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快艇
發布時間: 2020-11-25 11:49:44
Ⅰ 從南京長江頻現江豚飛躍看,長江禁漁是否有必要永久實行
答案:有必要。
農業農村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了《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方案》。《方案》明確要求:「完成水生生物保護區漁民退捕,率先實行全面禁捕」「完成長江幹流和重要支流除保護區以外水域的漁民退捕,暫定實行10年禁捕」。
當前和今後相當長一個時期,要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長江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也是維護我國生態安全的重要屏障。長期以來,受水域污染、過度捕撈等影響,長江水生生物的生存環境日趨惡化,生物多樣性指數持續下降,漁業資源嚴重衰退。資源越捕越少,生態越捕越糟,漁民越捕越窮。十年禁漁,留出更多空間和時間,讓長江休養生息,為子孫謀利造福,勢在必行。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禁令之下,偷捕未止,仍然有人非法捕撈、私下兜售野生「江鮮」。這反映了一些地方在貫徹禁令的過程中存在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扎實的情況。
長江禁漁是一項系統工程,從捕撈、運輸、銷售、餐飲的全鏈條監管,到實現漁民退捕上岸、轉崗就業,每個環節都要跟得上、做到位。如何健全執法合作機制,提升執法能力?如何強化省際協作,實現全時空監管?如何強化全民生態意識,發揮沿江群眾護漁作用?如何切實解決上岸漁民的生產生活困難?這些都要下一番綉花功夫,必須考慮得周全一點,把針腳縫密一點、壓實一些。
為全局計,為子孫謀,一定要把「禁漁令」落到實處。沿江每一個地區,每一個相關職能部門,都要充分認識到長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性和復雜性,扎實工作,為落實長江大保護、推動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作出應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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