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執法遭威脅
⑴ 喝酒撞車不配合執法,躺在路上還威脅交警!
12月27日10點09分左右,在二橋西與白沙路交叉路口,一輛電動車徑直撞向停在非機動車道等候區內的一輛電動車,肇事者譚某在發生撞擊後竟趴在地上一動不動。
目前,被撞女子因車禍導致手和腳有較大傷口,臉上也有擦傷,已經到附近醫院進行治療,事故也在進一步處理中。
柳州交警提醒,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無論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駕駛人都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文明規范行車。
來源: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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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硬核整治摩托、電動車,滬溪縣是怎麼做的
瀘溪縣開展了專項行動,將電動車,摩托車聯合起來,專項整治,採用最“硬核”的方式,解決兩輪車的違法行為。據悉,這次行動,主要是為了打擊違規使用的電動車,摩托車,消除無證兩輪車的駕駛隱患,同時對乘坐人未帶頭盔,超載等行為,進行處罰和扣留,將潛在的交通威脅徹底根除。這次的執法行動,是以白沙、浦市為核心區,同時輻射周圍幾個村鎮,共同組成路面追查組和違法行為打擊組,通過地毯式的巡檢方式,對街道,小區進行逐一排查,逐一整治。
據悉,整治活動期間,當地政府一共出動了120名執法交警,外出執法的車輛超過了20輛,累進在全縣查處了違法違規行為48起,其中未帶頭盔著接近一半,達到20起。扣留無證電動車達到20輛,對大量違規駕駛員進行了罰款處罰。
⑶ 公職人員謾罵群眾應怎麼處理
民警看到一名壯漢攔在一台灑水車前,臉色通紅,滿身酒味,並且口裡還不斷叫罵著臟話,灑水車的司機嚇得躲在駕駛室里不敢下車。醉酒男子時粗暴的行為和大聲的謾罵,引來了圍觀群眾,人群逐漸聚集,最終治安支隊又增援了幾位民警,才將男子控制起來。
他先是無故攔下灑水車,繼而大打出手
經過審訊,他是一名國家公職人員,目前已被刑拘
湘潭在線4月15日訊(記者 吳珊 實習生 符峰)4月8日晚,一名醉漢在三大橋下橋處攔下灑水車發酒瘋,灑水車駕駛員報警後,醉漢繼而對幾名民警和協警動粗,糾纏了半個多小時後,醉漢被制服。經過審訊,男子姓王,是我市某區的公職人員。
4月13日,王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醉漢無故攔下灑水車
事發當晚10點07分,岳塘交警大隊二中隊雙擁警務站接到一位灑水車司機的報警:「有個酒醉瘋子攔著我的車,樣子好凶的,還要打我。」值班民警帶著協警馬上趕到了事發的三大橋下橋位置。
民警看到一名壯漢攔在一台灑水車前,臉色通紅,滿身酒味,並且口裡還不斷叫罵著臟話,灑水車的司機嚇得躲在駕駛室里不敢下車。
民警上前詢問醉酒男子為什麼要攔車。結果他非但不理會,反而出言不遜:「你是交警?這里不關交警什麼事,你們憑什麼管我?」男子一把將民警推開,繼續沖向灑水車。
民警繼續上前勸阻醉酒男子,他仍然不買賬,行為愈發粗暴起來,趁著民警沒留意,男子揮拳打中民警的臉。「你不要打人,我們的執法記錄儀都會拍下來的!」民警仍耐心勸說男子不要沖動,男子看民警沒有還手,反而更起勁了,他沖上前去將民警掛在制服上的執法記錄儀奪下來,然後狠狠地摔在地上。他彷彿還不解氣,繼而又掀掉民警的警帽,扯斷了民警掛在脖子上的執勤牌。
在現場控制王某的一名協警不僅臉被打了兩拳,身上被踢了幾腳,脖子還被王某抓傷,至今還有傷痕。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民警和兩名協警始終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繼續打傷增援民警
醉酒男子與雙擁警務站民警推搡了近20分鍾後,反而越鬧越凶,這時,岳塘公安分局寶塔路派出所民警熊健帶著兩位輔警趕到現場增援。
熊健上前打算控制男子,但身體健壯的男子不斷掙脫,還指著熊健的警員編號說:「我記住你了啊,你是什麼東西!」隨後,男子對准熊健右臉揮了一拳,熊健立刻感到耳鳴目眩,兩名輔警趕緊上前將兩人分開。
男子
⑷ 如何投訴交警
剛才在B站看到一個交警對著一個違章停車的女士亂吼 違章停車可能錯了 但是可能她沒注意到 又或者真的有什麼急事 換做是我們真的都有可能發生 但是交警就一頓吼 還說自己只是聲音大 不是沒有禮貌 真實歪理 還現在道德的至高點指責女司機沒有素質 交警是管理交通的 可以指責別人的素質嗎? 女司機沒打人沒罵人 比B站亂帶節奏的噴子狗要好得多 都是現在道德至高點指責女司機 就因為交警說啥就是啥?如果以後你不小心違章了 交警對你這往吼叫 你想和他說理 他叫你配合 你還沒有和他說理的機會就被他用辣椒水噴了或電暈了 都有可能 視頻拍攝的角度好像還是那個交警拍的 不知道是不是想炒作一波 確實交警李雲龍的視頻我看了剛開始和氣的違法人員溝通卻得不到配合才理直氣壯的大聲控訴他哪裡違法了收到威脅還是一樣不變聲色因為他相信他背後的公安局 執法一點毛病找不出來 叫人大快人心 可是這個交警確實問題很大 我是想舉報這個交警的 文明執法可以不用講禮貌的嗎?不是你可以占著你是交警是你就可以目中無人
想蹭交警李雲龍熱度也有正當的理由吧 無理狂吠算什麼事?
⑸ 警察與軍人比哪個厲害
無復所謂誰厲害,職責功制能不同。具體到個人,個人素質不同,比過才知道。
軍人,是對在國家軍隊中服役的軍職人員的稱呼,包括戰斗人員和非戰斗人員,類似古代的武士,騎士。其職責是保衛國家安全,保衛及守護國家邊境,政府政權穩定,社會安定,有時亦參與非戰斗性的包括救災等工作。
特警是一個比較模糊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含義:
1.傳統意義上的特警是指以反恐、國內維穩、抓捕火力強大的犯罪/恐怖分子、解救人質和反劫持為主要任務,以CQB戰術為戰術核心的軍警特勤武裝體系,這其中主要包括警方擁有較強火力和武裝的警種(例如SWAT),以及主要任務范圍在國內,不以參與軍事戰爭為主要任務的軍方反恐特種部隊。
2."特警"也為我國公安系統的一個警種,是指公安系統內一個包括突擊隊(即傳統意義上的特警,SWAT)、防暴警察、武裝巡警和其他擁有自動火力的公安警種在內的機動體系。
3.民間和國內媒體所稱的特警,一般在狹義上特指公安特警或國外警方的SWAT。
4.指特警隊員。
⑹ 掛車內掛件被扣分,是真的嗎
妨礙安全來駕駛可以處200元以下罰源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同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⑺ 黃燈過去會罰款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路口黃燈閃爍時,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如果黃燈已經亮起,還繼續搶行通過,這樣被拍也算闖紅燈。
處罰新規:
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修訂發布《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等違法記分將由3分提高到6分。闖黃燈將被視作闖紅燈,也要被記6分,還要交罰款。
(7)交警執法遭威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十條,指揮燈信號: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四)、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五)、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