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縣綜合執法改革方案
A. 基層綜合執法改革應該怎麼改法制日報
基層綜合執法改革應該怎麼改法?基層綜合執法改革應該從根本上徹底的改正才能行。
B. 地方機構改革後,很多縣級政府 新設了綜合行政執法局這個單位,本人現在有機會去這個局上班,但對這個局
機會難得,不要猶豫。這是一個參公單位,對某個行業進行綜合執法,也就是說這個行業涉及到有關政策和法律的事務都在這個單位解決。雖然業務水平要求高,但是確實可以做一番事業。
C. 如何統籌城市執法體制改革和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為了釐清各級執法許可權、推動執法重心下移、整合執法隊伍等舉措,徹底破解「權責交叉、多頭執法、重復執法」等難題,貫徹政府出台《關於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簡稱《意見》)。
改革後,部門負責政策標准制定、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市縣實行屬地管理,強化行政執法職能。《意見》要求,能夠直接承擔執法職責或執法職能弱化、具體執法任務較少的部門,不再保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執法隊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設立的執法隊伍予以撤銷;一個部門設有多支執法隊伍的,整合為一支隊伍。
在綜合行政執法方面,《意見》提出,實行部門領域內綜合執法。要結合實際對職能相近、執法內容相近、執法方式相同的部門進行職能和機構整合,繼續推進大部門體制改革。對執法職責分散、設有多支執法隊伍的交通運輸、城鄉建設、海洋漁業等部門要加大改革力度,實行一支隊伍執法。此外,《意見》還提出探索縣級跨部門、跨領域綜合執法,建立健全基層執法體系。
在執法隊伍建設方面,《意見》提出,根據執法層級和部門執法職責調整情況,精簡歸並部門原有執法隊伍,按照「人隨職能走」的原則,相應劃轉執法人員編制。
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為此《意見》提出,建立由政府領導擔任召集人的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改革的統籌協調和指導,研究解決改革遇到的重要問題。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領導和工作機制。
《意見》要求,設區的市要按照先行試點、逐步推開的原則,明確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從實際出發,選擇1-2個縣(市、區)開展試點,針對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模式,分階段、有步驟、因地制宜抓好試點,確保改革穩步推進、取得實效。
D. 50分!請問縣級環境監察執法大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以後的改革方向是什麼,本次事業單位改革涉及嗎
縣級環境監察執法大隊本身就是事業單位,樓主的編制就是事業編制,不用那麼回緊張——就像三好學生答也還是學生,不會因為有獎狀就成老師一樣。因為各地情況不一而足,但是由於監察執法大隊本身就具備行政執法權力,按國家頒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意見「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轉為行政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不過樓主要事先准屆時可能還是要上崗考試。因為具體是由當地機構編制部門所定,相關案例並不具備決定您單位歸屬。
E. 綜合執法改革的發展路徑是怎樣的
從最早的行業監察到綜合執法的演進,綜合執法改革的發展路徑有鮮明的中國特色。綜合執法實踐課最早追溯到城市管理領域的綜合監察,綜合執法改革則起源於城市管理領域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並逐步演進到全面的綜合執法改革。《城市管理三維結構視野下的城管綜合執法與監察》在對城管綜合執法與監察相關概念進行辨析的基礎上梳理了城管綜合執法監察制度的發展脈絡,回顧了從城建管理監察執法、到城市管理監察綜合執法,再到綜合執法監察的演進歷程,是中國特色綜合執法改革的發展路徑。
相關資料可以參考:
城管簡史:城市綜合管理、城管監察與綜合執法發展演進
F. 最近,新聞上看到了綜合執法的體制改革問題,不是很懂,難道城管執法部門要取消嗎求解
恰恰相反,就是把一些比較糟糕和難處理的職能增加給綜合執法部門。
比如,
超限超載是交警專的,非機動車道違屬停是交警的,
人行道違停劃轉給綜合執法局,城管要管停車。
工業園區排放廢氣、廢水達標是環保局的,餐飲油煙排放達標劃轉綜合執法局,
也就是說城管要去管炒菜的。
如果環保局去查工廠,估計會獲得大力支持,
如果城管局去查餐飲店排放油煙問題,應對飯店周邊居民油煙投訴
要求飯店整改,然後其實投訴的人也去飯店吃飯,
有沒有感覺,城管要比以前更「壞」了,
以前買菜馬路菜場不安生,現在連吃飯都不安生了?
G. 談一談機構改革後如何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機構改革之後,要良好的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就要整肅隊伍,認真地學習相關的行政執法法律法規。並且在工作中嚴格的按照法律法規來辦事。不斷的提高執法用法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