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城管暴力執法
按照單位的紀律規定處罰,同時按照治安案件處理,如果觸犯刑法,需要負法律責任
② 女店主被城管揮拳暴打,反擊時將城管砍傷,算正當防衛嗎
近日,在重慶南岸區塗山鎮發生了這么一件事,城管在鎮上巡邏執法時,發現了路邊佔道經營的水果攤,在執法過程中,城管追逐著水果攤女店主狂打,女店主在反擊時將城管砍傷,那麼問題來了,城管有沒有資格在執法過程中追逐打人?女店主在反擊時將城管砍傷算不算正當防衛?關於這兩個問題我們來一起探討一下:
③ 大家怎麼看待城管暴力執法城管是迫不得已
關鍵是城管到底執的是哪門子法?「強制執行」應該由警察執行或由法院判決後交由警察執行。侵犯他人人身財產的執法行為應當慎之又慎,行政行為不應包括此類行為。像西方,就是闖紅燈,警察也不會當街罰款,而是給你一張傳票,限你某日去簡易法庭申訴。這才是法治。現在是所謂「執法者」又管又罰,管不了發不成就動手使用暴力,這不是法治,是黑澀會。。。
④ 城管暴力執法引起群憤局長出馬碰到大領導是什麼電視劇
《我們的快樂人生》集數:共30集上映:2012年地區:中 國語言:國 語主演:高明、於震類型:劇情
⑤ 被城管追打女商販稱面臨崩潰,城管為什麼還這么猖狂
因為這些城管大多都沒有高學歷,他們也沒有上過多少學讀過很多書,他們的素質本就不高,在面對這些小商販的無理取鬧就喜歡用暴力的方式威脅這些人。
我個人覺得這些城管們是沒有受到嚴厲的懲罰,所以不知道自己暴力執法的後果,是什麼才會導致他們一如既往的猖狂。如果在某一次執法中他們受到了很嚴厲的處罰,那這件事情就會提醒其他的城管不要暴力執法,相信暴力執法的事情也不會再繼續發生了。
⑥ 城管追打攤主被砍傷,反抗暴力執法算正當防衛嗎
這個問題要看城管是否按照規定執法、如果沒有按照規定被攤主砍傷、責任就不在攤主身上。
⑦ 哈爾濱南崗區城管會這樣執法嗎
怎麼可能陽光~~想法而已。
哈爾濱大把私建濫建,打著正當旗號的私濫建更猖獗,讓人難以不聯想是不是跟相關部門「搞好了關系」。很多社會問題凸顯矛盾很嚴重很無奈,因為相對而言,我們只是弱勢……
同意樓上的觀點,找新聞夜航試一試,如果他們野蠻執法就拍下來,不過如果真是你們的建設不合理,只管你們也真沒辦法~你抗辯說:怎麼不管別人只管我們?也不是合理抗辯事由哦。都是這樣的問題,不過一般上節目的都是說哪裡有私濫建然後很多年不處理,上了節目相關部門管了,盡快處理了,加速了城市市容市貌改善……有時候是強拆的~~私濫建很可恨,活動板房其實還很規矩的,相比鐵皮房更甚是酒店商場或者交通要道人行道的嚴重私濫建,卻越來越猖獗。
⑧ 城管爆力執法各大媒體為什麼不曝光
今日各大媒體頭條:延安城管暴力執法,情節堪比黑社會激起民憤
⑨ 城管暴力執法該向什麼部門投訴
搜集證據,到上級部門投訴或申請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十)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9)哈爾濱城管暴力執法擴展閱讀:
行政復議受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十七條 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除前款規定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十八條 依照本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接受行政復議申請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對依照本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屬於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
應當自接到該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轉送有關行政復議機關,並告知申請人。接受轉送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後超過行政復議期限不作答復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受理;必要時,上級行政機關也可以直接受理。
第二十一條 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
(一)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三)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
(四)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⑩ 城管暴力執法
城管做群眾反對的事熱心,群眾擁護的事消極。中國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