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地級行政區
1. 國家一級行政區是什麼什麼意思
省(shěng),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地方行政區名稱。
中國一級行政區即「國家一級行政區」或現代意義上的「省級行政區」,是指直屬中國中央政府管轄的一級行政區。
自秦朝以來,作為國家一級行政區劃,其名稱經過演化,其主體名稱元朝「行省」,到清朝為「省」,之後以「省」的形式固定下來。
(1)什麼是地級行政區擴展閱讀:
發展歷史:
元朝實行的行省制是現代省級行政區的開端,行省屬於中央行政機構中書省在地方的派出機構,全稱「行中書省」。腹里地區(今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山東、內蒙古部分)則由中書省直轄。時全國共10個行省、1個中書省轄地、1個宣政院轄地。
明朝初沿元制,後以行省權力太大,將行省一分為三。設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合稱為「三司」,皆為省級行政區最高機關,分別掌握行政、司法、軍事權力。時全國共14個布政使司、2個直隸地區以及其他邊疆行政區。
清朝承襲明制,保留各承宣布政使司,但布政使司轄區直接通稱為「行省」,並在各省布政使之上設置固定製的總督、巡撫掌管全省軍民事務,布政使成為巡撫屬官。時全國共18個布政使司(省)等25個省級行政區。
中華民國初年,行政區劃沿襲清朝。後歷經變動,又由於戰亂或時局原因,區劃不常固定;1945年收回台灣省,1946年外蒙古獨立。至1949年全國依法共有35個省等50個省級行政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全國一級地方行政單位曾一度是大行政區,後歷經多次變動,1965年基本穩定下來;1967年設立天津市,1988年設立海南省,1997年設立重慶市,同年收回香港,1999年收回澳門。目前全國共設有34個省級行政區。
2. 地級市是地方一級行政區劃嗎
地級市不是地方一級行政區劃,地級市是介於省級和縣級行政區之間的一級行政區,省屬於中國一級地方行政區名稱。
一、地級市:
地級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級行政區劃之一,因其行政建制為地區級別的「市」,故稱「地級市」。自1983年11月5日開始,在國家行政機構區劃統計上作為行政區劃術語固定下來,取代之前的省轄市之稱。
進入21世紀以來,中國大陸地區地級市數量逐漸穩定下來,截至2017年7月,在總計334個地級行政區中,其中有293個地級市、30個自治州、8個地區、3個盟,地級市數量約佔地級行政區總數的88%,地級市已逐漸取代地區成為地級行政區的主體。
二、行政區劃:
行政區劃:簡稱政區,是國家為了進行分級管理而實行的區域劃分。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 中國行政區 劃分為省、縣、鄉三級,現行的行政區劃實行如下原則:
1、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四種省級行政區;
2、省、自治區下轄自治州、縣、自治縣、縣級市;
3、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縣級市;
4、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5、直轄市和設區市分為區、縣;
6、國家在必要時設立特別行政區。
中國現行行政區劃,即省級、地級、縣級、鄉級、村級、組級,其中省、 縣、 鄉三級為基本行政區。
1、自治州:自治州是介於與省級和縣級行政區之間的一級民族自治地方。
2、地級市:地級市是介於省級和縣級行政區之間的一級行政區。
3. 地級市是什麼意思
地級市是指:在行政區劃上,由省級行政區直接管轄且與地區同級的城市。
地級市可分版為以下3種情況:
1、既設市轄權區,又管轄縣、自治縣、旗、自治旗,亦代管縣級市等縣級行政區;此類地級市佔絕大多數。
2、只設市轄區,不管轄縣、自治縣、旗、自治旗,亦不代管縣級市等縣級行政區;如烏海市、南京市、廈門市、萊蕪市、武漢市、鄂州市、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海口市、三亞市、克拉瑪依市。
3、既不設市轄區,又不管轄縣、自治縣、旗、自治旗,亦不代管縣級市等縣級行政區;這些地級市下面直接轄鄉級行政區,俗稱「直筒子市」;如東莞市、中山市、三沙市、儋州市、嘉峪關市。
(3)什麼是地級行政區擴展閱讀:
設立標准
1、市區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25萬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駐地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20萬人以上;
2、工農業總產值30億元以上,其中工業產值佔80%以上;
3、地區生產總值在25億元以上;
4、第三產業發達,產值超過第一產業,在地區生產總值中的比例達35%以上;
5、地方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2億元以上,已成為若干市縣范圍內中心城市的縣級市,方可升格為地級市。
4. 什麼是地級市
地級市,指行政地位相當於地區的市,屬於地級行政區,為第二級地方行政單位;因其行政地位和地區(地區行政專署)相當,故被稱為「地級市」。 「地級市」在1983年推行地級行政區劃改革以前,稱為省轄市,但「地級市」和省轄市的建制不同。「地級市」屬於地級行政區;實行市管市,包括各種形式的縣級行政區(參見:省轄市)。「隨著「地級行政區劃改革」的深入,至1986年,「地級市」達到166個,佔地級行政區的51%,取代「地區」和「盟」成為「地級行政區」的主要區劃類型。截至2004年,共有地級行政區333個,其中地區17個、盟3個,「地級市」達到283個,佔85%。「地級市」的建制僅為區劃形式,不能反映城市化水平,也不屬於傳統意義的城市,僅反映了城市化的發展趨勢。 「地級市」包括較大的市、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含計劃單列市)。 轄域(一級行政區域)為縣級行政區,包括市轄區、縣(自治縣)、旗(自治旗),代管縣級市。 2004年,中國大陸地級行政區劃共計333個,其中283個「地級市」。
5. 什麼是「地級市」、「省轄市、「市級縣」、「縣級市」
地級市,指行政地位相當於地區的市,屬於地級行政區,為第二級地方行政單位;因其行政地位和地區(地區行政專署)相當,故被稱為「地級市」。
省轄市,過去的行政區劃稱呼,指隸屬於省或自治區的"市",包括地級市和縣級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條規定,"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據此推理,"省轄市"指除直轄市以外的所有"市"。
市級縣,是省、自治區所設地方行政單位;行政地位比市低的縣級行政區--縣(縣)。作為區劃術語,"市級縣"還未開始正式固定下來。
縣級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名稱,屬於縣級行政區,由地級行政區管轄,地位與縣、區(市轄區)相同。直轄市沒有縣級市,個別縣級市由省級行政區管轄。
6. 「地級」是什麼意思
意義如下:
1.指大地的極遠之處,地極;
2.今指地球的南極和北極。地軸兩端點之一。即地球自版轉軸同地權面相交的兩點。故又稱「地球兩極」和「南北極」。它們是地理坐標系的極點和地面上正南、正北的標志。南極位於南極大陸,北極位於北冰洋。它們是地球上南方和北方的終極。在南極四面皆北;在北極四面皆南。由於地軸在地球內的位置有微小變化,故地極在地面的位置也有微小變化,稱為「極移」。
3.地級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級行政區劃之一,因其行政建制級別與地區相同,故稱"地級市"。自1983年11月5日開始,在國家行政機構區劃統計上作為行政區劃術語固定下來,取代之前的專級市之稱。進入21世紀以來,中國大陸地區地級市數量逐漸穩定下來,截至2017年10月2日,在總計334個地級行政區中,其中有294個地級市、30個自治州、7個地區、3個盟,地級市數量約佔地級行政區總數的88%,地級市已逐漸取代地區成為地級行政區的主體。
7. 什麼是地區級城市
地區級城市即地級市。
簡介:
地級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級行政區的種類之一,因其行政建制為「市」,故稱「地級市」。截至2015年4月,中國大陸地級行政區共計334個,包括291個「地級市」 、30個自治州、10個地區、3個盟。
地級市一般都下設「區」,但截至2015年4月,甘肅省嘉峪關市,海南省三沙市、儋州市,廣東省東莞市和中山市等5個城市未設「區」,俗稱「直筒子市」。一些地級市還代管縣級市。副省級市的行政區類別也是地級市,但其行政機關的行政級別高於普通地級市的。
參見網路:http://ke..com/link?url=6FrMD-_dbLMe4TJ-LmpvO9-yLMtZGH8_
8. 市級行政區是什麼
市級行政區是地級市,中國行政區劃之一。行政區劃類別與地區、自治州、盟相同,屬地級行政區,由省、自治區管轄。自1983年11月5日開始,在國家行政機構區劃統計上作為行政區劃術語固定下來。
進入21世紀以來,中國地級行政區數量逐漸穩定,地級市數量約佔地級行政區總數的88%,地級市已逐漸取代地區成為地級行政區的主體。
(8)什麼是地級行政區擴展閱讀:
截止2019年9月全國地級市有河北省11個,山西省11個,內蒙古自治區9個,遼寧省14個,吉林省8個,黑龍江省12個,江蘇省13個,浙江省11個,安徽省16個,福建省9個,江西省11個,山東省17個,河南省17個,湖北省12個。
湖南省13個,廣東省21個,廣西壯族自治區14個,海南省4個,四川省18個,貴州省6個,雲南省8個,西藏自治區6個,陝西省10個,甘肅省12個,青海省2個,寧夏回族自治區5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4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地級市
9. 什麼叫地級城市
地級市,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級行政區[1]的種類之一,因其行政建制為「市」,故稱「地級市」。截至2015年4月,中國大陸地級行政區共計334個,包括291個「地級市」、30個自治州、1個地區、3個盟。行政區劃層次上與「地區」相同的建制市,屬於地級行政區的一種。行政區劃級別相當於地區、自治州級別的市。地級市為省轄市,下分為市轄區和縣、縣級市、自治縣,旗,自治旗。 地級市一般都管轄縣級行政區,除甘肅省嘉峪關市、海南省三沙市、廣東省東莞市和中山市直接管理鄉級行政區,俗稱「直筒子市」。副省級市雖然其行政級別高於普通地級市,但行政區類別也是地級市。 中國最年輕的地級市是西藏自治區林芝市
10. 地區和地級市有什麼區別
地區和地級市不一樣,地區是說的是一個地方,多指規模或者方位,地級市說的是城市的標志等級。
地區,是中國行政區劃之一。在中國,行政地位與地級市相同,屬於地級行政區,是中國大陸的省、自治區根據行政管理的需要劃分的地級行政區域,區域內包括若干個縣、自治縣、縣級市。
地級市,是中國行政區劃之一,是中國的第二級地方行政區,屬地級行政區,因其行政建制級別與地區相同,故稱「地級市」。自1983年11月5日開始,在國家行政機構區劃統計上作為行政區劃術語固定下來,取代之前的「專級市」之稱。
(10)什麼是地級行政區擴展閱讀
地級市可分為以下3種情況:
1、既設市轄區,又管轄縣、自治縣、旗、自治旗,亦代管縣級市等縣級行政區;此類地級市佔絕大多數。
2、只設市轄區,不管轄縣、自治縣、旗、自治旗,亦不代管縣級市等縣級行政區;如烏海市、南京市、廈門市、萊蕪市、武漢市、鄂州市、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海口市、三亞市、克拉瑪依市。
3、既不設市轄區,又不管轄縣、自治縣、旗、自治旗,亦不代管縣級市等縣級行政區;這些地級市下面直接轄鄉級行政區,俗稱「直筒子市」;如東莞市、中山市、三沙市、儋州市、嘉峪關市。
設立標准
1、市區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25萬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駐地具有非農業戶口的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口20萬人以上;
2、工農業總產值30億元以上,其中工業產值佔80%以上;
3、地區生產總值在25億元以上;
4、第三產業發達,產值超過第一產業,在地區生產總值中的比例達35%以上;
5、地方本級預算內財政收入2億元以上,已成為若干市縣范圍內中心城市的縣級市,方可升格為地級市。
地級市的前身,可以追溯到唐宋時期的"州",和明清時期的"府",下領縣和散州(相當於今縣級市)。它是一種省與縣之間的二級行政單位,由一級行政單位的省(元明清時期稱省,唐宋時期稱道或路)所直領。
民國初期,廢府存縣,各省置道,原府所轄各縣劃歸於道,改省、府、縣三級制為省、道、縣三級制,1927年廢道,改為省、縣(市)二級制,並在原府治所在縣,分出縣城設市,地位與縣平級。
1932年,中華民國開始於省與縣之間設置「行政督察區」,屬於准行政區劃單位,其管理機構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是省政府派出機構。
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成立後,改行政督察區為專區,1971年又改專區為地區,1980年代,地區與市合並,實行市管縣體制改革,為當今地級市之肇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