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師法規
A. 注冊測繪師考試必須看那些規范關鍵看哪些內容是應該熟悉還是背下來
注冊測繪師考試考試科目:共三門:《測繪綜合能力》、《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 》、《測繪案例分析》,需要看的規范有:
CHT 2009-2010 全球定位系統實時動態測量(RTK)技術規范
GB 22021-2008 國家大地測量基本技術規定
GB50026-2007工程測量規范
GB_T 23709-2009《區域似大地水準面精化基本技術規定》
GBT 12897-2006 國家一、二等水準測量規范
GBT 12898-2009 國家三、四等水準測量規范
GBT 14911-2008 測繪基本術語
GBT 17942-2000 國家三角測量規范
GBT 17944-2000_加密重力測量規范
GBT 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統(GPS)測量規范
GBT 20256-2006 國家重力控制測量規范
GBT15314-91精密工程測量規范
GBT17159-2009大地測量術語
JJG 100-2003 全站型電子速測儀 檢定規程
JJG+414-2003+光學經緯儀檢定規程.rarJJG703-2003光電測距儀檢定規程
記得有一年考試綜合能力四分之一題目出自工程測量規范,歷年真題可以網路,好好研究一下
可以參考下2014年的考試大綱,可以網路,就不發鏈接了
《測繪綜合能力》、《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 》都是選擇題,所以熟記下來就可以了,當然記憶力比較好也可以背誦,《案例分析》七大題,每大題中有3至4小題,涉及及的專業有大地測量與海洋測繪,工程測量及權屬測繪、測繪航空攝影與遙感、地圖制圖與地理信息系統四大板塊及相關的細分專業,考的基本上是基礎知識及應用。以理解為主,以背誦為輔助。
有條件的話可以參加下輔導班。
B. 有測繪工程師設置是否有法律依據
注冊測繪師,英文譯為:Registered Surveyor,是指經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並依法注冊後,從事測繪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我國的注冊測繪師制度於2007年建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由原人事部、國家測繪局共同頒布了注冊測繪師制度的有關規定及配套實施辦法。採用考核的辦法,經注冊測繪師資格考核認定工作領導小組復核並公示,我國第一批註冊測繪師正式誕生,共有633人獲得該項資格。 首批註冊測繪師的產生,標志著這一制度進入實施階段,對於加強測繪行業的管理、提高測繪專業人員素質、規范測繪行為、保證測繪成果質量、推動我國測繪工程技術人員走向國際測繪市場具有重要意義。
編輯本段職業定義
測繪工程師是指掌握測繪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備地面測量、海洋測量、空間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以及地圖編制等方面的知識,能在國民經濟各部門從事國家基礎測繪建設、陸海空運載工具導航與管理、城市和工程建設、礦產資源勘察與開發、國土資源調查與管理等測量工作、地圖與地理信息系統的設計、實施和研究,在環境保護與災害預防及地球動力學等領域從事研究、管理、教學等方面工作的工程技術人才。
編輯本段執業范圍
(一)測繪項目技術設計;(二)測繪項目技術咨詢和技術評估;(三)測繪項目技術管理、指導與監督;(四)測繪成果質量檢驗、審查、鑒定;(五)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測繪業務。對已在須由取得執業資格人員充任的關鍵崗位工作、但尚未取得《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要進行強化培訓,限期達到要求。對經過培訓仍不能取得執業資格者,必須調離關鍵崗位。 根據規定,測繪執業資格通過考試方法取得,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設3個科目,分別為《測繪綜合能力》、《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和《測繪案例分析》,考試成績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全部合格,可獲得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證書全國有效。 經考試取得證書者,受聘於一個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經過注冊後,才可以注冊測繪師的名義執業。測繪活動中的關鍵崗位需由注冊測繪師來擔任,在測繪活動中形成的技術設計和測繪成果質量文件,必須由注冊測繪師簽字並加蓋執業印章後方可生效。
編輯本段目前現況
我國的注冊測繪師制度於2007年建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由原人事部、國家測繪局共同頒布了注冊測繪師制度的有關規定及配套實施辦法。採用考核的辦法,經注冊測繪師資格考核認定工作領導小組復核並公示,我國第一批註冊測繪師正式誕生,共有633人獲得該項資格。 首批註冊測繪師的產生,標志著這一制度進入實施階段,對於加強測繪行業的管理、提高測繪專業人員素質、規范測繪行為、保證測繪成果質量、推動我國測繪工程技術人員走向國際測繪市場具有重要意義。
編輯本段考試實施辦法
第一條人事部、國家測繪局共同成立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考試辦公室,設在國家測繪局),負責考試相關政策研究及考試管理工作。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行政部門和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共同負責本地區考試工作,並協商確定具體工作的職責分工。 第二條國家測繪局成立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負責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大綱的編寫和命題工作,研究建立考試試題庫。 第三條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設《測繪綜合能力》、《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測繪案例分析》3個科目。考試分3個半天進行。《測繪綜合能力》、《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2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5小時,《測繪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 第四條參加註冊測繪師資格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全部(3個)科目的考試並合格,方可獲得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 第五條對符合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並於2005年12月31日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測繪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測繪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前述2個科目考試並合格的人員,方可獲得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 第六條參加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攜帶所在單位證明及相關材料,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考試管理機構按規定程序和報名條件審核合格後,發給准考證。參加考試人員在准考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第七條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考點原則上設在直轄市和省會城市的大、中專院校或者高考定點學校,如確需在其他城市設置,須經人事部和國家測繪局批准。考試日期為每年第三季度。 第八條堅持考試與培訓分開的原則。凡參與考試工作(包括試題命制與組織管理等)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和參與或者舉辦與考試內容有關的培訓工作。應考人員參加相關培訓按照自願的原則。 第九條 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及有關項目的收費標准,須經當地價格行政部門核准,並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 第十條考試考務工作應嚴格執行考試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切實做好試卷命制、印刷、發送過程中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嚴防泄密。 第十一條 考試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考試工作紀律,認真執行考試迴避制度。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編輯本段資格考試
考試教材
由國家測繪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組織編寫,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教材編審委員會審定的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輔導教材《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測繪綜合能力》和《測繪案例分析》現已由測繪出版社全部出版發行,總定價:136.00元/套 內容簡介: 《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 內容由測繪法律法規、測繪項目管理兩大篇組成。其中測繪法律法規篇包括七章內容,測繪項目管理篇包括六章內容。 《測繪綜合能力》 內容由大地測量、工程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編制、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籍測繪、界線測繪、房產測繪、測繪航空攝影、海洋測繪十大篇組成。 《測繪案例分析》 內容由大地測量、工程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編制、地理信息系統、地籍測繪、界線測繪、房產測繪、測繪航空攝影、海洋測繪十章組成。每章均列出了基本要求、案例、分析要點、樣題和參考答案。
編寫說明
根據原人事部、國家測繪局發布的《注冊測繪師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規定,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受原人事部、國家測繪局委託,編寫了《注冊測繪師考試大綱》,並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專家審定通過。 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測繪局共同組織實施的一項職業准入制度的重要環節。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大綱》是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的國家標准,是考試命題的依據,是應試人員的必備指南,其內容和范圍體現了注冊測繪師運用所學專業知識,完成測繪工作的基本能力。考試科目分為《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測繪綜合能力》、《測繪案例分析》三個科目。應試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全部三個科目的考試並合格,方可獲得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 我們將根據測繪工作新法律法規的頒布、新技術的發展和測繪專業崗位的實際需要,適時地修訂和完善《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大綱》。 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
考試時間
首次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計劃在今年第三季度舉行,具體報名時間請關注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的有關通知,有關信息將隨時在國家測繪局網站發布。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1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90號),首次注冊測繪師考試時間確定在2011年4月16日、17日,考試報名的具體事宜由各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註冊測繪師資格考試: 取得測繪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6年可報考;取得其他理工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8年可報考。取得測繪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4年可報考;取得其他理工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6年可報考。取得含測繪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測繪類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3年可報考;取得其他理工類專業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5年可報考。取得測繪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2年可報考;取得其他理工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4年可報考。取得測繪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1年;取得其他理工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3年可報考。具體規定請參見國家測繪局網站重要規范性文件欄目的《注冊測繪師制度暫行規定》一文。 特別說明,報考條件中的工作年限指的是累計工作時間,即獲取相關學位前後的工作經歷都算在內
C. 注冊測繪師制度暫行管理辦法 算不演算法律
是法律系統文件,屬於國務院辦法的低於全國人大頒發的法律
D. 測繪師資格要求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來公民源,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可申請參加註冊測繪師資格考試。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考全科)
1.取得測繪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測繪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測繪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測繪類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3年。
4.取得測繪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2年。
5. 取得測繪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1年。
6. 取得其他理學類或者工學類專業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測繪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上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從事測繪業務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2011年4月15日。
(二)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免一科)的條件
符合上述報考條件,並於2005年12月31日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測繪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測繪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試。
要先報名的
E. 2017年注冊測繪師法律法規怎麼復習效果會更好
考前兩天多記記!
F. 求注冊測繪師《測繪法律法規及測繪項目管理》的電子版~~急急急~~~
給郵箱,發到你郵箱里吧
G. 誰有2017注冊測繪師法規真題
注冊測繪師2017年照常考試,預計考試時間仍然是9月份,2016年考試時間是9月24、25日,目前正在報名階段。
H. 求注冊測繪師 法律法規音頻~
高分過來人忠告,不要去聽什麼音頻,網上的音頻都講的很差的,把書看好就行了。本人當初也弄了一堆音頻,聽了一段就扔了,講的很垃圾。
I. 國和網校的測繪師講法規的是李保平老師嗎
是啊,國和網校的測繪師法規是李老師主講的,
這段話是我在網上搜到的
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測繪與土地法規》主編;某著名大學測繪學院教授;國和網校特聘專家;注冊測繪師考試考前培訓資深講師,在全國參加多期培訓班,深受學員好評
J. 注冊測繪師考試三科分數滿分分別是多少
測繪綜合能力:滿分120 合格分72;
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滿分120 合格分72;回
測繪案例分析答:滿分120合格分72;
(10)測繪師法規擴展閱讀
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計劃在第三季度舉行,具體報名時間請關注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的有關通知,有關信息將隨時在國家測繪局網站發布。
《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
內容由測繪法律法規、測繪項目管理兩大篇組成。其中測繪法律法規篇包括七章內容,測繪項目管理篇包括六章內容。
《測繪綜合能力》
內容由大地測量、工程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編制、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籍測繪、界線測繪、房產測繪、測繪航空攝影、海洋測繪十大篇組成。
《測繪案例分析》
內容由大地測量、工程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編制、地理信息系統、地籍測繪、界線測繪、房產測繪、測繪航空攝影、海洋測繪十章組成。每章均列出了基本要求、案例、分析要點、樣題和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