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審批單
Ⅰ 一般工程中標後的操作程序是什麼
中標後與中標單位談判,最終簽訂承包合同。
招標整個流程如下:
(1)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
(2)制定評標、定標辦法;
(3)發出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或請有關上級主管部門推薦、指定投標單位;
(4)審查投標單資格;
(5)向合格的投標單位分發招標文件及其必要的附件;
(6)組織投標單位赴現場踏勘並主持招標文件答疑會;
(7)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方式接受標書;
(8)主持開標並審查標書及其保函;
(9)組織評標、決標活動;
(10)發出中標與落標通知書,並與中標單位談判,最終簽訂承包合同。
招標程序是以招標單位為主體開展的活動程序。它與投標程序相輔相成,可合稱為招標投標程序。
(1)中標審批單擴展閱讀:
中標履行合同:
1、義務
合同訂立後,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自己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轉讓或變相轉讓中標項目。中標項目的轉讓,是指中標人將中標項目倒手轉讓他人,使他人成為該中標項目實際上的完成者。
中標項目的轉讓在實踐中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使招標投標有名無實,對工程質量造成嚴重影響。從合同法律關繫上講,中標項目的轉讓屬於擅自變更合同主體的違約行為。
2、分包限制
中標項目雖然不能轉讓,但可以分包。所謂分包中標項目,是指對中標項目實行總承包的中標人,將中標項目的部分工作,再發包給其他人完成的行為。原則上講,中標人應該獨立地履行中標人義務。
但是,由於有的招標項目比較龐大、復雜,為使中標項目能夠得到更好的完成,法律允許中標人在一定的條件下,將中標項目分包給他人。這些條件是:
(1)合同中有允許分包的約定或者分包已經招標人同意;
(2)分包給他人完成的是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
(3)接受分包的人應該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並不得再次分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標(漢語詞語)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招標程序
Ⅱ 項目詳細的招投標流程步驟
招投標流程可以分為六個階段: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定標及訂立合同等。
1、招標人(即業主)辦理項目審批或備案手續(如需要)。項目審批或備案後,招標人開標項目實施。
2、招標工作啟動。招標人可以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也可以自行招標(但備案程序較為繁瑣),多數為招標代理機構(即招標公司)承擔招標工作。
3、招標公司協助招標人進行招標策劃。即確定:招標進度計劃,采購時間,采購技術要求,主要合同條款,投標人資格,采購質量要求等等。
4、招標公司在招標人配合下,根據招標策劃編制招標文件(包括上述策劃內容和招標公告)。
5、招標人確認後,招標公司發出招標公告(公開招標)或投標邀請(邀請招標)。投標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請後前往招標公司購買招標文件。
6、獲得招標文件後,投標人應研究招標文件和准備投標文件。其間,如有相關問題可與招標公司進行招標文件澄清,必要時招標公司將組織招標項目答疑會。並根據答疑或澄清內容,對全部投標人發布補充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必要組成和修改。
7、招標公司在開標前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評委會組成和評標須符合《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
8、招標公司組織招標人、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進行開標。
開標包括:招標公司委派的主持人宣布開標紀律>確認和宣讀投標情況>宣布招標方有關人員情況>檢查投標文件密封情況>唱標(對投標函或投標一覽表中的投標人名稱/價格/交貨期/投標保證金等內容唱標)>完成開標記錄並各方簽字>開標結束.
9、評委會審查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詳細評審和澄清(如有必要),確定中標候選人。
10、招標公司根據評委會意見出具評標報告,招標人根據評標報告,在中標候選人之間確定最終中標人。
11、招標公司根據評標報告發出中標、落標通知書。
12、中標人根據中標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另外,在第五項可以增加資格預審。即招標公告中增加對投標人資格要求,投標人事先遞交資格文件、滿足資格條件後,招標公司才將招標文件發售給該投標人。此時的招標公告實際為招標資格預審公告,代替了招標公告的作用。
(2)中標審批單擴展閱讀:
《招標投標法》第5條規定: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招投標的意義
1.有利於科學合理的確定交易周期。
2.合理的控製成本,實現資金效益最大化,有效防止不正當競爭。
3.促進了工程質量不斷提高,使企業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管理儲備。
4.簡化了工程結算手續,減少扯皮現象,密切了承發包雙方協作關系。
5.促進了施工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落實,調動了企業內部的積極性。
Ⅲ 項目建設需要哪些審批,流程是什麼
一、項目建設需要政府主管部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對項目進行審批。
二、審批流程如下:
有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由主管行政部門轉報項目立項申報資料;無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可直接報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項目立項申報資料由該辦轉報市發改委。
納入土地收購出讓的項目,開發商在通過招標、拍賣方式取得開發土地使用權後,憑《中標確認書》或《拍賣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與其它申報材料一起上報。市發改委在收到申報資料後,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現場勘察,對符合條件的,市發改委予以批復。
對屬上級發展計劃部門審批許可權內的項目,由市發改委負責轉報。在收到申報資料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批復可研報告。
(3)中標審批單擴展閱讀:
項目建設審批需要准備的材料:
1、書面申請(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
2、提供資金落實證明(銀行出示的資金證明)。
3、土地使用權證明。
4、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單位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具有以下附件,規劃部門對項目建設選址的初審意見;土地管理部門對建設用地的初審意見;環保部門的環評報告;有關部門對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以及地震的審查意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總體方案。
5、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資質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資質證明)。
6、項目地形圖。
7、項目建設投資概算。
Ⅳ 招標投標審批文件是指哪些文件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審批辦理程序
一、招標代理機構比選
1、提交立項批復和招標核准文件,比選公告進行備案。
①比選公告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197號令);
②隨機抽取1天;
③比選人應報名截止15日內決定中選人(四川省人民政府197號令);
2、比選結果備案,招標代理機構備案。
招標代理機構備案內容包括招標代理合同;招標代理公司的資質原件和復印件,代 理公司從業人員的從業人員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
1、招標前備案:
①審計或財政的資金報告;
②施工圖和施工圖審查備案報告;
③工程量清單(預算);
④招標公告、招標文件;
2、招投標過程中的工作步驟和時限:
①發售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一般應為5個工作日(四川省發改委《招投標法律法規政策性文件匯編》);
②對發出的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應在投標文件提交前15日(招投標法第23條);
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為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時起至投標文件截止時不少於20日,也就是指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招投標法第24條);
④中標候選人公示時間應為5個工作日(四川省人第7號公告);
⑤ 招標完成提交備案資料時間是招標工作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四川省人第7號公告);
⑥訂立合同時間是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招投標法第46條);
2、招標後備案:
①評標報告;
②投標企業的投標文件;
③中標通知書;
④施工合同;
註:法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國辦發[2000]34號」、《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七部委令第30號」、「建設部令第89號」、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7號等。
3、招標文件必須按照《標准文件》編制。招標代理機構應保存完整的招投標檔案資料。
Ⅳ 中標單位由於資金問題更換中標單位申請報告
這個原則上是不允許的,除非是廢表,然後再重新進行招投標程序。
Ⅵ 你好我想要一張《建築施工企業中標承諾申請表》,我不知道是什麼樣的表格
建築施工企業中標承諾申請表
(中標後填寫) (2010) 號
申請企業名稱
開標時間
中標工程名稱
開標地點
建設單位名稱
開標人
項目負責人(建造師)承諾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農民工工資
管理
執行依據
管理目標
管理方式
管理人員
上年度獎罰情況
項目負責人(建造師)鄭重承諾:以上資料均為我親自填寫。工程施工過程中保證不出租、出借本人的執業印章、證書等有效證件,並按中標要求組織好施工,確保不發生工程安全、質量事故及農民工上訪等事件,如有違反,我將按相關法律法規承擔項目負責人應有的責任。
簽字(蓋執業印章):
勞務隊伍情況
直
接
招
聘
是否簽訂勞務合同
承包方式
農民工省份來源
按工種分
基礎
人
主體
人
工資發放
方式
發放時間
裝修
人
其它
人
發生工程款拖欠及勞資糾紛處理能力
勞務公司
資質等級
(副本)
與農民工簽訂勞務合同情況
法人姓名
身份證號
農民工工資發放時間
發放方式
施工總承包企業對勞務分包企業有效監管方式
施
工
企
業
意
見
工程開工至工程竣工過程中,我公司將按照上述填寫內容嚴格履行,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理和處罰。
法人簽字: (公司印章)
建
設
單
位
意
見
工程開工至工程竣工過程中,我單位將積極配合建築行政主管部門各項工作,並按施工合同約定及時拔付工程款,如出現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能夠及時協助施工單位全面解決。
法人簽字: (公司印章)
建管處意見
負責人簽字: (公章)
Ⅶ 招標投標具體流程
我國招投標流程可以分為六個階段: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定標及訂立合同等。
1、招標人(即業主)辦理項目審批或備案手續(如需要)。項目審批或備案後,招標人開標項目實施。
2、招標工作啟動。招標人可以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也可以自行招標(但備案程序較為繁瑣),多數為招標代理機構(即招標公司)承擔招標工作。
3、招標公司協助招標人進行招標策劃。即確定:招標進度計劃,采購時間,采購技術要求,主要合同條款,投標人資格,采購質量要求等等。
4、招標公司在招標人配合下,根據招標策劃編制招標文件(包括上述策劃內容和招標公告)。
5、招標人確認後,招標公司發出招標公告(公開招標)或投標邀請(邀請招標)。投標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請後前往招標公司購買招標文件。
6、獲得招標文件後,投標人應研究招標文件和准備投標文件。
7、招標公司在開標前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評委會組成和評標須符合《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
8、招標公司組織招標人、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進行開標。
9、評委會審查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詳細評審和澄清(如有必要),確定中標候選人。
10、招標公司根據評委會意見出具評標報告,招標人根據評標報告,在中標候選人之間確定最終中標人。
11、招標公司根據評標報告發出中標、落標通知書。
12、中標人根據中標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Ⅷ 招投標流程及程序
《一》、招投標的程序:
①招標准備;
②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和招標公告;
③發售資格預審文件;
④編制、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⑤組織資格評審、確定合格投標人名單、發出投標邀請書;
⑥發售招標文件;⑦踏勘項目現場、投標預備會;
⑧編制、遞交投標文件;
⑨開標、評標(完成評標報告)、中標(發中標通知書);
⑩簽訂合同。
《二》招投標的基本流程:
一、招標人准備工作
1、項目立項
2、建設工程項目報建:招標人持立項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報建。
3、建設單位招標資格
(1)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2)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3)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
4、辦理交易證:招標人持報建登記表在工程交易中心辦理交易登記。
二、編制資格預審、招標文件文件
1、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資格預審文件內容:
①、資格預審申請函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③、授權委託書
④、申請人基本情況表
⑤、近年財務狀況表
⑥、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
⑦、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
⑧、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
⑨、其他材料點擊免費下載海量工程資料。
2、編制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內容: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合同條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單、圖紙、技術標准及要求、投標文件格式。
(2)編制招標文件注意事項:
①、明確文件編號、項目名稱及性質;
②、投標人資格要求;
③、發售文件時間;
④、提交投標文件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
3、投標文件的編制要求:內容包括: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投標保證金、已標價工程量清、施工組織設計、項目管理機構、其他材料、資格審查資料 。
①投標的語言;
②投標文件的構成;
③投標文件的裝訂;
④投標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⑤投標報價;
4、投標有效期
招標文件應當根據項目的情況明確投標有效期,不宜過長或過短。這種要求與答復必須是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投標人可拒絕執行機構的這種要求,其保證金不會被沒收。
5、投標文件的密封遞交
①、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密封和遞交。譬如有時執行機構要求投標人將所有的文件包括「價格文件」、「技術和服務文件」「商務和資質證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時根據需要也會分別單獨密封自行遞交,這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但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②、投標人應保證密封完好並加蓋投標人單位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以便開標前對文件密封情況進行檢查。
6、廢標
三、發布資格預審公告
1、編制資格預審公告內容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資格預審、投標文件的遞交、招標文件的獲取、投標人資格要求等。
2、發布媒介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網站發布招標公告。
四、資格預審
1、初步審查:資格預審文件進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確性的資格預審。
2、詳細審查
①、財務方面:是否有足夠的資金承擔本工程。投標人必須有一定數量的流動資金。
②、施工經驗:是否承擔過類似本工程項目,特別是具有特別要求的施工項目;近年來施工的工程數量、規模。
③、人員:投標人所具有的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的數量、工作經驗、能力是否滿足本工程的要求。
3、審查報告
審查委員會完成審查後,確定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名單,並向招標人提交書面審查報告。 通過詳細審查申請人的數量不足3個的,招標人重新組織資格預審或不再組織資格預審而採用資格後審方式直接招標。
五、發售招標文件及答疑、補遺
1、出售招標文件:向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出售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等材料。自出售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等資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為五個工作日。
2、開標前工程項目現場勘察和標前會議:踏勘組織各投標單位現場踏勘,踏勘後標前會議所有投標人對招標文件中以及在現場踏勘的過程中存在的疑問在標前會議中進行答疑過程。
六、接收投標文件:接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投標保證金,保證投標文件的密封性。
七、抽取評標專家:在開標前兩個小時內,在相應的專業專家庫隨即抽取評標專家,另招標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級以上相應的專業職稱)。
八、開標: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託的公證機構檢查並公證 。
九、投標文件評審
1、評估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進度計劃的可靠性、施工質量的保證、工程材料和機械設備供應的技能符合設計技術要求、對於投標文件中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提交的建議方案做出技術評審 。
2、評估全部報價數據計算的正確性、分析報價數據的合理性、對建議方案合理性。
十、定標:對評標結果在市工程交易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三個工作日。
十一、發出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
十二、簽約前合同談判及簽約
1、簽約前合同談判
2、簽約:招標人與中標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30個工作日之內簽訂合同,並交履約擔保。
十三、退還投標保證金: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8)中標審批單擴展閱讀
《招標投標法》
1、第66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
2、《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12條的規定,工程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1)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
(2)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術採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4)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Ⅸ 招標文件審批流程
招標文件一般指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人編制,提供給投標人用以明確招標需求、資格條件、招標組織、合同條款、評標方法和投標文件響應格式的文件。
審核的招標文件在送審前通常需經過編制、復核、擬定稿三個過程。編制、復核、擬定稿應分別由三個不同的組織或不同的崗位完成。
一般情況下,建設單位招標管理部門(或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投資監理機構(或需求方)復核,項目管理部門確定並負責按相關審計規定送審。 跟蹤審計人員應該審核招標文件產生的全部過程的工作痕跡,並適當取證;對不符要求的招標文件應予退回或重點說明。 具體審核步驟和內容如下:
一、完整性
1、招標文件產生的過程是否完整。
2、招標文件送審資料是否完整。
3、招標文件本身是否完整。招標文件通常應至少包括投標人須知(含前附表)、招標公告、說明招標標的的內容(包括文字、圖表等)、投標文件格式、主要合同條款、評標辦法等內容。審核時須重點關注投標報價方式、評標辦法、主要合同條款和工程類項目的工程量清單。
二、合規性
1、審核招標行為是否符合現行法規和建設單位的有關規定。
2、采購方式是否合規。
3、招標方式是否合規。需要重點關注的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應當公開招標」。
4、工程項目招標的計價方式是否採用現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並關注其強制性規范的遵循情況。
5、招標標的的金額(或控制價等)是否超過批復、概算等審批性文件的規定。
三、合理性
1、對投標單位的資質要求是否符合國家資質管理規定,有無抬高或降低施工資質等級,特別應認真審查施工資質的種類、等級是否與本工程的實際相符。
2、對項目負責人的要求是否明確、合理,是否有「類似工程業績」要求,其要求的業績是否合理。
3、質量目標、工期及標段劃分是否合理,工期要求與國家規定是否基本吻合。
4、標段劃分是否合理
5、暫估價金額比例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暫估項目的金額是否超過概算標准。
五、審核招標文件的具體內容
1、前附表內容索引是否准確,與正文是否一致。
2、招標工作時間安排是否合規合理,主要審核發布、報名、截標、開標、評標、公示、中標通知、合同事宜等時間。
3、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設置比例或數額是否合理。
4、招標控制價是否按現行文件編制。
5、投標文件格式是否完整,是否使用推薦的示範文本。
6、評標委員的組織是否合規、有效。
7、評標辦法、評分標準是否科學、合理,是否適應招標人的招標目的。商務標、技術標的分值是否合理,是否採取了合理的量化評分辦法。
8、廢標條件是否合理、明確,是否有排斥潛在投標人的條款,並符合國家、本市有關規定。
9、商務報價計算方式是否明確,與所附合同專用條款是否匹配。
六、(審核基礎)審核招標文件所必須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項目立項批復
2、項目可研報告及批復
3、設計概算及批復
4、擬定搞的招標文件
5、反映招標文件行成流程的過程文件
七、其他
Ⅹ 財政部招標審批流程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以工程建設項目為例進行說明。建設工程從立項到竣工所有程序 (包括立項審批、規劃設計、建設工程報建、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一、立項審批
1 、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原件一份)
2 、項目建議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一份)
3 、建設用地的權屬文件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一份)
4 、項目建設投資概算(一份)
5 、銀信部門出示的資金證明(原件一份)
6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房地產項目需提供資質證明一份)
7 、項目地形圖(一份)
8 、有關職能部門的意見。
二、規劃設計
1 、由市規劃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立項文件核發勘察設計紅線,提供規劃設計條件。
2 、建築設計分為三個階段,即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設計。
3 、市城建局負責聯系市有關部門對初步設計進行會審批復。
三、建設工程報建
(一)建設工程報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登記手續。
1 、計劃部門核發的《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或主管部門批準的計劃任務書;
2 、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 、國土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4 、符合項目設計資格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5 、人防辦核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許可證》;
6 、消防部門核發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7 、防雷設施檢測所核發的《防雷設施設計審核書》;
8 、地震辦公室核發的《抗震設防審核意見書》;
9 、建設資金證明;
10 、工程預算書和造價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類別核定書》;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工程施工公開招標申請表;
3 、建設工程監理公開招標申請表。
(三)邀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工程施工邀請招標審批表;
3 、建設工程監理邀請招標審批表;
4 、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 、法人營業執照;
6 、其他申請邀請招標理由證明。
(四)直接發包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報告;
3 、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報告;
4 、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 、法人營業執照;
6 、建設工程直接發包審批表。
(五)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 、《規劃許可證》;
2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 、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5 、監理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6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7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請表;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六)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安監站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報告;
(2)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工程項目地質勘察報告(結論部分);
(5)施工圖紙(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預算書(總建築面積、層數、總高度、造價);
2 、施工單位提供的資料:
(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專項技術方案;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5)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復印件,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
(7)現場設施、安全標志等總平面布置圖;
(8)購買安全網的合格證、准用證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9)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 10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申請表;
(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七)領取《施工許可證》,除第(一)條規定提供的資料外,要補充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手續。
1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2 、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和工程監理合同;
3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樁基礎工程要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樁機管理手冊);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或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現場攪拌的批文;
5 、質量監督申請安排表;
6 、安全監督申請安排表;
7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
8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證;
9 、施工許可申請表;
四、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審核,質監站在 7 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驗收時,質監站派員現場監督。
1 、已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 、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3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 、勘察、設計文件質量檢查報告;
5 、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包括設備資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7 、地基與基礎、主體砼結構及重要部位檢驗報告;
8 、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10 、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11 、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驗收合格證;
12 、公安、消防、環保、防雷、電梯等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書或驗收合格證;
13 、質監站責令整改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價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結算書。
(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監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 、《施工許可證》;
3 、竣工驗收備案表;
4 、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5 、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6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7 、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8 、工程質量保修書;
9 、工程竣工結算書;
10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四)建設工程竣工結算審核,要提供如下資料到造價站辦理手續。
1 、工程按實際結算的,要提供如下資料:
( 1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託書;
( 2 )工程類別核定書;
( 3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 4 )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
( 5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 6 )圖紙會審記錄;
( 7 )工程施工開工報告;
( 8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 9 )工程施工進度表;
( 10 )工程子目換算和抽料(筋)表;
( 11 )工程設計變更資料;
( 12 )施工現場簽證資料;
( 13 )竣工圖。
2 、工程按甲乙雙方約定的固定價格(或總造價)結算的,要提供如下資料:
( 1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託書;
( 2 )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 3 )竣工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