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行審批許可權
1. 銀行卡丟了,現在沒有銀行卡怎麼知道卡號
銀行卡丟失後,拿身份證去銀行查詢自己完整的銀行卡號。 發卡銀行各類銀行卡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卡的名稱、種類、功能、用途;
(二)卡的發行對象、申領條件、申領手續;
(三)卡的使用范圍(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及使用方法;
(四)卡的賬戶適用的利率,面向持卡人的收費項目及標准;
(五)發卡銀行、持卡人及其他有關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六)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事項。
(1)總行審批許可權擴展閱讀
銀行卡的管理許可權和審批程序:
(一)商業銀行開辦各類銀行卡業務,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加強內部控制和授權授信管理的規定,分別制訂統一的章程或業務管理辦法,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審批。 商業銀行總行不在北京的,應當先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中心支行申報,經審查同意後,由中國人民銀行分行轉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審批。
(二)已開辦信用卡或轉賬卡業務的商業銀行可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發行聯名/認同卡、專用卡、儲值卡;已開辦人民幣信用卡業務的商業銀行可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發行外幣信用卡。
(三)商業銀行發行全國使用的聯名卡、IC卡、儲值卡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審批。
(四)商業銀行分支機構辦理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準的銀行卡業務應當持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文件和其總行授權文件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行備案。 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發行區域使用的專用卡、聯名卡應當持商業銀行總行授權文件、聯名雙方的協議書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中心支行備案。
2. 《中國人民銀行反假貨幣獎勵辦法》對獎勵費用審批許可權作了哪些規定
1、單項獎勵費用在5000元以下的,由縣級支行審批;
2、5000元——30000元以下的,由地、市中心支行審批;
3、超過30000元的,由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審批。
《反假人民幣獎勵辦法》
第九條獎勵費用審批許可權如下:
(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貨幣發行部門和會計財務部門,具體負責反假人民幣獎勵事項的審核工作。
(二)單項獎勵費用在5000元以下的,由縣級支行審批;5000元——30000元以下的,由地、市中心支行審批;超過30000元的,由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審批。
第十條假幣沒收單位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根據假幣沒收單位提交的申請獎勵事項,填寫「反假人民幣獎勵審批表」(見附表),並按上述審批許可權,報請本行主管行長或上級行主管部門及行長審批。
第十一條獎勵費用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後,由當地人民銀行在「管理費支出」科目的「人民幣反假支出」賬戶中列支。
第四條對破案單位的獎勵標准參照解繳中國人民銀行的假幣數量確定,半成品假幣按其面額的一半折算收繳量。其標准如下:
(一)1000萬元以上,最高獎勵金額為10萬元;
(二)500萬元(含500萬元)至1000萬元,最高獎勵金額為7萬元;
(三)100萬元(含100萬元)至500萬元,最高獎勵金額為5萬元;
(四)50萬元(含50萬元)至100萬元,最高金額為4萬元;
(五)10萬元(含10萬元)至50萬元,最高獎勵金額為2萬元;
(六)5萬元(含5萬元)至10萬元,最高獎勵金額為5000元;
(七)5萬元以下,按2%至10%獎勵。
對破獲或查繳新版假人民幣的單位和個人,獎勵標准應適當提高,所提高部分不超過獎勵標準的15%。
抓獲印製假幣窩點主犯、技術人員或百萬元以上販運假幣案主犯的,單項獎勵1萬元至3萬元。
第五條對偵破假人民幣案件提供有效情況和線索的有功人員(不包括辦案人員)的獎勵標准如下:
(一)經舉報後查獲假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的,最高獎勵金額為8萬元;
(二)經舉報後查獲假人民幣500萬元(含)至1000萬元的,最高獎勵金額為5萬元;
(三)經舉報後查獲假人民幣100萬元(含)至500萬元的,最高獎勵金額為3萬元;
(四)經舉報後查獲假人民幣10萬元(含)至100萬元的,最高獎勵金額為1萬元;
(五)經舉報後查獲假人民幣面額10萬元以下的,按面額的5%獎勵。
第六條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在櫃面發現假人民幣的,由本單位比照本獎勵辦法給予適當獎勵。
(2)總行審批許可權擴展閱讀
《反假人民幣獎勵辦法》
第十五條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發行。
第十六條中國人民銀行發行新版人民幣,應當報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將新版人民幣的發行時間、面額、圖案、式樣、規格、主色調、主要特徵等予以公告。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在新版人民幣發行公告發布前將新版人民幣支付給金融機構。
第十七條因防偽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改變人民幣的印製材料、技術或者工藝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將改版後的人民幣的發行時間、面額、主要特徵等予以公告。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在改版人民幣發行公告發布前將改版人民幣支付給金融機構。
第十八條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根據需要發行紀念幣。紀念幣是具有特定主題的限量發行的人民幣,包括普通紀念幣和貴金屬紀念幣。
第十九條紀念幣的主題、面額、圖案、材質、式樣、規格、發行數量、發行時間等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但是,紀念幣的主題涉及重大政治、歷史題材的,應當報國務院批准。
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將紀念幣的主題、面額、圖案、材質、式樣、規格、發行數量、發行時間等予以公告。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在紀念幣發行公告發布前將紀念幣支付給金融機構。
第二十條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人民幣發行庫,在其分支機構設立分支庫,負責保管人民幣發行基金。各級人民幣發行庫主任由同級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擔任。人民幣發行基金是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發行庫保存的未進人流通的人民幣。
人民幣發行基金的調撥,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動用人民幣發行基金,不得干擾、阻礙人民幣發行基金的調撥。
第二十一條特定版別的人民幣的停止流通,應當報國務院批准,並由中國人民銀行公告。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收兌停止流通的人民幣,並將其交存當地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將停止流通的人民幣支付給金融機構,金融機構不得將停止流通的人民幣對外支付。
第二十二條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無償為公眾兌換殘缺、污損的人民幣,挑剔殘缺、污損的人民幣,並將其交存當地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將殘缺、污損的人民幣支付給金融機構,金融機構不得將殘缺、污損的人民幣對外支付。
第二十三條停止流通的人民幣和殘缺、污損的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回收、銷毀。具體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
3. 銀行的支行和分行有什麼區別
區別如下:
1、等級不同:銀行從大到小的等級是總行——一級分行(省行)——二級分行(市行)——一級支行(區、縣、縣級市級行)——二級支行(儲蓄所)——分理處(規模較小的網點)。
支行是銀行的分支機構,是一個地區銀行的主管行,可以管儲蓄所和分理處。銀行一般有總行、分行、支行、分理處、儲蓄所等分級設置。
2、業務不同:儲蓄所只能辦理個人業務,分行可以辦理公務,分行可以辦理不同的銀行結單,分行是區域性銀行監管機構,可以管理儲蓄所和分行,分行是各分行的管理機構。
3、行點面積不同:支行辦的業務多,所佔面積肯定大,分行與之相比,面積就小一點。
(3)總行審批許可權擴展閱讀:
分行是以省級為單位建立的。主要負責全省的所轄的支行的業務統籌和行政管理。
分行的作用與總行所提供的服務一致,為本銀行用戶提供辦理本銀行的銀行活動,諸如存、取款、貸款等,滿足居住在遠離銀行主網點的用戶對存取款、貸款活動的日常需要。許多大中型銀行建立分行的目的在於延長其服務不同地點所在的社區,州或國家。分行所提供的服務在操作方面更加低廉、快捷、方便,更容易為客戶訪問。目前,國內主流銀行開設分行的現象已經十分普遍。
支行主要負責一些項目的審批,對下級機構進行業務檢查等。如: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貸款卡發放核准等。
具體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支持轄區經濟發展。
2、根據授權開展外匯管理工作,維護轄區外匯秩序穩定。
3、管理發行庫。具體負責辦理人民幣發行基金的調拔、保管、損傷券銷毀和核算業務,辦理商業銀行存、取現金業務,負責組織人民幣反假工作。
4、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5、經理國庫。
6、開展金融統計,組織金融經濟統計調查。
7、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
8、管理信貸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信貸體系。
9、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