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執法公安
① 如何強化警民關系提高警察執法公信力
(一)自身素質不高、有損公安形象。公安民警是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的主要載體,是構建執法公信力的主導因素。有的公安民警沒有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思想, 「冷、硬、橫、推」,「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等現象依然存在;有的民警作風漂浮,責任心不強,工作疲沓拖拉,執法效率不高,使公安執法的正義形象大打折扣;有的民警法律素質不高,執法行為不規范,影響公安機關執法的公信力。
(二)執法公信力思想意識不到位。近年來,一直強調公安機關滿意度問題,這也是執法公信力的一個體現。但是有些民警對公信力問題重視程度不夠,對執法公信力的內涵和重要性缺乏正確的認識,對如何提升執法公信力缺乏科學的判斷和准確的把握。在辦案中也就忽視辦案程序和執法活動中的一些細節,無形之中損害了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
(三)缺乏嚴格公正的執法規范。近幾年來,公安機關在推進執法規范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執法辦案的具體環節上,在實踐中沒有得到有效落實。有的執法辦案隨意性較大,尤其是對一些非程序性、非規范化的工作方式的依賴,導致在某些環節上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文明;加之現階段警務公開的程度仍然較低,社會公眾對公安執法活動缺乏監督和理解,進而對執法的公正性產生質疑,這些都不同程度地損害了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
② 加強綜合執法部門與公安,司法部門聯動,著力解決哪些問題,建立哪些工作機制
公安機關很特殊,它掌握部分司法權力,又掌握著本身的行政權力。所專以,一直以來對屬公安機關性質的定位還是有些爭議的。說它是司法機關,因為他掌握著偵查權,這是一項典型的司法職權。說他是執法機關也沒錯,因為他作為政府部門,擁有法律賦予的行政權力。
③ 如何圍繞公安中心工作加強和改進執法監督工作
嘉善公安局 金海龍 近幾年來,隨著公安機關反腐倡廉建設的逐步深入,民警的執法監督工作力度不斷加大,隊伍中長期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得到了有效地解決,公安機關的整體形象有了明顯地提高。但是,由於公安機關人員多、隊伍大,民警素質參差不齊,且執法執勤活動分散,經常會接觸社會陰暗面,容易受到社會消極因素的影響和侵蝕,執法工作仍然存在著許多問題和不足,嚴重地影響了隊伍反腐倡廉建設和正規化建設的進程。因此,如何加強和改進對民警執法權力的有效監督,確保隊伍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已經成為當前公安機關進一步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四警一化」警務機制建設所面臨的一個亟需解決的重要核心問題。下面,本人針對當前公安機關執法存在的一些問題,如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執法監督工作,作一粗淺的探討。。 一、當前公安機關執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外來務工人員的不斷湧入,社會治安問題越來越多,各種社會矛盾急劇凸現,多種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社會治安形勢不容樂觀,公安機關保衛任務異常艱巨。而警力增加跟不上經濟社會的發展,警力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民警經常超負荷工作、疲於應付,執法工作容易出現問題。從近年來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和在執法質量考評中自己檢查發現的情況來看,執法工作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案件久拖不決。有的民警由於平時手頭案件多,辦案任務艱巨,經常會對其中個別案件顧及不周,而有的民警因執法水平低、辦案能力差,遇到稍微疑難案件便無從下手,甚至有的民警工作責任心差,缺乏敬業精神,工作方法簡單粗暴等等,部分案件調查取證不夠及時,錯過取證最佳時機,最後造成證據不足無法結案,引起當事人不滿投訴。 2、案件降格處理。公安機關執法本應以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為核心,但現實執法也會因種種因素限制、干擾而偏離執法的初衷。如民警在辦理一些故意傷害案件時,如果出現證據不足無法結案等情況,通常就會想方設法以調解方式處理,此舉雖然有利於化解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糾紛,並達到結案目的,但有時難免會使某些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逃脫法律制裁。 3、弱化強制措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審等強制措施,目的都在於能夠更好地調查取證,促進案件順利偵查辦理。但檢查中發現,個別民警在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後,沒有在刑拘或取保候審期間積極開展認真的偵查工作,有存在簡單審訊應付檢查現象,有的案件最終導致偵查工作陷入了僵局,既損害了受害人的利益,又變相地縱容了違法犯罪。 4、個別民警履職還不夠主動、自覺,漠視群眾受到的侵害。少數民警對群眾的報案求助推諉拖拉,造成群眾不滿;少數民警在執法管理中宗旨觀念淡薄,漠視群眾受到的侵害,甚至一些合理的訴求也不太在意,對待群眾「冷硬橫推」,傷害了群眾的感情,其中有一起投訴,群眾就反映我們民警對其報的盜警案件非常冷漠,說「這樣的案件現在很多,破也破不了」之類的話,傷害群眾的感情。 二、加強和改進執法監督工作的幾點想法 公安機關不同於一般的行政機關,不僅肩負著特殊的職責,而且擁有特殊的公權力,每一項執法活動都直接關繫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工作、生產和生活,關繫到人民群眾的自由、權利和生命,關繫到社會的公平正義。因此,加強和改進執法監督工作,就要以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的滿意度作為檢驗執法工作的根本標准,結合工作實際,注重監督實效,在增強監督意識、健全監督機制、建強監督隊伍、完善監督措施等方面多下功夫,多措並舉,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的執法監督體系,由事後處理向源頭治理轉變,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違紀苗頭,把問題解決在蔭芽狀態。 1、經常性地開展宣傳教育,不斷增強民警的依法履職的思想觀念和自我監督意識。 提高基層所隊領導加強執法監督工作意識。執法監督首先要從領導抓起,特別是基層所隊領導,通過教育促使各基層所隊領導充分認識執法監督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依法治國的目標和要求上來,切實擔負起執法監督工作第一責任人的重任,切實履行好「一崗雙職」職能。 逐步提高民警依法履職、依法辦事的自覺性。解決執法問題,首先需要解決影響民警正確執法的思想認識問題,從而達到正本清源,改變隊伍面貌的目的。大量案例表明,一些民警之所以走上違紀違法道路,往往是從思想蛻化變質開始的。因此,要經常開展職業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執法執勤紀律教育等學習教育活動,進一步打牢全體民警遵紀守法、依法履職、執法為民的思想基礎。 切實增強民警主動接受監督和自我監督的意識。要通過教育,引導全體民警樹立起正確的監督觀,即不受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甚至保護腐敗;在公安機關沒有不受監督的權力,也沒有不受監督的民警;公安執法權力行使到哪裡,監督就應延伸到哪裡;監督也是一種保護,是有效預防違法違紀和執法腐敗,避免民警犯錯誤的關鍵,逐步增強民警自覺接受監督、參與監督的意識,不斷提高民警防腐拒變和抵制違法違紀意識和能力。 2、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從源頭上防止執法問題發生。 要糾正執法偏差、解決執法問題,實現警務工作的依法運行和良性發展,除加強教育、提高認識之外,還必須依靠制度來規范和約束。實踐證明,制度建設更具有根本性、長期性和穩定性,有了制度約束,民警依法辦事的自覺性才會隨之增強。因此,要從工作制度、管理機制上查找漏洞和不足,積極探索建立長效預防機制,努力形成按制度辦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 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執法質量考評制度。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公安部《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核評議規定》、《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工作規定》等有關規定,扎扎實實地抓好執法質量考評工作,促進執法質量和隊伍素質同步提高。一是月考評制度。每個月對各辦案單位的執法情況組織一次考評,重點檢查接處警、如實立案、執法台帳、案件質量以及對上個月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實地進行考評指導,幫助解決執法辦案中遇到的問題。二是全程考評、全程監督、一案一評、一事一扣分制度。在日常的案件審核中,要把審核與開展指導、糾正偏差相結合,以案施教、以案釋法,幫助民警牢固樹立法制意識、證據意識、程序意識和人權意識,從根本上轉變民警的思想觀念、工作方法和工作習慣,促進執法進入良性循環狀態。三是定期通報制度。對於考評中發現的各類問題,要及時匯總並定期進行通報,促使辦案民警自覺改正、杜絕不規范的執法行為。四是執法質量與績效考評相掛鉤制度。通過建立個人執法台帳,對民警個人執法工作進行量化考評,對執法質量好的民警及時予以獎勵,並作為年度評先評優和幹部提拔任用的依據。 嚴格落實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執法監督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要明確執法責任,嚴格執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一旦出現執法過錯情況必須嚴格執行執法過錯追究。對於一般的執法問題,在執法考核時,嚴格兌現獎懲措施,對成績突出的民警,予以一定獎勵,並在晉職、晉級時優先考慮;對執法質量差的民警進行通報批評、獎金扣罰;對違法失職問題,認真開展倒查,弄清情況、分清責任,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執法過錯責任,並將查處情況進行通報,警鍾長鳴,教育全體民警,從中吸取教訓。 3、強化監督隊伍建設,努力提高監督能力。 配強監督隊伍力量。要挑選一些年富力強、執法經驗豐富、思想作風正派、工作責任心強的民警充實到法制、督察、紀檢、信訪等各執法監督部門,公安機關的領導要支持監督部門全面履行職責,樹立監督部門的權威,努力營造良好的監督環境,進一步調動執法監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戰鬥力。 不斷提高監督隊伍的業務素質和監督能力。如果沒有一支過硬的、高素質的監督幹部隊伍,就不可能真正履行公安機關內部監督職能,就不可能開創執法監督工作的新局面。因此,要按照「政治堅定、公正清廉、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標准,通過學習培訓、個案分析、經驗交流等方法,不斷鍛煉提高監督隊伍的知識水平和監督管理能力。 4、全面落實監督措施,確保公安執法規范運行。 充分發揮執法監督部門的職能作用,全方位開展監督、檢查。 一是常規監督。由紀檢監察(督察)、法制等部門組織力量,深入基層所隊和執法辦案部門,對警風、廉政、執法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 二是專項監督。結合公安隊伍建設、公安業務工作等某一方面問題進行重點檢查。如治理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問題的監督檢查,涉案財物管理的監督檢查,治理治安難點熱點問題的監督檢查等,及時在檢查中發現問題、不足並督促進行整改。 三是現場監督。對重大警務工作、各種保衛工作執勤、集中整治行動等執法活動進行實地督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醒、整改,切實抓好預防性的事前、事中監督工作。 重視社會監督力量的監督效能。要做好社會監督,就要暢通社會監督的渠道,積極推行警務公開制度,採取走出去、請進來的辦法,積極、主動地接受社會各界的有效監督。 一是聘好特邀監督員。各級公安機關應聘請有代表性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府部門領導、治安積極分子及社會各界人士擔任特邀監督員,對公安工作進行監督。通過採取定期報告、個別徵求意見、召開座談會、組織明查暗訪等形式,收集社會各界對公安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通過監督員來發現問題,並認真研究落實整改措施。 二是完善警民懇談制度。公安局和基層所隊要積極開展「警民懇談.問計於民」活動,要廣泛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村居)幹部、治安積極分子、常住(暫住)群眾及企事業單位、轄區場所特業代表參與活動,加強與群眾代表的互動,認真聽取社會各界對公安工作特別是城鄉社區警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努力在解決群眾對社會治安所需所求上下功夫,切實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對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必須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復,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三是建立聯席會議和聯合檢查制度。與黨委政府、人大政協代表、司法系統等各界代表定期交換意見、定期檢查執行廉潔自律規定情況;拓寬活動內容,邀請社會各界群眾通過「警察開放日」等活動,實地查看民警執法警務活動,讓他們了解警務執法活動內涵,在提高監督有效性的同時,便於提出有針對性的合理化建議。
④ 如何進一步強化執法辦案場所使用管理工作
一是進一步強化認識。切實提高辦案民警對嚴格使用執法辦案場所和執法記錄儀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使民警熟練掌握在辦案場所內執法的工作流程和基本要求,以及各種裝備設施的使用方法,全面規范執法行為。
二是繼續完善場所改造。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執法辦案場所設施,配齊電腦、列印機、審訊椅等各種設備,特別要解決審訊椅軟包固定、監控探頭安裝使用不合理、電子掛鍾不在監控畫面內以及辦案區取暖、通風等問題。不符合驗收標準的重新規劃設置改造,設備老化或出現故障的及時更新。
三是嚴格落實管理制度。要求各執法單位嚴格按照公安部「四個一律」的規定使用辦案區,局督察、法制等相關部門,通過隨機考核、台賬檢查、場所檢查、網上巡查等方式,定期到各執法辦案單位進行指導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反「四個一律」執法問題及時指出督促整改,並將這些問題納入績效考核扣分,並在全局進行通報及嚴肅問責。
⑤ 如何深化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方案
如何加強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
近年來,公安機關通過不斷完善辦案機制、強化執法監督等有力舉措,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顯著提升,人民群眾滿意率不斷提高。但是,人民群眾對公安執法也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寄予了更大期望。
當前公安執法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有:(一)執法效能尚不高;(二)執法程序還不夠規范;(三)執法手段仍顯簡單;(四)裁定執行力度不強等問題,無形中降低了法律的權威性和公安機關公信力。
一、影響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規章制度還不完善。隨著改革開放進程不斷加快,各類新情況、新問題、新任務不斷涌現,公安執法工作面臨的社會形勢日趨復雜,一些法律法規的滯後性更加凸顯。而且,由於不同規章制度出台的時間不同、背景不同,一些規定內容之間出現了不一致甚至相互沖突的現象,致使民警在執法時無所適從。
(二)民警素質有待提高。一些民警知識結構陳舊,對新修訂、新出台的法律法規了解不深、掌握不及時。少數基層單位大局意識不強,過於本本主義、教條主義,在執法過程中較少考慮特定的社會背景和具體情況,影響了執法的社會效果。
(三)監督體系不夠健全。從監督過程上看,過程性監督體系還未完全形成,全程性動態執法監督平台仍在建設之中。從監督機制上看,執法監督機制還不健全,使得某些執法環節成為「監督空白」,容易導致權力失控。從監督手段上看,依然依賴案卷查閱、嫌疑人提審等傳統手段,在線監督、遠程監控等現代科技手段的運用尚不成熟,科技強警的優勢作用有待進一步挖掘。
(四)執法保障仍需加強。當前公安法制專業人才還比較缺乏,優秀法律人才脫穎而出的上升通道還不夠暢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養人才的用人機制還不健全。執法裝備與實戰需要相比仍然相對滯後,經費不足依然是制約公安發展的重要瓶頸。
(五)執法環境有待改善。暴力抗法時有發生,給公安民警執法心理造成沖擊,導致少數民警執法時縮手縮腳,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執法辦案質量。
二、有效推進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的路徑分析:
對症下葯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要從完善規章制度、強化執法監督等方面入手,深入推進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法治意識。持續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培育公安民警的大局意識和民本理念,增強對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政治認同、感情認同、理論認識,使規范、文明、理性、平和執法成為廣大公安民警的一種自覺行動和自發要求。加強公安機關法治文化建設,強化公安隊伍的法律信念和法治精神,做到黨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義在心中,讓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真正潛移默化地滲透進民警心底、融會於民警心靈、指導於民警行為,不斷增強民警自覺抵制各種誘惑的能力,有效提升民警公正嚴格規范執法的水平。
(二)加強制度建設,規范執法環節。堅持從民警日常執法最急需的方面入手,加快執法標准細化工作,嚴密執法程序,規范執法環節,增強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確保民警每個執法動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從接處警、現場取證、強制措施等每個執法環節上加以規范,切實為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提供更加堅實的制度保障。
(三)藉助信息推力,加強執法監督。構建完善的執法監督體系,並以警務信息化建設為契機,盡快實現網上執法辦案、執法監控、執法問題研判和執法質量考評一體化流程,為監督指導工作提供依據。尤其要加快推進執法信息的採集、存儲、傳遞和辦理,實現法律文書網上製作、網上傳遞、網上審批,積極推進執法監督系統建設,探索網上執法質量考評工作。健全執法考評機制,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現的突出問題狠抓督促整改,有力推進公安執法質量的不斷提升。
(四)完善辦案機制,強化執法保障。轉變傳統執法模式,徹底擺脫「重審輕查」、「重口供輕證據」等思想影響,徹底杜絕採用刑訊逼供、精神折磨等非法方法獲取口供。強化辦案保障,加大投入,為執勤民警配備執法必需設備,全面落實訊問犯罪嫌疑人全程錄音錄像制度,堅決確保執法安全。強化執法維權,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抗法行為,堅決維護民警合法權益,遏制襲警案高發態勢,消除惡劣社會影響,切實恢復民警公正嚴格執法的信心。
(五)加強教育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及時更新民警知識結構,不斷提高隊伍執勤執法能力。積極推行領導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全面推行執法資格等級管理制度,大力推行主辦民警制,有效提高民警學法用法的積極性,督促民警主動開展法律學習,努力培養一批執法辦案的行家能手。緊緊圍繞公安實戰,主動加強對法律法規適用問題的分析研究,特別是對群眾反映強烈、基層感到困難、處理較為復雜的突出違法犯罪問題,適時為基層提供業務指導,提前介入指導辦案。
⑥ 如何加強公安機關執法工作和隊伍建設
嚴格執法、工作執法
紀律管理隊伍、制度約束隊伍,實行獎懲制
⑦ 如何加強提高公安信息化建設和民警執法水平
在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形勢下,特別是新舊體制轉換時期,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公安機關肩負的任務日益艱巨,要從宏觀上分析研究社會治安形勢,提高駕馭治安局勢的能力,就必須加強公安信息化建設,從而不斷提高執法水平。 一、適應新形勢、打好信息化建設的基礎 (1)優化人員結構,加強隊伍建設 當前形勢的不斷發展,工作中實踐的要求,使我們清醒地認識到,沒有信息化,科學強警就是空談,局限於固有的工作模式,將極大束縛公安工作的發展。人是事物發展、變化的決定因素。如何提高民警素質建立起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廉潔高效的公安隊伍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首要任務和課題。只有優化人員結構,加強隊伍建設,陪齊陪強人員才能為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積極尋求支持,加強硬體建設 面對科技強警,建立現代警務機制的緊迫要求,通過信息化建設熟練掌握電腦知識與操作的要求,使之具備日常辦公電子化、信息化、網路化的基礎。與此同時在此基礎上,積極改善辦公條件,加強硬體建設,逐步增設網頁的功能和相互聯系,確保信息共享。信息是取得工作主動權的先決條件,有了信息,就有了工作的決策權和主動權;沒有信息,就喪失了決策權和主動權。特別是在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中,一條及時,准確的信息,起著不可估量的作用。要正確處理信息工作與其他工作的關系,才能充分認識做好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二、注重實效,發揮信息手段在公安工作中的應用 隨著世界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的發展,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和我國科教強國方針的實施,公安工作正實現由過去主要向警察數量要警力,轉為向警察素質和科技含量要警力。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是現代社會經濟發展第一位的變革力量和首要的推動力量,現代生產力的提高主要來源於科技進步。特別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實行改革開放,我們公安工作實現了從靜態管理向動態管理的轉變,科技強警是個戰略選擇,要把信息化建設放在科技強警的首位。公安信息化是實現公安工作現代化的根本途徑,是公安戰鬥力跨越式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科技強警的重要方面。公安信息化不能局限在哪個地方,什麼時間發生了治安案件、刑事案件,而是凡是直接或間接影響社會政治穩定的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的不安定因素都在其中,對於渠道不暢、信息不靈的狀況應及時改變。要廣開信息來源,形成反應靈敏、健全完善的信息渠道和網路,逐步形成公安信息的系統化、制度化。不斷提高信息工作中的科技含量,使信息工作向科學化、規范化、現代化方向邁進,充分發揮在公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學習科學技術,增強科技意識,提高民警科技素質 對於公安工作來講,科學技術就是戰鬥力,要充分履行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神聖職責,不斷提高駕馭社會治安的能力,關鍵是提高廣大公安民警的科技素質,提高整體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堅定不移地走「科教強警」之路。因此,加速公安科技進步,絕不僅僅是公安科技部門的事情,而是與公安機關各部門廣大民警密切相關的一件大事。學習現代科技知識,這不僅僅是增長知識,以增加對現代化建設了解的需要,也是深入學習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需要。科技素質包括科學的態度、科學的思想、科學的理論、科學的技能、科學的方法等,對於我們每名民警要充分認識現代科技在公安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在信息社會,戰略資源是人力資本,是知識。同樣,公安隊伍戰鬥力的大小,公安工作的未來發展,歸根到底要取決於民警的素質,民警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包括民警的科技素質,而主要不在於民警的數量。隨著科技的發展,智能化、高技術犯罪應運而生,公安工作面臨著新的挑戰,犯罪與反犯罪的斗爭就是矛與盾的斗爭,對此,我們要有清醒的認識和戰略眼光,增強科技意識,注意把握科技發展的趨勢,聯系公安實際,發展公安科技使廣大民警,真正認識到公安科技確實是戰鬥力,是特殊的戰鬥力,要把增強信息意識,捕捉採集和處理信息的能力作為提高民警素質的一個基本要素去培養、去訓練。從而促進民警的更新觀念,樹立全新的思維方式,努力在競爭中取得勝利。切實提高廣大公安民警的科技素質和科技應用技能。「干什麼,像什麼」這也是一種講科學的表現,新的形勢,繁重的任務,對我們公安民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執法現狀和形勢要求我們必須不斷提高科技水平,首先我們要提高自身素質,注重學政治理論、學工作業務、學科學知識、學現代化辦公設施的操作,通過學習與實踐使廣大民警成為有理想、懂業務、高素質的復合型人才,從而提高民警的執法水平,使公安信息化建設在新形勢下的公安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棗西分局)
⑧ 如何提高公安民警法制思維和依法辦案能力
強調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要求公安機關必須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強化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不僅要推進依法行政,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還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各種復雜問題,善於運用法治手段化解社會矛盾,善於運用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秩序,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根據公安機關執法實踐,重點要強化「四個理念」,實現「四個統一」。
一、樹立嚴格執法理念
強化職權法定、嚴格執法的理念,努力實現依法履職與依法治權的有機統一。重點抓好三個方面: 首先,法定職責必須履行到位。其次,執法權力必須依法行使。第三,執法者特別是領導幹部必須率先垂範。
二、樹立文明執勤理念
牢固樹立規范執法、文明執勤的理念,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樹立規範文明的執法形象,不僅有利於增進人民群眾對執法機關的信任,更有利於促進法律在人民心中樹立尊嚴和權威。 在處理敏感案、事件時,要把法律的剛性和執法的柔性結合起來。在執法辦案時,要把打開「法結」與打開「心結」結合起來。
三、樹立公正執法理念
牢固樹立平等對待、公正執法的理念,努力實現維護法律權威與維護公平正義的有機統一。
首先,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要堅持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並重。第三,要堅持正確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權。
四、樹立保障人權理念
牢固樹立執法為民、保障人權的理念,努力實現社會維穩與公民維權的有機統一。
首先,要更加自覺地把尊重和保障人權放在各項執法辦案的首位。其次,要更加註重在社會管理中體現服務為先。第三,要更加註重在維權中實現維穩。
⑨ 公安執法規范化的重要性
1、公安機關的主要活動是執法活動,公安民警的主要行為是執法行為,執法工作始終是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最佳結合點,執法規范化建設在整個公安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基礎性地位。必須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發揮公安機關排頭兵作用。
2、安機關作為國家重要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部門,建設法治公安是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安法治化水平直接關繫到黨和政府的形象,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國家和政府整體法治化水平。
建設法治公安的核心要求是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不作為、亂作為、不公正、不文明等問題,實質上都可歸結為執法不規范。因此,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是推進法治公安建設的重要載體和根本途徑,要把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斷提升公安機關依法履職能力和執法公信力。
3、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是做好新形勢下公安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實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迫切需要。
隨著國家民主法治建設的深入推進,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不斷覺醒、維權意識不斷增強,特別是隨著新媒體的快速發展,公眾行使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的能力極大提升,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時刻處在媒體聚光燈下,執法行為稍有不當就很可能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輿論炒作的熱點。
因此,新形勢下衡量公安工作的優劣,不僅要看是否體現了執法效率、實現了維穩目標,而且還要看是否促進了社會公平正義、維護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公安改革是推進執法規范化的動力所在,促進執法規范化是公安改革的重要目標。
(9)強化執法公安擴展閱讀
堅持執法為民,讓人民群眾通過執法規范化建設有更多獲得感。之所以存在很多不良現象,主要是沒有真正從思想深處解決好「為誰掌權、為誰執法、為誰服務」這一根本問題。
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必須著力整治和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通過健全執法制度、改進執法管理、強化執法監督,不斷提升執法公信力,讓廣大人民群眾通過每一起案件辦理、每一個執法行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⑩ 公安隊伍三項建設的切實提高執法能力,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
(一)樹立執法為民理念,回應人民群眾新期待。要進一步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大走訪愛民實踐活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等教育活動,通過教育學習,使民警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群眾意識和服務意識,真正明白「為誰掌權、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根本性問題,打牢「以人為本」和「執法為民」的思想基礎,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去執法、去服務,把執法的過程作為服務人民的過程。在執法過程中,應該牢牢把握合法合理、平等對待、及時高效等基本要求,堅持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並重、堅持公正與效率並重、堅持公開促公正。
(二)建立健全完善執法制度,養成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一在程序制度建設方面,針對糾正交通違法、治安盤查巡控、武器警械使用等容易發生問題的執法活動、執法環節,健全完善相關程序規定和標准規范;二在實體制度建設方面,針對容易發生執法問題的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進一步完善刑事案件立案標准和治安行政案件裁量標准;三在創新執法活動內部監督機制方面,充分藉助信息化手段,努力從網上錄入、審批、辦理到結案等各個環節實現對民警執法辦案的全程監督。四在執法質量考評方面,繼續實行每個季度考評一次,年終總評, 加強執法檢查監督,不斷提高基層民警執法辦案水平。
(三)加強執法監督,增強執法透明。一是暢通內部監督渠道。要健全完善嚴格審批、執法檢查和執法考評,推行網上辦案等一系列制度,強化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對重點崗位、重點環節的監督,努力將執法失誤和偏差消除在結案前,消除在內部。二是拓寬外部監督渠道,自覺接受黨委政府對公安執法工作的領導和監督,主動提請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對公安執法工作開展檢查、評議。通過設立監督電話、聘請監督員、局長接待日等制度措施,加強與群眾的溝通,增強執法透明度,以公開促執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