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執法證
① 稅務執法資格考試時間
關於《2007年全國稅務人員執法資格統一考試實施方案》 的補充通知
文號: 國稅辦發[2007]86號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文日期: 2007-9-2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2007年全國稅務人員執法資格統一考試實施方案》 的通知(國稅發〔2007〕105號,以下簡稱《通知》)下發後,一些稅務機關來電詢問有關《通知》第三條考試對象的確認問題。經研究,現將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2007年全國稅務人員執法資格統一考試不分執法崗位和非執法崗位。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和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編制身份的在崗人員,均屬於考試對象。
二、《通知》所稱"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編制身份的在崗人員",是指稅務機關除臨時人員和工勤人員以外的,沒有登記為公務員的具有事業編制身份、且在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崗位工作的正式幹部。稅務學校、機關服務中心等不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編制身份的事業幹部,不作為考試對象。
三、《通知》所稱"省局、市(地、州)局直轄分局"是指"省局、市(地、州)局直屬稅務分局和稽查局"。上述單位的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工作的副局長為免試人員。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機關工作人員不作為必考對象,是否參加考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自行決定。對未參加考試的人員,不予發給執法資格證書。
五、在考試對象確認方面如有其他問題,請各省稅務機關根據《通知》規定及本通知精神自行掌握。
六、有關考務工作的具體問題,稅務總局將另行通知。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考試解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有關命題負責人就全國稅務人員稅收執法資格考試內容、復習重點、考試題型講解內容以及近三年(2007年、2008年、2009年上半年、2009年下半年)四套全國稅務人員稅收執法資格考試(國稅卷)真題,並且參考全國稅務人員稅收執法資格考試指定參考用書、輔導用書,反復醞釀、傾情演繹,對2010年全國稅務人員稅收執法資格考試(國稅卷)考試內容、學習復習重點及題型解讀如下,僅供參考,未經權威人士認可,不代表國家稅務總局官方公開觀點。
一、全國稅務人員稅收執法資格考試指定參考用書
1.《稅收基礎知識》,國家稅務總局教材編寫組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9年2月版。
2.《法律基礎知識·稅務版》,國家稅務總局教材編寫組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9年3月版。
二、全國稅務人員稅收執法資格考試內容及復習重點
(一)《稅收基礎知識》部分
第一章至第四章:通讀,不為考試重點。
第五章:第一節了解;第二節、第三節重點考試內容;增值稅為重中之重,著重掌握增值稅、消費稅納稅人、納稅范圍及計算方法、增值稅、消費稅稅率、增值稅固定資產抵扣、消費稅從量定額從價定率計稅,注意增值稅、消費稅新條例變化;第四節營業稅是地稅業務,國稅部門不考;第五節一般掌握車購稅納稅人、納稅范圍、稅率及計算方法。
第六章:第一節作為了解,第二節為考試重點內容,重點掌握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注意順序)、稅前扣除項目中的損失及折舊扣除、企業所得稅管理24字要求(需展開理解);第三節個人所得稅為地稅業務,國稅部門不作要求。
第七章:主要是地稅業務,國稅部門不考。
第八章:掌握稅收管理基本制度與內容,了解稅收法律責任。
第九章:掌握稅務稽查的工作規程,特別是稅務稽查許可權、稅務稽查執行及幾種稅務稽查方法(不需展開)。
第十章:掌握國際重復征稅及其避免。
第十一章:通讀,不為考試重點。
(二)《法律基礎知識·稅務版》部分
第一章:考試重點內容,重點掌握法律關系、法的體系、法的創制、法的適用。
第二章:考試內容,理解性掌握第一節,重點掌握第二節、第三節。
第三章:大體了解稅務行政許可概念。
第四章:考試重點內容,重中之重,掌握稅務行政處罰概念和種類、稅務行政處罰的實施(案例分析)、主要稅收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第五章:了解第一節、第三節,掌握第二節,特別是阻止出境、納稅擔保和代位權。
第六章:掌握第三節,其它章節了解,不為考試重點。
第七章:掌握"偷稅罪"修改為"逃避繳納稅款罪"的相關內容。
第八章:考試重點,需認真掌握。
第九章:掌握第二節,其它章節通讀,不為考試重點。
② 行政執法人員都有哪些分類比如什麼海關,國稅什麼什麼的。。。。還有相應的職業道德。。。。詳細一點。
行政執法人員沒有分類,只是不同部門的執法人員在法律授予的許可權內執行一定權利,每個不同的國家機關都可以執法。例如稅務執法人員(不區分國地稅)、國土執法人員、建築質量執法人員、食品安全、衛生監督執法人員、產品質量執法人員、市場管理、葯品管理執法人員、公共安全、國家安全執法人員。
執法人員職業道德國家是1、堅持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代表國家依法行政,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2、核心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以依法執行公務、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為主要內容,樹立良好的公僕形象,做人民 滿意的執法人員。 二、規范標准 1、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有堅定的信念和理想,有正確的世界觀 、人生觀和價值觀,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 和個人主義;熱愛祖國,維護國家的統一和民族的團結,積極投身於社會 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熱愛人民,密切聯系群眾,聽取群眾呼聲,一切從 人民利益出發,向人民負責,反對特權思想和官僚主義。 2、遵紀守法,依法行政。增強法制觀念,提高遵紀守法和執行法 律、政令的自覺性,嚴守紀律、嚴守機密;依法執行公務,不得以言代法 、以權代法、徇私枉法。 3、忠於職守,勤奮工作。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本職工 作,忠實履行職責,講求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不得 擅離崗位、玩忽職守和貽誤工作。 4、顧全大局,團結協作。樹立全局觀念,識大體,顧大局,確保 政令暢通,不得各行其是;團結協作,敢於負責,不推諉和扯皮。 5、清正廉潔,艱苦樸素。主持正義,秉公辦事,廉潔自律,克己 奉公,自覺抵制歪風邪氣,嚴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親屬;嚴禁以權謀私、損 公肥私;厲行節約,勤儉辦事。 6、忠誠老實,實事求是。光明磊落,言行一致,敢講真話;從實 際出發,深入調查研究,注重實效,反對主觀主義和形式主義。 7、刻苦學習,精通業務。加強自身素質修養,不斷學習理論知識 、法律知識和本職位所需的業務知識,努力掌握現代辦公技術,精通本職 業務,提高服務本領。 8、謙虛謹慎,文明禮貌。正確對待成績和榮譽,不驕傲自滿,隨 時糾正自己的缺點和錯誤;在執行公務或工作期間,儀表端莊,衣著整潔 ,言談舉止禮貌、熱情、大方、提倡講普通話。
③ 國家稅務局政策法規科
您好,關於您所提的問題,解答如下,僅供參考: 政策法規科的工作職責包括: (內1)負責稅收執法監督容、法律服務、法律宣傳培訓和執法檢查工作; (2)負責推行執法責任制和復議應訴工作; (3)負責重點案件的審查和復查工作; (4)負責政策法律執行情況的反饋工作; (5)負責依法治稅工作的具體指導; (6)負責國稅系統目標管理和機關目標管理工作; (7)負責國稅系統的執法資格認證及行政執法證件的辦理、換驗工作; (8)負責職責范圍內工作的調查研究;
④ 國考稅務局職位是一級行政執法員,和以前的科員有什麼區別
一級行政執法員和科員的區別有三點,分別為:
1、崗位類別不同
一級行政執法員屬於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在行政機關中直接履行監管、處罰、稽查等現場執法職責。
科員則屬於綜合管理類公務員,是機關中除行政執法類職位、專業技術類職位以外的履行綜合管理以及機關內部管理等職責的職位。
2、所屬層次不同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為11個層次,而一級行政執法員屬於第10層公務員職務序列。
科員作為綜合管理類公務員,有12個層次,一級科員位於第11層次,二級科員位列第12層次。
3、任職管理不同
一級執法員實行任職條件和職數管理,職數由執法單位的主管部門統籌使用,一級執法員職數不得超過本部門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編制總數的3.5%,且須任二級執法員滿5年才可晉升,且須在晉升後任職前報市政府公務員主管部門備。
科員根據學歷任職定級,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五級。
⑤ 你好 我專業能報的國考崗位都是深圳各個區的稅務局 一級行政執法員 我想了解這個崗位如何
一級行政執法員是科員,只是會有執法權。
⑥ 國家稅務局中政策法規科基本要做什麼工作
政策法規科的工作職責包括:
(1)負責稅收執法監督、法律服務、法律宣傳培訓和執法檢查工作;
(2)負責推行執法責任制和復議應訴工作;
(3)負責重點案件的審查和復查工作;
(4)負責政策法律執行情況的反饋工作;
(5)負責依法治稅工作的具體指導;
(6)負責國稅系統目標管理和機關目標管理工作;
(7)負責國稅系統的執法資格認證及行政執法證件的辦理、換驗工作;
(8)負責職責范圍內工作的調查研究;
(9)落實和完成黨組織及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6)國稅執法證擴展閱讀
稅務機關的職責編輯
1.稅務機關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或少征稅款,或擅自決定稅收優惠;
2.稅務機關應當將徵收的稅款和罰款、滯納金按時足額並依照預算級次入庫,不得截留和挪用;
3.稅務機關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征稅,依法確定有關稅收徵收管理的事項;
4.稅務機關應當依法辦理減稅、免稅等稅收優惠,對納稅人的咨詢、請求和申訴作出答復處理或報請上級機關處理;
5.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經營狀況負有保密義務;
6.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的手續費,且不得強行要求非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
7.稅務機關應當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實施和解除稅收保全措施,如因稅務機關的原因,致使納稅人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失的,稅務機關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
⑦ 國稅行政崗位公務員有執法證嗎辦稅大廳公務員有執法證嗎
有的 國家的稅法規定的 他們又執行權
⑧ 地稅局直屬稅務局中的基層行政執法職位的職能是什麼呢
公務員招考的時候抄,這些職襲位都是名義上的,也就是說真正確定崗位要在你報到以後,你那個單位的人教部門分配的。如果硬要說基層行政執法職位的職能是什麼,我只能說可能是業務受理或者注銷審核或者評估審核或者稅源管理等等。因為每個基層分局中的職位都劃分得很細的。我就是以基層行政執法職位的名義招進去的,現在是在辦公室做文秘。
⑨ 本人新進國稅局公務員,今天11月份有一個稅務人員執法資格考試,如果
一般不會不通過,不及格需要補考,必須要過
⑩ 關於國稅局的執法權
稅務機關一般用稅收保全和稅收強制執行,查封是稅收強制執行一種方法,國稅有權力的。
《稅收征管法》規定稅務機關在規定的納稅期限之前,對由於 稅收保全工作流程
納稅人的行為或者某種客觀原因,致使以後的稅款徵收不能保證或難以保證而採取的限制納稅人處理或轉移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的措施。
稅收保全的兩種形式
1、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暫停支付納稅人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納稅人相當於應納稅款的財產
稅收強制執行措施是指稅務機關在採取一般稅收管理措施無效的情況下,為了維護國家依法征稅的權力所採取的一種強行徵收稅款的手段。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末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擔保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所擔保的稅款,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末繳納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稅務機關可以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或者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