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審批
⑴ 固定資產審計的要點
1、真實性:審查確認固定資產的出售、報廢、毀損是否轉入固定資產清理予以沖銷;查明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固定資產是否轉入長期投資;查明經營租入固定資產是否增加企業固定資產賬。
2、完整性:審查已完工不結轉固定資產和融資租賃固定資產不入固定資產賬的情況。
3、所有權:應區分經營性租賃和融資性租賃兩種性質的租入固定資產,查明後者是否已納入固定資產核算;應確定作為債務擔保抵押出去的固定資產。
4、計價:應分別驗證購入、自建、投資轉入、融資租入、改建擴建、捐贈、盤盈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應確定折舊計算及累計折舊賬戶余額的正確性,以便認定固定資產凈值的正確性。
5、分類:除審查按實物形態進行分類明細核算外,還應查明使用、未使用和不需用固定資產,經營租入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提折舊與不提折舊固定資產,改擴建支出與修理支出的分類正確性。
6、帳務正確性:審查確認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以及實物資產的一致性,必要時可對固定資產進行監督盤點。
7、合法性:審查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批准手續;查明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確定的合規、合法性,查明折舊方法及其運用的合法性。
8、充分揭示性:審查確認會計報表對折舊方法、固定資產增減變動、資產租賃抵押等情況做了必要的說明。
(1)固定資產審批擴展閱讀
第一,就是固定資產的投資管理。一個企業資產的投資應該是戰略層面的問題,首先審計人員就需要確認固定資產的購置、新建等行為是否得到了統一管理。
如果一個組織對固定資產的投資管理不到位,就會形成大量的資產積壓、閑置、浪費,甚至會因為決策管理的不到位,形成大量的無效投資,這是固定資產管理的首要審計內容。審計人員就需要確認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制度、流程和審計期間新增資產,分析是否全部得到了立項審批管理。
第二,就是對資產實物管理。首先是確認是否賬實相符,這是基礎;在賬實是否相符的基礎上,確認公司盤點管理的頻率和效果;然後進行抽樣盤點,確認盤虧和盤盈情況,這個兩種方法,根據財務帳盤點資產,只能發現盤虧;先盤點實物,再核對財務賬面,可以確定盤盈。
至於如何盤點,根據實際情況和重要性程度確定;同時,必須對資產異動管理進行管理,尤其是生產車間,會將資產在不同的車間來回借用,導致財務永遠不能知道真正的資產在哪裡?這就需要強化現場資產實物異動的管理,必須通過相關手續執行。
第三、就是對資產的有效利用管理。在審計盤點時,要根據固定資產的外觀狀態,使用時間、保養記錄等判斷固定資產有效使用情況。
一般長期不用的設備或者資產,不進行管理的話,外面塵土包裹,甚至蜘蛛網縱橫等情況,同時查看保養記錄或者查詢使用時間,通過這些手段來確認資產是否得到了有效利用,同時,對資產折舊對產品成本的影響予以關注。同時,資產的有效使用率等相關分析指標。
第四、固定資產折舊准確性及對成本影響程度的管理。固定資產折舊管理,應嚴格根據會計准則執行,並及時進行分析,尤其是閑置資產、報廢資產未處理賬務等情況對成本的影響,這是財務部門也是審計部門在經營審計中,對數據准確性確認中需要考慮的一個環節。
第五、就是固定資產的維修、改造等方面的管理,其實在會計准則中對費用化和資本化的管理均有明確的要求,這就需要審計人員對維修和技改技措發生的費用進行資本化和費用化管理的分析,以確認資產數據管理的准確性。
同時,就需要關注部分公司不合理資本化管理,甚至在長期待攤費用或者往來賬掛賬的情形,是否合理就需要進行分析和進一步審計確認。
第六、就是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受管理不規范的影響,存在部分資產已經報廢多年,財務賬面依舊作為資產管理,且進行折舊計提的情況,這嚴重導致了賬實不符,且影響成本的准確性。
這就需要強化財務部門在資產監督管理過程中重要性,一旦財務聽之任之,不做細化管理,那麼這種情況會大量的存在,甚至會非常嚴重。
第七,就是在建工程作為固定資產的前一個管理環節,如何進行有效管理的問題。應該對固定資產立項及開始施工後,所發生的費用等在在建工程進行歸集,等完工驗收,達到可使用狀態後轉入固定資產管理,這個會計准則裡面有詳細的規定。
但在現實審計過程中,發現存在資產已經使用多年,但由於發票未到,導致資產長期未進行折舊計提管理等情況,需要審計人員進行一一確認和分析存在的原因。
⑵ 如何申請固定資產報廢手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固定資產可申請報廢:
(一)使用年限過長,功能喪失,完全失去使用價值,或不能使用並無修復價值的;
(二)產品技術落後,質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屬淘汰且不適於繼續使用,或技術指標已達不到使用要求的;
(三)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或雖能修復,但累計修理費已接近或超過市場價值的;
(四)主要附件損壞,無法修復,而主體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報廢;
(五)免稅進口的儀器設備應當在監管期滿,向海關申請解除監管並獲得批准之後才能提出報廢申請。
對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其賬面凈值扣除殘值、保險賠償和責任人賠償後的余額部分,依據下列證據
固定資產報廢認定損失:
(一)企業內部有關部門出具的鑒定證明;
(二)單項或批量金額較大的固定資產報廢、毀損,企業應逐項作出專項說明,並委託有技術鑒定資格的機構進行鑒定,出具鑒定說明;
(三)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戰爭等)造成固定資產毀損、報廢的,應當有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鑒定報告,如消防部門出具受災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事故現場處理報告、車輛報損證明,房管部門的房屋拆除證明,鍋爐、電梯等安檢部門的檢驗報告等;
(四)企業固定資產報廢、毀損情況說明及內部核批文件;
(五)涉及保險索賠的,應當有保險公司理賠情況說明。
固定資產報廢有兩種情況:一是由於磨損或陳舊,使用期滿不能繼續使用;二是由於技術進步,必須由先進設備替代。固定資產報廢,一方面由於固定資產退出企業引起企業固定資產的減少,另一方面在清理過程中還會發生一些清理費用,同時還可能取得一定的變價收入。因此,固定資產報廢的核算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1)注銷報廢固定資產的原值和已提折舊額。按固定資產的凈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賬戶;按已提折舊額,借記「累計折舊」賬戶;按固定資產原值,貸記「固定資產」賬戶。
(2)結轉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按收回的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借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賬戶,貸記「固定資產清理」賬戶。
(3)支付清理費用。按發生的清理費用,借記「固定資產清理」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賬戶。
(4)結轉清理後的凈損益。固定資產清理後的凈收益,借記「固定資產清理」賬戶,貸記「營業外收入──處理固定資產收益」賬戶;固定資產清理後的凈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處理固定資產損失」賬戶,貸記「固定資產清理」賬戶
⑶ 如何寫固定資產處理申請
1、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的免徵增值稅。
第一、屬於企業企業固定資產目錄所列貨物;
第二、企業按固定資產管理,並確以使用過的貨物;
第三、銷售價格不超過其原值的貨物。
其中有一個條件不具備就屬於財稅[2002]29號文件所說的「應稅固定資產」按照4%的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2、符合免稅條件處理固定資產收入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第八、九行和附表一的第三項「免徵增值稅貨物及勞務銷售明細」內;
3、不符合免稅條件處理固定資產收入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第五行,按4%計算稅額填在21行,減半徵收的減征額填在23行。在附表一的第二項「簡易徵收辦法徵收增值稅貨物的銷售額和應納稅額明細」內填寫詳細情況。
⑷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都需要報發改委批嗎
企業使用自有資金投資固定資產,應按照固定資產的種類辦理手續,如果只是買個機器設備,沒有必要報發改委,如果是修建房屋、購買土地,那麼都有相應的手續要辦理。
若是機關和事業單位,主要是基礎設施建設的項目需要報發改委批,電腦、設備等固定資金需要按照政府采購流程辦理。
(4)固定資產審批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投資效益提高的制約因素
在社會生產活動中,固定資產投資占據了很大比例。如果投資沒有取得較好的收益,勢必會影響到整個社會經濟的平穩運行。因此,從這個方面來說,統計出我國固定資產投資能夠帶來的宏觀經濟效益,通過指標來正確反映這一數值,成為了對經濟發展監測的重要方式。
2.1效益指標反映不全面
在實踐當中,投資效益的衡量指標重點放在我國的建設領域當中。這一衡量方式,僅僅能夠反映出我國固定資產投資建設的進度如何,但是對於該固定資產的投資究竟帶來多少經濟效益,很難反應出來。
2.2效益評價指標過於靜態化
正如上文所述,投資效益是個動態化的發展過程。在實踐當中,我國採取的是每年度編制下年度的固定資產投資效益指標,這顯然是一種靜態型的指標,無法對投資起到促進作用,同時也不能准確反映效益情況。
2.3效益指標缺乏應變性
投資效益評價指標的制定缺乏應變能力,指的是我國制定的效益評價指標將關注的重點放在投資與經濟增長方面,重點討論的是資產的投資是否能夠幫助經濟增長。但是卻忽略了固定資產的投資,是否能夠引起經濟變數發生變化。
2.4評價結果片面化
目前,對於固定資產的投資效益評價僅僅從單方面討論,投資是否取得良好的效益,關繫到我國經濟能否穩步提升。換句話來說,如果想更加全面地監督目前的投資情況,全面分析投資的效益,對投資進行嚴格的管理,就需要採用定量的方式來分析投資中的各個要素,找到與投資效益密切相關的因素,展開重點研究。
⑸ 為什麼固定資產申請采購的審批人員與需求者的職務相分離
如果職務不分離的話,豈不是需求者想買就買嗎,而且即使公司不需要的東西也可以買嗎,就是說中間缺少必要的監控,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存在嚴重的與供應商勾結,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機會。
⑹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固定資產管理的基本要求:
(1)正確預測固定資產的需要量;
(2)嚴格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合理確認固定資產的價值;堅持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正確區分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
(3)加強固定資產實物管理,提高其利用效率。企業要建立和健全固定資產的管理責任制度,嚴格固定資產的投資、驗收、撥出、出售和清理報廢等手續;還要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
(4)正確計提折舊,確保固定資產的及時更新。盡管這部分已收回的投資,並沒有以專款專用的形式在賬面上單獨體現,但為了確保固定資產及時更新,需要嚴格控制這部分資金的再投資狀況。
(6)固定資產審批擴展閱讀:
對已徵用的土地,按其土地徵用費計價,並按以下情況核算:
(一)對已徵用尚未施工建設的土地,在「土地使用權」表外科目核算;
(二)對已徵用並已開工建設項目的土地,土地徵用費由表外「土地使用權」科目轉入表外「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對徵用的土地上建有幾個項目的,土地徵用費應按建設項目佔用土地面積的比例分攤;
(三)建設項目已完工交付使用,將應攤土地徵用費與交付使用的建設項目投資,從表外「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轉入表內「固定資產」和「固定資產基金」科目核算。
固定資產原則上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具體計價方法是:
(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二)購入的固定資產,按買價加支付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費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按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扣除改建、擴建過程中產生的變價收入計價;
(四)對固定資產進行修繕、裝修,且修繕、裝修費用超過固定資產賬面原值10%的,按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值加上修繕、裝修費用支出,扣除修繕、裝修過程中的變價收入計價;
(五)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以調撥價格或調入調出雙方協議價格加支付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費計價;
(六)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面原值,扣除原來的安裝成本,加上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包裝費和調入單位的安裝費計價;
(七)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所附票據金額加自行負擔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費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未提供相關票據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八)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九)置換取得的固定資產,按照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的評估價值加相關稅費計價。
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價值,除發生下列情況,不得任意變動:
(一)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重新估價;
(二)增加補充設備的改良裝置;
(三)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或擴建;
(四)固定資產修繕、裝修費用超過原值10%;
(五)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六)發現原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
(七)已出售職工住宅的價值,按國家有關房改政策的統一規定進行價值調整。
固定資產處置的審批許可權:
盤盈和出租固定資產,由上級機構審批。
盤虧、對外捐贈和提前報廢固定資產,單價或批量價值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報總行會計財務司審批;單價或批量價值在100萬元以下的由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審批。
報廢固定資產由各級機構行長辦公會批准並報上級機構備案。
轉讓固定資產,單價或批量價值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應經當地財監部門簽署意見後,報總行會計財務司審批;單價或批量價值在100萬元以下的,應經當地財監部門簽署意見後,由上級機構審批。
地(市)中心支行以上機構置換房屋及建築物類固定資產,應報總行會計財務司審批;縣支行置換房屋及建築物類固定資產,由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審批。其他類別固定資產的置換,由上級機構審批。
⑺ 國企的固定資產報廢要報國資委審批嗎,有哪些相關的法律文件
不用,企業高層批准就行。
公司制企業高層是股東會或董事會,未實行公司制企業高層為廠長辦公會。國資委只是國家管理的授權部門,不具體管理企業內部事務,包括固定資產報廢或采購。
固定資產報廢時,先由使用部門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報廢清理對象填制「固定資產報廢單」,詳細說明固定資產的技術狀況和報廢原因,經有關部門進行技術鑒定,經企業領導或上級部門批准後作為企業進行固定資產清理業務的憑證,據以進行清理。
經有關部門審查批准後的「固定資產報廢單」,應送交會計部門一份,作為組織 固定資產清理核算的依據。
(7)固定資產審批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固定資產可申請報廢:
1、使用年限過長,功能喪失,完全失去使用價值,或不能使用並無修復價值的;
2、產品技術落後,質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屬淘汰且不適於繼續使用,或技術指標已達不到使用要求的;
3、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或雖能修復,但累計修理費已接近或超過市場價值的;
4、主要附件損壞,無法修復,而主體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報廢;
5、免稅進口的儀器設備應當在監管期滿,向海關申請解除監管並獲得批准之後才能提出報廢申請。
⑻ 企業辦公設備等固定資產入賬需要領導審批嗎有流程嗎
購入固定資產前需要申請,企業辦公設備等固定資產入賬時需要領導按企業的財務報銷制度審批,記入固定資產不需要單獨再審批一次。
⑼ 我需要一套比較詳細的固定資產購入流程,從購買申請開始,到入庫,領用,管理,固定資產標簽製作
固定資產管理流程
1.0 目的
為規范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經營公司固定資產,防止公司固定資產流失和無序失控,現制訂此流程。
2.0 定義和分類
2.1定義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2.2 分類
公司應制定《固定資產折舊明細表》來規范公司固定資產的種類及折舊年限,折余凈、殘值等相關信息,由公司管理層審批,法人代表及財務經理簽字確認後報稅局備案。一般情況下,公司對新增固定資產須按照該明細表來進行確認,分類並使用相關參數進行固定資產折舊等相關的會計處理。該明細表一經確定,一般不允許更改,如有需要,須經公司管理層確認, 法人代表及財務經理簽字確認後生效並報送稅局備案此項更改事項.。
3.0 固定資產購入(添置)計劃制定及反饋
3.1 固定資產的審批:各部門固定資產的相關使用者需填寫《固定資產采購申請單》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由采購部門填寫采購單申請購買。(見《附件一 固定資產采購申請單》)
3.2 如果使用者因原使用資產報廢而添置新資產,必須先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將原資產報廢後方可申請采購。(見《附件二 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
4.0 固定資產的采購、驗收和付款
4.1 固定資產入廠後,貨倉收貨人員實地查驗無誤後,填寫一式兩聯的《固定資產收貨單》, 一聯留底,另一聯與采購單裝訂在一起交予財務。(見《附件三 固定資產收貨單》)
4.2使用部門確認該資產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時,填寫一式二聯的《固定資產驗收報告》,一聯留底,一聯交由財務結轉或支付尾款使用,並存檔。(見《附件四 固定資產驗收報告》)
4.3 財務收到《固定資產驗收報告》和《固定資產收貨單》後,通知采購部請款。
4.4 采購部收到供應商發票後,向財務申請支付該筆款項。
5.0 固定資產領用:固定資產驗收完成後,申請單位需填寫《固定資產領用單》,由部門領導及財務經理審議後呈送總經理,經總經理核准後方可領用。(見《附件五 固定資產領用單》)。
6.0 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6.1 財務部負責對固定資產統一編號、訂牌,並記入《固定資產折舊明細表》中予以管理。每月15號前對上月新增固定資產實地盤查並將固定資產標簽貼在該項設備上。
6.2 報關部負責對從海關免稅進口的設備予以特殊編號,並建立清單,每半年核查一次。
6.3 資產使用部門應配備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建立並維護本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清單》,保證帳物相符,同時要明確固定資產使用人。當使用人發生變化時(如離職、調動等),要做好移交工作。(見《附件六 固定資產管理清單》)
6.4 資產使用部門應制定日常維修、保養、大修等管理制度細則, 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定期檢查資產使用情況。每月編制機器使用狀況清單交由財務並上報公司領導層。
6.5 財務每年組織一次全廠所有固定資產實物盤點,核對帳物, 必須做到使用部門、財務部門帳物相符。財務將資產清查時盤虧、盤盈的固定資產發往各使用部門,由使用部門提供填寫盤虧、盤盈原因報告, 財務將匯總結果上報至主管領導處。在此基礎上,財務不定期對各部門設備進行抽查盤點, 並反饋結果,並在主管領導批準的基礎上辦理相關賬務手續。
6.6 公司各部門間固定資產使用權的轉移,應填寫《固定資產轉移單》,雙方部門負責人批准並交由總經理批准後, 將《固定資產轉移單》交給財務部辦理轉移變更。(見《附件七 固定資產轉移單》)
6.7 公司的固定資產必須在公司的安全場所合理存放,如果需要離廠維修或是外發加工,必須填寫出廠放行單並由主管領導和財務經理簽批後才能出廠放行。
7.0 固定資產的報廢
7.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固定資產可申請報廢:
1) 已超過規定使用年限;
2) 經修理、調校後,其准確度、穩定性仍無法達到規定指標;
3) 主要零部件嚴重損壞又無法購買或代用;
4) 損壞嚴重,確認無修理價值;
7.2 報廢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填報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經公司主管批准後, 辦理相關報廢手續。汽車報廢須經當地車輛管理所鑒定。
7.3 固定資產報廢處理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公司主管固定資產領導及財務部審議, 由總經理核准後方可執行。
7.4 如報廢固定資產可作廢料等出售,出售金額必須報備財務,以便財務入賬,沖減固定資產清理。
8.0 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折舊的辦法, 由財務部固定資產會計根據固定資產清單按月計提、登記明細帳, 並記入使用部門成本。
(本流程附相關辦法中所提及之表單,詳細參見附件)
⑽ 調整固定資產折舊年限需要辦理哪些審批手續
新稅法實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企業已按原稅法規定預計凈殘值並計提的折舊,不做調整。
新稅法實施後,對此類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可以重新確定其殘值,並就其尚未計提折舊的余額,按照新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減去已經計提折舊的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按照新稅法規定的折舊方法計算折舊。
新稅法實施後,固定資產原確定的折舊年限不違背新稅法規定原則的,也可以繼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