能力或增加新的產品生產能力,增建一個或幾個主要生產車間(或主要工程)、分廠,同時進行一些更新改造工程的,也應作為擴建。
3、改建和技術改造
指現有企業、事業單位對原有設施進行技術改造或更新(包括相應配套的輔助性生產、生活福利設施) 的建設項目。
改建項目包括現有企業、事業單位為適應市場變化的需要,而改變企業的主要產品種類(如軍工企業轉民產品等) 的建設項目,原有產品生產作業線由於各工序(車間)之間能力不平衡,為填平補齊充分發揮原有生產能力而增建不增加本企業主要產品設計能力的車間的建設項目。
技術改造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在現有基礎上,用先進的技術代替落後的技術,用先進的工藝和裝備代替落後的工藝和裝備,以改變企業落後的技術經濟面貌,實現以內涵為主的擴大再生產。
達到提高產品質量、促進產品更新換代、節約能源、降低消耗、擴大生產規模、全面提高社會經濟效益的目的。
技術改造具體包括以下內容:機器設備和工具的更新改造;生產工藝改革、節約能源和原材料的改造;廠房建築和公共設施的改造;保護環境進行的「三廢」治理改造;勞動條件和生產環境的改造等。
(1)技改法規擴展閱讀
基建與技術改造劃分是為了加強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控制基本建設規模的盲目擴大,防止以技術改造之名行基本建設之實變相擴大基本建設規模的做法,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國家統計局於1983年對基本建設與技術改造的劃分作了規定。
一、為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項目屬基本建設;對現有企業生產工藝、工程設施和技術裝備進行技術改造的屬技術改造范圍。
二、為擴大生產能力而增建分廠、主要生產車間、礦井等擴建項目屬基本建設;在原有企業增建輔助生產車間和與之配套的輔助性生產設施屬技術改造范圍。
三、為改變生產力布局而進行的全廠性的遷建工程屬基本建設;現有企業由於城市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專業化協作的需要而進行的局部遷建工程屬技術改造范圍。
四、現有企業進行擴建,其擴建部分屬基本建設;在廠內重建或移地重建,基本保持原規模,屬於技術改造。
五、鐵路干、支線(包括復線)、碼頭泊位等擴建項目屬基本建設;改善原有交通運輸設施、港口碼頭的運輸條件而進行的更新改造工程屬技術改造范圍。
六、現有企業進行改建、擴建,新增生產能力超過大中型基建項目限額的應作為基本建設。
② 飼料法規頒布後,中小型水產預混料廠換證和技改都比較難,但是現有的客戶資源放棄也挺可惜。求指教
對於放棄現有的客戶資源是令人感到可惜,可以考慮代加工。我們這邊好多小型水產預混料廠都這樣搞的,我舅舅的預混料廠找的是溧陽正昌飼料科技。產品品質及成本都有保證,他們這樣比以前自己生產還劃算。
③ 有關基建技改項目法律法規都有哪些
你好,現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布的關於基建方面的法律有如下,法規或地方的規章就很多了。以下是法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1-4-22)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1-4-22)
· 建築業安全衛生公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1-10-27)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將建築工程部分為建築工程部和建築材料工業部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96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