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有哪些
㈠ 行政法包括哪些基本法律
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稅收徵收管理法、政監察法、審計法、行政復議法百、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等。
1、所謂行政法,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接受行政法制監督過程中而與行政相對人、行政法制監督主體之間發生的各種關系,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生的各種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2、行政法由規范行政主體和行政權設定的行政組織法、規范行政權行使的行政行為法、規范行政權運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規范行政權監督的行政監督法和行政救濟法等部分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規范行政權,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3、包括兩層含義:第一,行政法是國家一類法律規范和原則的總稱;第二,這一系列法律規范和原則調整的對象是行政關系和監督行政關系,而不是別的社會關系。
4、行政法與刑法、民法一樣,是現代法律體系中的三大基本法律部門之一,在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度。
㈡ 行政法有哪些
最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還有很多上面是最基本、最主要的
㈢ 行政法有哪些特點是什麼行政法可劃分為哪些類別
特徵:
(1)行政法尚沒有統一完整的實體行政法典,這是因為行政法涉及的社會領域十分廣泛,內容紛繁豐富,行政關系復雜多變,因而難以制定一部全面而又完整的統一法典。
(2)行政法涉及的領域十分廣泛,內容十分豐富。
由於現代行政權力的急劇膨脹,其活動領域已不限於外交如國防、治安、稅收等領域,而是擴展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
(3)行政法具有很強的變動性。
與其他部門法由於社會生活和行政關系復雜多變,因而作為行政關系調節器的行政法律規范也具有較強的變動性,需要經常進行廢、改、立。
分類:
(1)以行政法的作用為標准,行政法規范可分為下述三大類:
①關於行政組織的法律規范。一部分是有關行政機關的設置、編制、職權、職責、活動程序和方法的法律規范,其中職權、職責規范是行政組織法規范的核心;再一部分是有關國家行政機關與國家公務員雙方在錄用、培訓、考核、獎懲、晉升、調動中的權利(職權)、義務(職責)關系的法律規范。
②關於行政行為的法律規范,其中最主要的是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雙方權利(職權)、義務(職責)關系的法律規范。
③關於監督行政權的法律規范,即監督主體對行政權進行監督的法律規范,最主要的有行政監察、行政審計、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法律規范。
(2)以行政法調整對象的范圍為標准,行政法可分為一般行政法與部門行政法。
①一般行政法是對一般的行政關系和監督行政關系加以調整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如行政法基本原則、行政組織法、國家公務員法、行政行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監督法、行政救濟法等。
②部門行政法是對部門行政關系加以調整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如經濟行政法、軍事行政法、教育行政法、公安行政法、民政行政法、衛生行政法等。
基本原則:
合法行政。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決定。
2.合理行政。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不偏私、不歧視。
3.程序正當。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外,應當公開,注意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要嚴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
4.高效便民。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守法定時限,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5.誠實守信。
行政機關公布的信息應當全面、准確、真實。
6.權責統一。
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當行使職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實現權力和責任的統一。依法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
行政處罰實施的條件是:一切違反相關法律的行為。
(3)行政法有哪些擴展閱讀:
行政立法的體制:
(1)國務院立法(制定行政法規)。
(2) 國務院各部、委立法(制定部門規章)。
(3)國務院直屬機構立法(制定部門規章)。
(4)地方行政機關立法(制定地方行政規章)。
(5) 特別行政區政府立法。
㈣ 我國哪些法律屬於行政法的范疇
首先要確定是廣義的法律還是狹義的法律,如果是廣義的法律,行政法有很多。
1、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例如《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事實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等。
2、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頒布的規范性文件,是行政規章,具有法律效力,屬於行政法的范疇。
3、由國務院部委頒布的規范性文件,是部委規章,屬於行政法的范疇。
狹義的法律,是全國人大或者其常委會通過的行政法律文件,例如:
《中華人民公告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
(4)行政法有哪些擴展閱讀
特徵
(1)行政法尚沒有統一完整的實體行政法典,這是因為行政法涉及的社會領域十分廣泛,內容紛繁豐富,行政關系復雜多變,因而難以制定一部全面而又完整的統一法典。
行政法散見於層次不同、名目繁多、種類不一、數量可觀的各類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之中。凡是涉及行政權力的規范性文件,均存在行政法規范。
重要的綜合性行政法律在我國和國外主要有:行政組織法、國家公務員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製法、行政許可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公開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等。
㈤ 行政法,民事法律法規有哪些
行政法律有《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公務員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還有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等。
㈥ 一般行政法和特別行政法有哪些內容有什麼區別
一般行政法又稱為普通行政法是指適用於所有(或者大多數)行政機關行內政活動領域的行政法規范,主容要包括行政組織法、行政行為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救濟法。而特別行政法是指規范某一特定行政領域的行政法,如稅務行政法、工商行政法、公安行政法、海關行政法等,特別行政法只適用於特定領域,在其他領域不能適用。
㈦ 行政法包括哪些內容
行政法,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接受行政法制監督過程中而與行政相對人、行政法制監督主體之間發生的各種關系,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生的各種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行政法的法源主要是成文法。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自治條例、單行條例、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法律解釋、國際條約與協定。
憲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不僅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且是國家機關日常活動的根據與基礎。憲法作為行政法的根本成文法源。
法律:在中國這樣一個成文法國家,在憲法之下,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制定的法律是行政法的基本成文法源。如《公司法》、《企業所得稅法》等。
法規:行政法規是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而制定的有關行政方面的具有國家強制力的規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法規更集中地規定和表現了行政法規范的內容,如《增值稅暫行條例》
地方法規和自治、單行條例:地方性法規是指享有地方性法規制定權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依照法定許可權,在不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制定的在本行政區域內實施的規范性文件。只限於民族自治地方適用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也是行政法重要的成文法源之一。
解釋:法律解釋指人們對法律規范的含義以及所使用的概念、術語、定義所作的闡釋。中國廣義的法律解釋制度分為立法解釋和具體應用解釋兩種,而《立法法》中的法律解釋實際上僅僅指立法解釋。在法律解釋中,凡涉及到行政管理領域都屬於行政法規范,屬行政法的法源。
規章:行政規章包括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如《會計從業資格證管理辦法》
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法包括哪幾種法
主要分兩種:一般行政法和特別行政法。
一般行政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
特別行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海關法》、《教育法》等。
1.《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范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制定本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育法》的頒布是關系中國教育改革與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的一件大事,對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促進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教育制度,維護教育關系主體的合法權益,加速教育法制建設,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
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為維護國家的主權和利益,加強海關監督管理,促進對外經濟貿易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而制定的法律。
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是為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行政案件,解決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而制定的法律。
5.《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為了規范公務員的管理,保障公務員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公務員的監督,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制定本法。
㈨ 什麼是特別行政法呢包括哪些
行政法
是調整國家行政管理活動中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它包括一般行政法和特別行政法。
1、一般行政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行政監察法》、《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等;
2、特別行政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海關法》、《教育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