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審批
① 房屋審批手續的法律效率,請教高手。
有效。在你們改建房屋之前,辦理了財產分割手續,就相關的行政部門來說,手續是完備的,程序是合法的。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根據協議要求老大支付你五萬元。當然,口頭協議在訴訟中會有許多變數,你在訴訟前,應該想盡辦法取得有利於你的證據材料。書面的、音像資料都行,在訴訟中你就占據了主動。
② 關於房屋審批
同樣要審批
③ 房地產審批手續流程
房地產開發項目手續流程是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單體工程審查;預售許可證;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轉移登記。
一、開發合同。
辦事依據:《工程建設管理服務規范》、《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時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規劃申定後。
提交:
1、可行性研究報告
2、資質證明文件
3、房地產開發項目審批書
4、土地手續(土地證或土地拍賣方案及成交確認書)
5、經規劃部門認定規劃平面圖、定點陣圖、豎向圖、管線圖
6、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協議)
7、相關規費繳納證明
8、項目開發資金監管協議。
發放:開發合同,項目手冊。
二、開發經營許可證
辦事依據:《工程建設管理服務規范》、《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時間:取得開發合同後。
由房管分局審批後報市局辦理。
三、單體工程審查
辦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
時間:簽定開發合同、規劃許可證、計委立項建施圖圖紙審查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
提交:
1、當年計委計劃批文
2、單體工程建施圖(圖紙審查中心審查過的)
3、建施計劃書及投資計劃書
4、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
發放:單體工程審查表。
四、預售許可證
辦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山東省商品住宅質量保證和使用說明書試行辦法》。
時間:單體工程建設投資達到四分之一,已取得施工許可證。
提交:
1、營業執照:
2、資質證書、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
3、土地使用權證或合法用地文件;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開工許可證;
6、單體工程審查表;
7、施工合同;
8、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9、工程建設投資25%以上證明材料;
10、商品房預售方案;
11、備案回執單;
12、平面圖、樓房表;
13、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
14、《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
發放:預售許可證。
五、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辦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山東省城市新建住宅及配套設施建設與交付使用
管理辦法》。
時間:規劃、綠化、質檢驗收並合格後、房屋初始登記使用前。
提交:
1、開發項目綜合驗收申請;
2、開發項目竣工圖紙;
3、單體工程審查表;
4、規劃、綠化、質檢驗收合格報告;
5、物業管理落實情況報告。
發放: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六、房屋初始登記
時間: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後。
提交:
1、土地使用權證書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開工證明;
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5、幢層戶平面圖;
6、房屋初始登記申請表;
7、聊城市房屋調查表;
8、營業執照復印件;
9、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證明文件。
發放:房屋產權證。
七、轉移登記
時間:辦完大證,購房合同需備案後。
提交證件:
1.身份證復印件,
2.購房合同,
3.聊城市房屋調查表,
4.購房發票,
5.契稅發票,
6.商品房移交結算協議書,
7.房屋轉移登記申請、審批書,
8.測繪發票,
9.維修基金繳款證明。
發放:房屋產權證。
(3)房屋審批擴展閱讀:
立項審批是政府有關部門對需要管理監督的項目進行審批的制度,也是一種程序。
基本內容
開發項目立項,是房地產項目開發的第一步,即取得的政府主管部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對項目的批准文件。
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審批
步驟:
第一步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第二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法律程序
1、選定項目,簽定合作意向書
2、初步確定開發方案
3、申報規劃要點
4、申報、審批項目建議書
5、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6、申報、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相關稅費
1、可行性研究費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第三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
第一步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內資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的設立
1.公司設立准備
2.申請資質等級審批
3.申請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4.辦理工商注冊登記
5.辦理稅務登記
二、外資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6.申請批准項目建議書
7.辦理企業名稱登記
8.送審合資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10.辦理企業登記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階段的相關稅費
1.企業法人開業登記費
2.企業法人變更登記費
3.企業法人年度檢驗費
4.補、換、領證照費
第二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法律程序
1.選定項目,簽定合作意向書
2.初步確定開發方案
3.申報規劃要點
4.申報、審批項目建議書
5.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6.申報、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相關稅費
1.可行性研究費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第三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
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
1.申報選址定點
2.申報規劃設計條件
3.委託作出規劃設計方案
4.辦理人防審核
5.辦理消防審核
6.審定規劃設計方案
7.住宅設計方案的專家組審查
8.落實環保「三廢」治理方案
9.委託環境影響評價並報批
10.建設工程勘察招、投標
11.委託地質勘探
12.委託初步設計
13.申報、審定初步設計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市政配套
14.徵求主管部門審查意見
15.落實市政公用設施配套方案
16.報審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門提出市政配套意見
18.市政管線綜合
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階段的相關稅費
1.工程勘察(測量)費
2.工程設計費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4.竣工檔案保證金
5.臨時用地費
6.臨時建設工程費
7.建設工程勘察招標管理費
8.勘察設計監督管理費
9.古建園林工程設計費
第四步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取得
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法律程序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
1.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辦理建設用地委託釘樁
3.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申請
4.主管部門實地勘察
5.土地估價報告的預審
6.委託地價評估
7.辦理核定地價手續
8.辦理土地出讓審批
9.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10.領取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
11.領取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
1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返還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劃撥
13.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用地申請
14.主管部門現場勘察
15.劃撥用地申請的審核、報批
16.取得劃撥用地批准
三、集體土地的徵用
17.徵用集體土地用地申請
18.到擬征地所在區(縣)房地局立案
19.簽訂征地協議
20.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21.確定勞動力安置方案
22.區(縣)房地局審核各項協議
23.市政府下文征地
24.交納菜田基金、耕地佔用稅等稅費
25.辦理批地文件、批地圖
26.辦理凍結戶口
27.調查戶口核實勞動力
28.辦理農轉工工作
29.辦理農轉居工作
30.辦理超轉人員安置工作
31.地上物作價補償工作
32.征地結案
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相關稅費
1.地價款(土地出讓金)
2.資金佔用費
3.滯納金
4.土地使用費
5.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6.防洪工程建設維護管理費
7.土地閑置費
8.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
9.城鎮土地使用稅
10.地價評估費
11.出讓土地預訂金
12.征地管理費
13.土地補償費
14.青苗及樹木補償費
15.地上物補償費
16.勞動力安置費
17.超轉人員安置費
18.新菜田開發建設基金
19.耕地佔用稅
第五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拆遷安置
房地產開發項目拆遷安置階段的法律程序
1.委託進行拆遷工作
2.辦理拆遷申請
3.審批、領取拆遷許可證
4.簽訂房屋拆遷責任書
5.辦理拆遷公告與通知
6.辦理戶口凍結
7.暫停辦理相關事項
8.確定拆遷安置方案
9.簽訂拆遷補償書面協議
10.召開拆遷動員會,進行拆遷安置
11.發放運作拆遷補償款
12.拆遷施工現場防塵污染管理
13.移交拆遷檔案資料
14.房屋拆遷糾紛的裁決
15.強制拆遷
房地產開發項目拆遷安置階段的相關稅費
1.房屋拆遷補償費
2.搬家補助費
3.提前搬家獎勵費
4.臨時安置補助費(周轉費)
5.清理費
6.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
7.對從城區位置較好的地區遷往位置較差的地區或遠郊區縣的居民的補助費
8.一次性異地安置補助費
9.房屋拆遷管理費
10.房屋拆遷服務費
第六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開工、建設、竣工階段
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前准備工作
1.領取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
2.項目轉入正式計劃
3.交納煤氣(天然氣)廠建設費
4.交納自來水廠建設費
5.交納污水處理廠建設費
6.交納供熱廠建設費
7.交納供電貼費及電源建設集資費
8.土地有償出讓項目辦理「四源」接用手續
9.設計單位出報批圖
10.出施工圖
11.編制、報送工程檔案資料,交納檔案保證金
12.辦理消防審核意見表
13.審批人防工程、辦理人防許可證
14.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5.領取開工審批表,辦理開工登記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建設招投標
16.辦理招標登記、招標申請
17.招標准備
18.招標通告
19.編制招標文件並核准
20.編制招標工程標底
21.標底送審合同預算審查處確認
22.標底送市招標辦核准,正式申請招標
23.投標單位資格審批
24.編制投標書並送達
25.召開招標會,勘察現場
26.召開開標會議,進行開標
27.評標、決標
28.發中標通知書
29.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審查
三、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
31.辦理質量監督注冊登記手續
32.建設工程監理
33.辦理開工統計登記
34.交納實心黏土磚限制使用費
35.辦理開工前審計
36.交納投資方向調節稅
37.領取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38.報裝施工用水、電、路
39.協調街道環衛部門
40.協調交通管理部門
41.交納綠化建設費,簽訂綠化協議
42.領取建設工程開工證
四、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場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單位進場和施工暫設
45.工程的基礎、結構施工與設備安裝
46.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監督
五、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竣工驗收
47.辦理單項工程驗收手續
48.辦理開發項目的綜合驗收,領取《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49.商品住宅性能認定
50.竣工統計登記
51.辦理竣工房屋測繪
52.辦理產權登記
④ 房屋審批申請書怎麼寫
第一條 為規范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完善廉租住房工作機制,根據《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20號),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工作。第四條 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簡稱申請家庭)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申請家庭人均收入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收入標准;(二)申請家庭人均現住房面積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面積標准;(三)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為當地非農業常住戶口;(四)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五)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規定的其他標准。第五條 申請廉租住房,應當由申請家庭的戶主作為申請人;戶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家庭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申請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受理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下列申請材料:(一)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證明或政府認定有關部門或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二)申請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或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現住房證明;(三)申請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四)地方政府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申請人為非戶主的,還應當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共同簽名的書面委託書。第六條 受理機關收到廉租住房申請材料後,應當及時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時間從申請人補齊資料的次日起計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材料齊備後,受理機關應當及時簽署意見並將全部申請資料移交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第七條 接到受理機關移交的申請資料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民政等部門組成審核小組予以審核。並可以通過查檔取證、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狀況進行調查。申請家庭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向申請人出具審核決定。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申請人的戶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單位將審核決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第八條 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予以登記,並書面通知申請人。經公示有異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在10日內完成核實。經核實異議成立的,不予登記。對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第九條 對於已登記的、申請租賃住房補貼或者實物配租的家庭,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條件排隊輪侯。經民政等部門認定的由於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優撫對象、重度殘疾等原因造成困難的家庭可優先予以解決。輪侯期間,申請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況發生變化,申請人應當及時告知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核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對變更情況進行變更登記,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取消資格。第十條 已准予租賃住房補貼的家庭,應當與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協議》。協議應當明確租賃住房補貼標准、停止廉租住房補貼的規定及違約責任。租賃補貼家庭根據協議約定,可以根據居住需要,選擇適當的住房,在與出租人達成租賃意向後,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經審查同意後,方可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標准向該家庭發放租賃補貼,用於沖減房屋租金。第十一條 已准予實物配租的家庭,應當與廉租住房產權人簽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合同應當明確廉租住房情況、租金標准、騰退住房方式及違約責任等內容。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標准繳納租金,並按約定的期限騰退原有住房。確定實物配租的最低收入家庭不接受配租方案的,原則上不再享有實物配租資格,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視情況採取發放租賃住房補貼或其它保障方式對其實施住房保障。第十二條 已准予租金核減的家庭,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租金核減認定證明,到房屋產權單位辦理租金核減手續。第十三條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發放租賃住房補貼、配租廉租住房或租金核減後一個月內將結果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布。第十四條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應當按年度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變動情況。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每年會同民政等相關部門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狀況進行復核,並根據復核結果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資格、方式、額度等進行及時調整並書面告知當事人。第十五條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作出取消保障資格的決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發放租賃補貼,或者停止租金核減: (一)未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狀況的;(二)家庭人均收入連續一年以上超出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收入標準的;(三)因家庭人數減少或住房面積增加,人均住房面積超出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住房標準的;(四)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五)將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的;(六)連續六個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第十六條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作出取消保障資格的決定後,應當在5日內書面通知當事人,說明理由。享受實物配租的家庭應當將承租的廉租住房在規定的期限內退回。逾期不退回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十七條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在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對已批準的廉租住房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八條 各地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細則。第十九條 納入廉租住房管理的其它家庭的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由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比照本辦法自行制定。
⑤ 農村自建房如何審批 房子審批要去找哪個部門
農村自建房由當地的規劃建設局審批。
農村自建房審批辦理程序:
1、建房戶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
2、村委會審核同意,簽字蓋章。
3、向鄉鄉建辦提出申請。
4、鄉建辦工作人員實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鄉鄉建辦領取房屋建設申請表。
6、經鄉建辦簽字同意。
7、鄉主管領導簽字蓋章,核實同意。
8、交縣規劃建設局審批(縣行政服務中心)。
9、建房戶領取產權證。
(5)房屋審批擴展閱讀
2018年農村自建房佔地面積規定:
1、2018年農村新建房屋、擴建或翻新重建,每戶宅基地的標准面積為80-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據村裡規劃和本村的實際用地情況統一確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積標准;
2、農村自建房不得超過三層,每戶的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360平方米;
3、農村聯排別墅不得超過四層,每戶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450平方米; 各村應根據本村的風俗、民情研究確定固定的一種住宅建築方案,形成統一風格,採用坡屋頂建築形式。
⑥ 住宅樓審批手續全過程
一、規劃選址、定址
1、規劃選址:新建房屋持書面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劃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個人建房規劃選址意見書》。
2、規劃定址:持用地批准文件領取、填寫《漢中市個人建房規劃審批表》,申報資料齊全後,相關部門現場踏勘,符合規劃審批要求的,15個工作日內下達規劃許可通知至辦事處、村(居)委會。
二、施工圖審查
1、建房戶持規劃設計條件委託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施工圖報規劃部門審查,也可委託相關中介服務機構報審經批準的標准型施工圖,規劃部門20個工作日內完成建築施工圖審查工作。
2、建房戶領取《個人建房規劃定位放線任務書》,並對遵守和服從規劃管理做出承諾。
三、開工放線及竣工驗收
1、建設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建房戶提出申請,3個工作日內由具有測繪資質的技術部門與規劃、國土、辦事處、村組,現場實施個人建房開工放線。
2、基礎達±0.00,城建監察支隊現場驗線。
3、房屋竣工辦事處、村組初驗合格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規劃專項驗收。
4、驗收合格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四、個人建房應交規費
1、行政規費:城市公用基礎設施配套費,按建築面積30元/m2收取(僅收非農業戶口及違法建設經處理保留使用的)。依據漢政發(1999)32號文。
2、技術服務性收費:
(1)測量定位放線費,每件(戶)648.52元,依據國測財字(2002)3號文。(由施測單位收取)
(2)施工圖設計及服務費:建房戶按規劃設計條件委託設計單位設計的,設計費由建房戶與設計單位協商;使用標准型施工圖,並提供施工過程技術咨詢服務的,收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3元。(由提供施工圖的企業收取)
個人建房報建須知 一、個人建房規劃審批要求及應完善的資料:
1、填寫《漢中市個人建房申請審批表》;
2、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
3、用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證、建房用地審批表);
4、房屋照片(僅限危房);
5、房屋鑒定報告(僅限擴建加層和危房);
6、1:2000地形圖;
7、四鄰協議書;
8、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持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以下情況不批准個人建房:
1、不符合規劃用地性質的;
2、壓占規劃道路紅線的;
3、城市規劃道路兩側各50~100米范圍內的;
4、在村莊規劃范圍以外的;
5、城市規劃嚴格控制區內的;
6、已公告列入近期拆遷范圍內的;
7、原房屋無法承受加層荷載的;
8、建築間距無法滿足規劃技術條件,四鄰有糾紛的;
9、房屋產權不明晰或屬違章建築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能批准個人建房的。
⑦ 房屋審批
口頭的承諾有什麼用?在找他們溝通溝通最好能拿到批文。
⑧ 房屋審批需要什麼手續 行風在線
在自己家的地建房,需要辦理建設規劃審批手續也就是建房許可證、有些地方還要辦土地使用許可手續,如下:
1、申請人帶著戶口本、身份證、宅基地申請書,到戶口所在地村委會申請,填寫宅基地審批表;村委會受理後審批,批准後到鄉鎮建房辦公室申報;
2、鄉鎮建房辦公室受理後,看是否符合鄉鎮規劃建設,符合規劃的批准,報縣(市)土管部門審批;
3、縣(市)土管部門受理後認真審核,對符合縣(市)整體土地建設規劃等要求的發給宅基地使用許可證;
4、有了宅基地使用許可證後,帶著上述材料及宅基地使用許可證到村委會填表審批、鄉鎮建房辦審批、縣(市)規劃部門審核,批准後發給建房許可證。
⑨ 建房子該如何審批
一,鄰居是在你家的南面嗎?只有這種情況才可以追究採光問題。
二,關於涉及南北採光的高度與距離之比,各地有自己的規定。譬如在山西省,是1:1.2,即:在北房屋的門窗與在南房屋後牆的距離為12米,則在南房屋的高度可建10米,依此比例計算。此高度的正負零,指在南房屋室內地平。