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區是什麼意思
1. 市級行政區是什麼
市級行政區是地級市,中國行政區劃之一。行政區劃類別與地區、自治州、盟相同,屬地級行政區,由省、自治區管轄。自1983年11月5日開始,在國家行政機構區劃統計上作為行政區劃術語固定下來。
進入21世紀以來,中國地級行政區數量逐漸穩定,地級市數量約佔地級行政區總數的88%,地級市已逐漸取代地區成為地級行政區的主體。
(1)行政區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截止2019年9月全國地級市有河北省11個,山西省11個,內蒙古自治區9個,遼寧省14個,吉林省8個,黑龍江省12個,江蘇省13個,浙江省11個,安徽省16個,福建省9個,江西省11個,山東省17個,河南省17個,湖北省12個。
湖南省13個,廣東省21個,廣西壯族自治區14個,海南省4個,四川省18個,貴州省6個,雲南省8個,西藏自治區6個,陝西省10個,甘肅省12個,青海省2個,寧夏回族自治區5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4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地級市
2. 行政區經濟是什麼意思
經濟行政區是對全國國民經濟進行計劃與管理的基本地域單元。兼有經濟區與行政區雙重特點,它既是一個具有全國或區際意義專門化的地域生產綜合體,又在地域范圍上與行政區界線保持一致。
3. 深圳行政區和功能區有什麼區別
深圳行政區和功能區別如下:
行政區一般是按照國家現有行政區劃設立的市、區、街道,縣、鄉、鎮等具有政權性質的管理層級,它一般具有國家行政組織法律規定的地方立法、司法、行政權,具有完備的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工青婦等上下直屬系統的管理體系,國家稅務、工商、司法等縱向直屬管理也按各個行政層級設置相應機構。
而功能區則是按照區域資源、區位優勢發展起來的經濟技術開發團地組成,它往往跨越了原有的行政區劃,或是覆蓋了若干個行政區,或是在某個行政區內形成若干個功能區。
註:
深圳市共設6個市轄行政區,即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鹽田區、寶安區、龍崗區;和4個功能區,即光明新區(隸屬寶安行政區)、龍華新區(隸屬寶安行政區)、坪山新區(隸屬龍崗行政區)、大鵬新區(隸屬龍崗行政區)。
4. 特別行政區是什麼意思
特別行政區(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縮寫SAR)簡稱特區,是指根據憲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版區域范圍內設立的,權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和資本主義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區域。
特別行政區是我國為以和平方式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香港問題、澳門問題和台灣問題而設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區域。
特別行政區的建立構成了我國單一制的一大特色,是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在我國具體情況下的創造性運用。特別行政區的成立,有助於維持香港與澳門的繁榮和穩定。
除此外,中國內地也有經國務院審批的特別行政區,如卧龍特別行政區。
(4)行政區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權
1、特區制定的法律不需要報中央批准,只要不違背基本法就可以,而根據《立法法》的規定,自治區制定的民族自治法規需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
2、特區的地方自治也是基本法范圍內的自治。
3、特區不擁有外交和防務的權利,只能中央管轄,而特區廣泛的自治權如自行負責稅收、貨幣、社會治安等,由此可見基本法就相當於特區的憲法一樣地位,是特區立法的依據。
5. 國家一級行政區是什麼什麼意思
省(shěng),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地方行政區名稱。
中國一級行政區即「國家一級行政區」或現代意義上的「省級行政區」,是指直屬中國中央政府管轄的一級行政區。
自秦朝以來,作為國家一級行政區劃,其名稱經過演化,其主體名稱元朝「行省」,到清朝為「省」,之後以「省」的形式固定下來。
(5)行政區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發展歷史:
元朝實行的行省制是現代省級行政區的開端,行省屬於中央行政機構中書省在地方的派出機構,全稱「行中書省」。腹里地區(今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山東、內蒙古部分)則由中書省直轄。時全國共10個行省、1個中書省轄地、1個宣政院轄地。
明朝初沿元制,後以行省權力太大,將行省一分為三。設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合稱為「三司」,皆為省級行政區最高機關,分別掌握行政、司法、軍事權力。時全國共14個布政使司、2個直隸地區以及其他邊疆行政區。
清朝承襲明制,保留各承宣布政使司,但布政使司轄區直接通稱為「行省」,並在各省布政使之上設置固定製的總督、巡撫掌管全省軍民事務,布政使成為巡撫屬官。時全國共18個布政使司(省)等25個省級行政區。
中華民國初年,行政區劃沿襲清朝。後歷經變動,又由於戰亂或時局原因,區劃不常固定;1945年收回台灣省,1946年外蒙古獨立。至1949年全國依法共有35個省等50個省級行政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全國一級地方行政單位曾一度是大行政區,後歷經多次變動,1965年基本穩定下來;1967年設立天津市,1988年設立海南省,1997年設立重慶市,同年收回香港,1999年收回澳門。目前全國共設有34個省級行政區。
6. 行政區域是什麼意思
行政區劃是國家為便於行政管理而分級劃分的區域。國家為實行分級管理而劃分並設立相應國家機關的區域。是進行國家管理的直接方法,是保證權利人民化的最好方式。
1、行政區域審批機關
①全國人大審議決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的設立、撤銷、更名;
②國務院審批 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的行政區劃界限的變更,地區、盟、自治州、地級市、縣、自治縣、旗、自治旗、縣級市、市轄區、林區、特區的設立、撤銷、更名或者改變隸屬關系;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重要變更;
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特別行政區政府審批 縣級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鄉、民族鄉、鎮、街道、蘇木、民族蘇木的設立、撤銷、更名或變更行政區域界線;
2、行政區域名稱
(一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名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
(二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名稱:(地級)市、地區、自治州、盟;
(三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名稱:(市轄)區、(縣級)市、縣、自治縣、旗、自治旗、林區、特區;
(四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名稱:鄉、民族鄉、鎮、街道、蘇木、民族蘇木、(縣轄)區、(縣轄)市(台灣省專設);
(五級行政區)村級行政區名稱:村、社區、管理區,里(台灣省專設);
(六級行政區)組級行政區名稱:村民小組、居民小組,鄰(台灣省專設)。
在中國省、縣、鄉三級為基本行政區。
3、政府機關名稱
(一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政府機關名稱:省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直轄)市人民政府、特別行政區政府;
(二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政府機關名稱:地區行政公署、盟行政公署、自治州人民政府、(地級)市人民政府;
(三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政府機關名稱:縣人民政府、自治縣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自治旗人民政府、(縣級)市人民政府、(市轄)區人民政府、林區人民政府、特區人民政府;
(四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政府機關名稱:鄉人民政府、民族鄉人民政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蘇木人民政府、民族蘇木人民政府、(縣轄)區公所、(縣轄)市政府(台灣省專設);
(五級行政區)村級行政區政府機關名稱: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管理區委員會;
(六級行政區)組級行政區政府機關名稱:村民小組委員會、居民小組委員會。
在中國省、縣、鄉三級的政府機關為基本行政區政府機關。
4、行政區域單位數量
(一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共34個其中: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二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共334個其中:10個地區、3個盟、30個自治州、291個(地級)市;
(三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共2849個其中:1404個縣、117個自治縣、49個旗、3個自治旗、363個(縣級)市、916個(市轄)區、1個林區、1個特區;
(四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近42000個其中:近14500個鄉、1092個民族鄉、近20000個鎮、近6200個街道、181個蘇木、1個民族蘇木、近50個(縣轄)區、(縣轄)市(台灣省專設);
(五級行政區)村級行政區共N個村、社區、管理區;
(六級行政區)組級行政區共N個村民小組、居民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