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長官
① 香港特別行政區歷任行政長官是哪些人
截止目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一共有5任,分別如下:
1、第一任:董建華(Tung Chee-hwa),任期時間: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華(Tung Chee-hwa),任期時間: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蔭權(Donald Tsang Yam-kuen),任期時間: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 Chun-ying),任期時間: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鄭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任期時間:2017年7月1日—至今。
(1)香港特別行政區長官擴展閱讀
1、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又稱香港特區首長,簡稱香港特首;英語: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CE),由分別來自38個界別分組,代表不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
2、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職責如下:
(1)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執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3)簽署、公報並向中央人民政府備案由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議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員、各級法院法官及公職人員的職務;
(5)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及處理請願、申訴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② 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是誰
董建華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競選,獲得大比數的選票,當選行政長官。同年12月16日,董建華獲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委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③ 首屆香港特別行政區長官三位候選人分別是
吳光正, 楊鐵梁, 董建華
④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最高的嗎
香港特區最高行政長官即特首,是香港最高行政長官。
⑤ "一國兩制"中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怎麼產生
香港特別來行政區行政長自官(又稱特區首長,亦可簡稱特首;英語:Chief Executive,簡稱 CE)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首長及香港最高代表,此職位成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上代替香港總督的職務。每屆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分別來自38個界別分組,代表不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
⑥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省委書記哪個權力大
當然還是行政長官了,中國是一國兩制,香港有一定的獨立性,行政長官權力非常大
⑦ 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是誰
董建華先生。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一日,董建華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競選,獲得大比數的選票,當選行政長官。同年十二月十六日,董建華獲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委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並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就職,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位行政長官,任期為五年。
⑧ 要當選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需要具備的條件和資格是什麼
當選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條件和資格:由分別來自38個界別分組,代表不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
參選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條件和資格:
1.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2.在外國無居留權·年滿40周歲
3.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
4.不少於10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又稱特區首長,亦可簡稱特首;英語:Chief Executive,簡稱 CE)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首長及香港最高代表,此職位成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上代替香港總督的職務。每屆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參考鏈接:http://ke..com/link?url=MZUaK-ATZWol---JHCcxta65tP_#1。
⑨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最高長官是誰
曾 蔭 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1944年10月生於香港。1964年香港華仁書院預科畢業。1981年在美國哈佛大學進修,獲公共行政碩士學位。 曾蔭權於1967年加入港英政府,先後出任多個重要職位,主要工作范圍涉及財政、貿易等。曾蔭權於1991年任貿易署署長,1993年5月任庫務司,1995年9月任財政司,是首位出任這一重要職務的華人。 1997年7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據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的提名,任命曾蔭權為香港特區政府首位財政司司長。2001年5月獲任命為政務司司長。 2005年3月12日,國務院批准董建華辭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職務後,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規定,曾蔭權以政務司司長身份出任署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6月1日,曾蔭權為參選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辭去政務司司長之職,獲國務院批准。6月16日,曾蔭權當選香港特區新的行政長官人選。6月21日,國務院召開全體會議,決定任命曾蔭權為香港特區行政長官 ,6月24日宣誓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