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
A. 事業單位改革中,哪些單位屬於承擔行政職能的單位
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有如下:
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指承擔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職能的事業單位。
認定行政職能的主要依據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政策規定。這類事業單位逐步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一般有就業局,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
B. 中央認定哪些是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
1.職權性事業單位,即根據憲法和有關組織法的規定,
應當作為行政機構,其上級部門也是行政機構,但因受本級行政機構數額和行政編制數量的限制,被列為事業單位,我們俗稱為「事業局」,如有些地方的知識產權局、測繪局。
2.授權性事業單位,根據《指導意見》指的是有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政策授權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我們對授權性事業單位的認定,主要是進行三個層次的判斷,一是承擔的職能是行政職能;二是承擔的行政職能有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政策授權;三是授權明確指向了事業單位。法律,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法規,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指導意見》將其確定為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排除在外。根據《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行政法規的名稱通常為「條例、規定、辦法」,也就是說除此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規范性文件都沒有授權地位,包括地方性法規、地方規章、部門規章,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
C. 泉州事業單位改革後承擔行政職能的人員如何變動
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人員未來或轉為公務員或安置到其他事業單位這個去向劃分的依據是什麼呢? 1)對於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如果調整為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其人員可轉為公務員,但編制不得突破政府機構限額和編制總額。 2)對於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如果將屬於政府的職能劃歸行政機構後,任務不足的事業單位予以撤銷或並入其他事業單位,其人員也隨之分流。這類事業單位職能任務: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海事和航運管理(港口管理),公路行政管理,道路運輸管理,動物衛生監督,移民管理,文物管理。
D. 事業單位改革中,有一類事業單位分為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到底屬於什麼性質
1.不能,機關幹部是行政編。 事業單位是事業編制。
2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可以按特殊人才轉任機關幹部,同時身份轉變行政編制。
E. 哪些事業單位是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您好!目前被批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都是承擔行政職能的單位。謝謝閱讀!
F. 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怎麼改革
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有如下:
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指承擔行政決策、行專政執行、行政監督屬等職能的事業單位。
認定行政職能的主要依據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政策規定。這類事業單位逐步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一般有就業局,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
G. 按事業單位分類標准社保局是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嗎
社保局本身就不是事業單位,而是一個政府行政部門,當然承擔行政職能了!
《指導意見》明確了改革的總體目標和階段性目標:2011年至2015年,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部分轉為企業或劃歸政府行政機構;2016至2020年,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中國特色的公益服務體系。 現有事業單位按社會功能分三類
《指導意見》指出,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意見要求,清理規范現有事業單位。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H. 事業單位改革里提到以後不再有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是的。事業單位改革到位後,社保中心等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將轉為行政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