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理論
Ⅰ 行政管理是什麼概念
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專業,或者administration)是運用國家權力對社會事務的一種管理活動。也可以泛指一切企業、事業單位的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統是一類組織系統。它是社會系統的一個重要分系統。隨著社會的發展,行政管理的對象日益廣泛,包括經濟建設、文化教育、市政建設、社會秩序、公共衛生、環境保護、公共建設等各個方面。現代行政管理多應用系統工程思想和方法,以減少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的支出和浪費,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行政管理作為政府管理和企業管理的主要內容,具有全局性,統籌性,這就要求新一代的管理人員具備管理職能、協調職能和服務職能。
行政管理專業就業的主要類型有:
國民經濟管理
這是國家行政機關對社會經濟生活所實行的管理。包括工業、農業、交通運輸、財政金融、商業貿易 以及環境保護和公用事業的管理。
文化教育管理
包括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項事業的管理。
國防軍事管理。包括徵兵、武裝力量建設、軍事科學 研究、國防工程建設等管理。
公安司法行政管理
包括治安、交通、消防、邊防等管理,以及律師事務、公證事務、勞改獄政管理等。
民政管理
包括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和安置等管理。
外交事務管理。
包括外交活動、對外經濟貿易、對外文化交流、國際旅遊活動等管理。
Ⅱ 行政管理主要學什麼的
主要課程:
行政學原理、管理學原理、政治學原理、當代中專國政府與政治、當代中國政治制度、比較屬政治制度、法學導論、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人力資源管理、行政組織學、社會心理學、管理心理學、比較公共行政學、行政領導學、政策科學、公務員制度。
微積分線性代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等必修課程,以及西方管理思想史、社會學、管理信息系統、公共經濟學、中國行政管理制度史、中國政治思想史、西方政治思想史、市政學、行政倫理學、專業外語、民法學、刑法學、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商法學、經濟法等選修課程。
(2)行政管理理論擴展閱讀:
行政管理專業學生主要學習行政學、政治學、管理學、法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行政學理論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會調查與統計、外語、公文寫作和辦公自動化等方面的基本訓練,具備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培養目標: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培養能夠勝任在各級國家機關、公共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中從事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在高校及科研單位從事行政管理教學、科研工作的高素質人才。本專業培養具有厚基礎、寬口徑、高素質、強能力的行政管理專門人才。
Ⅲ 行政管理的原則
行政法基本原則是行政法學的基本理論問題,從行政法學研究起步之日開始,學者們對這一命題的爭論就沒有停止過.行政法基本原則應當反映出植根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行政法所有的性格.行政法基本原則的概念,歸納起來無外乎下列四種:
一是指導行政法制定,執行,遵守以及解決行政爭議的基本准則,是整個行政法的理論基礎,是貫穿於整個行政法的主導思想和核心觀念;
二是貫穿行政法之中,指導行政法的制定和實施等活動的基本准則,它是人們對行政法規范的精神實質的概括,反映著行政法的價值和目的所在;
三是貫穿行政法律規范之中,指導行政權的獲得,行使及對其監督的基本准則,也是揭示行政法基本特徵並將其與其他部門法區別開來的主要標志;
四是指貫穿於行政法始終,指導行政法的制定和實施的基本准則或原理,是行政法精神實質的體現,是行政法律規范或規則存在的基礎.
這四種不同的定義體現了學者們對行政法基本原則認識的逐步深化,也體現了其所依據的行政法基礎理論的發展.同時,上述四種行政法基本原則的概念都包含了相同的涵義,即對行政法制定,實施等全部活動具有指導作用.在行政法基本原則的功能中,其"指導"作用才是最根本的,才是行政法基本原則的核心價值所在,也是行政法基本藉以建立和展開的基礎.基於此,筆者認為我國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應為:合法性原則,民主性原則,及時救濟原則和統一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
要求行政主體的各種行為都應嚴格依法,強調依法行政是行政法作為獨立法律部門存在的最根本性原則,也是行政法與其他部門法區別的主要標志,它是貫穿行政權力過程始終,是指導,規范行政權力運作的基本准則.
合法性原則是近年來行政法學界普遍主張的一項基本原則.該原則強調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力,管理行政事務,必須依法進行.法律是行政機關權力活動的依據和標准.依法行政原則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法治原則(憲法原則)對行政活動的具體要求.依法行政是行政法目的得以實現的保障,可以確保行政活動建立在理性的法律規則之上,免受個人意志的干預.依法行政也是行政法最高層次的規則,對行政法律規范的制定以及行政機關的具體管理活動都有指導意義.依法行政原則不同於自由,權利保障原則.首先,依法行政原則主要針對行政機關而言,強調對行政機關的規范,而自由,權利保障原則則對國家的立法機關,行政機關以及司法機關都有指導意義.其次,依法行政原則主要是制度層面的原則,尤其在法律適用方面發揮作用,而自由,權利保障原則則不僅是制度層面的原則,而且已上升到價值層面.就兩項原則的地位而言,自由,權利保障原則更為基本,依法行政原則不得與自由,權利保障原則相背離.
行政合法性原則主要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強調行政主體的各種行為都應嚴格依法,並對違法行政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行政主體在行使自上裁量權時必須嚴格依據體現行政法精神實質的行政法基本原則,嚴格在行政法規范規定的幅度,范圍內行使自由裁量權.另一方面,要求參加到行政法律關系中的行政相對人,應對行政主體的行政管理行為依法進行配合,支持,並切實履行其行政法上的義務.
二,民主性原則
該原則要求一切與行政主體行使行政權力有關的活動都要實行民主,必須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依靠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採用適合廣大人民群眾的方法.民主性原則應作為行政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內容包括:
一是行政法規,規章的制定程序,除不應公開外都應公開,充分徵求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必要時還得舉行立法聽證會,論證會和座談會的民主性形式.這樣做才能符合"法治"的前提要求,即有"良法",使行政法規范的內容充分體現民主.行政法規范的調整涉及作為管理者的行政主體及被管理的行政相對人之間的行政權利和義務,該行政權利和義務與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它是行政執法的依據和基礎,如果行政法內容不能充分體現民主,就不會確保人民群眾利益的切實維護,也不能取得行政相對人對行政管理行為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勢必影響行政管理的效率.只有行政法規范的內容充分體現民主,才能在行政執法中真正做到民主,更有效地實施對社會的管理.
二是人民有權要求政府提供政治,經濟和社會各方面的信息,回答有關咨詢,以便公民參加經濟和社會活動,對此,各行政主體應創造條件.這也是行政相對人積極參與各種社會管理活動,主動配合並履行其行政法義務的重要保障.
三是在做出具體影響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的決定時,必須聽取相對人的意見,即建立聽證程序.
四是行政相對人應遵循民主程序的約束機制,在其充分行使民主權利的同時,當其私自,個別利益與意志與公共利益,多數人意志發生沖突時,其應讓位於公共利益及多數人利益,服從行政主體的行政管理行為,積極支持,配合,並切實履行其行政法義務.
三,及時救濟原則
這一原則要求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權影響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時,行政主體應始終確保行政相對人受損權益的及時恢復和補救.
行政法所追求的價值之一就是促進行政效率的提高,而行政效率除了講求時間,數量等量上的效率外,還應包括質的效率,亦即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它要求得到行政相對人的心悅誠服並積極地予以協助.單純的強制服從是不能取得很好的效率的.若某一行政行為不能取得行政相對人的支持與協助,甚至認為侵害其合法權益,這就應給予行政相對人一定的救濟途徑.但行政救濟也應講求效率,盡快地解決爭議,否則也會影響整個行政效率的提高.而目前我國的現實是:無論是某一具體行政行為是否為明顯的違法與不當,都只能通過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來解決,這對於那些需要調查取證的違法不當不很明顯的具體行政行為來說是可行的,必要的,可對那些有明顯的違法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就顯得不必要而徒耗時間,人力,物力,無疑也導致行政效率低下,要解決這一問題,我們還應把視線放在行政實體法本身上.要求行政主體在做出行政行為時,包括行政立法行為.始終有一套給予行政相對人及時救濟的機制,要建立這一機制,就應有一指導性原則給予概括或指導,這便是及時救濟原則,它要求行政主體行使行政權的整個過程中,始終關注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不去侵害.同時,這一原則也要求行政相對人始終以合法行為行使其獲得及時救濟的權利,監督行政主體的各種行政行為.為此,才能做到行政法治.
及時救濟原則要求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權時自始至終將行政相當人的權益放在首位,在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應給予行政相對人充分的救濟機會.同時,這一原則有利於行政相對人參與行政,配合行政積極性的提高,並促其充分理解行政主體的管理行為,切實履行行政法義務.
四,行政統一原則
這一原則要求與國家行政管理有關的活動都必須統一,協調;統一指揮,統一組織,統一規定.同時,要求行政相對人服從行政主體的統一管理行為,並予以支持配合.行政立法,行政執法和行政守法都應遵循這一原則,具體有五個要求:
一是理順現有行政法規之間,行政規章之間及其相互之間的關系,消除彼此沖突的地方,並在以後的行政立法中始終本著統一的要求,實行行政立法程序的統一化,確保我國行政法律規范體系的統一和協調(如我國已經頒布的《立法法》).
二是要求行政法能盡其涵蓋力,將現有的乃至今後可能產生的行政事務統一由行政法規范加以規定,使行政執法的法律依據協調,一致,統一(當然,這還依賴於一定的立法技術性規定).
三是要求實行行政程序統一化.盡快進行行政程序法典化,使各種行政行為的程序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至行政行為之間前後矛盾和沖突.不同的行政主體的行政行為必須統一,一致,不應彼此矛盾,相互沖突.
四是要求國家行政機關及其機構設置應從實際出發,統籌規劃,統一設置,防止機構重疊,職能重復,相互推諉扯皮,防止政出多門,朝令夕改.同時,要求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上下級關系要統一;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職位,職稱,職權,工資,任免,獎懲,選舉,退休等等都要有統一的規定,以便使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管理走上統一的法治軌道.
五是要求行政相對人服從行政主體的統一管理,同時監督行政主體的各種行政行為,使同一行政主體的前後行為及不同行政主體之間的行政行為的協調一致,促進我國行政法治進程.
Ⅳ 請教行政管理和行政管理學的區別是什麼
行政管理和行政管理學的區別入下:
1、工作的性質不同
行政管理學主要是一些事務性的工作。人事部門負責招待領導的決策。
而行政管理則包含戰略性的工作和事務性的工作,批准作用的組織、領導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2、職責不同
行政管理學負責本單位財產物資的統一管理,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健全保管、領用、維護、賠償、報廢、報損以及人員調動交接制度,保證賬物相符。
而行政管理負責組織編制本單位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要結合本單位的經營預測和經營決策以及生產、供應、銷售、勞動、技術措施等計劃,按年、按季、按月進行編制,
並根據企業的經濟核算責任制將各項計劃指標分解下達落實,督促執行。根據生產經營發展和節約資金的要求,組織有關人員,合理核定資金定額,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根據管用結合和資金歸口分級管理的要求,擬定資金管理與核算實施辦法,並組織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3、考核內容不同
行政管理學主要考核能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憲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備工作人員應有的道德品質、是否具有做好本職工作的業務技能,以及必備的文化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而行政管理主要考核,出勤情況、學習成績和工作態度,完成任務的數量、效率等。
4、處理方法不同
行政管理學應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每月終了,企業應將成本費用和稅金類科目的月末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借方,將收入類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貸方。
然後再計算「本年利潤」科目的本期借貸方發生額之差。貸方余額則為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即稅前會計利潤,借方余額則為企業發生的虧損總額。
而行政管理認為,所得稅會計的首要目的應是確認並計量由於會計和稅法差異給企業未來經濟利益流入或流出帶來的影響,將所得稅核算影響企業的資產和負債放在首位。而收益表債務法從收入費用觀出發,認為首先應考慮交易或事項相關的收入和費用的直接確認,
從收入和費用的直接配比來計量企業的收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行政管理
網路-行政管理學
Ⅳ 行政管理方面的理論大神們幫幫忙
您好: 我簡單地介紹一下馬克斯 韋伯的行政組織理論並略加分析。 韋伯的行政組織理論大體可分為三部分——(一)理想的行政組織:韋伯理想的行政組織主要特點為,1、組織成員的一切活動,都必須遵守一定的程序,其目的是為了實現組織目標;2、組織目標的實現,必須實行勞動分工;3、按等級制度形成一個指揮鏈;4、在人員關繫上,表現為一種非人格化的關系,換句話說,他們之間是一種指揮和服從的關系,這種關系由不同的職位和職位的高低來決定;5、承擔每個職位的人都需經過甄選,並經過考試和培訓;6、人員實行委任制,所有的管理人員都是任命的,而不是選舉的;7、管理人員非組織所有者;8、管理人員有固定的薪金,並且有明文規定的升遷制度和考核制度;9、管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組織中的法規和紀律,這些規則不受個人感情的影響,適用於一切情況。韋伯認為,這種理想的行政組織是最符合理性原則的,其效率是最高的。 (二)韋伯對權力的分類:韋伯指出,任何一種組織都是以某種形式的權力為基礎的。他把權力劃分為三大類,1、合理的法定權力;2、傳統的權力;3、神授的權力。韋伯認為,在這三種權力當中只有合理和法定的權力是行政組織的基礎,因為這種權力能保證管理的連續性和合理性,能按照人的才幹來選拔人才,並按照法定的程序來行使權力。這是保證組織能夠健康發展的最好的權力形式。 (三)理想的行政組織管理制度:韋伯認為,行政組織中除了最高領導外的每一個官員,都應按下列准則被任命和行使職能,1、他們在人身上是自由的;2、他們按明確規定的職務等級系列組織起來;3、每一職務都有明確規定的法律意義上的職權范圍;4、職務是通過自由契約關系來承擔的;5、候選人是以技術水平為依據挑選出來的,他們是被任命而非選舉的;6、他們有固定的薪金報酬,絕大多數有權享受養老金,僱傭當局只有在某些情況下才有權解僱這些官員,但這些官員則始終有辭職的自由;7、這個工作是任職者唯一的,或至少是主要工作;8、它成為一種職業,有著一種按年資或成就或兩者兼有之的升遷制度,升遷由上級的判斷來決定;9、官員在完全同所管理財產的所有權無關的情況下工作,且不能濫用職權;10、他在行使職權時受到嚴格而系統的紀律約束和控制。 以上是韋伯的行政組織理論的主要內容,他的理論在行政管理的組織機構中具有相當的先進性。但由於在他提出自己理論的時候,社會文化和歷史條件還沒有形成對行政組織理論的需求,所以在理論提出後並未引起重視。當四、五十年代以後,由於社會組織規模不斷擴大,人們開始發現韋伯的天才貢獻。然而,韋伯的理論也絕非盡善盡美——由於他的研究僅僅側重對組織內部的靜態研究,從而忽視了社會環境對組織的影響和組織的動態變化以及組織成員的社會需求等,基於此新古典組織理論(巴納德等)、現代組織理論(伍德沃德等)開始對其進行修正和補充。祝好! ———————————————————————————— 新公共服務理論——公共行政官員在其管理公共組織和執行公共政策時應該集中於承擔為公民服務和向公民放權的職責,他們的工作重點既不應該是為政府航船掌舵,也不應該是為其「劃槳」,而應該是建立一些明顯具有完善整合力和回應力的公共機構。具體來說,新公共服務理論有七項核心主張: 1. 政府的職能是服務,而不是掌舵,即公務員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就在於幫助公民表達和實現他們的共同利益,而非試圖在新的方向上控制或駕馭他們。其角色從控制轉變為議程安排、使相關各方坐到一起,為促進公共問題的解決進行協商、提供便利,不是服務的直接供給者,而是調停者、中介者甚或裁判員。 2.公共利益是目標而非副產品,追求公共利益,即公共行政官員必須致力於建立集體的共同的公共利益觀念,這個目標不是要在個人選擇的驅動下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案,而是要創造共享利益和共同責任。政府的作用將更多地體現在把人們聚集到能無拘無束、真誠地進行對話的環境中,共商社會應該選擇的發展方向,還有責任確保經由這些程序而產生的解決方案完全符合公正和公平的規范,確保公共利益居於主導地位。 3.在思想上要具有戰略性,在行動上要具有民主性即戰略地思考、民主的行動,即符合公共需要的政策和計劃,通過集體努力和協作的過程,能夠最有效地、最負責任地得到貫徹執行。通過對公民教育方案的參與以及對公民領袖更廣泛的培養,政府可以激發人們重新恢復原本應有的公民自豪感和公民責任感,而且這種自豪感和責任感會進一步發展成為在許多層次都會出現的一種更強烈的參與意願。 4.為公民服務,而不是為顧客服務:即公共利益源於對共同價值准則的對話協商,而不是個體自我利益的簡單相加。因此,公務員不僅僅要回應「顧客」的需求,而且更要關注建設政府與公民之間、公民與公民之間的信任與合作關系。 5.責任並不是單一的,即公務員不應當僅僅關注市場,他們也應該關注憲法和法令,關注社會價值觀、政治行為准則、職業標准和公民利益。公共行政官員應該受到包括公民利益、憲法法令、其他機構、其他層次的政府、媒體、職業標准、社區價值觀念和價值標准、環境因素、民主規范、公民需要在內的各種制度和標准等復雜因素的綜合影響,而且他們應該對這些制度和標准等復雜因素負責。 6.重視人,而不只是重視生產率,即公共組織及其所參與的網路,如果能在尊重所有人的基礎上通過合作和共同領導的過程來運作,它們最終就更有可能獲得成功。公共行政官員既不像傳統公共行政理論所認為的那樣只是需要保障和組織一種官僚職業的雇員,也不像新公共管理理論所主張的那樣只是市場的參與者,他們的動機和報酬遠不只是一個薪水或保障的問題,他們希望與別人的生活有所區別,因此要分享領導權,它具有相互尊重、彼此適應和互相支持的特點。 7.公民權和公民服務比企業家精神更重,超越企業家身份,重視公民身份,與視公共資金為己所有的企業家式行事方式相比,如果公務員和公民都致力於為社會做出有意義的貢獻,那麼公共利益就會得到更好的實現。新公共管理理論鼓勵公共行政官員採取企業家的行為方式和思維方式,這樣會導致他們所追求的目標只是在於最大限度地提高生產率和滿足顧客的需求,而新公共服務理論認為行政官員不是他們機構和項目的企業所有者,政府的所有者是公民。行政官員有責任通過擔當公共資源的管理員、公共組織的監督者、公民權利和民主對話的促進者、社區參與的催化劑以及基層領導等角色來為公民服務。他們不僅要分享權利,通過人民來工作,通過中介服務來解決公共問題,而且還必須將其在治理過程中的角色重新定位為負責任的參與者,而非企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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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行政管理學的是什麼
行政管理學又稱行政學,也稱公共行政學或公共管理學,行政管理學的研究對象是行政,具體研究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官員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社會事務和機關內部事務的客觀規律。
行政管理學行政管理學研究的主體對象是行政機關,在我國即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管理學研究的客體對象是國家事務、社會事務和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行政管理學的根本目的在於探討行政管理的客觀規律,實現行政管理的科學化。
Ⅶ 行政管理主要學什麼
1、行政管理學習課程
市政學、管理學原著、行政秘書與公文寫作、公共組織行為學、城市管理學、電子政務與辦公自動化、社會調查統計分析、行政法與行政訴訟、社會保障制度、公共行政原理 部分高校按以下專業方向培養:公務員、電子政務、警察管理、行政文秘、金融事務助理、人力資源管理、涉外行政管理、涉外經濟事務管理、公共文化服務與管理、公共政策與政府治理。
2、行政管理專業簡介
行政管理主要研究行政學、政治學、管理學、法學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技能,進行企、事業單位行政事務的管理、組織、協調等。例如:企業辦公用品的采購、登記、核查,各類會議的組織、安排、服務,列印機、飲水機等設備的管理,辦公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監督等。
3、行政管理專業就業前景
行政管理專業的就業前景非常好,畢業生可從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行政協理員或者是中外大中型企業前台秘書、行政主管、行政總監、總經理助理等工作,或在學校、科研部門從事教學或科研工作。
4、行政管理專業培養目標與要求
本專業培養具備行政學、管理學、政治學、法學等方面知識.能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專門人才。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行政學、政治學、管理學、法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行政學理論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會調查與統計、外語、公文寫作和辦公自動化等方面的基本訓練,具備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5、行政管理專業所需能力
1.掌握政治學、行政學、管理學、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2.掌握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和分析方法以及系統分析、統計分析、調查分析、政策分析等科學方法;
3.具有從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黨和國家的特別是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5.了解行政學的理論前沿以及政治學、管理學、法學等相關學科的發展動態;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策劃、組織、執行的實際工作能力。
Ⅷ 行政管理學什麼
行政管理專業學的是行政管理學、市政學、社會學、行政領導與決策、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組織行為學、西方經濟學、行政法學、社會調查與統計、公共政策分析、國家公務員制度概論、行政公文與寫作、機關管理與辦公自動化、行政學、政治學、管理學、法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行政學理論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會調查與統計、外語、公文寫作和辦公自動化等方面的基本訓練,具備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行政管理(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是運用國家權力對社會事務的一種管理活動。也可以泛指一切企業、事業單位的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統是一類組織系統。它是社會系統的一個重要分系統。隨著社會的發展,行政管理的對象日益廣泛,包括經濟建設、文化教育、市政建設、社會秩序、公共衛生、環境保護等各個方面。現代行政管理多應用系統工程思想和方法,以減少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的支出和浪費,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個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政治學、行政學、管理學、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2.掌握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和分析方法以及系統分析、統計分析、調查分析、政策分析等科學方法;
3.具有從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黨和國家的特別是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5.了解行政學的理論前沿以及政治學、管理學、法學等相關學科的發展動態;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策劃、組織、執行的實際工作能力。
Ⅸ 簡述我國行政管理職能轉變的基本理論內容。
第一,職能重心的轉變。
第二,職能方式的轉變。主要有三方面:1 由運用行政手段為主向運用經濟手段為主,並將經濟手段與法律、行政手段結合起來;2 由微觀管理、直接管理為主,轉向宏觀管理、間接管理為主;3 由重計劃、排斥市場轉向以市場為主,計劃與市場相結合。
第三,職能關系的轉變。主要有:1 理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上級地方政府與下級地方政府之間的職能關系;2 理順政企關系;3 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4 理順政府與社會的關系;5 理順政府內部各職能部門的關系。
Ⅹ 什麼是行政管理學
行政管理學又稱行政學,也稱公共行政學或公共管理學。它是一門研究政府對社版會進行有權效管理規律的科學,是國家公務員和其他公共部門工作人員必備的知識。行政管理學作為一門科學,在20世紀初成立以來,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在發達國家,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已成為一個獨立的,具有眾多理論流派,多學科交叉的,理論聯系實際的一門科學。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行政管理學的研究蓬勃發展。行政管理在各種管理中起領導、主管作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也需要各方面的有效管理,其中行政管理是否科學、有效,直接影響著國家、社會的發展。
行政管理作為政府管理和企業管理的主要內容,具有全局性,統籌性,這就要求新一代的管理人員具備管理職能、協調職能和服務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