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審批
Ⅰ 一個工程的建設需要那幾個部門的審批
1、一個工程的建設,首先要有發改委的立項、合法的土地手續、規劃部門設計要求,現在規劃和土地大多是聯合審查、共同出具規劃指標,在經過多輪的磋商與反復後,在交納了土地出讓金後,前期工作就算告一段落,可以進入工程的設計了。
2、通常設計院在這個時候已經介入了前期的規劃方案,可以就詳細的設計要求進行方案設計了。
3、方案設計完成後報規劃局審查,在基本滿足設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批准通過,出具設計方案審核通知書,此時,設計院可以做施工圖設計了。
4、施工圖完成後,才正式進入建設項目的審批階段。
建設項目的審批主要是針對前期的手續(立項、土地、規劃)和設計成果進行審核。審查分為兩個階段
a、各部門聯合審查:(八大部門)
建委----政策性審查和面積審核
規劃----對設計成果的規劃復核
消防----對消防專項設計的審查
人防----對應建人防的面積審查、人防工程技術審查
市政----項目內給排水管網與市政管網的銜接、中水回收利用的審查
衛生----主要針對二次供水和涉及衛生設施的公建項目進行審查
園林----對綠化率、綠化規劃的復核
交警----對停車位的審查、交通影響分析
b、施工圖技術審查
這個就不用多說了,勘查、建築、結構、設備、電氣各專業逐個來。
雖然只有短短百餘字,但這其中的汗水、淚水、辛酸是終生難忘的,連續2個月的蹲點守候,公司、設計院、聯審辦三點一線的無數次往返。。。。。。當然,各部門的需要交納的各類費用就不一一道來了。
項目審查結束後,你得到的成果是幾張合格證、備案書、繳費聯絡單。
您就准備錢交城市綜合配套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吧。
交完錢,規劃許可證到手。
到此,項目的審批告一段落,下面就進入施工許可證的辦理、施工招標。。。。
開工大吉了,您吶!
Ⅱ 工程項目報建程序是什麼需要的資料都有哪些
一、在完成規劃報建和項目招投標後,領取項目工程報建表格:建設項目施工報建審批表;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二、辦理建設工程項目收費:由行業管理科計算相關費用並開出收費表;由開發區財政局核算、收費和開出繳費發票。
三、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領取建築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備案相關表格;建設單位提供中所列資料;送市建工局審定並在市建設工程網上發布。
四、辦理項目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需提供中所列資料。
五、辦理建築工程放線聯簽。
六、施工合同備案提交材料:申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證明書(1份原件);委託人身份證(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施工合同補充協議兩份(2份復印件,核驗原件);承包人資質證書(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項目經理資質證書(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
(2)工程項目審批擴展閱讀:
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
第四十七條 依法必須進行勘察設計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在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書面報告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招標項目基本情況;投標人情況;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開標情況;評標標准和方法。
第四十八條 在下列情況下,招標人應當依照本辦法重新招標: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不足三個的;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所有投標均被作廢標處理或被否決的。
評標委員會否決不合格投標或者界定為廢標後,因有效投標不足三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評標委員會決定否決全部投標的;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少於三個的。
參考資料:報建辦法——網路
Ⅲ 建設項目項目開工需要經過哪些審批程序
七、浙江省
2019年7月,浙江省住建廳發布《關於深化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審查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1
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沒有明確規定作為施工圖審查內容的行政管理要求,一律不得作為審查內容;
2
除以下三類工程之外,其他房建和市政工程實行自審備案制:結構安全要求較高的建設工程;國家規定需要進行消防設計審查的特殊建設工程、人民防空工程、單獨進行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建成後用於銷售或者出租的住宅、商業、辦公建築(包括保障性住房)。
3
對實行自審備案制的建設工程,市、縣(市、區)建設部門要在基坑開挖前對施工圖進行全面事後檢查;
4
對實行自審備案制的建設工程,市、縣(市、區)建設部門要在基坑開挖前對施工圖進行全面事後檢查;
5
不適用自審備案的房屋建築工程,可以對地下、地上部分(以一層底板頂面為界)分階段進行施工圖審查。
Ⅳ 建設工程審批程序
項目建議書——→批准或進行專家討論通過——→編制可行性研究計劃——→專向發改部門打報告屬進行批復——→編制環評報告——→向環保部門打報告進行批復——→進行建築方案設計——→向領導進行匯報批示——→施工圖設計
向國土部門出具土地證明(出讓或劃撥)——→去規劃部門辦理選址意見書——→去國土部門辦理建設用地審批表——→建築方案通過後——→去規劃部門辦理建築方案審批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去國土部門辦理建設用地批准書——→完成施工圖後——→去規劃部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辦理過程中需要有:
1.用地界址坐標圖(請規劃部門或測繪部門測繪)
2.1:500-1:2000的最新實測現狀地形圖(CAD格式);
3.審定方案的電子光碟(內含1:500或1:1000總平面圖和1:100——1:200各原位剖面圖,由設計院出,要求CAD格式)
Ⅳ 項目建設需要哪些審批,流程是什麼
一、項目建設需要政府主管部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對項目進行審批。
二、審批流程如下:
有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由主管行政部門轉報項目立項申報資料;無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可直接報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項目立項申報資料由該辦轉報市發改委。
納入土地收購出讓的項目,開發商在通過招標、拍賣方式取得開發土地使用權後,憑《中標確認書》或《拍賣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與其它申報材料一起上報。市發改委在收到申報資料後,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現場勘察,對符合條件的,市發改委予以批復。
對屬上級發展計劃部門審批許可權內的項目,由市發改委負責轉報。在收到申報資料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批復可研報告。
(5)工程項目審批擴展閱讀:
項目建設審批需要准備的材料:
1、書面申請(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
2、提供資金落實證明(銀行出示的資金證明)。
3、土地使用權證明。
4、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單位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具有以下附件,規劃部門對項目建設選址的初審意見;土地管理部門對建設用地的初審意見;環保部門的環評報告;有關部門對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以及地震的審查意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總體方案。
5、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資質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資質證明)。
6、項目地形圖。
7、項目建設投資概算。
Ⅵ 建設項目開工需要經過哪些審批程序
一、項目審批,建設項目是否履行了國家規定的各項審批手續,可行性方案所依據的數據資料是否充分可靠,有關測算是否准確;論證深度是否到位,所載內容是否完整;聘請從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中介機構是否具備必要的資質條件;是否實施了多方案比較論證程序等。
二、用地許可,是否未經批准擅自使用土地,用地手續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土地的實際用途是否與許可的用途相吻合。
三、規劃許可,是否未經規劃擅自建設,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是否符合國家規定,設計圖紙及工程項目的實施是否符合城市規劃要求。
四、是否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是否有行業主管部門審批的環境報告書。
五、設計方案的經濟合理性,在項目做出投資決策後,控制項目投資的關鍵就在於設計。資料表明:一般情況下,決策與設計階段影響工程造價的可能性為30%-75%,而施工階段影響工程造價的可能性僅為5%-25%或更小,設計單位較多地存在重技術輕經濟的問題,只求安全保險,設計單位更多從安全形度考慮,人為加大安全及功能系數,對工程造價關注不夠,因而設計浪費較大;建設單位只要工程檔次、不管造價的想法造成的損失浪費嚴重。設計方案審計的重點是設計方案的深度及設計方案的經濟合理性,圖紙設計深度不夠,直接影響工程量清單及標底的准確性,會誤導工程中標價格,還會導致施工過程中發生大量的設計變更與簽證,發生「邊設計邊施工」的現象。對設計方案經濟合理性的評價可採用指標對比分析法進行,即選擇同類建築的單方造價、單方鋼筋用量、單方砼用量等指標與被審計工程項目指標進行比較分析,發現「粗梁、胖柱、深基礎」現象,這樣不僅給審計工作帶來繁重的工作量而且還浪費了大量的工作時間。
六、施工圖設計審查,是否未辦理施工圖審計審查手續擅自開工建設,施工圖審查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條文。
七、開工前是否辦理開工前審計,開工前審計手續的辦理是否符合國家規定。
Ⅶ 項目建設需要哪些審批,流程是什麼
建設工程從立項到竣工所有程序 (包括立項審批、規劃設計、建設工程報建、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一、立項審批
1 、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原件一份)
2 、項目建議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一份)
3 、建設用地的權屬文件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一份)
4 、項目建設投資概算(一份)
5 、銀信部門出示的資金證明(原件一份)
6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房地產項目需提供資質證明一份)
7 、項目地形圖(一份)
8 、有關職能部門的意見。
二、規劃設計
1 、由市規劃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立項文件核發勘察設計紅線,提供規劃設計條件。
2 、建築設計分為三個階段,即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設計。
3 、市城建局負責聯系市有關部門對初步設計進行會審批復。
三、建設工程報建
(一)建設工程報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登記手續。
1 、計劃部門核發的《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或主管部門批準的計劃任務書;
2 、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 、國土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4 、符合項目設計資格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5 、人防辦核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許可證》;
6 、消防部門核發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7 、防雷設施檢測所核發的《防雷設施設計審核書》;
8 、地震辦公室核發的《抗震設防審核意見書》;
9 、建設資金證明;
10 、工程預算書和造價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類別核定書》;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工程施工公開招標申請表;
3 、建設工程監理公開招標申請表。
(三)邀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工程施工邀請招標審批表;
3 、建設工程監理邀請招標審批表;
4 、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 、法人營業執照;
6 、其他申請邀請招標理由證明。
(四)直接發包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報告;
3 、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報告;
4 、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 、法人營業執照;
6 、建設工程直接發包審批表。
(五)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 、《規劃許可證》;
2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 、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5 、監理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6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7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請表;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六)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安監站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報告;
(2)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工程項目地質勘察報告(結論部分);
(5)施工圖紙(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預算書(總建築面積、層數、總高度、造價);
2 、施工單位提供的資料:
(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專項技術方案;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5)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復印件,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
(7)現場設施、安全標志等總平面布置圖;
(8)購買安全網的合格證、准用證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9)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 10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申請表;
(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七)領取《施工許可證》,除第(一)條規定提供的資料外,要補充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手續。
1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2 、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和工程監理合同;
3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樁基礎工程要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樁機管理手冊);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或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現場攪拌的批文;
5 、質量監督申請安排表;
6 、安全監督申請安排表;
7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
8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證;
9 、施工許可申請表;
四、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審核,質監站在 7 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驗收時,質監站派員現場監督。
1 、已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 、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3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 、勘察、設計文件質量檢查報告;
5 、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包括設備資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7 、地基與基礎、主體砼結構及重要部位檢驗報告;
8 、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10 、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11 、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驗收合格證;
12 、公安、消防、環保、防雷、電梯等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書或驗收合格證;
13 、質監站責令整改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價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結算書。
(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監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 、《施工許可證》;
3 、竣工驗收備案表;
4 、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5 、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6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7 、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8 、工程質量保修書;
9 、工程竣工結算書;
10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四)建設工程竣工結算審核,要提供如下資料到造價站辦理手續。
1 、工程按實際結算的,要提供如下資料:
( 1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託書;
( 2 )工程類別核定書;
( 3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 4 )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
( 5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 6 )圖紙會審記錄;
( 7 )工程施工開工報告;
( 8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 9 )工程施工進度表;
( 10 )工程子目換算和抽料(筋)表;
( 11 )工程設計變更資料;
( 12 )施工現場簽證資料;
( 13 )竣工圖。
2 、工程按甲乙雙方約定的固定價格(或總造價)結算的,要提供如下資料:
( 1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託書;
( 2 )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 3 )竣工圖。
Ⅷ 工業項目審批詳細流程
工業項目審批流程
第一階段:項目備案階段(2個工作日)
審批事項: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項目備案。
審批部門:工商局、質監局、國稅局、地稅局、發改局。
項目單位編制項目簡介、項目名稱、報送到政務中心「三證合一」綜合服務窗口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備齊材料後,報送到發改局窗口辦理備案。
第二階段:施工報建階段(34個工作日)
審批事項:項目選址意見書、用地預審、環評報告、核發國有土地證(16個工作日)。
審批部門:國土局、住建局、環保局。
審批事項:結建人防工程施工許可證、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地震安全性評估及抗震設防要求審核、供電申請、誠信責任書、節能備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18個工作日)。
審批部門:人防辦、氣象局、科技局、供電公司、人社局、住建局、消防隊。
項目單位備齊申請資料,報送到政務服務中心工業項目綜合窗口辦理。
第三階段:竣工驗收階段(9個工作日)
審批事項:工程防雷設施驗收、工程消防驗收、工程環保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規劃驗收、人防工程驗收、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
審批部門:消防隊、環保局、住建局、人防辦。
項目單位備齊資料,由政務服務中心組織各驗收部門進行驗收。
五、其它事項
(一)在並聯實施的審批環節中,如某個環節未予許可或者許可內容發生變更的,該環節審批部門應及時告知工業項目綜合服務窗口,由工業項目綜合服務窗口轉告其它審批窗口作出相應處理,所需審批時間相應順延。
(二)各審批窗口初審發現申報材料不齊全的,應一次性告知項目單位並要求其在7個工作日內補充完善相關材料,補充材料時間不計入行政審批時限。依各級相關規定,審批事項需徵求相關窗口意見的,審批窗口在審批前應主動徵求相關窗口意見,並設定回復時限。被徵求意見部門不在規定的時限內回復意見,視為該部門默認同意。徵求意見所需時間不計入行政審批時限。
(三)依法進行的公告、公示、招標、拍賣、掛牌、專家評審等工作所需時間嚴格執行各級規定,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不計入行政審批時限;涉及征地審批、農用地和林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調整審批,所需時間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辦理,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不計入行政審批期限;申請人項目圖紙設計、審核時間不計入行政審批期限。依法報上級人民政府或上級主管窗口審批的時間不計入行政審批期限,相關程序按照國家和各級有關規定辦理。
六、有關要求
工業項目並聯審批是我縣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投資發展環境的一項重要舉措。縣直各有關部門、窗口要高度重視,密切協作,加強溝通,形成合力,共同推進並聯審批有序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工業項目並聯審批領導小組,組長由常務副縣長張士民同志擔任,縣政務服務中心、發改局、住建局、國土局、環保局、氣象局、安監局、供電公司、人防辦、消防隊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協調服務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政務服務中心主任李懷鋒同志擔任。
(二)完善工作機制
領導小組組長委託定期召開並聯審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會議,研究進一步完善並聯審批相關事宜,協調解決項目審批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和困難,必要時可邀請項目單位列席會議答疑解惑,確保工業項目並聯審批順利開展。
(三)構建信息平台
充分利用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平台,加快開發建立全縣統一的工業項目並聯審批管理專用網路系統,推行無紙化辦公和實時跟蹤監督,實現審批信息實時公開和即時共享。
(四)加強效能監察
監察部門要加強管理,將並聯審批開展情況納入行政效能綜合考評體系,對並聯審批質量和效率進行全過程效能監察,保證政令暢通。
(五)強化業務指導
各行政審批部門要加強標准化管理,統一印製並聯審批申請條件、申報材料、辦事程序、承諾時限、收費標准及收費依據等標准化申報材料及範本,陳列於政務中心服務窗口,在政務服務中心網站公開,方便群眾辦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高我縣職能部門業務水平和執行能力。
(六)該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