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追認
① 冒用簽名騙取公司登記,經追認後是否還要行政處罰
個人覺得,除來了投訴人申自明外,公司登記機關還應當採取發送調查文書、現場檢查、詢問相關
人員等方式,向被投訴公司、當時辦理公司登記的經辦人員等相關單位及人員進行調查取證,
核實案情。必要時,可考慮筆跡鑒定。
但不管公司登記申請材料中載明的投訴人"簽名」 是否真實,都要告知投訴人及被投訴公司有
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主張的義務、機會與途徑,要依法核查被投訴的公司登記時相關"簽名」者
的真實意願。相關"簽名」不真實,不能當然地等同於該投訴人當時不同意登記為股東或者法
代表人。要充分考慮相關"簽名」是投訴人當時同意而代簽名的可能性,要防止投訴人當時
確實同意以其名義作為公司的股東或者法定代表人申辦公司登記,之後發生糾紛才投訴的情
形。
② 狼牙山五壯士的故事和資料。
狼牙山五壯士分別是:馬寶玉、葛振林、宋學義、胡德林、胡福才。
1941年日本軍隊對華北根據地進行大規模掃盪,包圍了八路軍晉察冀軍區一分區部隊及2000名當地群眾,一團七連擔任掩護軍區和群眾轉移的任務。
七連經過頑強抵抗,轉移了日軍注意,使日軍以為七連是八路軍主力,七連最後留下六班掩護,為了爭取主力和群眾撤退的時間,這個班將日軍主力引向狼牙山主峰棋盤陀,與四麵包圍的日軍進行激戰。在最後彈盡只剩下五個人的情況下,五人集體跳崖自盡。
(2)行政追認擴展閱讀:
狼牙山五壯士中葛振林和宋學義被樹枝掛住了,兩人奇跡般的活了下來。
他們兩人被路過的人給救了,養好傷之後又回到了部隊,後來葛振林繼續留在部隊,建國還參加過抗美援朝,全身6處受傷,被定為三等甲級傷殘。
回國後的葛振林在湖南軍區後勤處當副主任,後來還當過公安大隊的副隊長,1966年,葛振林因為傷病原因,提出了退養,1982年,他正式離休,享受正師級待遇。
1986年,葛振林被邀請去參加狼牙山五壯士紀念塔的落成儀式,在當地葛振林還找到了當年救他的那個人,那人叫余葯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