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如何形成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花了4年8個月的時間,集思廣益,博採眾議,民主協商,互諒互讓,逐字推敲,反復修改,最終達成共識,形成基本法草案。
Ⅱ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怎麼制訂的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由香港的司法部門制定,制定完成之後上報中央。特別行政區有自己的立法權,但是所立的法律不能跟中央的法律法規產生分歧,不能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
制定的總則:
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第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第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香港永久性居民依照本法有關規定組成。
第四條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第五條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第六條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權。
第七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管理、使用、開發、出租或批給個人、法人或團體使用或開發,其收入全歸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支配。
第八條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本法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
第九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英文,英文也是正式語文。
第十條香港特別行政區除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國徽外,還可使用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和區徽。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旗是五星花蕊的紫荊花紅旗。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徽,中間是五星花蕊的紫荊花,周圍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英文「香港」。
第十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會、經濟制度,有關保障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關政策,均以本法的規定為依據。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本法相抵觸。
詳細了解更多可以到這里了解:http://www.gov.cn/test/2005-07/29/content_18298.htm
Ⅲ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內容有哪些,標志著什麼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頒布,標志著香港進入了過渡時期的新階段。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
第十四條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
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軍隊不幹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必要時,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
駐軍人員除須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外,還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駐軍費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負擔。
……
這標志著中央駐軍香港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關於中央駐軍問題,在中英就香港問題進行談判時,中方便已經多次重申了一貫立場。
Ⅳ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修改權屬於
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它自己只有自治的權利。因為雖然是特區,但畢竟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它的基本大法是一種確定它的特性、性質的大法,這種大法不能由他自己說了算,必須經過國家同意,所以要修改基本大法,權利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才有。
Ⅳ 香港特別行政區施行的法律是()A.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B.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C.中
香港特別行政區施行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故選:B.
Ⅵ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於何時正式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自1990年7月1日起實施。
Ⅶ 今年的四月四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通過多少周年
這個來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法基本法通過,應該是在30周年左右。
Ⅷ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由()制訂的 A.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B.全國人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訂的. 故選: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