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執法
① 鄉鎮還有文明執法嗎
文明執法是執法的原則,簡單粗暴的執法只能使矛盾加深,不利於執法。但我國國情比較復雜,閑散人員較多,且素質參差不齊,特別是鄉鎮級別,執法難度非常大,如想改進,絕不是一朝一夕。
② 鄉鎮規劃建設管理所有行政執法權嗎
據《江西省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鄉(鎮)、街辦規劃建設管理所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二)組織村鎮規劃的編制、調整和實施,建立健全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檔案;(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負責建設項目規劃建設的審核、審批工作; (四)負責村鎮規劃區內公共設施和村容鎮貌的管理工作;(五)依法查處違反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規定的行為。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鄉(鎮)規劃管理所做好本村內村莊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看來只有管理權,無行政執法權。
③ 鄉鎮國土資源所有執法權嗎
鄉鎮國土資源所有執法權。《國土資源執法監督規定》明確了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執法監督職責:執法檢查;制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處理,提出行政處分建議;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檢察機關移送案件有關材料。
執法巡查各所應根據轄區內實際情況,分片或分線路每周至少巡查一次,並建立巡查記錄簿,如實登記巡查情況。對每個地質災害點都要有應急預案,在地質災害易發季節,應有專人值班,保證聯絡暢通。
(3)鄉鎮執法擴展閱讀:
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實行所長負責制,所長主持全面工作,對縣局和鄉鎮政府負責:副所長協助所長工作,對所長負責;所內工作人員對所長和副所長負責。所長定期或不定期向縣局領導匯報工作。
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上級各項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集體研究的各項決定,服從分工,聽從領導指揮,牢固樹立全所一盤棋思想,做到依法准確行使自己的職權。對不屬許可權范圍或無權處理的事宜應及時匯報,未經領導授權不得亂表態或越權處理公務。
④ 鄉鎮工勤人員能不能報考行政執法證
行政執法證各地都有相應的管理辦法,基本規定都相同
1、所在單位是行政執法機關或者法律授權的行使執法權的組織;
2、具有執法的職責職能;
3、遵紀守法;
4、經過執法證培訓並考核合格。
符合上述條件的(報考工勤)應當都可以報考行政執法證,除非個別省市的執法證管理辦法對報考人身份有明確要求,如以下幾類規定:
《山東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申領行政執法證件的應當是國家公務員或者是行政執法組織中符合國家公務員資格條件的工作人員;
《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申領《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證》應當具有國家公務員資格;
《海事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海事執法人員應當符合國家公務員的資格條件。
⑤ 鄉鎮去社會治安管理好還是行政執法大隊好
城市管百理執法大隊,就是「城管」。從屬於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一般屬於事業單位編制。以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名義執法,行使執法權。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的主要職責是:
貫徹實施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組織起草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度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⑥ 那些法律規定鄉鎮國土所工作人員沒有執法權,基層國土所人員有沒有行政執法權,法律又如何規定的
首先,法律授權方面,國土所作為國土局的派出機構,以縣級以上國土局的名義執法,是有執法權的。具體土地管理法應該有。
人員的執法資格方面,這個就是單位內部負責發證,一般是省國土廳發。縣級以上國土局會有執法大隊,執法證就比較多了。具體到國土所一般沒有執法證,正常都是打報告。大的國土所,有執業證也不會違法,這是內部分工問題。
⑦ 法學專業的人去鄉鎮政府綜合執法局有前途嗎
學的是法學專業,去鄉鎮政府綜合執法局正是學有所用,哪能沒有前途呢?
⑧ 綜合執法局在鄉鎮里是合法機構嗎
鎮本身就是個科級單位
屬於政府部門
成立什麼執法局,不一定是合法的
可以到縣政府信訪
⑨ 鄉鎮基層行政執法部門有哪些
公安派出所
交警中隊
國稅分局
地稅分局
規劃分局
國土資源所
安監所
環保所
工商所
質監所
司法所
⑩ 鄉鎮執法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是事業還是公務員
1、鄉鎮執法所屬於公務員性質的單位。
2、有關鄉鎮執法所的更多信息可以登錄所在地區的官網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